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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萝(全)-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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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为什么要给我希望?在我自以为已经握紧了那希望的时候,你又一声不吭地打碎了我的幻想,眼睁睁地看着我沉入黑暗,一丝一毫的怜悯都不肯给我——现在我已经什么都没了,都碎了,现在你该满意了吧,你可比樊疏桐还狠,你的心肝都是黑的……
生活就这么一页页翻过,毫无新意。
只是,在这年冬天第一场大雪降临北京的时候,朝夕突然对目前的生活产生极大的厌倦,包括她所学的法律专业,其实厌恶由来已久,只是不像现在这样发展到难以容忍的地步而已,她也不知道当初也不知道当初填志愿的时候哪根筋打错了,竟然报考政法大学,都读了一年多了,连一丝一毫的兴趣都没有建立起来,从前学习很认真的她,现在开始旷课,要么在街上闲逛,要么在寝室里蒙头大睡,整天无所事事,像是给自己放大假似的,根本不愿去想将来会怎样。
后来朝夕发现了一个好去处——S学院的美术院,那天那是很偶然的,她去Z大旁边的S学院听演讲,经过美术院的教室时她停住了脚步,发现教室里的学生正在上雕塑课,跟Z大死板严谨的教学方式不同,美术院的学生上课看上去非常随意,每个人手里都在摆弄着一尊泥塑,老师也没有滔滔不绝地讲课,而是任由学生们自由发挥,顶多旁边做下指导,那种浓郁的艺术气氛一下就吸引了朝夕。
他当时看着看着就走了神,想起了连波送她的那个泥人。
很不幸,那个泥人被樊世荣的皮带打碎了,也许这就是一种提示吧,预示她今生都不可能被重塑,连波太天真了,她也太天真了。
朝夕从此成了美术院的常客,一有空就过来看他们上课,时间长了,教雕塑的老师林染秋认识了她,林老师很年轻,三十出头,以前也是S学院的学生,毕业后回校执教,倒不是他有多么喜欢教师这份工作,而是他喜欢这种逍遥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每周就那么两节课,大把的课余时间可以给自己挥霍,何乐而不为呢?接触时间长了,朝夕发现林染秋的确是个随行而自我的人,这点从他的教学方式就可以看出来,他从不要求学生怎么去雕刻,而是让学生自己去领悟应该怎么雕刻,林染秋说浑然天成的东西才是真正的艺术,艺术是灵感的产物,而灵感是教不了的,属于学生自身的天赋,林染秋见找洗那么喜欢雕塑,就安排她做了个旁听生,她有空就可以过来上课,来去自便,结果朝夕风雨无阻,一个学期下来一节课不落,比他们美术院真正的学生还勤奋,慢慢地,林染秋也就将她当成真正的学生,很认真地教她了,他发现这丫头不仅勤奋,还很有天分,悟性极高,雕出来的东西活灵活现,水平一点也不比他们这里大三大四的学生差,但是让林染秋觉得奇怪的是,朝夕每次创作人体雕塑时,总是不雕刻脸部,完全是做模糊处理的,而其他的位置却处理地极其细致,甚至连手掌的掌纹都雕刻出来了,为什么会偏偏忽略脸部?故意的吗?
朝夕对此从未正面回答,每次都是含糊其辞,有一次又被林染秋问道这个问题,她神色恍惚地说了句:“我不记得脸了。”
“谁的脸?”
“不记得了。”
……
这天上午,她一觉醒来发觉已到十一点,都快吃午饭了,自从迷恋上雕塑,她在Z大这边旷课就更严重了,已经几次被系主任警告,如果继续旷课她将被除名,她也写了几份保证书,保证不再旷课,可是她还是管不住自己,即便美术院那边没有课,她也不想在这边上专业课,每天不是背枯燥冗长的法律条文,就是分析各种案例,她厌烦到头痛的地步了。
“405邓朝夕,有人找!”楼下传达室的大妈突然叫她。
朝夕刚洗完脸,以为是林染秋找她,赶紧穿上大衣跑下楼去,林染秋因为大把的课余时间没地方挥霍,经常上这儿来找她,约她吃饭,或者去爬山什么,两人早就不是普通师生关系,已经成了朋友,女生都是很敏感的,她当然也知道林染秋如此频繁地到她这儿来挥霍课余时间,自然不是只把当她学生或者朋友,但林染秋就是这点好,从不暗示或者表露什么,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闲闲的,懒懒的,说话闲闲的,做事也是闲闲的,不紧不慢,不慌不张,对什么都是云淡风轻的样子,而聪明的朝夕就装糊涂,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约她吃饭也好爬山也好,她大大方方地去,也很放心跟林染秋出去,因为林染秋是典型的君子作风,每次带朝夕出去玩总是很准时地送她回宿舍,这家伙掐时间掐得太准了,晚上十一点学校关门,他从来没有在十一点过一分回来过,每次都是在逼近十一点的五分钟内将朝夕送到校门口。
而且,林染秋还很有绅士风度,从不主动对女生亲近或者是占便宜什么的,用他自己开玩笑的话说,除非是哪个女人下了药要办他,否则他不会就范,最后又不忘补充一句:“当然,我很欢迎女士们下药办我。”
朝夕每每被逗得咯咯地笑,在认识林染秋前,她很少笑,几乎忘了自己笑是什么样子,可是现在她倒经常笑了,笑得没心没肺,当自己没心没肺,最好是没心没肺,这样才会慢慢忘记那些伤痛,这也是她选择跟林染秋走近的原因,至于周围的人怎么议论,误会林染秋是她男朋友也好,嘲笑她找了个穷教书的也罢,他都懒得去解释,大约是近朱者赤,朝夕受林染秋的影响现在也变得闲闲的了,说话做事总是比别人慢半拍,对什么都不在乎,如果将来和林染秋发展成男女朋友或者是嫁给他做老婆,也没什么不可以,是女人总要嫁人的,嫁谁不是嫁呢,她已经是这样了就只能这样了,她觉得自己真是没心没肺了,可能是林染秋很准确地把握住了她的这种心理,所以从不强求她什么,他不急,一点也不急,因为他相信水到渠成的道理,两个人都不急于确定什么,那就再好不过了,在一起轻松无比,没有任何负担。
前几天刚下过大雪,宿舍楼下花圃里的雪还没有化,覆盖着薄薄的一层白,已经凝成了冰,晶莹剔透,在阳光下熠熠闪闪的,仿佛那里面藏着什么珍宝,朝夕穿上大衣下了楼,立刻眯起了眼睛,花圃里的冰雪反射着的耀眼的光芒让她觉得很不适应,她眯着眼睛找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发现林染秋的身影,正四顾张望着,旁边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悦耳:“朝夕,好久不见了。”
车子在胡同里拐来拐去,行驶得非常缓慢,因为不时有小孩在马路中央放爆竹,或者有行人贴着车子穿过胡同,司机不得不放慢速度,朝夕原本对北京不是很熟悉,但自从认识林染秋,在他的带领下经常穿梭于北京的各种胡同,慢慢的也就熟悉了起来,她判断她现在所处的位置就在后海附近,至少没有出后海的范围,最最平常不过的一条胡同而已,狭窄的透道两边随处可见晾晒着小孩衣物的大杂院,不时有狗吠声,路边有时还堆放着煤球,让原本通仄的胡同更加狭隘得难以通行。
绕来绕去的,朝夕有些犯晕了,不明白樊疏桐怎么带她来这迷宫似的胡同里兜圈子,难道他住在这里?
结果是她猜对了一半,樊疏桐的确是住在这里,曾经住在这里。“我小时候在这住过……”樊疏桐跟朝夕介绍说,“那时候老头子在北京任职,部队上分给我们加一个院子,我妈带着我在这里住了有三四年呢,直到老头子调到聿市,我们才搬走,院子后来还给了地方,刚开始住了好几户人家,后来别人集体买下,前年正好房主移居国外,我看价钱合适就把它买下来了。”
樊疏桐说着这些的时候,朝夕脸上没有任何反应,像在听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在说话,跟他毫不相干。
事实上从他见到樊疏桐第一眼开始,她脸上就始终是无风无浪的平静,一点也不意外,一点也没表现出意外,陌生的眼光打量他几眼,只问了句:“你怎么来了?”
樊疏桐却激动得要命,从美国飞回国,一下飞机就着急打听朝夕读书的学校,要不是被老雕逼着去医院做复查,他只怕当时就去找朝夕了,但是很奇怪,他没有打电话问连波,而是打电话给寇海问朝夕情况,为什么不打给连波?他没有仔细想过,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
寇海接到樊疏桐电话的时候正好和细毛他们在喀秋莎吃饭,细毛的二姐二毛生日,柯夕年给二毛庆生,在喀秋莎宴请一帮亲友,听闻樊疏桐回国,黑皮立刻激动地放下酒杯,连声问:“人呢,人呢?”寇海剔着牙,没好气地说:“在北京。”
黑皮当时还没反应过来,疑惑地问:“啊?北京?干吗要去北京?从香港转道回聿市不是更近吗?”
细毛哧哧地笑:“看来我们的樊士林(司令)脑子没坏,还知道去北京那个看自己喜欢的妞,原来我很担心他在美国开颅,被美帝国主义开成了傻子。”
“嗯,英雄所见略同,他脑子的确没坏,认得妞肯定也认得我们。”寇海笑着颌首,“我还生怕他开颅会搞得失忆呢,那就惨了,不认得我们了……”说着又觉得不对,“不过他怎么不打电话给连波问朝夕,干吗打电话给我?”
这个问题樊疏桐自己也搞不明白,给寇海打完电话后才反应过来,是啊,他怎么不先打给连波?
但是他没工夫深想这个问题,因为他整个身心都在朝夕身上,不时用眼色打量沉默不语的朝夕,她似乎更瘦了,不过精神还好,刚刚在她宿舍楼下见到她时,风很大很冷,吹得她的长发丝丝散乱,一对宝石样的眸子璀璨闪亮,放佛有黑芒自眼中飞溅而出,一下就抓住了他的心。
她的样子显得有些慵懒,大衣松松垮垮地披在肩头,头发凌乱,脸上像是刚擦过润肤霜,莹润含香,她见到他仅仅是有几分诧异而已,问他怎么来了,他按捺住想上前拥抱她的冲动,款款走近她,笑道;“刚下飞机,过来看看你,你还好吧?”
朝夕的态度应该还算是不错的,他请她吃饭,她也应允了(刚好她没吃),不过当时正是下课时间,当朝夕迈上那辆银灰色林肯时,立即吸引了无数惊羡的目光,不仅是因为那辆车够拉风,也因为Z大是严禁外面车辆进入校区的,这辆林肯可以长驱而入畅通无阻,可以想象车子的主人一定很有身份,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樊疏桐够抢眼,大约是刚从美国回来,洋气十足,相貌本身就英俊,用寇海经常调侃他的话说:“本来就风流,偏生得一副好皮囊,真真是个祸害。”因为天太冷他穿了件深咖啡色的毛领大衣,戴了副金丝边眼镜,更加衬得他气度非凡,仪表堂堂,随便往那辆林肯车边一靠,啧啧啧,那些进出宿舍楼的青涩女生无不驻足观望,根本无法移动视线。
以当时的状况,朝夕不上他的车都不行,那么多人看着,她要不上就会继续被展览,偏樊疏桐还亲自给她拉开了车门,她只好叹口气一声不吭地上了车,樊疏桐一路上都很兴奋,跟她扯东拉西,一个劲地往她身边挨,朝夕就一直往旁边挪,她越挪他越往她靠,最后都挪门边了,朝夕不耐地瞥他一眼;“你会把我挤下去的。”
结果樊疏桐来一句:“没关系,门上了锁。”说这话时他的目光就一直没离开她的脸,歪着头饶有兴趣地打量她:“头发长了啊,很漂亮!”
他的目光实在太灼人,朝夕只得把脸转向车窗外。
可是樊疏桐还是盯着她看:“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的侧面很好看,像画出来的。”朝夕忍无可忍,拉下脸说:“你烦不烦?”
“怎么我一回来你就烦我呢?”樊疏桐在美国待了一年多,脸皮似乎更厚了,其实他戴着眼镜的样子显得比以前“正派”很多,还真跟黑皮形容的一样,不像学者也像教授,气质儒雅斯文,很适合骗姑娘,可能他自己也意识到这点,仗着自己的“正派”形象,说出来的话却腻歪得让朝夕想吐,脸上笑得都起皱了:“朝夕,你该体谅我才对,在国外成天看那些洋鬼子都看腻了,一个个粗毛野兽似的,哪有我们中国姑娘这么细腻,我一看见你就觉得特亲切,像见了亲妈似的……”
朝夕在心里骂他“不要脸”。
“是不是觉得我很不要脸?”樊疏桐一眼洞穿她的心思,目光温柔似网,整个地罩住了她,嘴上一刻也没歇停,“反正在你眼里我怎么着都是不要脸,那就干脆不要脸好了,只要能和你在一起,要脸干什么,有心就可以了,对不对?”说着手很不自觉地搭上她的肩……朝夕厌恶地推开他,就差没拿脚踹了,他倒哈哈大笑起来,“逗你玩呢,搞得这么认真,都快二十了,怎么还跟个小孩子似的?”
要不是吃饭的地方到了,朝夕真恨不得中途下车。
而樊疏桐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大的来头,人还没下飞机,这边就有人为他打点好一切,一说要吃饭就立马给他找了个清净的地方,在一个封闭的小院内,整个吃饭的地方就摆了一张桌,都说是专门接待外宾和重要人士的,如果不提前两个月预定还根本轮不到,樊疏桐口口声声交代他们要低调,其实这才是极致的张扬。
环境真是没话说,窗外寒梅吐香,院廊上挂了很多大红灯笼,外面有风,窗棂上不时晃动着灯笼的影子,更衬得室内古朴雅致,私下里静得连风声都听得到,室内开着暖气,墙角的古熏香炉里燃着袅袅檀香,樊疏桐手里捧着上好的明前龙井,坐在紫檀木椅子上,看来老雕还真是熟知他的喜好,其实她原本没有这种调调,在美国养病的时候幸得一个华侨的照应,那华侨家里全都是古香古色,从不喝咖啡只喝茶,吃的也都是素,闲时喂喂鱼看点佛经什么的,很会修身养性。
樊疏桐出院后就住在哪个华侨家里,耳濡目染,也渐渐地喜欢上这种调调,觉得很舒服,慢慢地也就习惯了,现在他只要看到大鱼大肉就反胃,他已经尝试在吃素了,连酒都戒了,因为酒精会刺激脑神经,医生严禁他喝酒,老雕去美国看过他几次,一下就摸准了他的脾性,安排他到这儿来吃饭不说,连菜都点好了,点的还都是家常素菜,但都极其开胃,入口含香,朝夕原本憋了一肚子气,也吃得津津有味。
樊疏桐更是胃口大开,一边吃一边念叨美国那边的东西不是人吃的,“难怪他们都长得跟个粗毛野兽似的,感情是面包牛肉吃多了,我要再在那待上一年,估计我也成粗毛野兽了……”顿了顿,忽然又很有自知之明地笑笑:“哦,忘了,我本质还是禽兽,虽然我现在吃素。”
可就是那抬眉斜睨的一眼,让朝夕显出几分春光般的妩媚,少女的青涩已经在她身上褪得差不多了,因为室内暖气很足,她原本有些苍白的脸颊透出淡淡的绯红,双唇漫不经心地嚼着,那春仿佛站了脂肪,红润欲滴,看得樊疏桐心里扑腾扑腾一阵乱跳,又差点冲动地上去拥抱她,他琢磨着是不是老美的东西吃多了让人变得容易冲动,养精蓄锐一年,越发让他蠢蠢欲动,可他已经在吃素了啊,怎么还跟个禽兽似的?从他看到她的第一眼开始,他就冲动得难以自抑,虽然是冬天她穿得很多,上上下下捂得严严实实,可这会儿她已经脱去了大衣围巾,露出雪白的脖颈,那简直是致命的诱惑,太诱惑了……如果不曾碰过她,他对她的身体没有过体验,他不会像现在这么心潮起伏,可人就是这样的,尝过那销魂的激情就会一直惦记,这么多年他一直惦记着她,包括她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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