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第三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弃女翻身惊世绝华-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对峙了近乎一分钟的时间,我几乎觉得自己没救的时候。他丢下手中的剑,撞在地面上发出刺耳的金属声,他声音冰凉,“若是你能把剑捅入她的胸口,你便可以跟我走。”他指着倒在地上已经断了气的阿蓝,那个对我忠心耿耿的阿蓝。

我看了眼他那张没有表情的面具,走下床,拿起那把被丢下的带血的剑,踉跄了两步。

真沉,至于是剑本身沉还是剑上承载的人命太沉,我不懂,我只是拿着那把剑走到了阿蓝面前,看着阿蓝娇小的背,心生悲凉,面无表情说道:“杀了一个已经死掉的人又算什么考验。”

那男子带着审视往我这看了眼,转身,指着外面一个还存活的女子,“那你便杀了她。”

我看着那女子慌张逃窜的背影,拿着剑走到了她的身后,如果我没记错,她便是三姨太,我小声唤了句“三姨娘”。

她似乎受到了很大惊吓,颤抖着回头,但看到是我,她拍拍胸脯,“吓死我了,你个贱人,赶紧护着我逃出去。”她低头,看见我手中的剑,不明所以,“你要干嘛!?”

我没说话,举起那把很沉的剑,直接一剑刺入了她的腹部,她捂着腹部难以置信地睁大眼睛看着我,“你,你这个贱人……竟然杀我……”

她终于还是死了,死得很不甘。我想,我果然是一个记仇的人,也是一个记得谁对我好的人,其实杀一个活人我的手更加颤抖,只是那死人是阿蓝,活人是三姨太,那么,要我选择,我就是这么自私的给出了答案。

他很守信用,没有除掉我,上上下下检查没有遗漏的活口后,又回到房内,将我带了出去。

“名字。”他问得言简意赅。可我喜欢,我一向也答得言简意赅,我想,我们注定是有缘的,即使这缘分不过是杀戮引起的。我答道:“秦可恩。”我很想说出我叫孟岚的话,可是,孟岚跟秦可恩又有什么差别呢,都不过是一个姓名罢了。

他也没再问话,只是紧紧搂着我的腰,快速飞离了那人间地狱。他的轻功一定极好,才能抱着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却一点负担都没有。我因为自己还能活着而笑了,他足尖点在一棵树枝上,又是奋力一跃,“笑什么?”

“我只是想,你不怕我日后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杀手后把你杀掉吗?”我强调了是在我成为合格的杀手后,而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现在。面具下的那双如夜的眼向我看来,明明是一双那么好看的眼,却不懂为何那么冰冷,“若你真有那本事杀我,那便杀。”

他不怕死,这是我第一个想法,那么杀了他,又有什么意义,我不过开玩笑,我不想杀人,可今后他若要我杀谁,我却只能选择杀,仅此而已。他将我带到了荒郊外一间很简约的小屋,丢水泥袋般丟到了床榻上,屋里没有多余的摆设,除了一张床榻,一张被褥,一张桌子,两张凳子,便什么也没有。

“你也早就替我准备了位置吧,不然所有的东西都是唯一不好?”我望着那两张凳子,波澜不惊。他拉开一张凳子坐下,放下手中那把沾染了无数条人命的剑,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没有回答我。他要真的回答我,那才叫奇怪。我只是纳闷,手刃如此之多,却仍然过着如此拮据的生活,真是得不偿失。

他喝完手中那杯茶没一会,向我这边望来,“我累了。”我眨眼,“累了就睡觉吧,你不用跟说我晚安。”

他仍是看着我,然后将视线移到了我旁边的被褥上,语气平平:“可是你坐在我的床上。”我这才意识到这个严重的问题,赶紧扶起冗乱的裙摆跳了下去,看着他走到床边,直接躺了下去,没有一丝顾虑,那也是,既然他是杀手,又怎会能连敌人的杀气都感觉不到,幸好我没有。

破旧的窗户外的夜风肆虐刮着,我望着那映在墙上扑朔迷离的树影,回想到了以前那个呆子孟岚,至今仍然想不明白为何老天爷会让我穿越过来,意义何在。我还是一样沉默,就这么想着不知过了多久,蜡炬成灰之时,床上传来了剧烈的咳嗽声,接着床上的那男子坐了起来,乌发顺着肩膀垂落在脸颊边,随着身体剧烈的咳嗽不住颤动。

他似是发现了正在盯着他的我,抬起头,露出来的那双白日里漆黑在夜里反而显得明亮的双眼,咳嗽声也停止了,可我能感觉那隐忍在喉咙底下的痒意。我倒了一杯茶,递过去给他,“给,喝了会好受些。”

他犹豫了片刻,接过一口饮尽,那明显的喉结在他脖子那滚动,放下杯子后问我:“怎么还不睡。”他的声音富有磁性,只是他说得太少,很难辨别属于他的音色。

我的视线从他戴着面具的脸上移开,投到了床上,认真开口:“不在床上我睡不着。”我想,我真是厚颜无耻到了一定程度的女子。

我不知道那张铁皮面具下的他是不是笑了,只是那话里少了些冰冷:“果然不愧是秦三小姐。”

看来他也是听过秦家三小姐伟大事迹的人,对于这些不知羞耻的行径发生在我身上,那是一点惊讶的必要都没有。我不知为何,不觉得不好,反而觉得轻松,旁人爱怎么想,也都不会让我日子好过些,那好印象和坏印象又有什么差别。

他从床上离开,径直走出了小木屋,“我在屋顶睡着。”我不知道他是为了提醒我不要打什么歪主意逃出去交代的那句话,还是嫌弃我这个人,因此宁可在外面受冷也不要在屋里呆着,这两件事对我来说都无关紧要,我只是想睡个好觉。

次日醒来,他已经坐在了桌子上,散下的长发已经束了起来,显得干净清爽。

“醒了就跟我走。”他冷冷开口。

我望着他那铁皮面具,心想,他大概是个铁皮冰箱罢,其实我俩挺像,话都少,只是我是呆,而他是冷。我一边起床一边问:“去哪?”

我看到了他手边拿着的一个包袱,里面还有露出一个角的一封信。

“燕州。”他答道。

燕州是隶属南国的一个州,阿蓝跟我说过,如今的南国分为三大州,燕州,荆州,翼州。燕州与富饶的顾国领土接壤,是作为南顾两国贸易的枢纽,经商往来频繁,因此也是整个南国最为富裕的大州。而如今我和这名杀手身在荆州都城,要抵达燕州,少说也需十日的行程,我不知包袱里的那封信是何人寄给他的,可我想,那人的身份绝不简单。

004 穿越不代表我文化就丢了

出门前,他拿了张人皮面具靠近我仔细替我贴好,凑着他,闻见了他身上淡淡的松香味和血腥味,松香味清淡,血腥味浓郁,两者混杂,有种悲壮的气味。这是一个属于浴血而活的恶魔,随时走在死亡边缘的恶魔。他弄好后,从怀里掏出一颗药丸子:“吃下它。”

即使是毒药,我也无从选择,从他手里拿过后吞了下去,残留的苦涩在喉咙底下,久久没有淡化。他看着我吞下去后,拿着包袱领着我走出了小屋:“待会儿我想办法出了南门,你自己混出去。”

那么那颗药的作用,无疑是制约着我的行动。他那双如墨的眼看着我,我只好点头,他正欲走,被迷惘的我拉住:“我不识路。”

他直勾勾盯着我。别盯着我,把我的身体盯出了几个大窟窿也没用,我真不识路,识路的那是秦可恩,不是我这穿越而来的苦逼呆子。

……

荆州扬城内已四处张贴了告示:“昨夜秦府遭人屠杀,唯有秦三小姐的尸体未被发现,若有发现秦三小姐,速速禀告衙门,赏白银三百两,若是发现了刺客,捉到悬赏九千银两。”告示上只附带了秦可恩的画像,并没有铁皮冰箱的,可见衙门也没确认诛杀了秦府的是何人。

9000/300=30,若是我计算能力还没减退,这个等式是应该成立的,这悬赏银两的差额,貌似赫然说明了我的价值还不如一名杀手高,而且是远远不如。

他送我来到这后便丢下我一个人不知去往了何处,以他的武功,想必是通过别的手段出了城门,想到体内的那颗药丸,为了性命着想,我随着长长的队伍一步步往城门挪去。

轮到我之时,守在城门的佩戴着长剑的士兵看着我,原本应该要搜身,不觉皱起了眉头,一脸嫌弃,还没容我开口说话,便摆手催赶我:“快走,快走,别在这瞎了本大爷的眼。”

旁边传来了碎碎的嬉笑声:“长得真丑。”

铁皮冰箱果真是好手段,可见得我如今顶着一张奇陋无比的脸,污染了这荆州城内大好风光,连色魔都不敢恭维。

走过了南门,在不远的地方看到了站着的冰冷的铁皮冰箱,看到我姗姗而来,他也不说话,转过身在前头走着。我们的步伐频率一样,只是我的步子小,没多久,就落下了一段距离,他顿住回头直勾勾盯着我,仿佛在警告我若是再落远点就给点颜色尝尝,我只得又加快了频率跟上。

走了一段路程,他带着我脱离了大路,往那一望无际的山林小道走去,避免容易被人追击。

之后的路途,我都只能作为半个包袱存在,一是文不行,二是武也不会,遇到豺狼虎豹或者山匪劫徒,大概也只能在心里暗中替他打气,我只是觉得我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由他带着,总不至于被蹂躏糟蹋,总归比被虏走当个压寨夫人,或者是小妾沦为性奴要好过些。

他也总能不负我所望,就如同这次,从竹林深处窜出来的几个山贼范儿的蒙面人横穿了出来,其中站在面前有着大哥范儿的大汉,裹在黑色面布下的嘴唇蠕动:“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我从不知道这句打油诗竟能沿用至今,就好比在我先前那个年代照个相还非得叉开剪刀手一样滑稽俗气。

身边一名小个头的小弟上前指着我,朝大汉子挤眉弄眼,“大王,那妞儿不错。”

小弟,你哪只眼睛抽了觉得这妞儿不错。

“大王”摸着下巴,忽略了站在我面前的铁皮冰箱舔着嘴唇打量着我,随后点头,“还有,这妞儿也给本大王留下。”

想来这大王的饥渴程度已让他饥不择食,我这样子都还吃得下。

铁皮冰箱岿然不动,山大王心可有点虚了,可还是逞威风,左右瞅着这铁皮冰箱:“小子,要想活命,给本大王……”

剑柄从剑鞘中弹出击打在了山大王肥硕的下巴,只见山大王如一朵轻飘飘的云,悠悠飘到了几步开外,他痛苦地摸着下巴,又摸摸屁股:“哎哟,谁,谁敢用石头砸本大王!”

“大,大,大王,不是石头,是,是剑柄。”那小弟凑上前去吞吞吐吐解释,翻译过来即是:大王,您眼神不大好使还是被打晕了。

山大王手指着铁皮冰箱:“你,你别以为本大王怕了你,少,少在那装模作样,本大王报,报仇,十年不晚!”

铁皮冰箱向前跨了一步,只见得矗立在山大王与小弟后的大树横腰截断,不过一秒,轰然倒地。我也不懂该如何描述我看到的情景,总之,就是很快,快得毫不夸张地形容就是一眨眼的功夫,放一个响屁的迅猛。铁皮冰箱拔剑和落剑都很快,那些山贼跑得也很快,一边跑还一边回头痛哭流涕,怕他随时会追上前灭口:“本大王会回来的!”

好走,灰太狼。

他没有追,可见他的剑并不是谁都杀,也不是谁都值得他杀。

他收剑,冷睨了我一眼,我便跟了上前,从赶路至此不离不弃,从未超过三步之远,仿佛异性间的吸引力,纯物理学吸引力,而非情愫。我心里暗笑,真是无需多言的默契。我问他:“你总是带着这面具吗?”

他继续赶路,我只得加快脚步跟着:“见过我面具下的脸的人都死了。”

我识趣的没有再开口问他有关面具的事,因为我还不想死。

从头顶上叶缝中漏下的逐渐柔和的阳光看,天色已渐晚,山林比白日里静谧,从鸟叫声转为虫鸣,矮灌木丛里偶尔会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夜里显得格外惶惑。一滴水滴到了我的额上,顺着脸颊绕到了干燥的嘴唇边,才感觉到有些口干舌燥。我费力卷着舌头舔了舔两瓣唇,发觉那点水分不够蒸发。

昨日里他从腰间递给我的那个水袋,已被这几日以来赶路的我喝得滴水不剩。

他停止了赶路,看了眼神情疲惫却一点怨言也没有的我,独自找来一堆干柴后靠着一颗大树坐下,从怀里掏出一根火折子点上,那堆柴火就噼里啪啦烧起来了。火星闪耀下他眯上了眼睛,我想,他大概也累了,便起身准备趁着还没晚透,去找点吃的与喝的水。

“去哪儿?”他陡然问道,那双闭上的眼已睁开,露出那如夜的瞳孔。

“肚子饿了。”我摸了摸肚子,他丢过来一包东西,我接过,打开一看,是一包干粮,我看着那干燥得不能入口的干粮冒着生命危险继续说道:“没水。”

他沉默。我猜想他一定是生气了,即使我看不见,他一直没回答,我就站在原地好久,见他没有想表态的意思,转身往林子深处走去,一路还用着袖口中随身带着的匕首划开树皮做了标志。

我尽量往矮灌木的地方走去,对于野外求生的知识我多少了解一些,只因为与孟非约定过,要周游世界。孟非是我的弟弟,一个已经变成了童话里星空上最亮的那颗星,一个这世上我唯一在乎却离我而去的人。

“你不怕黑吗?”孟非问我。

黑?都说无光的夜最黑,谁懂得人心若是黑起来,黑夜也逊之三分。

“姐,你要是怕黑,我就做你的光,哪里黑我就照亮你。”

耳边孟非的声音忽然消失,清脆的叮咚的水声敲入耳膜,有水声,就是有水。孟非,这就是你赐予我的光吗?

005 吾没占着你的炕

沿着水声终于找到了一处山泉,从站着的坡上跳了下去,疾步走上去双手捧了一点喝上几大口,有水真好。对着水面看,才瞧见了自己那张奇陋之脸。皮相这东西,你说不重要,可是却还是那么多女子想要拥有好相貌。为了谁?

又拿出水袋装上了满满一壶,扣在腰间,才沿着坡爬了上去。

地面上还略带泥泞的湿土上凹陷着一个不易察觉的脚印,若不是这么吃力地用爬的方式上来,或许我也不会发现得了这个痕迹,我眨眨眼,望着前方的路,一个人影也没有,忽然心情有些沉重。

我沿着标志原路折回,就看见了还是靠在树干上闭眼休息的男子,他的剑已经从腰间解下,搁在了一旁,很有浪迹天涯的剑客意境。不禁想到:他面具下又是一张怎样的脸,那张面具下又承载着什么东西。

走过去,在篝火边坐下,低头看见那微微泛黄的草上沾上了少许黄泥。我将水递过去,轻轻扯了下他的袖子,待他睁眼,我方呆呆说道:“喝罢,没毒。”

我不知我为何要这样来强调,可我不想被误会,还不如一开始就坦诚一些,因此他放在我体内的那颗毒药一直让我耿耿于怀。从另一个角度看,他是我的衣食父母,我理应不会害他。我想,我对于一个灭了我全家的犯人真是丧心病狂的待见与温柔,说不难过,心里其实还是有一点涟漪,也只限于那可怜的阿蓝。

如果可以,我真想问阿蓝,为何对秦可恩那么好,但这或许成为了一个永远的谜题,于我,于秦可恩。

他迟疑着接过水袋,咕噜喝了一大口,说了句“那颗药本就没毒”,便又闭眼睡去了。

言外之意,我被蒙了。我没有怒气,既是谎言,这不即说明,我此刻不必对于随时可能会遭受毒性发作迫害的身体担忧,那么我又何须因为这是个谎言而生气。

更令我在意的是:他话真少。我终于理解了以前为何别人总不爱与我一起玩耍,即使我是个可以任意捉弄的呆子,终归是太过无趣了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