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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行篮下-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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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你说这个大家伙是你教出来的?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我从来没听说过你收了一个亚洲人当学生!你这个天生就很傲慢的家伙怎么可能做这样的事情!你一定是在和我开玩笑!”

公爵现在好像根本没办法理性的把面前的这个老伙计和吧台后面的那个大个子联系起来。

“拷,我认为这里面有个误会,他绝对不是我的老师,不过这个老骗子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在我这里赢走了至少五十瓶威士忌的钱。”

那个被公爵喊做乔的人并没有回答什么,不过这个时候陈锋已经抢先开腔了,因为他真的不愿意让人认为自己和老家伙是师徒关系。

老师?妈的,有无耻到没人性的老师吗?陈锋只想说,那个牲口一般的老家伙,在过去两年的时间里,在自己手里赢走了很多绿油油的美元。

而他的目的好像也不是为了教陈锋打球,那家伙更像是酒瘾犯了才会想起来拖着陈锋到篮球场上较量一番。

每次他都会用很卑劣的手段从陈锋兜里掏走十几美元,那已经足够让他喝的醉生梦死。

而陈锋只能看着好不容易才赚到手的钱,就这么从自己眼皮子底下溜走了,那真是掏一掏口袋,却没有一美分的残留。

从小打篮球就一直很生猛的陈锋,也是第一次在篮球场上碰到这么一个让自己无所适从的人。

也多亏了他那执拗到骨子里的性格,才会在每次失败后,都玩了命在球场上磨砺自己,争取下一次击倒那个老骗子。

当然,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陈锋一直没能成功的把这个老骗子成功的放倒,哪怕是靠身体硬吃那家伙,他也总是有办法扳回来。

不过那个老骗子在篮球场上真不是一般的凌厉,哪怕这家伙看起来有五十多岁,他那丰富的经验和让人发疯的手感,每次都让陈锋很无语。

只是陈锋自己也承认,是这家伙那两年多在球场上对自己的肆意蹂躏。

才让自己有能力踩遍德克萨斯的所有篮球馆,甭管是什么样的对手,他都能得心应手的对付。

就像几天前和布鲁克林那边的比赛一样,查普因在街头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但成天跟这么个妖孽级的老骗子在一起混久了。

陈锋还真不觉得查普因那一手魔幻般的运球技术,能成功的骗过自己。

起码查普因的身手比老骗子的运球要差多了,而且投篮的准头儿,也不在一个档次上。

老骗子很少说自己的往事,不过陈锋的感觉很敏锐,他知道这老家伙一定是个很有故事的人,起码在篮球场上,他锐利的让人疯狂。

在西南区挑了那么多球馆,不管是NCAA的猛男,还是那些厮混在街头的老球痞子,陈锋就没见过哪个家伙有老骗子那种水平的。

有这样篮球水平的老骗子,绝对不会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只不过老家伙自己不说,陈锋也不是那种乐意打探别人隐私的无聊分子。

也就是因为这个看起来更像是酒鬼的家伙的关系,陈锋才会在一个多月前杀到纽约这座大都市。

因为这里是那个叫乔的酒鬼的老家,这里的街头,曾经是他的地盘儿。

只不过他在这里消失的太久了,久到让人忘记在纽约的洛克公园,曾经有过这么一号会让所有对手都感觉肝颤儿的人物。

也只有像公爵这样的活化石,才能认出眼前的这个老家伙,想起他在街头打拼的那些日子,到底有多么的灿烂夺目。

洛克公园记载过很多璀璨的历史,比如阿尔斯通的云中漫步,比如山羊的连续空中灌篮,还有“直升机”那变态的弹跳力。

不过有些太久远的历史很多时候都只能是被口口相传的。

在那个街头篮球的洪荒年代,没有多少人留下过影音资料,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明白他们的伟大。

就像此刻正站在公爵面前的这个老男人一样,现在还有谁能记得他在洛克公园的那个下午。

跟NBA第一代飞人J博士朱利叶斯·欧文对飚得分的火爆场面。

半场拿下五十分,那是一个让J博士都汗颜的进攻狂人。

现在洛克公园的历史上还有关于他的记载,曾经在一场比赛中砍下74分,一个让人难以超越的记录。

厄尔·门罗,那个在NBA打入过名堂的家伙,那个在NBA都流传一句名言:“上帝都不敢单挑“黑珍珠””的明星级后卫,都曾经无比郁闷的输给过这个不到一米九的老男人。

张伯伦在NBA砍下一百分已经成为传奇,但在街头,一个只有一米八八的家伙,也曾经创造过属于自己的历史。

乔·哈蒙德,洛克公园历史上,在“山羊”厄尔·麦尼考特之后的洛克公园之王。

曾经拒绝湖人队两次召唤的街头牛人,一个被人尊称为“毁灭者”的伟大存在。

哈蒙德,一个被人誉为,“洛克历史上两个最伟大的球员是‘J博士’朱利叶斯·欧文和乔·哈蒙德。”

估计没人能想到,顶着这么一个耀眼名头的人,就是这么一个在人前看起来毫不起眼的老男人。

公爵现在不光惊讶于这个早就已经消失在纽约街头的疯子为什么又回来了,而是惊讶这家伙和陈锋说的那几句话。

“那个小家伙是乔亲手教出来的?”,这代表什么,公爵太清楚了。

“毁灭者”乔·哈蒙德从来没有亲手教过任何人,但眼前的这个大个子竟然和他学了两年多?

这算什么?亲传弟子吗?上帝啊,纽约的街头也许从此就不会安静了。

锋利异常的陈锋,有着炫目过往的哈蒙德,这是多么生猛的一对师徒组合!

(求红票,求收藏,其实吧,我也不想重复这样的话,但是新书期,很重要,我只能这样了,别嫌烦就行,我尽力写好书,每天万字。。。挺诚心的,不是吗?)

第十章  街头不是他的战场

不管公爵现在的内心是多么汹涌澎湃,陈锋和哈蒙德之间的眼神和语言交流那绝对是火花四溅。

陈锋一向非常不耻于这个老骗子拉近两个人关系的手段,“见鬼,你什么时候成我老师了?”

“没我的话,你认为自己能搞定查普因那小子?你要是和两年前相同的水平,他靠简单的运球就会把你耍的像个白痴一样。”

“就算他能晃开我,你认为他的速度能躲开我的盖帽吗?不是每个人都和你一样妖孽的像个变态!”

陈锋承认,如果是靠自己在街头闷头自己琢磨的话,按照两年前的水平来打那场比赛,他一定会被查普因的运球耍的晕头转向。

特别是查普因那家伙的胯下运球,确实让人有种眼花缭乱的感觉。

但陈锋可不会被那些假动作晃晕,因为他有眼前这个老骗子在球场上的折磨,跟哈蒙德比起来,查普因的运球还少了那么几分鬼魅的味道。

在美国的街头篮球场上混了三四年,陈锋还没见过有谁能把篮球玩的像老骗子一样出神入化。

别看这老家伙四五十岁了,他就算是没有强壮的身体,也一样可以用自己神出鬼没的运球和精准到让人发指的投篮摧残陈锋的神经。

一对一的单挑,陈锋经常是输给这老家伙那近乎妖孽的投篮准度。

敢不防,他就能在三分线外肆无忌惮的把球扔进筐中,让你无地自容。

你要是敢跟着他防,没准儿下一个假动作就能直接让你找不到北。

过去的两年中一直如此,直到两个月前,陈锋才能在一次单挑中,靠着身体优势,硬生生的拿下一场胜利,这让他兴奋的一夜未眠。

也是在那场比赛过后,这个老骗子才跟他说过要离开德克萨斯,回到这个钢铁丛林一般的纽约大都会。

“想让自己变得更强点,就去更厉害的地方,而不是在这个你已经踩遍的孤星之州待着。”

生存,梦想,虽然在父亲去世后的两年时间里,陈锋一直在为如何生存下去而不停的打拼,但篮球这个梦想他没放弃过。

赚钱,还债,可能这是过去两年中最重要的事情,不过就算是在每天劳累的工作过后,跟老骗子打上一场篮球,是他最放松的时刻。

当篮球摩挲在自己的手掌中,陈锋总是能让身体不由自主的兴奋起来。

如果说自己还有什么放不下的梦想,也许篮球是陈锋现在生命中唯一的一个。

只不过梦想和现实的差距有点太大了,没有在高中联赛上过场,别指望那些所谓的篮球经纪人会眼巴巴的跑到街头来寻找什么天才。

而且也没有多少人会在乎你到底在街头有多大的名气,对他们来说,只有在纸面上最直观的数据才是最主要的。

美国会打篮球的人太多了,可能每个街区的篮球场上,都会有所谓的传说存在,但真正能混进NBA的人却寥寥无几。

就算是阿尔斯通那种在AND1号称街头皇帝的人,在进入NBA之后,也不过是个徘徊在二流的选手。

要知道,那家伙也曾经在大学联赛中露过面,并不是纯粹的街头混子。

饶是如此,他在NBA中也得从头开始学着适应新的规则。

所以陈锋的梦想,现在也只能是梦想罢了,现实总是有点残酷。

陈锋和老骗子的斗嘴没有继续下去,公爵一把拽走了还准备继续喝一杯的哈蒙德,好像有很多话要说。

已经习惯了和老骗子每天斗上几句的陈锋,也只能继续自己被围观,被调戏的工作,摇酒壶无关梦想,确实现实的生活。

“老朋友,一千五百美元一场比赛,这个价钱其实并不低,没有人比你更熟悉纽约的街头比赛,我没办法开的更高了。”

走到酒吧角落位置的公爵一脸认真表情的对着哈蒙德说到,这就是实情,他必须很坦诚的和这个老朋友谈一谈。

“我知道,AND1让你联络这些野小子,能开出这样的价钱,确实不低了,而且我知道你们还有一部分的广告合同,很商业化的那种。”

哈蒙德没有回避公爵的问题,就像对方说的一样,他太熟悉街头了。

不管是这里的规矩还是门道儿,他都一清二楚,没人能蒙骗他。

哪怕他已经四五年没在纽约的街头混了,但回来不到一个月,已经足够他重新回到自己熟悉的生活中去。

这是他的地盘,不管他是不是已经老了,但他永远是纽约街头的霸王。

“公爵,你看过那小子的比赛,就像你看到的东西一样,你不能否认他有着过人的天赋吧?”

哈蒙德说这句话的时候,还瞟了一眼那个能把摇酒壶玩出花样的家伙。

“不否认,这样强壮的家伙,简直就是一个杀戮机器,估计在街头,没人能顶住他用那身肌肉去碾压内线。”

公爵虽然只看了陈锋不到十分钟的表演,但他的经验已经足够判断出那小子的潜力,所以他才会开出这样的条件来邀请陈锋加入AND1。

“伙计,要是真的让那小子在街头混日子,难道你不感觉那是一种浪费吗?至少我认为那是一种对天赋的摧残。”

哈蒙德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一种隐隐的骄傲,也许是因为那个光头的小子,正是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野兽。

“乔,难道还有更好的办法吗,我不是没查过他的底子,没有打过高中的联赛,也没有上过大学,他已经毕业一年了,你还想他去NCAA吗?”

公爵也知道让陈锋这样的家伙在街头继续打下去,进步的空间并不大。

但现在看起来,加入AND1起码是一个让他能被别人熟识的简单途径,也许这会为他打开另外一扇大门,也许NBDL会有人能看中他。

或者某个有经纪人背景的街头球队会吸收他,到大学去镀金一年,然后参加NBA的选秀,这都是一条看起来很有前途的路。

“乔,如果他早生一年的话,也许还能赶上NBA的高中生选秀,但现在斯坦恩那个混蛋已经堵死了高中生进入NBA的那条路,何况他在正式比赛中还没有过任何数据,你认为他去参加选秀,会有人看中他吗?”

公爵说的这些都是事实,他跟自己的老朋友之间,用不着隐瞒什么。

“我知道你说的这些,所以我才把他从德克萨斯带到了纽约,但街头不是他的战场,跟他搏杀的那群人,应该更凶猛。”

“街头没人能挡住那小子,至少在内线,没有人扛得住他的碾压。”

“总让一辆主战坦克去和出租车角力,那绝对是一种天大的浪费。”

哈蒙德说完后拍了拍公爵的肩膀,“老伙计,纽约最迷人的地方就在于他的信息传播速度,一个星期,已经够不少闻到血腥味的猎手杀到这里的了,你是这里的地头蛇,所以你的速度最快,但我估计,有些人,也快到了,他们也许会给那小子带来更多的合同或者未来。”

“知道YOUTUBE吗?那个去年才出来的视频网站,已经有人把那小子的比赛视频放上去了,一个星期,接近三十万的浏览量,我想总会有一些有心人会去琢磨这小子的来历的。”

公爵这时候才发现,眼前的这个老家伙,一如当初他在街头比赛中的表现一样狡猾。

YOUTUBE?见鬼,那是什么东西,公爵发现自己都有点落伍了,哈蒙德这家伙就像以前混在接头一样,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办法。

但哈蒙德也许说的没错,让那个光头小子在街头混,真的浪费了。

而自己来这里,也是不想这么一块璞玉,就消失在街头的混乱中。

要知道,这是纽约,最繁华也是最混乱的大都市,在街头篮球场上有过无数的明星,但能活下来的,其实并不多。

就像哈蒙德这样的老混子,最后也都栽在了毒品上,街头就是这样,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

公爵不希望这样生猛的家伙哪一天也栽了,所以AND1的巡回表演队虽然不是最佳的选择,但也能让陈锋有一份固定的收入。

总比混在街头和酒吧更合适,这些地方,永远和未知的日子混杂一起。

喝光自己面前的那杯威士忌,公爵感受着那份刺激味蕾的辛辣,“乔,如果那小子没有找到更好的去处,我这份两年的合同,一直会为他留着,起码那份收入,总比这里要好得多。”

“就像你说的一样,也许街头不应该是那小子的战场,他应该有更大的舞台。”

哈蒙德虽然没有回答公爵什么,但点了点头,眼神中多了一点温暖。

虽然这个看起来有点猥琐的胖子只不过是纽约街头的一个老痞子,但公爵对待朋友的时候,他永远是真诚的。

不过哈蒙德只是在感谢这个老朋友的一份心意,他不认为那份合同还会签上陈锋的名字。

那个光头小子是谁?那可是伟大的“毁灭者”调教出来的亲传弟子。

生猛如同野兽的那小子怎么可能被困在街头混日子。

(四更有木有,我已经疯狂爆发了,但和前面的同志们差距还是蛮大的,满地打滚求支持!)

第十一章  老狐狸

公爵离开了,但酒吧里关于陈锋的话题却没有停歇下去,而且在之后的几天中,已经变得有点愈演愈烈的趋势。

以前这个大家伙只不过是一个有点儿特别的调酒师,现在又多了一个篮球的话题可以聊,不少人都在打听这小子到底在那场比赛中干了什么。

否则那个胖子也不会从哈林区跑到皇后区来邀请他参加什么球队,而且一千五百美元一场比赛,这样的收入可不低。

虽然和那些NBA的百万富翁们没办法比,但在街头篮球比赛中,能出得起这个价钱的人,并不多。

而且有不少熟知AND1名气的顾客,可是知道这支篮球队代表着什么。

公爵在皇后区可能算不上多么有一号的人物,可也有一些街头混子认识这家伙。

能让这么一个在洛克公园混了几十年的家伙上心的人,肯定有故事。

酒吧里面的人,总是很无聊,他们的八卦之魂,经常会熊熊燃烧。

所以有好事儿的人,特意在上网搜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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