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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志-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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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蠡湖水深千尺,不及元宝送我情。”
想了想,又揭开这一页,提笔继续写了一首《赠诗韵》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首诗的原作者李商隐虽然表达的是爱情,但却标为无题,唐森倒觉得这首充满了“春蚕”“蜡炬”这样富有奉献意义的物体,也同样适合表达师生之间的情谊,而原作《无题》诗的后两句什么“云鬓”“青鸟”之类的,却是不适合师生情谊的,所以唐森无耻地将李商隐的另一首《锦瑟》诗的后四句给移花接木了,这也算是古代诗歌的串烧吧!
唐森写完两首诗,搁笔,分别送给两人,然后唐森才笑着抱拳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后会有期!”然后钻进马车。
随即,皮鞭一声“啪”,马夫一声“驾”,马车隆隆驶离,越发拉长了李府门口那一双双凝望的眼。
直到马车消失不见,李元宝才对女儿道:“孩子,回去吧。”
“嗯。”李诗韵乖乖地点点头,仿佛一个很听话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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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余之后,唐森参加了江州科举的州县考,也就是解试,唐森选择的考试科目是进士科,主要考试内容为策问和文学,策问就是问一些治国平天下的谋略方法,文学主要考察的是考生的文学造诣(实际上是杂文,即赋、铭、颂之类的文章,这里为主角扩充诗歌一项)。
脑海中拥有唐宋名诗的唐森,在诗文上自然无人能敌,而在策问考试之上,学习过古代史,自然知道唐朝最适合实行的各种政策,再适当加上一点自己的现代人思想,只要不提反对封建主义、官僚主义和地主,绝对能够让主考官们折服。
江州州考的主考官便是江州学政,见到唐森新颖和切实有效的一项项治国方案,确实被震惊了,没想到这孩子不仅诗文造诣颇高,更有治世能臣的宰相之材。震惊之余,更想欣喜,不仅为自己的学生【注1】有这样的才能而感到高兴,更联想到以后自己的官途,是否会因为陈江流而变得更为顺畅。
即便这孩子极为正直,不会营私舞弊,但有了这层关系,他至少会关照一下自己,甚至有的时候可以保护自己。有一名做宰相的学生,相信没几个人不敢尊敬他吧。
唐朝的科举其实就像二十一世纪的考公务员,除了初试的笔试,笔试过关的还得进行复试,复试就是面试,面试合格的,主考官才会推荐进京。而面试这一关,才是更重要的。
面试这一关,要么才气出众,得到主考官的欣赏;要么德行优良让主考官很放心,要么关系到位;得到主考官的特别关照,否则是很难被推荐入京参加省考的。当然,关系到位,也得有一定的德才才行,不需要出众,但不要太菜,否则被上面的人责难,主考官也逃不开责任的,将会重罚。
而唐森,已经提前进行面试了,所以只需要笔试通过,便可以顺利进入京城,进行中书省组织的省考。而如今,唐森的笔试成绩竟然如此出众,让主考官大为满意。直接以江州州考第一名的身份,推荐入京!
之后,唐森回到陈家村,唐森的养父母陈氏夫妇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只想种地,也不远去城里居住,唐森早已经用写诗赚来的钱为他们修建了大宅,买了不少土地,足够他们过上小地主般的生活了。
然后,又去了金山寺,与发明长老悉心长谈,然后道别。
最后又去了李府,叨扰李元宝数日,教导李诗韵数日,遂别。
处理好江州的一切事物,唐森终于可以放心地进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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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江州学政职位相当于教育厅长,但是他作为江州的主考官,相当于江州所有学生的总校长,所有在江州考试的学子都相当于他的学生了,况且他还要推荐唐森入京,所以唐森也算是他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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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有人说本书的语句比较现代化,什么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什么的,不知道好还是不好。我个人的想法是游戏异界这类书不是历史正史,还是应该多点乐趣的,与其文绉绉的之乎者也,还不如稍微弄点现代词汇轻松点,用现代语解释古代的事物,会比较有趣一点。有的架空历史的书还很喜欢用现代词汇呢!呵呵……当然,本书不会刻意去使用现代语,只是有些地方使用现代语比较好解释且解释、描述起来有趣一些,才会使用。不知道这种风格大家喜欢不喜欢,请在书评区留言,说出你们的想法。谢谢了哈!!!
。
PS2:推荐票太少啦!!!
【卷一】:大唐小僧 【023】、初到长安遭围堵
长安,唐朝时的世界第一大城市,世界第一繁华的城市,也是世界的经济文化交流中心。当唐森看见长安城门上方的巨大“长安”二字之时,唐森真是觉得太兴奋了。不过看了看城门口孔武有力的卫兵,唐森还是忍住了心中的激动。
牵着马走在长安宽阔的大街上,看着热热闹闹的场面,熙熙攘攘的人群,唐森心中倒是慢慢平静下来了,刚才的激动只是因为到达了目的地的一种欢悦,因为来的路上,实在是太难行走了。即使唐森骑的是马,但在有的路段,连马都走得颤颤惊惊的,何况唐森?总之,一路上实在太嗨了。
唐森现在终于知道古代人为什么这么爱接风洗尘了,那是因为路上的灰尘实在是太大了,一路大多是凹凸不平的土路,天晴时灰尘漫天,下雨时泥泞不堪,要不是唐森每到一处城市,都会好好的洗澡洗衣服,否则到长安的时候就不会这么体体面面的,而会是一个泥人了。
唐森本就是一个喜欢旅游的人,趁此机会,一路走走停停游山玩水,唐森这一路走来,竟然用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到了长安时,俨然已经初冬时节了。不过唐森早已经算好了时间,那却也不会耽误了省考,因为中书门下省的省考是在春天举行的,所以也被称作春闱。而如今距离春天,尚还有数个月之久,所以唐森一点也不着急,反而还能在长安及周边好好游玩一番,以领略一番长安的人文景观。
不过,在这旅游之前,还得先找个宾馆……呃,应该是客栈,先在客栈开个房间作为落脚点才好。按照地理位置来讲,客栈的位置最好在长安“市中心”附近,这样不仅方便去礼部等衙门报道,还可以感受一下唐朝长安最繁华的生活。
唐森问好了去往“市中心”的路,正准备上马,却听后面一阵嘈杂,转身一看,却是一队全身穿着黑色劲装的武士模样的人正往这边而来,路上的人群纷纷往两边让开。唐森皱了皱眉,凭自己这三脚猫的功夫,却也只能往边靠了。
于是唐森牵着马也往路边让了让,谁知那群武士却径直来到了唐森面前,领头的人又展开了手中的一张画像对比了一下,确认唐森就是画像上的人之后,那领头之人便猛地朝唐森面前站了一步。
唐森心中一突突——娘的,怎么一来京城就有麻烦等着我似的?好像自己没有得罪过谁啊,京城的就更少了!难道是他?唐森忽然想起了那位“人妖公子”,李玉安。如果不是他,那还有谁呢?
不过还没等唐森想完,那领头的大汉武士便忽然间从凶恶的模样转变成了友好的笑意,向唐森一拱手道:“陈公子,俺家小姐有请!”
“你家小姐?”唐森想了想,却是道:“你怕是认错人了吧?我刚从江州而来,在京城尚无认识的人,何况你家小姐?”
那领头的大汉便呵呵笑道:“你姓陈没错吧?是从江州来的就更没错了!俺家小姐都念叨你好几个月了呢。”
“你家小姐到底是谁?”唐森严肃地问道:“你若不说清楚,我就坚决不跟你去。”
见唐森面色严肃,那领头大汉连忙笑道:“呵呵,陈公子你别生气,俺们家小姐就是玉仙姑娘啊,她正在万花楼等你呐!她知道你要来长安,怕你住的地方不方便,所以老早几个月就派我们在城门口候着了,只等你一来,就立刻接到万花楼去住,那里环境好,氛围佳,不至于让你太寂寞和无聊。”
唐森心中暗自一笑,万花楼?青楼?还让我去长驻?这里的环境好?这个时代的建筑几乎不隔音,若整天听着别的房间内传出的“啊啊啊啊噢噢噢噢噢”的声音,唐森是不会寂寞了,可是会发疯的。真不知道玉仙这丫头再搞什么名堂!
于是唐森摇了摇头,道:“不用麻烦了,那里也不适合我住,我还是找一家客栈吧。”说着便要牵着马离开。
那大汉却是不依了,一把拽住唐森的马的缰绳,道:“陈公子,您还是跟我去吧,相信我,那里的环境肯定很舒适的,包您满意!”停了一下,见唐森仍然无动于衷,大汉便苦着脸装可怜,道:“陈公子,您别为难我们这些下人啊,玉仙姑娘可是下了死命令的,要是请不回去您,我们可就惨了!玉仙姑娘说,不管用什么方法,必须将您请到,就算是抢,也要抢回去,还说您要有什么不满,等到了万花楼,再向她本人发泄吧!”
听见这大汉说这些可怜话,唐森却是有点忍俊不禁了,看了这群人一眼,唐森觉得如果自己真的不跟他们走的话,他们还真有可能把自己抢回去呢!到时候可就不妙了。于是唐森点了点头,道:“那好吧,你们在前面带路。”
“哎,来,陈公子,请上马,我来为你牵马!”大汉殷勤地道,和他的天生恶相完全不符合,给唐森一种十分别扭的感觉。
唐森摆了摆手,道:“一路走来,早已经坐得累了,还是走着去吧。”
那大汉也不强求,便让众人在前面开道,然后自己牵着唐森的马和唐森一起往万花楼走去。
长安万花楼坐落于长安最繁华的商业街上,街上最多的便是酒楼、客栈以及青楼,可谓长安的娱乐一条街。
古代人的娱乐方式不多,能在室内进行的娱乐项目就只有喝酒、吟诗、唱曲、弹琴、跳舞等等,这几乎都可以在酒楼与青楼内进行。如果酒楼相当于二十一世纪的正规大酒店的话,那么青楼就相当于夜总会了,而万花楼么,则是相当于“天上人间”那一类的顶级夜总会,却也是名副其实的销金窟。
此时,唐森便已经穿梭了许许多多的街道,站在了这传说中的销金窟的大门口了。
【卷一】:大唐小僧 【024】、强效迷魂术
站在万花楼口,阵阵香味伴随着轻柔的空气流动吹来,形成了阵阵香风,还真如同进入万花盛开的房子内一般。
青楼相当于夜总会,自然是夜里热闹了,不过此时也有不少人在万花楼内饮酒作乐,这个时代的青楼也是比较高雅的,不只是为了干那些事儿,还是可以吃饭喝酒的,只不过这会儿并不是饭点。
此时,一名清秀中透出点小可爱的丫鬟走了过来,笑着对唐森道:“陈公子,小姐等候你多时了,请原谅她不能下来亲自接您。”
唐森摆摆手,他现在只想当着玉仙的面,当着她的面问问,她到底想要干什么。于是,唐森便被那群大汉交到了小丫鬟的手里,由小丫鬟引领着离开了。
穿过万花楼大厅,来到了巨大的中花园,中花园内奇花异树十分繁茂,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却是那些万花楼名妓的单独房间,能在中花园居住的,也算得上万花楼的红牌了,经常看见一些穿着暴露、性感的美女们正在窗前弹奏或是练习唱歌,一时间倒有一种“歌台暖响,春guang融融”的景象,只是她们的心情却未必是暖暖融融,而是“舞殿冷袖,风雨凄凄”的吧。
经过曲折缦回的长廊,穿过构造奇异的座座假山,唐森在小丫鬟的带领下,终于走出长廊,来到了后花园。
后花园比中花园小得太多了,但这里却是玉仙一个人的住处,平均下来,却是比中花园的人均面积大得多了,而且显得更加的精致和宁静。
后花园中种满了五颜六色的鲜花,空气中飘满了浓浓的花香,唐森细看之下,却发现这些五颜六色的鲜花竟然都是玫瑰!能一次性看见这么多盛开的娇艳玫瑰,唐森的确是有点吃惊。
虽然人们的认识中,玫瑰好像是舶来品,是外国人表达爱情的象征。但其实不然,玫瑰的原产地便是亚洲东部,自汉朝开始,唐代则有人使用玫瑰制作香囊、香袋。关于玫瑰花的名字,《说文》中有:“玫,石之美者;瑰,珠圆好者。”而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中也有“其石则赤玫瑰玉玫玫瑰瑰。”只是没有西方那般柔情万种的解释罢了。
对于在唐朝看见如此多的玫瑰,唐森倒不吃惊,吃惊的是这些玫瑰花竟然在不是花期的冬季开花,并且保持繁茂,这是怎么做到的?唐森环顾四周,也没见到温室大棚什么的啊。嗯,这得问问玉仙了。
在玫瑰花丛环绕中,一幢二层木质小楼出现在唐森的眼前,一层为客厅,二层为闺房,而此时玉仙正站在门口翘首以盼,当看见唐森出现时,便如同一个活泼的小姑娘一般,欢快地朝唐森跑了过来,唐森终于知道“静若处子动若脱兔”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了。玉仙跑到唐森身边,一把便挽住唐森的胳膊,娇嗔道:“你怎么才来啊?人家都快成望夫石了!”
“……”唐森一阵无语,看了看旁边有些想笑不敢笑的小丫鬟,唐森不由得说道:“你故意的吧?我和你的关系有这么亲密么?”
玉仙嘻嘻一笑,道:“一回生,二回熟,咱们这都第三回了,当然要更亲密了?”
旁边的小丫头一脸惊讶地看着唐森,唐森无奈地道:“什么第三回了?说清楚点,咱们只不过才见第三次面而已,可别让人误会了!”
玉仙咯咯一笑,却是瞪了旁边的小丫鬟一眼,小丫鬟立刻吐了吐舌头,转身出了后花园,顺便还把大门给带上了。
唐森动了动胳膊,想要将手臂抽出来,却觉玉仙将他的胳膊抱得更紧了,唐森用力之时,只觉手臂紧紧地压在两团柔软的坚挺之上,胳膊上传来的奇妙触感,顿时让唐森呆了一呆,更刺激的是,玉仙竟然在这时候轻轻地“哼”了一声,悠长而销魂的鼻音,让唐森立刻不敢再动。
唐森扭头看了一眼玉仙,刚想说话,却见玉仙一副娇滴滴的模样,双眼水灵灵直勾勾地盯着唐森,仿佛在向唐森发出一种信号似的。就算唐森现在将她扑倒在花丛之中办了,玉仙也只会主动牵引着他,而不会有半丝的反抗和不情愿。望着那水灵灵直勾勾仿佛能让人义无反顾的陷进去的双眼,唐森脑海之中一片空白,如同迷失在浩瀚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鼻腔中满是玫瑰的香味,又如同一只迷恋花香的蝴蝶,在花丛中偏偏飞舞。
唐森迷失了,在周围空无一人的环境下,玉仙终于可以全力施展她的迷魂术,在这强效迷魂术之下,唐森终于落在了她的手掌里,任她搓*揉了。看着躺在自己华丽轻轻皱着眉、半眯着眼睛、眼睛里满是朦胧雾气的唐森,玉仙不由得轻轻笑了,如同玫瑰花一般美艳动人。
看着看着,玉仙慢慢低头,轻轻地在唐森的脸上吻了一下,然后微笑着对迷茫中的唐森道:“俊俏的小弟弟,对不起,谁叫你是我见过的最适合我的养料呢?本来只想做一个安分守己快快乐乐的小妖精,但若享用了你,我便有机会成为妖仙,堂堂正正地上天入地了。哎……佛说,yu望是罪恶的源泉,我现在总算是懂了。可是我还是抑制不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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