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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秋天他来了来了-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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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秋天再也没有出现在蓝衫的梦里,从蓝衫的生命中消失了。
起床,上学,上课,吃饭,学习。一天天就这样过去,蓝衫麻木着,似乎忘记了微笑,也忘记了痛苦,可思念却在心里深深扎根。她学会了跳舞,一次次倒在舞台上,诠释着自己的哀伤。
灯光,闪耀,掌声,雷鸣。
之后的日子,蓝衫生活在这般下。没命的跳舞,却不愿请专业老师,只是只是自己跳跃着,累死饿死都在舞台上,忘了什么是饥饿,疲劳。只是没命的跳着,像一只天鹅般,远离这个喧嚣的世界。或许在那遥远的天堂,会邂逅秋天。
不管怎样,还是没有放弃,没有放弃秋天。她说,她不该,不该就这样放弃的。秋天也爱过自己,自己也拥有过那一段浪漫时候,虽然秋天和许晔骗我,骗我他们在相恋。
明白,他们是为了我好。
可是,秋天,为什么还要离开。蓝衫此时还是不明白的,不明白秋天为什么还要离开,因为秋天并没有把他的先天性心脏病写在日记里,也没有告诉蓝衫自己在清冷的病床上怎么抵御着病魔,如此疲乏。
太天真的蓝衫还想着,连痴人说梦都能形容她,她说她愿意和秋天一起,四处流浪,只要和秋天在一起。可是秋天不会让蓝衫和她一起四处流浪,因为这样秋天会于心不安,他要给蓝衫带来幸福,而不是没有一个完整的幸福的家。
秋天认为,只有有一个家,幸福才能画上等号。
“噢,秋天,你可知道,没你的日子,我只能对自己说一声晚安。”
这是每篇蓝衫写完日记后的一句话。
错乱下当了编辑
请别担心,蓝衫的幸福终究是来了。
十七岁的蓝衫已经放下学业,四处奔波,她要北漂。
她是说做就做的人,她有一种预感,这里不是她的栖身之处,虽则爸妈的事业已经为她铺好一条路,要是懒懒的人,那么就安于现在,她大可以做她的小公主。不过她是出来自己闯荡了,还有,为的是寻找秋天。
她只带本日记本,和那撕成八片的纸,她相信,她会遇见秋天,亲手把纸条递给秋天,然后穿着公主裙出现在秋天面前,印的自己光彩耀人。哪怕秋天的身旁多了个女人,也无所谓,只要了却自己多年的心愿,就可以了,就可以了。
用行话来说,是一个星探发现了蓝衫,一个已经披头散发,晕倒的蓝衫。蓝衫这个白痴,她把撰写文章得来的钱藏在小袋子里,她说,我得藏着,买公主裙,给秋天看,连一块包子都不愿买,差不多是沦落成一个女乞丐,相貌不错,气质不错的女乞丐。
以至于饿死在一块买废旧物品店的门口。
那男人,掏出蓝衫的身份证,看到她的名字,就感觉这个女子就是那个最近在报刊上总发表文章的人,她的文章总是透着淡淡忧伤,很高调,脱与这个喧嚣世界,给男人的感觉很迷离,很离不得。
还有蓝衫的笔名就为蓝衫。
等蓝衫醒来的时候,男人已经把拟好的合同放在蓝衫眼前,使蓝衫措手不及,在迷糊中签下合同。用后来蓝衫的话就是,大树大叔,要是没有当年我蓝衫,这《念》怎么会开创得那么好。然后就是蓝衫得意忘形的笑。
大树大叔,就是当年挖到蓝衫的男人。而《念》就是蓝衫杂志社的总刊名,《漫漫懒》是在《念》名下,最红的一个子刊。这真的都是蓝衫的功劳,因为思念秋天太深。
有一次,蓝衫在一天内写了三万多字的文章,感人肺腑,于是大树大叔,一感动,就狠狠心,创下了《念》这个杂志社。
大树大叔,是个很好很不错的大叔,只不过,这种年纪,竟然还没有一个女人在背后支持他,不是没有,是他看不上;不是他眼光太高,是他信缘分,就像遇到蓝衫这样的缘分,并且他信,信蓝衫就是上天给他的那个背后支持他的女人,蓝衫很有旺夫相,不过在蓝衫闭不上嘴的话中只有一个名字,一个男人的名字:秋天。
蓝衫口中叫着的大叔,也只不过大蓝衫6岁。具体原因,不知。
所以在蓝衫17岁时,大树也不过23岁,所以他也是狠狠心创下《念》,要知道创办一个杂志社,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对于23岁的大树,更是艰巨。
可想而知,大树多么看重蓝衫。因为有着大树,所以蓝衫很安心。一直就这样边写些稿子,做着编辑,然后在茫茫人海中寻找秋天。
这个念头,蓝衫从未间断过。干编辑,不过是为了能养活自己,能养足精神找秋天罢了。
蓝衫就是这么一个人。
无谓的插曲
蓝衫也不是一个真宗的傻子,她也能微微感觉到大树大叔对他有些好感。
不过,蓝衫就装傻,看他怎么着。
大树反感蓝衫在他面前提别的女生,说给他介绍女生的事,譬如某某公司老总的女儿拉,长得很是不错,建议你们俩约约会,谈谈心,彼此彼此了解。
大树讨厌透了那些傍着自己家世好的女人,一脸的得意样。有什么可以得意的?又不是靠自己得来的,就跟寄生虫差不多。脸上浓浓的妆,修了不知道多少次的眉,已没有了生机,像一枯草,只是为了不让那张脸感觉到突兀,才让眉毛呆在自己的脸上。
大树一看到这些女人,他的脑子里便只有蓝衫了,一个不知让人怎么形容的女人。蓝衫并不是非常醒目的美女,可是却是耐看型的,那种舒服的感觉,无可比。
蓝衫不是不化妆,她只是会涂点腮红,她说,她的脸太白净,让人看了会觉得想一具死尸,涂上腮红便有点生气。再者就是眼影,眼影是蓝衫必涂的。蓝衫爱极了那眼影,就好像她生命中的一部分。并且她的眼影就如同一件装饰品,在蓝衫的眼睛上,舞动着,熠熠生辉。她总是用chanel的牌子,什么颜色的都用,很大胆鲜明,而且画法很独特,所以被很多小女生所惊呼,所羡慕。
有一次,大树和蓝衫,还有杂志社的一些人去酒吧庆祝他们的《念》成立一周年,回来的时候,蓝衫喝醉了,大树主动承担了送蓝衫回家的任务。
虽然好几次,蓝衫乘坐大树的车回家,可大树,从没去过蓝衫的家,因为蓝衫在半路就下了车,乘公交车自己回家。
大树,也不傻。跟在公交车后面,然后看着蓝衫回家。早就知道了蓝衫的家。
一间小小的屋子,建在山腰上,如一幅画般。
大树早就料想到,蓝衫的家大致会是这个样,因为蓝衫所想要的,所需的是宁静致远。
要是永远和蓝衫住一起,晚上携着手看星星应该是绝佳的事吧,然后以研究星势来度过后半生,孜孜不倦。
到了家,蓝衫自然醒了,不知她是否有喝醉,还是家的感觉让她如此敏感?
大树一脸忧愁地看着蓝衫,他痛痛快快喝下一杯,对蓝衫说,蓝衫,放弃吧,我会好好弥补你的忧伤的。大树终于鼓足勇气说出这些时间里他最想说,却又不敢说的话。
要说,酒壮人胆。
蓝衫只是笑,不回答他,睁大着眼睛看着天花板,好像在思考,又好像在告诉大树,他太傻。屋子里的静得可怕,大树却抱着蓝衫就此放弃的心里,这个男人也是如此倔强的。
彼此不敢喘大气。蓝衫闭了眼,舔了一下嘴唇转了个身,幽幽地对大树说,回去吧,你喝醉了,明天醒来,就好了。
蓝衫把这一切都当成一场梦,给大树一个台阶下。蓝衫,是机智的。蓝衫,是只爱秋天的,尽管大树无可挑剔。
大树听话地走了,或许他也是这样,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就感觉舒畅吧。
第二天,他们还是这样,大树还是蓝衫的大树大叔。
上天还是会眷顾你
在偶然的一个机会里,蓝衫陪着新人去采访一个名人,述说关于她的爱情故事。
对于这个新人,我得费些文笔来说说她。她叫蕊蕊,据说是一地产大亨的女儿。从她平时的穿着就能看出,用的是兰蔻化妆品,LV包包,多得一次身上几十种颜色的衣服搭配在一起,一点都没她年纪的稚气。不过蓝衫一看见她就有莫名的亲切感,所以把她留了下来,进行实习。大树是怕这个叫蕊蕊的小祖宗,有什么来头,吃不起苦,会连累了蓝衫。现在倒好,蓝衫和她关系搞得好,蕊蕊也右一个蓝衫姐,左一个蓝衫姐,好不亲热。至于她为什么不好好待在大亨爸爸的庇佑下,而出来受苦受累,便是她得事了。
因为工作需要,他们把名人安排在一个小巷子里,很是偏僻,却另有一番风味,据说是名人和初恋对象的约会地点。
就在这个巷子里,蓝衫差点挨批,因为蓝衫遇见了秋天,真的是秋天。
同时,蓝衫的和秋天互相看到彼此,他们就这样看着。
秋天想逃,可是他无处可逃。
是宿命。
大概僵持了半小时,秋天投了降,蕊蕊才借此机会,告诉蓝衫,我们快迟到了,名人或许会生气,那我们的杂志会收到负面影响。蕊蕊很是机灵。
蓝衫匆匆在秋天的脸上咬下一个印记,还抢走了他手里的手机,威胁着秋天,站在这里,不许走。
秋天,看着眼前这个从天而降的蓝衫,笑了。他不知,这是喜还是忧;他该逃还是该留下来,他又完完整整地出现在蓝衫的生命里。秋天笑,笑蓝衫还是那么霸道,就这么野蛮地把他的手机抢了去。他摸摸自己脸上的齿痕,意犹未尽。
蓝衫差不多是飞奔出现在秋天面前。这次,蓝衫很正经地看着秋天,从头发一直看到鞋子,生怕秋天哪个地方被别人换走了。蓝衫,止不住的高兴。她扑在秋天的身上,哭了,哭得稀里哗啦。她再也顾不了形象不形象的问题了。
真的是秋天阿,蓝衫同时在心里想,我不能再放走你,绝不会。不然就是自己见了鬼。
我爱你,很爱你
他们俩又对视着,这次是新人扑哧的笑了。
蓝衫和秋天一同对着新人喊,笑什么。
这回是轮着三个人一同笑了。新人并不知道,蓝衫和秋天的笑意,要知道分别,差点是永不见面的人儿又相聚,他们要该是多么多么的欢乐。
蓝衫的那个地方怦怦得直跳,她还是看到秋天会脸红,心跳加速,害羞程度不减当年。秋天似笑非笑地看着蓝衫,他可不想被蓝衫洞察他内心的一切,当然这一切都是再次相逢蓝衫的喜悦,还有那么一丁点,就一丁点的担忧。他还是倔强。两个人就是天生一对。
新人一手拉着一个,带着他们走出这个巷子。新人一直不停说着,说着这次杂志采访明星的成功,她也是不笨的,她也好像察觉到一些,对蓝衫说,衫姐,你或许也是沾了明星的爱情气噢,看到你的男人。
蓝衫刮刮新人的鼻子,说她,小不点。不过你知道这是谁么? 新人神奇的说,我知道,这是你日思夜想的秋天,你的秋天哪。蓝衫又是铺天盖地地笑。对着新人,对着秋天。天花乱坠。
噢噢噢。
蓝衫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推搡着新人,说,蕊蕊,蕊蕊,你先回家好么。这是钱。回家回家。这时的蓝衫,一副大人样。可是谁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呢。自欺欺人呢。蕊蕊把手在腰间那么一插,死蓝衫,我才不要当电灯泡呢。说着,迅速钻进了出租车里。摇下车窗,对着蓝衫做鬼脸。
蓝衫又好气又好笑,好家伙,竟然直呼我名。“下次等着阿,”可是眼里却是深深的关怀。 秋天也向蕊蕊招招手。真是可爱的小家伙。秋天想。
蓝衫一直目送着出租车远走。然后趁秋天低着头吹口哨时,猛地跳上秋天身上。秋天一吓,往后推了那么几步。蓝衫撒娇地说,秋天你很没用耶。秋天却说,喂,你这个肥猪,小时候那么瘦,现在咋那么胖了。秋天一脸为难地看着蓝衫。
蓝衫又从秋天身上跳下来,目光炯炯,她一字一顿的说,当年就是因为我瘦瘦小小的,没能抓住你,现在我长胖了,所以我要一直抓着你,紧紧的。 秋天白了她一眼,说,有这种说法的么。 蓝衫听到后,蹲了下来,把头陷了进去,好像哭的样子,“原来是这样阿,我一直理解错了吧,我都没确定你是否爱我,是否会留下来,我真的很爱你。可是我不勉强你。”蓝衫抽搭地说。
秋天见不得女生哭,而且是他一直想要保护却从未保护过的女人,他慌了。抱起蹲着的蓝衫,怎么会抱不起蓝衫呢,当他第一眼看到蓝衫的时候,就讶于她的瘦小,比他梦中的蓝衫还要瘦小。他想,她这几年都没过好么,我宁愿希望自己的蓝衫胖胖的,他也无所谓阿。所以刚才的说她胖,只是和蓝衫开开玩笑。
他把蓝衫的头藏进自己的肩上,对蓝衫说,噢,蓝衫,你知道么,你就像是林妹妹,从天上掉下来,是上天给我最好的礼物,也是我一直想要的礼物。我爱你,很爱你。我会一直留下来,一直陪你,陪你走完剩下的路。秋天在蓝衫的小耳朵边,轻轻的,柔柔的说。他终于把这十几年来要说的三个字,在这样的情况下告诉了蓝衫。虽然不浪漫,可是他终于把心中的遗憾告诉了蓝衫。可是他不敢确定,不敢确定他是否真的能陪蓝衫走完剩下的路,他隐隐的摸着自己的心。他会尽自己毕生的力。
蓝衫不再哭泣了。这种孩子,受了惊,只要别人一句好话,哪怕只是哄哄她的,她也会很高兴,她也会很满足。她抬起自己的头,揉揉红红肿肿的眼,说,秋天,你说的是真的吗。你真的爱我么。说着,蓝衫的脸绯红了。 。。
秋天,蓝衫的挚爱男人
秋天用手指抵着蓝衫的下巴,说,真的,我的心肝。
呵呵呵呵呵,蓝衫又笑的天花乱坠。“秋天,你变了,变得那么会说甜言蜜语,把我的心都骗走了,我有点不甘心哪。” 蓝衫嘴上这么说着,可心里,不用我说,你们也会明白,那心里比中了五百万还激动。
而且蓝衫是那种视钱财为粪土的人。
现在的现在,现在看着幸福牵手走在路上的蓝衫,她现在就处于天堂吧。还记得吧,我说过,蓝衫小时候就像活在天堂一般,只是少了像秋天这样的男主角。现在呢,男主角都在了,还差什么呢。蓝衫可不欠东风。
蓝衫紧紧抓着秋天的手,她贪婪得吮吸着秋天身上的味道,如此依赖。
本来蓝衫是硬要秋天跟她回家,回她那个自己打拼出来的小窝,她还是怕秋天会在她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又从世间蒸发了。“我会哭得死去活来的。”蓝衫这样告诉秋天。秋天伸出两只手指,对着天说,我不会,不会离开蓝衫,不然我就天打雷劈。蓝衫并没有捂住秋天的嘴,她要真正听听秋天的心。现在她放心了。她放了秋天走,尽管那么地不情愿。
蓝衫匆匆上了楼,拿着电话,打给了大树。她就是听不惯电话那头“嘟嘟嘟”的声音。响了三声,大树接起。“大叔,你又老了阿,接电话那么慢,真是的。”大树一接起电话,就听见蓝衫在那边不满的说。大树笑意涌上心头,他知道,蓝衫定又有什么好事要告诉他,不然她不会有那么好的心情跟他斗嘴。
“是是是,大叔老了,蓝衫是有为青年嘛。”大树对蓝衫调侃着,心里乐滋地想,这次杂志采访一定很成功吧。蓝衫边洗着草莓,边对大树说,“今天的采访任务很成功,蕊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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