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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鞋的血咒-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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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伶伶的真如,站在角落里也藏不住一身的风景,她黑发齐耳,素色短袄桃红滚边,斜襟上别着一支自来水笔。


    宗江心底里暗暗赞一声,比她漂亮的女子多如烟花,但真如身上那种女学生的美别有风格,让其它漂亮女子望尘莫及。


    宗江,装做不经意的朝真如走去……


    2003年.上海。


    周幕终于写完真如和宗江的五幕剧,他给剧本定名为《4711的香》,因为女主角真如用一种名叫4711的冷香霜,一个属于老上海的牌子。


    老上海的蚀骨繁华一直是周幕心头一粒朱砂痣,他常常开玩笑说自己是前世人,借今生的骨还旧日的魂。我是《申报》记者。周幕更喜欢这样设计自己,连他笔下的剧都发生在那个年代。


    海上生风,宗江闻到真如的香,天已晚,甲板上的人渐渐散去,他和她却聊兴正浓。


    宗江发现,眼前这个女学生满脑子新思想,其实天真未泯,到底只有十九岁,又是第一次单独出门,他确定她需要依赖他。


    晚上九点。周幕约欢香百乐门见。这么多年过去,百乐门其实一直都在,只是不再有舞,改为电影。


    是欢香提出在这里见,我很想看看这个地方嘛。


    欢香在电话里竟然有些娇嗲。为了拍周幕的剧,欢香从北京飞来见他,正赶上梅雨季节。周幕本不愿此时出门,是欢香让他有一些莫名的动心。


    藕色旗袍,漆黑卷曲的长发,欢香身上有太多让人迷恋的旧上海风情。北方养不出这样的女子,欢香祖籍宁波。


    这部剧正是从宁波开始。 

戏梦海上花(2)    接下来几天,真如告诉新结识的黑衣男子她的身世,父亲刚刚去世,家道陡落,她准备去上海找份工作来养家。


    船近上海,真如的态度忽然变的羞怯,宗江心知她芳心已动。


    宗江说如果我有一份正经的差事做,我会娶你,帮你养家。


    真如脸一红,终于说:或许父亲的旧友可以帮帮忙,找事做,男人比女人容易很多。


    两人会心一笑。船抵上海,他们直奔霞飞路的商行,去见真如父亲的老朋友。


    霞飞路上百货公司很多,欢香买了一件旗袍,开叉很高,腰身极窄,…忽然有了媚惑的意味。


    周幕说,只有1934年的旗袍才会这样妖娆。那时,女学生是最时髦的,明星也穿学生装,说英文。


    真如带着宗江来到一栋外国洋房前,不巧父亲的老朋友有事出去了,他的合伙人是一个外国人,真如用英语和他商议好久,很欢喜的告诉宗江:这个外国人同意录用他,现在就可以签合同。


    合同一式两份,英文的,宗江不懂,真如很认真的帮着看了,是做一些抄抄写写的事,待遇还好。宗江按了手印,外国人就把一叠钱给了真如,是预付的薪水。


    欢香说:她会先去买一瓶4711吧?欢香也用香,闻起来很奇异,柔情蜜意的,周幕感觉自己爱上她了。


    一切都很顺利。真如先带行李回家,顺便跟家人说好让宗江寄住的事。宗江留下来,等着向她父亲的老朋友道谢。记好地址,宗江送真如走,两人依依不舍。


    周幕送欢香走的前一夜,他们做爱。


    周幕的身体从来没有如此渴望过一个女人,他告诉欢香:我爱上你了。你肯放弃一切来找我吗?


    欢香留下一个地址:北京潘家园4711号。


    真如走了。大门一关,宗江就成了猪仔,几天后会被外国运到旧金山做苦力。真如带走了他的卖身钱。


    本来就没有什么真如。


    北京潘家园。


    周幕潦倒街头,他找不到欢香,还丢了所有证件和钱。


    第四十七天,他在古董摊上看见一张三十年代旧上海的广告画,“4711玉容霜”。


    画中女子长发卷曲,藕色旗袍,欢香!让他相思入骨的欢香!


    1931年,宗江海上花4711。


    2003年,周幕海上花4711。


    是戏如人生还是人生如戏?一场轮回百年后落幕,此间海上花已不复红粉知己的调调,而是反复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 

十八春(1)    这个大唐的男子,这个将爱视作永不可玷污与交易的男子,他曾经只爱他的慧娘,但是现在,他爱我了……


    十八春


    楚江雨


    我是〃十八春〃唐装店的年轻的老板娘,说年轻,是因为我只有20岁,刚刚从一家服装专科学校毕业。


    没有像自己的大多数同学那样去找一家服装公司上班,自小到大喜欢极了中国民族服装的我,选择了在淮海路旁的一条小巷子里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小的唐装店。


    除了雇有两个缝纫工人,从设计到销售都是我自己一人打理,所以,小店的生意虽不是很好,维持生计也算是绰绰有余。


    夏天比往常来得好像更快,还不到5月,人已经穿不住衬衣了,看来,今年夏天吊带衫又会好好地唱一唱主旋律了。


    那一阵子,电视里正在放《大明宫词》,我不是爱看电视的人,但是,因了〈〈大明宫词〉〉里漂亮好看的唐装的缘故,我先是爱上了〈〈大明宫词〉〉,继而像太平一样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薛绍。


    〈〈大明宫词〉〉看完了,我由之得来的灵感设计出的好多款新式唐装也挂满了我的小店,引得进来逛我的店的一班时髦的女孩们雀跃不已,除了买成衣,还有不少人要求订做。我总能令她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去,做衣服对我来说,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想,这是我能令每一个顾客满意的原因。看着我的顾客穿上我设计的衣服后轻灵地出门的样子,我愿意把她们全部想象成太平公主,希望她们都会碰上一个自己心爱的当然还要爱自己的薛绍。


    城市夜未央,在这座不眠的城市的绚丽灯火下,我一个人正对镜试穿自己新设计出来的一款小裹肚,再套上一件纱质的长衫,真有一种今夕何夕之感。直觉告诉我有人推门进来了,我转过身一看,是一个唐代装束的男子,我〃噗哧〃一声笑了,这人可真是怪,是演员?还是一个像女孩子样热爱时髦因而显得滑稽的男子?


    〃先生,您看上我这里的什么衣服吗?或者,您是想订做戏服?〃我为自己说的这番得体的话颇感得意。


    〃老板娘,你不认识我啦,我是薛绍呀,以前,我常在你这儿来做衣服的。〃男子的话令我觉得分外好笑,不过我并不想戳穿他,就当他是薛绍吧,反正,他来这里,那么就是我的顾客。


    〃老板娘,其实我是真的已经爱上了太平,可是,作为一个男人,我不能违背自己对妻子许下的诺言,我只有选择了死,像我这种死法的人,只有1200年后才能再世为人。现在,我重生了,也可以不受拘束地爱太平了,可是,我问遍了每一个像太平的姑娘,求她跟我一起生活,我会一生一世地爱她,就是没有姑娘肯承认她是太平。老板娘,你说,我到哪里才能找到太平呢?〃什么什么,让我听仔细一点,他是再世为人的薛绍? 

十八春(2)    我站在〃薛绍〃的身边的脚步步后退,只觉双腿站立不稳,然而薛绍还是老样子,并没有变成厉鬼将我吃掉,我这才稍觉安心。


    我仔细地问了一下薛绍,他说的像太平的姑娘指的是哪些人,终于弄明白在薛绍的眼中,上海凡是穿着太平公主装的女孩子都是太平,这个薛绍,头脑也太简单了一点嘛,也难怪,中间隔了1200年,他能记得太平已是了不得了。


    我为薛绍的忠贞不渝动容,我能爱〈〈大明宫词〉〉里的薛绍,那么,不管这薛绍是谁,我也应该能爱他。


    主意一定,我便说,〃薛绍,明天晚上8点,巴黎春天,你会在四楼的咖啡座见到太平。〃


    8点的时候我穿着全身的克隆太平公主的衣裳到了巴黎春天,薛绍坐在一个角落里正悄无声息地等着〃我〃,见我到了,他惊喜得眼中涌出了泪花。


    〃太平太平‘‘‘‘‘‘〃薛绍急急地低低地叫着我,那种纯粹的男性的声音真是令人迷醉,然后他握住了坐在他对面的我的手,〃从今以后,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再也不要分离,我不会再故意地气你,我要教你学剑,要和你一起奏琴,就让我们两个,做大唐最幸福的一对长相守的夫妻吧!〃


    这个大唐的男子,这个将爱视作永不可玷污与交易的男子,他曾经只是爱着他的慧娘一个,但是现在,他爱我了,我一时百感受交集,真是说不清自己到底是〃十八春〃的老板娘还是盛世大唐的那个无与伦比的公主。


    20岁的我,一下子懂得了爱,也一下子心里酸楚难言。


    费了很多的口舌才能让薛绍明白现在时代变了,好在最近店里生意还好,手头有了一些积蓄,我给薛绍在巴黎春天买了两身夏装。


    薛绍的官至三品在这个时代没有任何用场,我想,正好他和我一起经营〃十八春〃,也不错。


    因为生意好了很多,我又雇了一个女孩子看店。好让薛绍尽早融入这个城市,5月18日,我和薛绍相逢的第18天,我决定这天陪他去外滩转转。


    穿着Esprit休闲装的薛绍英气逼人,一路上我们俩吸引了众多目光,我感激上苍的好心成全之德,也更紧地挽着薛绍的胳膊。


    我们在外滩嬉戏打闹,一如这个城市里的儿女情长。我指给薛绍看什么是东方明珠电视塔,什么是南浦大桥,看着阳光这么好,就高兴得爬上了黄浦江边的栏杆。


    20岁,在大唐早该是为人妻母的岁数,可是,在我所在的城市,却还来得及淘气。 

十八春(3)    薛绍笑着看我,他想不明白我为何有此嗜好吧。


    也就在我得意的时候,令我惊恐的一幕发生了,由于我笑时身体的摆动幅度太大,以致于在我一仰脖子的当儿,我骨碌一下子掉到了江中。


    岸上众多的游人惊叫〃有人落水了,有人落水了‘‘‘‘‘‘〃


    〃太平!〃我听到薛绍惨叫了一声,刹那间也跳入了水中,然后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三个小时后我在医院里醒了过来,我睁大眼睛四看,身边却没有薛绍,一种可怕的念头马上跃入我的脑海,〃薛绍出事了。〃


    我问身边的人,是谁救了我,一个上海时常见的干净的体面的青年人站在了我跟前,他笑着看我,我问他,〃我的一个朋友,我明明记得他也跳入水中救我的,他人呢?〃


    〃小姐,我们没有看见你身边有任何人跳入水中啊,是不是你被吓糊涂了。〃青年问答我。


    我一下子跳了起来,不管不顾地跑出了医院打了一辆车去了刚才我落水的地方,我见了每个人都说,〃我的朋友跳入水中救我,他却不见了,你们没看见吗?〃


    可是所有的人都讲知道刚才有一个姑娘落水被人救起,除了那个救人的青年,从没听说有任何一个小伙子跳入水中。


    我的泪一滴一滴落入黄浦江中,薛绍,他该是上苍派来圆我一个梦的吧,我的梦圆了,他便也该走了。


    江边,忽然看见我买给薛绍的两件衣服,T恤白色,裤子烟灰,在无知无觉地漂啊漂‘‘‘‘‘‘ 
春去春又来(1)    我花了整整一星期时间,用汉白玉雕了一对玫瑰耳坠,却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一个轮回的诅咒……


    春去春又来


    莫红颜


    一


    四月初,天气还时冷时热,没有春的感觉。


    第一次见芷薇,也是在四月初的一个黄昏。


    芷薇是个很出色的女孩子,是我在北京美术学院上大学时认识的,那时我大四,是雕塑系,芷薇比我低两级,学的是工笔画。


    记得那天我去图书馆还书,一进门,就看见一个穿白连衣裙的女孩坐在桌旁看书,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半个脸庞,只看到她长长的睫毛和尖尖的鼻子。这时窗外的阳光刚巧斜照在她身上,整个轮廓像笼罩了一圈光环,美极了。如果不是她轻翻书页,我会真的以为是一幅〃蒙娜莉莎〃般的油画。那一刻,我真想把眼前的一切做成雕塑永留下来。


    后来,我们又在图书室碰见了几回,熟识之后,我知道了她叫芷薇,于是我们的来往多了起来。


    芷薇爱穿白色的衣裙,又有一双很哀怨的眸子,看起来柔柔弱弱的。芷薇有胃病,经常要吃很多药,因此芷薇在系里有〃林妹妹〃的绰号。


    和芷薇在一起总是很快乐,虽然她喜欢中国古典文学,我喜欢西方文学,但我们却很谈得来。芷薇是个很好的听众,每当我夸夸其谈的时候,她总是带着微笑,静静地听。而当她讲起她喜爱的古典文学时,又简直是一本《古典文学赏析》,她对这方面很有独特的见解,因此我常说芷薇不愧〃林妹妹〃的称号,不仅外表古典,还是一个小才女呢。


    芷薇也经常给我当模特,让我雕塑,而我总选在夕阳斜照进屋里的时候,让阳光给她罩上光环。芷薇问过我为什么,我只是说,因为这时我最有灵感。


    终于,在我将毕业的前一个星期,我对芷薇表达了我的爱,并请求她在两年后毕业时做我的妻,而芷薇又用她那迷人的羞涩的笑容作以回答,令我欣喜不已。


    为此,我花了整整一星期的时间,为芷薇做了一件礼物,是用汉白玉雕的一对非常精致的玫瑰耳坠,因为芷薇最喜欢白玫瑰,而我觉得这种玉耳坠与芷薇的古典气质很相配。


    这件小礼物果真令芷薇激动了好一阵,她爱不释手地捧着耳坠说:〃我们结婚那天,我一定戴着它。〃


    毕业后,我分配到西安,工作很忙,而且又要全国各地到处跑,所以和芷薇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可我每到一处,总要给芷薇打电话,如果呆得时间长,我们便相互写信传达彼此的思念之情。 

春去春又来(2)    就这样,很快两年就过去了,我终于盼到了我们可以相聚相守的一天了。一大早,我就赶到机场,焦急又兴奋地等待着,想着我们见面时的情景,不觉一小时、两小时过去了,机上的乘客都已散尽,可仍不见芷薇的身影。我到服务台查询,可得到的回答竟是:这班飞机没有这位乘客的姓名。


    我想芷薇也许改乘下班飞机,也许临时有事走不了,也许……可我在机场等了一整天,始终没能接到芷薇。于是我挂通了她的电话,可没有人接,我又往所有芷薇可能去的地方挂电话,都找不到她,好像芷薇一下子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又过了几天,我仍找不到芷薇,一种不祥的感觉袭击着我,我急得快要疯了,于是向单位请了假,决定立刻搭飞机赶过去,弄清楚究竟怎么回事。


    在北京机场,接我的是芷薇的好友沈苓苓,我一见她,便急急地问:〃芷薇呢,她人在哪里,到底发生什么事,快告诉我。〃


    沈苓苓迟疑地看了我一眼,低下头,没有看我的眼,轻轻地说了句:〃芷薇死了。〃


    〃什么,你说什么?〃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的耳朵,可沈苓苓的眼神告诉了我这些都是真的。


    一切都是那么突然,我感到我的心在一点点破碎,淌着血,我不能思想,只看到眼前都是披着光环,宁静的芷薇。


    在芷薇的墓前,沈苓苓告诉了我事情的原委。


    原来在芷薇走前,几个好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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