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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瞳 打眼 著 ]-第6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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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巴特尔的这匹显然不是那匹被赠送的汗血宝马,估计这匹马儿的父母是有汗血马的基因,这才在概率极低的情况下,生出这么一匹像极了汗血宝马的马儿来。

    “好一匹马王”

    庄睿忍不住赞了一声,这匹赤血就像是白狮一样,都是各自种族里的强者,一声嘶鸣就能让万马沉寂,可见其威风。

    听到庄睿赞扬赤血,巴特尔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来,他还以为庄睿就是看中了自己的这个疙瘩宝贝了呢,不由喃喃的说道:“庄兄弟,其实你想要赤血也行,不过这马儿性子暴躁,除了我之外,还没让别人骑过,所以……”

    庄睿听到巴特尔的话后,知道他误会了自己的意思,连忙摆手说道:“别,巴特尔大哥,我没这个意思,君子不夺人所好,而且赤血更应该在大草原上奔驰,而不是跟我回去北京……”

    “呵呵,庄兄弟,你放心,我要送你的那匹马,保证不比赤血差的……”

    巴特尔闻言将心放回到了肚子里,要是庄睿认定了要这匹赤血,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帖木儿显然对巴特尔的话有些不以为然,撇了撇嘴说道:“不比赤血差?巴特尔大哥,在咱们大草原上,还有那样的马儿吗?”

    “帖木儿,你忘了前段时间在山坳里发现的那群野马?”巴特尔笑了起来。

    帖木儿听到巴特尔的话后,顿时瞪圆了眼睛,大声说道:“什么?你是说那匹头马吗?可是巴特尔大哥,咱们想了那么多的办法,都无法捕捉到它,你要是用什么手段的话,就算抓住它,也是无法驯服的……”

    “我说两位大哥,你们在说什么呢?”

    庄睿听的有些迷糊,似乎是有一匹和赤血不相上下的马儿,但是好像现在还不属于巴特尔,也不知道这大个子怎么就将其送给自己了。

    “没什么,庄兄弟,你就放心吧,一会大家各自挑选一匹好马,咱们可能要出去几天了……”

    巴特尔没有直接回答庄睿的话,而是摆出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其实在他内心里,也是没有十足的把握能收服那匹头马送给庄睿的。

    “出去几天?要几天啊?”

    庄睿闻言顿时愣住了,刚才他还奇怪呢,巴特尔来马场为何背了那么大的一个包裹还有几个水囊,敢情是早就做好了准备的。

    但是庄睿的草原考古计划,现在只剩下十二三天的时间了,他可没那么多时间和一匹马儿较劲。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章 野马群(上) 

    “少了两三天,多则四五天吧……”

    巴特尔将手中装着食物和饮水的包裹,放到了赤血的背上,对于他们这些在草原上生活的人,就是外出半个月不回家,那也是经常的事情。

    要知道,随着荒漠化的日益加重和城市的扩建,大草原上的生活空间也变得越来越小,原本很多水草肥美的地方,现在却是荒芜一片了。

    所以草原上的牧民们为了牛羊马儿能吃到肥美的青草,就不得不扩大的自己放牧的领地,露宿在草原上,却是每个牧民都习以为常的事情。

    “要这么久啊?”

    庄睿闻言倒是有点犹豫了,他憋着劲想在这大草原上发现一座帝王陵墓呢,为了一匹马儿就要去掉这好几天的时间,庄睿感觉有点不值。

    “庄睿,既然来了,就领略一下大草原的风情吧,反正我看你小子对于考古的事情也不怎么上心……”开始是任博士催促庄睿快点开展工作,现在情况倒是反过来了。

    任春强算是想开了,反正这次草原之行也不可能有什么收获,还不如跟着巴特尔等人好好的玩耍一番,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任哥,我……谁说我不上心了……”

    庄睿苦笑着摇了摇头,哥们那叫“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这不知不觉中就把事情给办了的。

    一旁的帖木儿见到庄睿脸上露出犹豫的神色,当下出言劝道:“庄睿安答,一起去吧,这草原上的野马群是越来越少了,这群野马早晚也会被人给收服,到时候就是想见都见不到了……”

    “帖木儿大哥,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给兄弟说下吧……”

    庄睿刚才听帖木儿和巴特尔的对话,现在还感觉到没头没尾的,他想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再下决断。

    巴特尔抢过话头,说道:“我来说吧,是这样的,前段时间我在放牧的时候,在一处山坳发现了一个野马群,虽然规模不算很大,但是也有一百多匹马,只是那野马群的头马十分厉害,我没能收服,而惊扰了那个野马群之后,它们离开了山坳,所以咱们要出去寻找下它们的踪迹……”

    看得出来,巴特尔对于没能收服那个野马群一直有点耿耿于怀,对于草原牧民们而言,收服野马群那是一种无上的荣耀,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虽然到了现代社会,汽车的广泛运用,将马匹的作用降到了最低点,再也无复冷兵器时代跑马圈地纵横无敌的景象,但是一匹马仍然是价格不菲。

    最普通的国产马,现在的市场价格大概是4000至8000元RMB,蒙古马是5000左右,伊犁马大概是6000上下,而略微带有一些汗血马血统的半血马,则是要四五万块钱一匹了。

    至于像土国总统赠给中国的那匹血统纯正的汗血宝马,更是有价无市,国际上曾经有喜爱养马的富豪出到上千万美元,都没能购得一匹。

    所以巴特尔如果能收服那群野马,即使马的品种一般,一百多匹野马也能卖出个几十万RMB来,这已经相当于他现在的全部身家了。

    庄睿等人来到草原的那一天,巴特尔就是带着他的兄弟们外出找寻那些野马的,只是去到山坳才发现,野马群已经消失无影踪了。

    现在草原野马几乎快要绝迹了,这样的机会可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要是先被别人收服,那巴特尔可就后悔莫及了。

    这几天要不是陪着庄睿等人,巴特尔早就出外寻找野马群了,只是出于礼节不好丢下客人,这才决定带着庄睿和彭飞几人一起前往的。

    “原来是这样……”

    虽然巴特尔没有明说,庄睿也听出来了,敢情是自己等人的到来,影响了巴特尔他们的驯马大计,这对草原人来说可是很重要的事情。

    “成,巴特尔大哥,咱们就一起去寻找这些野马……”

    庄睿最终点了点头,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执意不肯去的话,恐怕巴特尔和帖木儿也不会去找寻野马群,而是留下来陪着自己去寻找墓葬了。

    果然,巴特尔听到庄睿的话后,脸上露出喜色,说道:“好嘞,庄兄弟,我给你挑匹性格温顺点又跑的快的马……”

    说话间,几人已经来到了巴特尔的马场,说是马场,其实就是用木栏杆在草原上圈起来的一块草地,六七十匹马儿在里面悠闲的吃着草,不过见到庄睿等人的到来,稍稍有些骚动。

    “咴咴……”

    一直老老实实跟在巴特尔身后的赤血,突然打了个喷嚏,昂头嘶鸣了一声,马场内顿时安静了下来,有几匹明显是雌性的母马,更是凑到栏杆边,伸出舌头舔着赤血高高昂起的脖子。

    “巴特尔,有客人来啦?”

    在马场的大门旁,有一个简易的小木屋,屋里的人听到外面的动静后,从里面走了出来。

    “乌日更达阿爹,拿六幅马鞍出来吧,我们要出去几天……”

    巴特尔笑着回了一句,老人点了点头,也没多说什么,转身回到了屋子里。

    很多国内的游客来到大草原,都是为了能骑着马儿在草原上驰骋,感受一下这种原始而又奔放的运动,所以在马场里都会备有成套的马具,当然,这些都是要收费的。

    “庄兄弟,这匹马叫做黄点儿,是匹母马,刚刚四岁的牙口,很温顺,跑起来也不慢,你就骑它吧……”巴特尔打开马场的大门,走进去牵了两匹马儿出来。

    走在前面的是一匹高约一米四,浑身带有黄色斑点的母马,只不过那匹母马似乎不大给巴特尔面子,一出来就黏糊到赤血旁边去了。

    “帖木儿,琪琪格,你们自己去挑马吧……”

    帖木儿和琪琪格对自家的马场都很熟悉,不用巴特尔帮着选马,交代完之后,巴特尔又看向彭飞,问道:“怎么着,是你自己选,还是我来?”

    彭飞的马术就是巴特尔教的,虽然比不上自己这些在马背上长大的人,但也是不凡,是以巴特尔也没给彭飞做主。

    “我自己来吧,骑母马多没劲……”

    彭飞闻言很是“嚣张”的看了庄睿和任博士一眼,这趟从北京出来后,在这些知识分子面前,彭飞总是没有存在感,现在终于有个扬眉吐气的机会了。

    “臭小子,等会摔下来有的你难堪的……”

    庄睿笑骂了彭飞一句,从乌日更达老爹手上接过马鞍,在巴特尔的帮助下,配在了黄点儿的身上。

    这些马儿都是驯服的了,带上马鞍之后,也没什么不适,庄睿轻轻一拉缰绳,黄点儿就跟在了他的身后。

    “庄哥,看我的这匹马怎么样?咱像不像白马王子?”

    过了大概十多分钟,帖木儿等人也挑好了马,彭飞挑的是一匹白马,不过在四蹄和腹下的位置,稍微有点黄色的杂毛,但是看上去也颇为神骏,远非庄睿的黄点儿能比的。

    还别说,彭飞长的本来就很秀气,坐在这匹马上,还真有点白马王子的味道。

    “还白马王子?回去我给张倩念叨念叨?别得瑟,小心被颠下来了……”

    庄睿嘴上虽然说的不屑,但是心里却是有点羡慕,自己胯下的这匹马,实在有点过于普通了。

    “走吧,庄兄弟,任博士,你们跟在后面,慢慢的熟悉下,手要抓紧缰绳,两腿夹紧,千万不要跑快……”

    等到众人都上马之后,巴特尔给庄睿和任春强讲解起骑马的要领来了,虽然他们俩所骑的都是最为温顺的母马,但是保不准也会出什么岔子。

    之所以不让他们俩走在前面,那是因为像赤血这样的马王,是不会甘心跟在后面的,到时候一追一闹,再踢上两匹马几脚,说不定就会造成惊马。

    以庄睿两人的水平,如果马真的惊了,那可是要命的事情,要知道,建国初那位最受人尊敬的总理的小臂,就是因为惊马造成了永久的残疾。

    “巴特尔大哥,放心吧,我也是骑过马的……”

    庄睿用两脚轻轻的在马腹上点了一下,胯下的黄点儿顿时小跑了起来,紧紧跟在了巴特尔的身后。

    虽然庄睿不大喜欢去什么俱乐部之类的地方,不过他得自欧阳军的那个庄园以前本身就有马场,他多少也骑过几次,当然,在那种地方骑马的感受和在大草原上是截然不同的。

    “行啊,还真是有一手,巴特尔小瞧你了……”

    庄睿娴熟的动作让巴特尔眼前一亮,只是转脸看向任博士的时候,眉头不禁又皱了起来。

    相比庄睿,任博士的动作可就难看的紧了,骑在马上的他这会正缩着脖子弯着腰,两手死死的抓住缰绳,生怕被慢走的马儿给颠下来。

    “任兄弟,这……这样可不成啊,照你这速度,咱们什么时候才能找到那群野马?”

    巴特尔虽然一直都表现的很有礼貌,但是此刻,却将是蒙古人的耿直的性格显露了出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章 野马群(中) 

    “这……这,我也没办法啊……”

    任博士从小学读到博士,都是在学校里度过的,虽然外出考古曾经骑过骆驼,但那和骑马是两回事,嘴上刚说出这几句话,身体已经是歪歪斜斜的差点从马上掉下来了。

    “任哥,我看……要不然你留下来吧,这几天没事就来马场骑骑马,总比跟着我们受罪强……”

    庄睿一看这状况,也不敢让任春强跟着了,这要是摔出个好歹来,他可没法向老师和任博士的家人交代。

    而且现在这个队伍,除了任春强之外,算得上是兵强马壮,且不说几个草原人是在马背上长大的,彭飞更是受过严格的野外生存训练。

    就拿庄睿自个儿来说,他就是不骑马跟着跑,以他那变态的体质估计除了开始的爆发跟不上马儿之外,出去几十公里后,恐怕连马儿都比不过他。。

    “那……好吧,我在聚集地等你们……”

    任博士虽然心有不甘,但是他也明白,自己有些跟不上队伍,要是强逞能的话,那挨摔吃亏的可是自个儿,这帐可是很好算的。

    战战兢兢的掉转了马头,任春强向着来路骑了回去,抹了回头喊了一嗓子:“庄睿,把发现野马群的时候别忘了摄像,回家我拿给儿子看去……”

    ……

    任博士离开之后,队伍的行进明显的加快了不少,庄睿虽然骑术一般,但是架不住胯下的马儿听指挥,只要稍稍夹下马腹或者是提下缰绳,黄点儿就很自觉的加速或者是减速了。

    骑过马的人都知道,马在慢跑的时候,往往是感觉最为颠簸的,但是一旦速度提起来,反而会相当的稳健。

    迎面吹来的劲风,倒退而去的草地,让庄睿心中无比的舒畅,不过当他看着前方的几个人时,脸色不禁又拉了下来。

    庄睿没有纵马驰骋的经验,速度到底还是不敢放的太快,加上他所骑的这匹黄点儿,本身就不如前面几个人挑选的马,是以只有跟在几人马屁股后面吃灰的余地。

    相比庄睿骑在马上挺着腰杆的样子,彭飞和巴特尔等人,那才真正的叫做骑马,就连乌云琪琪格这小丫头,都把身体俯的很低,几乎都快贴到了马背上。

    见到庄睿落得有些远,巴特尔等人也放缓了马速,慢慢的在草原上小跑起来。

    等到庄睿赶上来之后,彭飞看向巴特尔,说道:“老巴,好久没赛过马了,今儿跑跑?”

    刚才彭飞感觉到胯下的这匹白马,还是没有放开全力,跑的有点不过瘾,加上好几年没和巴特尔赛过马了,心里也挺痒痒的。

    “好,不过你的马有点弱,我让你先跑一分钟,然后三分钟内谁跑的远就算谁赢,怎么样?”

    巴特尔一口答应了下来,他的赤血无论是从年纪和马力上而言,都要超过彭飞所选的白马,是以才有了让彭飞先跑这么一说。

    “三分钟?”彭飞眉头扬了一下,“成,老巴,不过你要是输了,要把赤血给我骑骑……”

    巴特尔对彭飞的话很是不以为然,笑着说道:“你小子,赢了我再说吧,我这掐着表呢,你可以跑了……”

    “你可别后悔啊,架”

    彭飞吆喝了一声,两腿一紧,整个人如同离弦之箭般的冲了出去,看在庄睿眼里,就像是一道白光在草原上划过,那种速度所产生的激情,让庄睿忍不住有一种热血澎湃的感觉。

    遵守承诺一直留在原地的巴特尔,见到前面奔跑着的一人一马,脸上忽然阴了下来,没好气的说道:“这臭小子,怎么拿鞭子抽马啊?回头我要教训他……”

    “巴特尔大哥,这马鞭不就是用来抽马的吗?”

    一旁的庄睿听得有些不解,他刚才嫌自己的黄点儿跑的慢,还用鞭子给了马屁股几下呢,马鞭不抽马,那要来何用?

    “庄睿大哥,我们草原人是不用鞭子的,马儿就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怎么能用鞭子打呢……”

    坐在一匹比黄点儿还要高大马上的乌云琪琪格,也是一脸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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