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自由徽章-第1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一个一个的细心的裹着,金钟看着这个聪明的小子,心里居然有一丝的期待宁阿采失败。如此高的铸造天赋,倘若能继承他的铸造之术,必能名扬天下。
一念刚起,便被金钟灭杀在了心中。
裹好的各种骨头放在一边让它们在火岩泥中互相的侵蚀和融合。
拉起风箱,便把自己准备的所有的破烂兵器残件投入了火中焚烧融合。
渐渐的,那投入在火炉中的各种残件开始融化。一丝灰白中泛点蓝光的丝线在上面不住的盘旋。
每件兵器上都开始泛出,渐渐的在空中融合在一起,形成了庞大的蓝白色炫光。
金钟双眼一亮,这是?
杀气!
是用来融合杀气的铸造术,原本对宁阿采这种铸造术颇有怀疑的金钟也泛起了一丝的重视。
这种铸造术他也听说过,利用兵器中残余的杀气来凝聚,从而增加兵器的灵性。
想必那用各种骨头的也是用骨头中残余的精神来增强兵器的灵性。至于为什么需要这么掺杂的材料,也是为了避免一方面兵器的精神过于庞大,从而使兵器失去灵性。
互相制约的融合才是真正的融合。
间那兵器的残件开始缓缓地融化融合,而那边的各种骨头也在火岩泥在包裹中缓缓地融化融合。
少顷的时间,两团炫着光的液团出现在了金钟和宁阿采的眼中。
很奇怪,平常铸造,液体都会在固定的容器中进行浇筑。因为液体其不固定性的缘故。
可是现在都过去了好长一段时间了,只见到两个光团中的杂质在被不断的排挤出来,迅速的缩小。
但液体的流动性却没有表现出来。
此时,怕是叫晶体更加适合吧。
没有任何的敲打和复杂的过程。
当两个光圈不再有杂质排出的时候,宁阿采的心神动了起来。
沟通着脑海中那记忆已久的铸造之法,并不是浇筑和击铸。
双手翻转,手印在不停的变换。
瞬间,天降一黑一白两道神光融入了宁阿采的身体。四周的源气也在一瞬间涌入了宁阿采的身体。
而所有的一切都在宁阿采的面前化作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一双小手的前面,一双由源气和等等不知名的气息组成的大手在更前面的两个光团上结着和小手一样的印发。
“人神共铸!”
所谓的‘人神共铸’在历史上之出现过一次。
轩辕剑!
众神采首山之铜为黄帝所铸,后传与夏禹。剑身一面刻日月星辰,一面刻山川草木。剑柄一面书农耕畜养之术,一面书四海一统之策。轩辕夏禹剑!
传说皇帝曾用此剑杀死蚩尤。
黄帝、夏禹!对这样两个人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勇气、智慧、仁爱……一切归于两个字:圣道。
轩辕夏禹剑是一把圣道之剑。
如今,这“人神共铸术”再次的出现。
金钟做梦也没想到宁阿采所谓的家传铸造术是这个。那么宁阿采又是什么人?
现在回想起来,宁阿采所说这铸造术一生只能用一次,金钟则完全明白了。
如果这样逆天的铸造术没有限制,那么怕是漫天神器乱飞了。
不过此时的金钟显然没有时间去管这些,当看到‘人神共铸术’出现的那一刻,他便奔向了宁阿采。
人神共铸可并不是那么的简单。虽然从来都没有见过,但凭借他如今的铸造术,对于神道的铸造方法也可以说是略窥一二。
不仅对材料的要求过硬,对于铸造的人也是相当的有要求。
而其中最大的要求便是铸造术的人兵合一。
人兵合一的境界便要‘以身合兵’。
‘以身合兵’之后,人便被炼化进兵器。没有丝毫的残留,从而使兵器的灵性达到最高。
俗称:神器!
能见到神器的出世也是一件幸事,但此时铸兵的是宁阿采,先别说铸成兵器之后他还有没有命用。单从那‘人兵合一’以及‘以身合兵’,便把宁阿采卡到了门外。
快速的奔到宁阿采的身边,还没等到金钟跑到宁阿采的面前。便有一道的光束向他射去。
蓝光一闪便将金钟击退到了原来站立的地方。
此时再看那铸兵的宁阿采,手中的印发越来越快。连带身体中源气也被两个光团吸收了进去。
吸收完宁阿采源气的,它们又开始贪婪的吸收起来宁阿采的精气以及血液。
金钟看见,大量的天地源气和黑白光束中夹杂着一丝宁阿采的淡蓝色的源气。
而没过多久,那淡蓝色的源气被吸收一空。紧接着,一丝血红的精血被吸收了出来。在那暗色里面,这暖色显得是那么的显眼。
金钟的脸一阵的刺痛,早已把宁阿采当成儿子的他。看着宁阿采马上要命绝于此,怎么能不心痛?
宁阿采此时早已失去了知觉,一切的动作仿佛都被莫名的支配着。
可怜他沉浸在失去知觉前那么的自信和充满希望。
怎么能想的到这一次眼睛闭下之后,恐怕再也没有睁开的机会了。
金钟看着宁阿采的脸色在失血过多的情况下渐渐的发白,心中的焦急瞬间化为怒火。
“阿采!快停下来!”
“阿采!醒醒!”
就在他大声虎吼的时候,宁阿采的身躯被一道大大的光束包裹住了。于是那金钟更加的焦急。
见到呼叫没有任何的作用,无计可施的他心一横,手掌一翻。
“哄!”
一柄赤红的大锤出现在了金钟的手上。
近接着,闪着九采华光的晶是出现在手里。向上一抛,大锤在瞬间轮动。
“碰!”
一声闷响,九采华光的晶石被砸进了守护宁阿采的光束里。
紧接着,蓝色的炫彩龙骨、银白色的铁块、闪烁着点点星光的矿石等等。被金钟疯狂的砸进了光束。
终于,在诸多诸天神物的疯狂的轰炸下。在那坚固的光圈中大出了一个小小的缺口。
大锤横举,顶在自己的头上,金钟狠狠的冲向大圈的却口出。
“碰!”
在大锤撞击光束的瞬间便炸的四分五裂。
但金钟还是冲到了光束里面。
此时,金钟看向光束里的宁阿采更加的心痛。
由于不会‘人兵合一’,所以宁阿采只能被动的受兵器支配。即便是有天大的奇迹让他铸造成功并且活下来,那么也有很大的可能他被兵器支配。
此时金钟能做的就是尽自己的努力让宁阿采活下来。
原本光团形的液态此时也变了样。
居然是两把剑,一黑一白。
不过那具体的样子很难看清,因为上面有很大的光晕在附着着。
宁阿采的印发早已结完,而他现在只能昏迷的浮在空中任由那两把剑吸收着自己的精血。
显然,这便是接近最后的‘人兵合一’以及‘以身合剑’的时刻。
眼中的决然闪过,金钟狠狠的将那大锤仅剩的铁柄擦进了自己的心头。
纵身一跳便来到了宁阿采的身边。
手掌婉转间便顶替了宁阿采的位置。
而在婉转的一瞬间,将一个银白的戒指戴在了宁阿采的左手上。
大手一甩,便将昏迷的宁阿采甩到了地上。
那原本正在吸收宁阿采精血的光束显然不想就此放过宁阿采。一条触手一样的东西伸了出来向宁阿采绕去。
“人兵合一!”
“以身合剑!”
就在那灰色的触手将要裹到宁阿采的时候,一道声音,两声暴喝传来。
仿佛受到了召唤一样,那原本绕向宁阿采的触手居然调转触头,向金钟裹了去。
好似这个新来的食物更加适合自己的胃口。
转头柔柔的看着宁阿采,任由那触手吸引着自己的精血向那兵器中涌去。
一道白色上有着许多点点斑斑的血迹的布飘了下来,盖在了宁阿采的脸上。
然后一切都归于沉寂!
只有那炉中的烈火在啪啪啪愤怒的咆哮!
第一章 离歌笑
破败不堪的石屋中离歌笑望着那泛黄的左手食指直愣愣的发呆。离歌笑本是一个流浪在街头的混混,靠着家传的几手杀猪的绝活在屠宰厂有着一份不错的工作。生活过的也还算惬意。
直到遇到了一个女孩,离歌笑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无聊的三点一线的生活变的有了活力,生活也变的有了色彩,久违的恋爱也悄悄的钻进了他的心里。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女孩的条件很简单:买房。
不得不说现在的房价压的离歌笑喘不过气,即使是每天做三份工作,那也得十年之后才有买房的资格,可是谁又能保证十年后的房价还是现在的这个数。就算是十年后自己能买得起房了,那时候自己恐怕都站在奔四的边沿。到时候怕现在的女朋友早都跟别人跑了,就算现在山盟海誓的,时间就是变数。
想想别的孩子都可以有父母的帮助,自己一个孤儿此时真的觉得深沉的压抑和厚重的无力感。
在近乎绝望的时候,离歌笑想到了家里祖传的一把名叫泣鬼神的鬼头刀。据说是第一代家主做刽子手的时候用过的,距今也有上千年的历史了,也算是一件了不得的文物。
仔细的调查了一下现在的文物市场,最后终于联系到了买家。两百万的成交价,离歌笑真的没有想到这个被自己一直拿在手里杀猪宰羊的鬼头刀居然价值两百万。两百万,对于离歌笑来说算是一笔庞大的数字。有了这两百万,那么自己就可以和心爱的女孩举行一个不错的婚礼,也可以买到一套不错的房子。
一想到自己马上就可以和心爱的女人在一起,离歌笑就没有丝毫的犹豫,马上答应买家尽快的交货。
谁又能想到就在离歌笑赶去交货的时候,一场惊变正缓缓的向他笼罩而来。
满心欢喜的他带着鬼头刀泣鬼神赶往交货的地点,可是一辆急行的货车却狠狠的将他撞到在地。
鲜红的血液撒满了黝黑的马路,也撒满了整个鬼头刀身。就这样他缓缓的失去了意识。
离歌笑再次拥有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很纠结的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叫正义大陆的地方。这里不仅有人,还有数不尽的妖兽,魔鬼,幽灵等等。
而大陆上有一群秉承神的意志,主持天地正义的人。他们便是拥有诸神赐予力量的审判者统称为判官。
穿越过来的他幸运的附身在一位跟自己同名同姓的十三岁孩子身上。同时也知道了‘自己’所要扮演的角色。同时也是一位预备判官。
十方学院预判一班学生,与同龄人相比被称作废人的家伙。相比同龄人大部分已经站在了即将成为审判者临界点,而他还和一群比自己小很多的小朋友一起站在起跑点。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神奇的世界,这里的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天赋修炼符合自己属性正气。等到成功的觉醒之后便可以正式的成为审判者。
而审判者的判定就是根据觉醒来决定的,不过离歌笑因为实力薄弱,所以也只能了解到这么多。至于如何的觉醒,以及觉醒以后的更多东西他根本就没有资格去知道。
更让离歌笑难以接受的是这个十方学院的预判一班就两个学生,一个是他,一个是前一任离歌笑收留的妹妹。
而这十方学院满打满算也就是六个人,自己和妹妹,两个待觉醒的九星预判一班的学生,剩下的两位一个是教官,另一个就是神经兮兮的院长。
离歌笑来到这里也有数十天了,可是楞是没有见过传说真的院长露面。也没有见到传说中穿越的福利和穿越金手指的出现,唯一让离歌笑镇定的便是自己的鬼头刀也跟着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以后倘若是自己成不了什么绝世的牛人,那么就去杀猪好了。每天都有肉吃。
造化弄人,既然老天爷让离歌笑来到这个世界,那么就不可能让他如想象中那般平庸的度过一生。
三天前一场雷雨交加的夜晚,离歌笑渴望已久的穿越金手指出现了。还真是不吝啬,当真就给了离歌笑一个金色的手指。当离歌笑激动的看着自己左手的食指在雷电的洗礼下一点点变成金黄色的时候别提有多激动了。
暗自的揣摩这金手指的妙用,离歌笑心里更是yy不断。想想中自己拥有这无敌的金手指,所有的敌手都被自己的金色手指所降服。一指出,千万人灭。
可是,等到自己的手指蜕变完成之后离歌笑的脸都苦了。根本没有什么用处。完全就是废料一个,唯一能搞的就是用来唬人。
而随着金色手指一起降临的还有一本极度牛叉的宝典,只是拥有着现在意识的离歌笑真的相当胆寒,这宝典是牛叉到无敌的境界,可是谁敢练啊。
厚重的黑色大书上书四个大字:葵花宝典。
离歌笑想想在另一个世界这本传奇秘籍那可是牛叉的不行,虽然有败给独孤九剑的记录,可是那只是葵花宝典的半卷而已啊。如今的可是完完整整的全卷。
口中暗暗祈祷的首页不要出现什么‘欲练此功,必先自宫’缓缓的翻开。
恩?!
打不开?!
书上可以清楚的看到明显的书页和书封,怎么会打不开。接下来离歌笑便数次的尝试,到最后更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用牙齿咬、用火烧、用水泡、用尿浇等等。可是那书愣是纹丝不动,气的离歌笑直打颤。
无奈之下只能将其当做枕头枕在头底下。
距离雷雨之夜都两天了,离歌笑还是没有研究出金手指和葵花宝典的妙用。如今就只能坐在这间属于自己的破屋里暗自发呆。
“哥哥~哥哥~”
正当离歌笑在床上憋着嘴发呆的时候,门外传来清脆的呼喝声。紧接着就是一道娇小的身影蹦蹦跳跳的跑了进来。
听见这个声音离歌笑跟打了鸡血似的蹦了起来,看着眼前娇小的人儿。
粉嫩嫩的脸蛋,眨巴的大眼睛,偶尔撅起的红润的小嘴,摇晃着可爱的小辫子冲着自己声声呼喝。一双娇嫩的小手在还未发育的胸前愤愤的握着。
“哥哥~哥哥~我肚子饿了。”
听这声音,多么温柔;瞧这模样,多么可爱。这就是传说中的小萝莉啊。再第一次见到路露的时候,离歌笑的心里就暗暗的开始盘算起来传说中的萝莉养成计划。至于什么兄妹等等顾忌完全不在叶方考虑范围内。主要是在上个世界吓怕了,还是提前预定一个媳妇的好。第一离歌笑和路露根本就不是亲兄妹,离歌笑自己是院长捡回来的,而路露是离歌笑捡回来的;第二此时的离歌笑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离歌笑了。
正了正脸,微微勾起嘴角,离歌笑搬出一副自己认为很有亲和力的表情道:“妹妹乖~来~哥哥抱抱。”
“哼~才不要呢!我肚子饿了~我要吃肉。”
路露显然不买离歌笑的账,看着离歌笑一脸怪蜀黍的模样心里就生气。
“要吃肉?嘿嘿~哥哥也想吃肉,要不你让哥哥吃了。”
“禽兽~禽兽~禽兽~禽兽~禽兽~”
听完离歌笑的话,路露冲着离歌笑就是一顿狂喊。心里暗暗叹气,自从哥哥那次高烧之后怎么就变成这副连自己妹妹都不放过的禽兽模样了。而且变的极度色,连院子里过去的蚂蚁都要逮住分个公母。
“好啦!哥哥跟你开玩笑呢。反应那么大,又不是大姨妈来了。”离歌笑见到路露不妥协,也不去强求。时间还很长,要培养一个听话的乖萝莉是需要时间的。谁叫自己是色狼呢。
“哼~”路露撅起小嘴道:“鬼才相信你。你心里肯定在盘算自己的萝莉养成计划。”
闻言离歌笑故作惊讶道:“这你都知道?!”
路露看着眼前这个故作惊讶的哥哥,心里长叹,这个色狼真没救了。
“我怎么不知道啊!每天晚上做梦都在喊萝莉。还说自己是萝莉控。我看就是个禽兽。哼~”
“厄~”离歌笑被揭穿了,只能尴尬的挠挠头:“你不会都知道了吧?”
其实离歌笑晚上根本不会说梦话的,至于被路露听到的纯属有意为之。这是离歌笑萝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