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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云烟过眼愁-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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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么也没想到的是,事情很快便明了。看来话说世事无常,果然不错。谁也料不到我们这一家的命运转变竟在这样短暂的时间内。

    我这天记不清是简恺铭离家出走后的第几个夜晚,只依稀记得,冬天夜晚的风一点都不温柔。干燥而寒冷得叫人疼痛。

    那个我最熟悉的少年。

    这些天他一直没有改变着装,白色的外套随意地披在肩头,一阵寒风吹来他瘦长的骨架在空落落的衣服里瑟瑟发抖,脑海里却一遍一遍回忆着那段让人心肺俱裂的对话“没用的东西,你给我滚出去……”接而是他气急败坏的摔门声。让他心痛的,他始终念念不忘。

    一遍一遍,简闻狰狞的脸孔深深地刻在简恺铭的脑海里,磨灭不去了。他紧紧的抓自己的臂膀,扯自己的头发。试着用疼痛来淡化心里的不甘,他用尽了一切力量。去让撕扯着的缠绕着的痛麻痹头皮。

    “啊——”终还是忍不住叫喊出愤恨,那一刻他疯近乎崩溃尖叫声引来某些路人惊讶的驻足,和看疯子一样嘲讽的目光。他无助地走在街头,他什么都无所谓。他落寞的声音就像是城市里无家可归的流浪人。事实上,他如今就是这样的人了,他无论如何也不愿再回到那个没有爱的家里。宁可颠沛流离,无家可归……

    白色欧式花坛。边缘被泥土染出几丝灰尘色,华丽而典雅,里面却依然摆着一盆盆已经死去多时的花,花色深灰暗黄。待风吹过,那已经干枯的花叶发出脆脆的破碎声,然后化为一堆微小的细屑。很没生机的样子。

    简恺铭蹒跚到花坛的角落,缓缓地蹲下。在我眼里,下蹲和蜷缩都是无助的表现吧。他抱着自己的头,疯狂地狠狠拉扯自己的头发。

    “简恺铭,你真的很没用吗?你真的很没用吗?是不是?”他问自己,没有声音回答。风声那样肆虐,吹得一切猖狂地摇摆。

    “呵,看来你是真的很没用了。”

    他因为过度咆哮而嘶哑的嗓音实在令人怜惜。他抬头的时候看见满街欢愉地闪烁着的霓虹,看着远处星星点点燃起的万家灯火,看着这个陌生熟悉却不属于他的冰冷的城市。

    “废物”一词像根尖锐的针,刺痛了他的心,深陷于内,想拔却拔不出。他自尊好强,骨子里叛逆,对事情看得透彻。他很聪明,并且能干。少年如他,又怎会轻易接受盖在他身上“没用的废物”的章?

    “简恺铭,你不能这样堕落,一定不能!”似乎找到勇气,他站起来,转身。
小事一桩,道来话长【10】
    晚自习结束,行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静默地站在他身后。那一晚的一切,都看在我眼里。

    可我竟然只是看着,我不知道为什么都没有勇气上去叫他一声“哥”。他忽然的转身,使我措手不及。而他亦然。刹那间我分明发现他的面部有什么正闪烁着的东西,衬着路灯可以看得到流淌着的凉意。他眼里有惊讶,但很快被平静覆盖。

    我感觉我的心在颤抖。

    仅仅短暂一别,他把自己弄得像个挫败的癫狂之人。最后一次,他赫然以这样的姿态出现在我面前。事隔多时,至今仍不能忘记。他布络着血丝的眼睛,我虽不能看得清楚,却也觉得触目惊心。他让我想到殉情不成的男子,在街头颓废地哭得泪流满面,却不敢让任何人知道,愚蠢的行为。

    他看着我,显然这一幕也在他的意料之外。我想他一定欲质问我,“你怎么会在这里?”或是“你是不是成心想要羞辱我,看我的笑话?”

    我要解释也毫无作用,于是机械地动了动唇,“回去吧。认个错,爸,还有妈他们都很想你。”我说。说话时我的声音很低,但我知道他一定知道我在说什么。

    ——眼前的这个人,毕竟是我的亲哥哥,母亲和简闻十八年的儿子。我们之间毕竟血浓于水。

    可是……

    “呵……”我似乎只是听见了他似笑非笑的轻蔑的声音。这声笑意味不明。他看我的眼神也让我恐惧,我竟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片刻之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而我依旧痴痴地立在原地,静静地看着他的背影远去,去一个不知道在何处的地方。

    我在他身后放声大声地叫他的名字,质问他,丝毫不顾及路人鄙夷的眼光,“你想去哪?你真的不愿意回去了吗?你真的就这么恨他?一点都不愿屈服?”他的背影在我疯狂地呼喊之中逐渐消失地干干净净。那便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简恺铭,我们的对话不超过三十秒。以他的嗤笑和无言谢绝而告终。那个人是我一脉相牵的哥哥。

    这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父亲母亲。

    我实在怕会从简闻口中听到让人心寒的话。他会气愤地说:“他要去哪里,随他去好了,他要是学不会出去拼搏是不会真正长大的。”或者更让我怕的是,他说,“他今后去哪里,都与我无关,他已经不是这个家的人了。他如果今后事业有成,我固然替他高兴,但他如果沦落街头也与我无关。”

    我真怕,这样的恩断义绝。

    我怕也许有一天,我终究也逃出了他们的庇护,这个家再也与我无染。好像人生就是一场没有剧本的戏,我们在自己的故事里寻寻觅觅一个尽可能光明的结局。如果那一天来临,我该怎么办?也许那时我也会这样无助地流浪街头,习惯于注意远处的星光和灯火发呆,和思考,而后心酸一阵,寂寞迷茫。

    从那日以后,我再不见他。
小事一桩,道来话长【11】
    我叫简洛吟。九零年出生在一座平凡的海滨小镇上,中国沿海地区,南方女子。我出生在夏季,因为那一年甚是空气燥热,所以母亲给起名洛吟。谐音作“烙印”。意为阳光焦灼以后,刻在背上的疤痕。

    我出生的那个小镇的名字叫做兰镇。那是我外婆的家,中国南方一个质朴的小镇。那镇上的风景正如它的名字一般优雅。每一年初春的时候可以看见星罗棋布的麦田里勤劳的农家人插秧,鸭子在水里悠闲地嬉戏,夏日来临的时候看遍地的梧桐树丛生,遮住刺人眼目的阳光,被突如其来的暴雨轰轰烈烈地洗刷得油亮,秋天可以看见油画般一望无际的麦田,像火焰般金灿灿地点燃了一片天,冬天的时候可以颇有些雅致地沉坐在门前看雪花打着旋飘落,层层叠叠淹没远方的路。然后静静地等待又一季的兰花沾着几许唯美的樱,倾城遍野,绿了一季冬。

    这样的景一直使我流连。因为离开那里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如此牵动人心魄,叫人多年念念不忘的风景了。灯红酒绿,霓虹蔽天,这些都不是我憧憬的。

    后来日子久了,这些原始的景物也不在了。今日的兰镇想必也比往年漂亮了许多,多了些现代化的味道。

    可我常常放在脑中的念想是,“我真想回外婆家去,去看兰镇的花草,樱树和农家。”

    在兰镇住着的,也并不是只有外婆。十岁以前,我同父母以及简恺铭也住在那里,还有我的小姨一家人。生活时常铺满兰镇的影子。这样整整十年。我也曾以为会是永远,我将和这座小镇一样,同生同灭,夕阳西下的时候看云卷云舒,听潮起潮落,和镇上许许多多质朴的人一样,用自己的眼睛见证这座小镇一点一点的成长。

    奈何后来梦想成为了空想。十年是一个转折点。将我人生原本的轨道偏离得远远的。

    2000年的时候,我十一岁那年。父亲据说因为生意上的一些原因,也许是为了能够获得更宽阔的市场,和更加丰厚的利润之类,总之我们要离开这个半封闭的小镇。也因为他常年来不顾一切的努力,于是我们有了不错的生活水平。我们全家搬去了松洋岛并且一直居住在这里。到如今,已近七个年头。

    这是一座异样的城市,一座别致的岛。它很美。固然没有兰镇农家的鸡犬相闻的喧嚣,不同于其他城市的还在,这样一座沿海城市,恰恰不如童年印象里的漫天弥散着海水咸涩的腥味,亦没有海边城市带着湿气的风。与其他城市一样的夏日风,时而带着暖意和纯白色栀子花的芬芳,在城市之间穿梭。像是一座扣在风筝上的城。一座惬意的城,傍晚的时候人们可以站在海边房子的阳台上,放上一曲悠扬的钢琴曲像海上钢琴师里美妙的插曲《the ;legend ;of ;the ;pianist ;on ;the ;ocean》。听它缓缓流过心田,然后就这样静静地呆着,看远处海面上的夕阳慢慢下垂,和它染得金黄的天边幕布。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想起一些过往的人和过往的事。

    就如那个我在兰镇的樱花树下认识的男孩。

    他的名字叫霍星允。
小事一桩,道来话长【12】
    我们第一次遇见已经记不清是几年前。遥远的印象中是那时节是樱花开放的时季,大约在四五月份。小时候看见语文课本的插图上,不知名的粉色花朵像云彩一样重重叠叠开得绚烂。后来才听老师说那是樱花。这世上最美丽的开樱花的地方,要属东亚的岛国日本。兰镇的樱花其实并不闻名,也只是少有的几株树罢了。有一些就环绕在我们住的屋子四周。那年暮春的时候,那些花儿开得格外烂漫,就如浅粉色的薄云,遮蔽住天空,层层叠叠颜色或深或浅,蓬松着跌错着,密密匝匝挨满了枝头,似乎还想挤开一处伸展出来沐浴阳光。也有桃红色的樱花,与粉色地掩映在一起,便显得华丽一些,少了几分娇羞,多了几分雍容。

    一种看得见却说不出的美感。陌上花色染暮云,这场景也算得上叫人过目难忘的奇迹了。所以我依旧记得。许是因为儿时的天空一尘不染,许是因为对年幼的我来说钻心的疼痛感,让我记得这些泛黄的往事。

    我记得我是在树下逗留的时候遇见霍星允的。那时我们嬉戏,用儿童的语言漫无逻辑地聊天。

    可聊了几句后我发觉自己的胃忽的隐痛起来。真不巧,我不帮忙的病总是来的不挑时候。记忆中那是我第一次犯胃痛,也是从那时起我第一次知道自己患有胃病。那尖锐入骨的痛刺入肝脏,让我无处可逃,痛不欲生。难忍的疼痛第一次警示我,我的胃生病了。我痛得咬住下唇,无心听着他在一旁说着一些琐碎的事,现在都已忘记了。我知道我那时脸色肯定难看极了,不堪疼痛紧闭上双目。他这才发现,急切地搀扶起我,慌得遍地跑,叫我不要死,还说要帮我叫医生。在这看似偌大的小镇上来回转了几圈,仍不知去处,他也急得快要哭了,只是一个劲地对我说,“你不要死,马上就有人来救你了……”他的叫喊终于招来了大人。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不过是胃病。会痛,但不会死。

    呵,就好像宫崎骏漫画里的初识似的。

    再后来,就真的记不清了。他和我一般大小,我们那时都还不过六七岁罢了。

    邂逅像场意外。但自那以后我们渐渐熟稔,后来我知道他叫霍星允,这真是一个好听又特别的名字。星星啊星星,就如天上的星星。于是我便这样记住了,他叫星。宁静夜空里闪烁的繁星,那时候兰镇上的人们不论男女,不论年纪,都爱在夜晚看看星星的。

    我觉得他是一个博学的孩子。因为他会用尚且稚嫩的并不完整的语言,说很多故事给我听,或真或假都觉得颇有意思。他曾经给我讲过关于他的名字的故事,镇上家家户户稀奇古怪的小事,他知道的古往今来的并不完整和准确的历史,还有关于樱花树的传说。那是我唯独记得至今的一个。
小事一桩,道来话长【13】
    他说,传说中樱花树是祭奠亡灵的树。传说很久以前樱树上开的花都是白的,后来日本的武士会在自己生命最繁盛的时刻,死在树下。鲜血染红了漫山的樱花。

    所以,一棵樱树越是红艳,树下的亡灵也就越多。

    所以,因为故事的凄美,日本的樱花也如此闻名于世,每年春末夏初,开得叫人为之迷醉。

    这些都是他告诉我的。都是些传说,不知何处传来的说法。

    如今整座松洋岛的樱花一年美过一年,只是在我住的地方很少,几乎不成气候,但这丝毫不影响游人赏花的雅兴的。每每看到那些清冷的樱花,便也想起幼时在兰镇院子围墙外的几株樱树,想起那个樱花树下的少年,和关于樱花的故事。我眼里,在我旧时居住的地方,樱花是整个兰镇最美的。

    与我一同住在兰镇的,除了我们一家人和外婆,还有我的小姨,外婆的小女儿。以及小姨的丈夫和女儿。如今我们搬离,清冷的兰镇旧居那里只剩小姨一家和外婆了。

    我搬走的时候,霍星允曾经送过我一只金属的幸运星挂件。六角的幸运星,古铜色的薄皮安,上面用金属的链子系着。六个角都镶着闪亮的水钻,刺眼的美,两面的中心都刻着英文字符“luckly”。漂亮的草写体。他说世上只有两只这样的挂件,他说那是他的母亲送给他的,那是他的名字。他说要我把它带在身边,他说这样我再胃痛的时候他就不会不知道了。

    他说,佩戴幸运星的人会永远幸运。

    它现在就被我我在手心里。因为某种信念或迷恋,我至今把它带在身边。即便它陈旧了许多,也失去了彼时的金属光泽。

    ~~~~~~~~~~~~~~~~~~~~~~~~~~~~~~~~~

    而近日,我也经常忆起简恺铭。他是我的亲生哥哥。他的身世与大致我相同,只是大我两岁。我生在无穷碧绿的夏天,他生在银装素裹的冬日里。也难怪,我们如此相背。我们一点也不相像。以前我觉得他是个干练而不老成的男孩,可相反,他看上去很明媚很有活力,笑起来就像阳光一般好看又和善。他学习优秀,知识渊博,属于被老师们捧在手心里的那一类宠儿。他像天才少年一样在十八岁的时候提前完成了所有学业。爱穿白色的衬衣,带着他和煦的微笑,他喜欢打篮球,我看过他打球的样子,那简直更加帅气迷人,篮球场外围挤满一排姿态各异观看的女孩子,每每简恺铭跳起来扣篮,她们欢呼尖叫。还总有一个女孩跳起来高叫着挥舞双臂。引得简恺铭回头看她,他蓬松的头发在微风里潇洒地飘扬,似乎还带着洗发水的清香,百媚丛生。对他春心荡漾的女孩子总是很多。这让我觉得骄傲,当然同时,有这样一位优秀的哥哥也让我觉得压力很大。

    可是自我记事来,我的哥哥简恺铭同他的亲生父亲一直冷眼相对。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水火难容吧,自身越是强韧,就越是无法容忍别人的逆反。在我和简恺铭成长的这些年里父子间的摩擦争吵不断,源于简恺铭对于自己父亲的“伪君子”行为的不满,也源于父亲对他的“没出息”志向的不屑。他们像两头倔强的公牛,长着锋利的顶角,所以不容温驯,即使自己弄得浑身是伤也绝不愿意弯曲。人们时常懂得忍让却放不下姿态,所以往往两败俱伤。于是二者相融的时候,他们都不愿承认自己的不对,于是一切显得那样锋锐和犀利,那些怒火仿佛一刻都不能消停地潜滋暗长。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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