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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德性与恶灵演艺公司-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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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着我。”朱莎莎一把拉住他,力气大得几乎让他摔倒,“你记得我对不对?你还是你,对不对?”一滴泪落。
“莎莎,莎莎,快,快走,我……”他声音和表情分裂得几乎要崩溃,明显这次钟秦被唤醒得彻底,“我……我苟延残喘,只想着再见你一面。可我不想你涉险,还有我们的……我们的孩子……”
“可是,你瞧你都做了些什么?”朱莎莎冷声质问,“我认识的钟秦,是一个好人。”
“我……”
“我知道你的身世带来许多辛苦,但即便这样,钟秦他是一个好人,他从不怨恨任何人,更不伤害任何人。拜托你,醒醒,拜托你,收手,好吗?”
“莎莎,我……我怕……”
“怕什么?”
“怕一个人……怕失去你。”钟秦小心翼翼捧住她脸颊,两个人分别在彼此的手心里落了一滴泪,“我不想你有事,所以答应了那家伙帮他研制可怕的药,所以离开了你,我的手早已沾满鲜血,我早就不是什么好人了。但我不想你有事……如果,一万个人和你,我选择你……世界和你,我选择你……可是,为什么我怎么样妥协,都回不去你身边了呢……”
“我不会让你一个人。把手里的东西给我,我答应你,这一回生生死死,我都不让你一个人,好吗?”
“好……”钟秦乖乖将右手里紧攥的东西交出来,纳兰德性眼尖看到那是跟“御兽药”配套使用的信号发射器,也就是玄臾操控灵魂的关键所在,猛然想起自己曾在药厂光凭意念就控制了几只妖兽,甚至收服了一只肥遗。大骂自己废物,这么重要的事情这么晚才想起,赶紧催动意念尝试控制在场“傀儡”们的行为。
一试无效,再试无效,就在绝望放弃,准备另想办法的时候,无意中甩了一把汗,汗水里混杂着刚才玄臾在他颈项间抓出的血,有几滴淋到附近两个保安身上,他们进攻的动作就突然停滞了一秒,然后表情有些虔诚地看向纳兰德性。
纳兰德性一看有戏,赶紧又抓了一把脖子上的伤口,一边往他们身上挥一边在心里默念——对付玄臾,对付玄臾,对付玄臾。
果然奏效。附近几个“傀儡”开始倒戈,转回头去穿过人群去找玄臾。
玄臾敏感,风向稍有不对,立马就察觉出来,一把夺回刚刚放到朱莎莎手里的信号发射器,眼神也瞬间恢复阴狠精明。
“不要!”朱莎莎朝纳兰德性喊,“先不要,我觉得,我也许能唤醒他……”
纳兰德性迟疑了下,心里默念“停下”。那几个果然站住不动了。
“胡闹!他只剩了记忆残念而已,哪还有命!”阿姒打斗中大喊。
“我想试试……呃嗯——”话没说完,被玄臾翻过身去,一口咬断喉咙。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她刚满怀希望地说想试试,下一刻就已经在心爱的人怀里断了气,甚至连挣扎都没来得及,比《动物世界》里被猎豹咬断脖子的羚羊还要快,留给世界的最后一句话无比讽刺。
她最后一个眼神有多悲凉,纳兰德性不得已知道,因为那一眼是钉在钟秦身上的。她一意孤行以为是的钟秦。
“姓钟的小子真他妈婆妈。你说不会让他一个人?那就到我身体里跟他团聚好了。正好你肚子里的小杂种也蕴藏着无尽无尽的生命力,能够补充我不断被人偷走的灵力。阿姒啊,你们打着,我大快朵颐先——”说着就伸手去刨朱莎莎的肚子。
第113章 裹尸还
(一一三)
由于离得太近,血溅到纳兰德性脸上时,还是热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短暂还是多漫长,纳兰德性失声喊了一下。
他一向以为堂堂男子汉是不会一惊一乍的。但那是因为他没有见过世面。
喊完以后,他浑身颤抖,恶狠狠说:“玄臾,我要你偿命!”
许多许多条命——莎莎的,钟秦的,画家的,风潇的,还有自己的。这么多条命,总该找个人来偿,其中可疑的可恨的都已经不在了,不如就他总得来偿吧。
玄臾似乎觉得他在信口雌黄,还不以为然地笑,结果电光火石间,一屋子的“傀儡”都好像被天外神力集体操控了一样,齐齐将矛头调转向他。
玄臾这才大惊失色,狂按手里的信号发射器。然而发射器好像尿了电的遥控器一样,任他按到稀烂,完全失效。
千军万马,气吞山河。纳兰德性面沉如水行走在哄乱的“傀儡”们自动让出的一条通道里,俨然一副领袖姿态。
两个女子一时间也都看得目瞪口呆。如果纳兰德性这时回头看,会看得阿姒眼里的泫然欲泣和肃然起敬,那是一种不会出现在素昧平生的人身上的感动。
玄臾起身预备应战,结果起得太猛连连向后趔趄,还没站稳脚根,千万“傀儡”已经拉扯住他的手脚,英陈回神后也见缝插针飞身过去,牢牢抱住他脑袋,同时用瞬强灵力罩死他的灵力念力,让他不得已反击。纳兰德性一声令下,大家集体发力,猛烈撕扯。
直接五马分尸。
……
血肉横飞里,纳兰德性好像耗尽全身最后一丝力气,轰然倒地。
心里是解脱的,因为罪魁已死。却又怀疑一切事情,到底算不算结束。如果真是结束了,应该不会像现在这样,依旧纷乱如麻。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可以凭意念操控服药的“傀儡”,却恨自己想起来得太晚。如果早一点,早一点点,是不是莎莎就不用枉死?
或许再早一点,今早越狱的时候就想起来,风潇也就不必死了。
也许正因为这一回面对的是百十人类,他从头到尾视他们为与自己无异的同胞,所以完全没有将他们与药厂里那些可以受自己意念支配的兽类联想到一起。
朱莎莎的死,他心里认为,应该被写作“牺牲”。一人死换来他人生,就是“牺牲”。同理可证,钟秦也是,风潇也是。
听到周围渐渐安静了下来,不知过了多久那两个女人围过来,探他的鼻息。
“怎么样?”英陈问。
“没事。”阿姒答。
“玄臾死了?”
“寄体毁了而已。他是灵人,没那么容易死。但沃野一族灵力低微,不足以支撑他们在异世界以原型出现,所以才先后附了林安森、钟秦两个人的身体。现在没了寄体,身后又有冥界追杀,一时半会儿找不到新的合适的寄体,应该就回家去了。”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我们?”
“女圣陛下说了,凡是同战之交,都值得生死相托。我们虽然刚认识不久,但已经是同战之交了。你看起来比较大,我听你的。”
阿姒笑了一笑,对她的三观不置可否。
早就听说过,男女分治后,雾岛王国从没参与过战争,但血脉里一直延续了崇尚战争的基因。因此“战争”在她们心里更加神圣,像神话一样。
“莎莎已经没救了,你去拿菜刀来,我们把孩子刨出来看看有没有气,有气就一起带回那边世界。”
纳兰德性心里忍不住大喊,喂喂,不用这么残暴吧你这女人,好歹送医院刨啊……
“好。”英陈起身跑了两步,“但是……菜刀是什么?”雾岛一族烹饪从来不需要厨具,灵力就够了。
“一个带把的……”
“咦,‘带把的’在人类语言里不是粗鄙词汇吗?”
“……一个带木头把的厚铁片,一头薄一头厚,能砍人的东西。”
“哦知道了。”又跑两步,“但是你说的菜刀在哪里?”
“厨房。”
“厨房是哪里?”
“不劳您大驾了,我亲自去取。”说完不到两秒钟,一阵风去了又来,阿姒似乎已经拎着菜刀归位。接下来的声音纳兰德性昏沉里也不忍卒听,偏偏它却格外的清晰,是刀刃迅速划破皮肉的真实声音,一下又一下。
很久之后,一声叹息:“没气了。”
“那阿不哥哥怎么办?我们去哪里救他?”英陈又问。
阿姒顿了一顿:“他已经死了,你不知道吗?”
“知道。但我想他一定是诈死。你也说了,灵人没那么容易死,何况是身受诅咒的浮冰一族。”
“你也知道他狡猾。”阿姒哼笑,“可他这回,伤的是灵关。”
“灵关……我都不知道他的灵关在哪里,谁又会知道呢?”
“他知道。”
虽然看不见,但纳兰德性隐约明白阿姒讲“他”时指的是自己。那两人沉默了一会儿,又听英陈愤愤:“他?区区一个凡人,不就是阿不哥哥的临时契约主人嘛,他凭什么知道?”
“凭什么……凭风潇乐意告诉他。”
“我不信。就算告诉过,也一定是骗他的。我不信。我这就去找阿不哥哥,活着要找到,就算真的……有什么不测,我也不能让他客死他乡。英雄战死沙场,当马革裹尸还。”
阿姒顿了顿,说:“也好,xx医院太平间,你去吧,去得早也许还没卖给研究院。我在这里等你,我们就带他尸首一起回去。”
英陈悄无声息去了。
接下来的安静有点漫长,纳兰德性终于睡着了。懵懂间一直在等娃娃的啼哭声。等了好半天才想起来,哦对,阿姒说孩子已经没气了。
哎,作孽啊。
突然耳边一个刻板深沉的男声响起:“你是否想要救他?”
“想。”他毫不犹豫回答。在心里。
“想要救谁?”
“如果可以,所有人。”
“贪心不足!如果只能救一个,今天死去的人里面,你最想救谁?”
“……”
“别勉强自己博爱众生,我听得到你心里的声音,尽管那是你不愿意承认的私心。你说了两个人——孩子,和风潇,对不对?”
好吧,他果然听到了。对于孩子是于心不忍,对于风潇,可能真的是私心。
“巧得很,刚好有一个办法,可以同时救他们两个,但要你付出些东西,你愿不愿意?”
“愿意……你的意思是,这办法原本就只适用于孩子和风潇是吗?”
“是。”
“那为什么还要我做出抉择?”
“我掌握主动权,为什么不可以试探你的心意?”
“……”好吧,不管救谁,总算有所挽回,“你说。”
“好,听我说的做。孩子是巫、人结合的异类,体内蕴藏着巨大的灵力乱流,现在之所以失去生命体征,是因为被外力封住了灵魂生长机制,他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灵魂来激发生命力;而风潇死亡是因为灵力流失,但因为冥界不在册,他灵魂至今还徘徊在身体附近没有走远,他需要一个人赠与部分灵力供他恢复*生命。所以你要用你的力量,将两个人的灵魂捆系在一起,让他们共享灵力源。就好比你们世界的‘百度云’‘苹果云’‘种子云’之类的概念,设置一个‘灵力云’,用户有且只能有他们两个。”
“我的力量?我的什么力量?”
“以你的任何一个器官为媒介。”
纳兰德性心里“咯噔”了一下,第一反应是心脏。剜心救夫,故事里都是这么煽情的。但想了想“器官”的范畴很大嘛,就问:“牙齿可以吗?”
“牙齿是器官吗?”
“生物书上说……”
“心肝脾肺肾,选一个吧。”那个声音逐渐消失,“时间不等人,尽快。”
“喂,你是上帝吗?”
远处传来缥缈回音:“我不是上帝,我是天庭的搬运公公公公——”
哦,天庭也有太监啊。
终于安静了,继续睡吧。刚陷入昏沉就想起好像有事没办,猛地惊醒过来,这回是彻底醒了,把坐在一旁观察他的阿姒也吓了一跳。
遍地“横尸”,一个粉嘟嘟的小东西躺在其中格外扎眼。
“这是……都死了吗?”
阿姒摇头:“你忘了?吃了那种药,他们都死不了。现在目标解除,但他们还受你控制,在你没有下达下一步命令之前,他们什么都不会做。”
“为什么我可以?”
“鬼知道。”
“可是……之前在药厂里,药效很短暂的,十几秒而已。为什么这些人还不醒?”
“你也看到玄臾的厉害了,他研制的每一批药,当然都是有大突破了。也许这一批药效格外持久。”
纳兰德性心里紧了紧。药效久不怕,怕的是永久。他看到掉落在墙角的信号发射器,那是火药引子,不能留。起身过去拾起来,拿刚才阿姒用以剖朱莎莎腹的菜刀将它剁得稀烂,又扔进鱼缸里。
这玩意的制作方法不知道有没有流传入世,但愿玄臾谨慎。如果没有流传出去,那只要毁了眼前这个,等到药效过去后,就再没有人能够控制这些“中毒”之人。但愿以后,他们能和常人无异。
也不知道“不死”的功效能不能随其他药效一起渐渐消失,又会不会在他们身上留下什么后遗症。但就算不消失,“不死”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
管不了那么多了,纳兰德性走去将地上那团粉色的小肉球抱起。眼缝狭长,血色的软睫,指甲盖儿大小的鼻子,粉嘟嘟的小嘴儿,煞是好看。但仔细一看,他只有脸蛋和肚子是粉嫩嫩的肉,从头皮到后背到四肢,全部都覆有一层薄如蝉翼的白色鳞片,不,不是白色,更接近透明,只有在特定的光线入射角下,才会折射出熠熠的五彩流光,好看得像一件精心打造的工艺品,摸起来手感也很柔软。再看他小手小脚,也更像是狼崽子的利爪,指甲小小尖尖的,蜷在一起。之前b超里还有犄角和尾巴来着,现在尾巴骨还有个小尖,犄角是完全看不出来了,连胎毛也没有一根。
想起他爹钟秦就长得很怪异却很极端好看来着,尤其是那异色的双瞳。
所以说巫、人结合生出来的小怪物到底是根据什么规律来变异的呢?模仿大自然随便变吗?
“救不活了。”阿姒说。
“救得活。”纳兰德性说,“那谁是去了哪家医院太平间?拜托你载我飞一段,我们去追她会和。”
第114章 临别前
(一一四)
简单将朱莎莎和钟秦合寝葬在后院,两个人不约而同默了会儿哀,才飞到医院门口。
飞行途中阿姒突然说起:“我们来聊聊风潇其人吧,一人一句话,评价你所认识的他。”
“我没什么好说。”纳兰德性说,“我似乎并不算认识他。”
“好,也算一句。”阿姒笑,“那我来说说吧。他曾经征战无数,不免杀戮与救赎,不免磊落与阴险,平生毁誉参半,算不得好人也算不得坏人。但千百年来,他在那个世界最著名的事迹,却不是任何一场战役,也不是什么政见,你知道是什么?”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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