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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站在悬崖边-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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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   

  在与岁月并驾齐驱的奔跑中,那些属于我的年轻岁月纷纷退后。直到有一天这个残酷的事实被我惊觉的时候,它已经离我很远了,远到令我有些恐慌,有些紧张,却再也触摸不到那些从来没有被我珍惜过的痕迹。   

  直到今天,我还一直很想在温特身体的某个部位刻上一句话。这是与岁月和往事都无关的一个疯狂的愿望,它存在我心里已经很多年了。只是,我总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合适的借口,去心安理得地讲出它,于是,这句封存的话连同那个有点出位的想象,就如一枚被封存的坚果一样,留在我记忆里的冬天,神秘而悠远,谁都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久而久之,甚至连我自己,都开始质疑记忆的确定性。我当真有过这样疯狂的臆想吗?或者只是时间不小心夸张了很多的情绪,于是,所有的不合逻辑因为没有可能实现而变得理所当然起来。   

  手里有一本泰戈尔的诗集,已经被沾上了浓重的岁月的陈旧味道。它一直陪伴着我,那是唯一与温特有关的东西,它的每一页里都闪烁着爱的光辉,为我点亮过很多虚幻的迷途。   

  我恨泰戈尔。因他的存在,时刻提醒着我对温特难以释怀的热爱。可是温特爱他,温特发疯一样地爱着这个忧伤的印度诗人,爱得那样疯魔,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我几乎怀疑他每一句关于爱和生命的对话,都是抄袭了泰戈尔。   

  可是,我对他,是那样的宽容,因为,我爱温特。   

  是的,我爱温特,这是不需要怀疑的。   

  我再也没有找到过这样的爱,它可以燎原,可以灌溉,可以闪烁,可以延绵。这爱是不真实的,其中带着若干的虚幻成分,令我仰视。   

  从一开始就注定不公平的爱,是不可能有烟火人家的好结局的。   

  我之所以会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夜里,突然想起温特,突然想写一些关于温特的记忆,都是因为我完全地失去了温特。   

  太早的时候,我遇到他,太早的时候我又失去了他。这就是我和他之间的故事。全部的爱情不外乎两个结局,拥有或者失去。   

  在这些失去温特的日子里,我时常会想,如果当年不是失去了他,如果当年我们跨过缘分的魔障而终于走在一起,那么我还会是我,他还会是他,我还会那样地爱着他吗?哦,不……你看,一旦谈到情感,它总是自私的,我怎么可以如此放肆地将温特设计到我平凡的生活中来。哪怕只是设想,我也会觉得那是对温特的一种冒犯。   

  温特之于我,不啻一个落入凡间的天使。如果不是那神秘的旋律蒙蔽了彼此的双眼,我又怎么能够相信温特曾经出现在我平凡的生命中呢。他的优雅,他的高贵,他的笑容和眼睛里不小心泄露的邪邪的风情,是如此地蛊惑着我十九岁的灵魂,使那些深藏在身体里尚未萌芽的欲望破土而出,绚烂地照在迷惑的湖面上。如果没有他,我只是一个长着细长眼睛,寡于言语,思维简单,发育并未成熟的平常少女。   

  第一眼看到温特,我那胆怯的目光,瞥到了来自他的一道诡异的光芒,一种与众不同的人才会拥有的光芒。于是我被催眠,并且一梦数年。   

  在此刻,请原谅我的语无伦次,我只能靠着零星的记忆去拼凑一个看上去尽量完整的故事。因为,要想还原最初的一切,诚实得没有一丝疏漏地坦白我和温特的岁月,那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了。我只能尽可能地令自己面对真实,尽可能地使一切看上去合乎逻辑。   

  请相信我不是在讲故事,可是……请相信我是在讲故事,是的,我为什么会想起温特?我如同一个碎碎叨叨的老人,反复地在记忆里纠缠着一些早已经发黄的片断,以这些片断为基点,心事全部被搅翻。我该怨恨谁呢?怨恨莫名其妙的风?怨恨念叨如我的诗人?怨恨岁月的毫不留情?还是怨恨这一个提起来就心痛的名字?后来我决定平静一些,唯有平静,才是逐渐成长的标志,我想即使我再退回到七年前,我一样会疯狂地去爱这个男人,但是此刻,我必须学会平静,就像我无时无刻不在告诉自己,我必须要克服悄悄潜入心底的心魔。         

▲BOOK。▲虹桥▲书吧▲  

第2节:魔鬼站在悬崖边(2)         

  我完全可以说服自己,想念一个人,不管他重要与否,都不需要什么理由,也许仅仅是哪根神经被突然触动,在这样一个无缘无故的夜里,趁着微凉袭击而来,将毫无防备的我逼到遮遮掩掩的时光里。我不记得了一切,但是这个名字,似乎和某种疼痛有关,夹着一些黑白交错的情节和支离破碎的幻觉,使我一下子将自己感动得不能呼吸。那些细节和幻觉交织在一起,我仿佛看到自己在前世的某个年代里,那么地爱着前世的温特。这样的感觉一旦被唤醒,连皮肤里都似乎布满了跳动的脉络,迫使我不得不跟随着感觉回到那个爱温特的年代,去记起一些纪念,想起一些挂念。虽然温特于我,早已经没有了任何关系。   

  你完全可以当我是在一个极其无聊的下午,给自己安排了一场爱恨纠葛。   

  我愿意你这样去想。我愿意一切都只是故事。   

  那一年我十九岁,在某个大学艺术系,主修声乐。不过,器乐才是我的心头爱。我每天的生活就是一边高亢地演唱着各种外国的歌剧,一边低沉地拉着陪伴了我十多年的小提琴。   

  我并不喜欢讲话,因为我一张口,就不由自主地想到某一出激昂的歌剧选段。那些学习声乐的日子里,我连讲话的声音都不由自主地充满着专业的味道。我喜欢听到身体各个器官的共鸣发出来的神奇的声音,在我的世界里,似乎现实世界并不存在。有时候我拿着乐谱练琴的时候,沉溺在乐曲的此起彼伏中,我会恍惚地感觉到那才是我的世界,周围空无一人,唯有声音的呢喃喋喋不休,跟着丛林的虫鸟一样,悠然来去。   

  我喜欢橙色。发疯一样地喜欢。我是一个天生偏执的女人,一旦发现一种爱慕,就会变成迷恋,渐渐沁入发肤,强迫变成自己的标签。就像我爱温特,我并不怀疑温特是不是值得热爱,我只是太明白自己的那种恋物癖的可怕。爱情,是我所有恋物情怀的总和。   

  因为爱着橙色,于是我的衣服,我的手套,我的饭盒,甚至我的牙刷,都是这种暖暖的、暧昧的颜色,我如同一只生长在热带的橙子一样蓬勃而明媚,却又像热带的冰寒一样难以靠近。我不知道除了音乐,还有什么可以占据我的思维,我的精力,我的生命。   

  我是大家口中的橘子。一来二往,我也习惯了忽略自己的名字,甚至在打电话给方琳的时候,都会说:“是我呀,橘子。”   

  如果我能拥有方琳一半的开心和阳光,我也会心满意足。如果我是男人,一定会选择这样的女子为伴,因为有了她,你可以看到光辉,看到希望,看到阳光和四季交替的风光,而不必担心风雨何时来临。   

  我和方琳认识已经很多年,出生在同一座城市,一起考入同一所大学的同一个专业,也不是没有缘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岁月在方琳的身上似乎显示出了格外的宠爱,因为当年我在阳光下看到那个圆圆脸、圆圆下巴的女生,始终都没有改变模样,除了着装和发型上的些微区别,她那张脸从没变过,始终洋溢着笑,洋溢着甜美和开心。她似乎生来就是这副甜美的模样,并且负责一直甜美下去,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   

  那时候在寝室楼道里经常听到一个优美的女高音频繁的喊声:“橘子,你吃午饭了吗?”   

  “橘子,我们去图书馆借书吧。”   

  “橘子,我们一起去练声吧。”   

  “橘子,有你的信,我帮你拿回来了。”   

  ……   

  我和方琳的寝室隔一层楼,我经常在手忙脚乱的时候,看到她那张仰起来的笑脸,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她也曾经对我说:“你真的好奇怪,似乎全世界的事情都与你无关,你活得不真实,你要改变。橘子!”   

  方琳是绝对入世型的女生,任何事情在她看来都可以解决。她与老师同学们的关系,都格外的好,她的专业也非常优秀,获过好多校内校外的奖。她的梦想,是站在悉尼歌剧院与帕格尼尼合作《卡门》。而我,自闭而普通,没有什么理想,甚至连毕业后的走向都从来没有想过。         

◇BOOK。◇欢◇迎访◇问◇  

第3节:魔鬼站在悬崖边(3)         

  不管怎么样,方琳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每天与她一起度过大段大段的时间,是我的情愿。   

  但是我们之间很少讲秘密,也不是因为彼此不信任,而是我们之间虽然相处的时间很长,但是谁都没有提及自己隐私的习惯,久而久之,不谈隐私也变成我们彼此的习惯。仅仅有一次,我在傍晚的操场上看到方琳披散着头发,穿着一件很简单的睡衣,表情忧伤地沿着跑道走了一圈一圈又一圈,我甚至怀疑她几次已经看到了我的存在,但是她仿佛从来不认识我一样,就那样奇怪地行走过去。我因为这一次的发现,对方琳有了一些崭新的认识,但是很快,那些藏在心底的怀疑就被我自己轻轻拂去,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不得不说,我有时候是习惯自我欺骗的,宁愿相信她是那款我心目中所标签上的标准性格,简单、活泼、阳光、可爱。我有那么点儿强迫性人格,我喜欢为我身边的人,加上我自作主张的标签,并且希望他们从此永远按照标签上我对他们的认识而延续下去,直到彼此死去。   

  我是不肯承认我的自私的。   

  这便是我认识温特前的一些大概背景。   

  简单得像一张白纸,却又似乎早已注定。   

  第一次听到温特的名字,是在方琳的口中。那一个晚上,她几乎是用了有生以来最夸张的语气给我讲述着温特的好,而在我的印象中,她不像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花痴。因为她都出奇的疯狂,也给我带来了关于这个名字的点点滴滴的兴趣。   

  那天晚上,我在为一段记错谱的音乐懊恼。我一直对自己良好的视听能力感到骄傲,当我在收音机里或者什么地方听到一段优美的旋律,都能够在心里默默地背诵下来,然后一直到我找到一支笔一张纸,那段旋律就会随着我良好的记忆力而飘然地跳跃到纸上,然后,它就变成我的了。   

  那一天真是奇怪,当我按照记录的乐谱去演奏的时候,才发现人的记忆力是很不可靠的,那段旋律绝不是我想要听到的。可是,究竟是哪里出了错呢?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方琳对我的漠然有点生气,她涨红了脸,像幼儿园里拿了最大号苹果却没有得到同行的小朋友们赞美的小委屈包一样。   

  我不得不暂时放下自己的懊恼,专心地听着方琳的话,方琳的话中,一切的一切都围绕着一个名字产生。温特这个名字,仿佛是跳着舞蹈一样在那些多余的描述当中自然而然地旋转了出来。   

  温特,温特。   

  我第一次对一个从未谋面的男人产生兴趣,不得不说,有时候语言有一种生动的魔力,我开始有些恍惚。   

  方琳是这么描述温特的——橘子,你不知道他有多棒,他站在那里,所有的人都必须退避三舍,所有的人都必须仰面崇拜,所有的星星都必须暂停眨眼。橘子,温特,他是神。   

  方琳的话让一向沉默的我瞬间狂笑起来。真的,那一刻我的情绪是那么的好,好到忘记了歌谱错乱以及对我记忆力产生怀疑之后的焦躁,好到我几乎没有用思考来过滤一遍这些话里所含有的水分,好到我只想用狂笑来表达此时此刻我所有的感受。   

  我的狂笑惹恼了方琳,这倒是非常出乎我意料的。后来是怎么发展的,我把这件事情给遗忘了。它在我的记忆里显得那么单薄和多余,多余到我关于那一段的记忆变成了一片空白。我只记得,再后来,我就变成了温特的女朋友。   

  这个过程我不想再回忆一遍,对于过去而言,那些简单的、快乐的往事总是一带而过,快得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我不想再去赘述我是如何与温特认识的,如何明白了方琳疯狂的原因的,甚至如何变成温特的女朋友的……其实,做温特的女朋友,非常容易。   

  我想讲的这个故事,完全是我成为温特的女朋友之后的事情。也就是说,这一些无关紧要的背景,实在与后来故事的构成和发展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关系,之所以顺便回忆一下背景和背景中的牵线人方琳,仅仅是对即将展开的一篇波澜壮阔的叙述以从容为目的的铺陈而已,它可以缓解我思维上的冲浪所面临的危险,能让我更从容地去想象一些比较体面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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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魔鬼站在悬崖边(4)         

  先让我们从温特的特别说起吧。   

  在我十九岁的那一年,全国流行摇滚青年。那一批相貌出众装束怪异的朋克青年都以病孩子的姿态、春笋一样地冒了出来。他们统一地拥有颓废的表情,蓄着凌乱的长发,说话声音嘶哑,表述情感狂野,恨不得用声音将他们为之不满的世界夷为平地,他们成为那个时代的先锋,而温特,是先锋中的一个。不用见到他,我已经勾画出了他的轮廓。   

  曾经和后来,都听过无数女人描述过看温特唱歌时候的震撼,她们为他疯狂。她们对他几乎是顶礼膜拜,他仿佛是个神一样,有能够引领众人的精神魔力,而我对此一直存有怀疑。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我从来没有被什么东西迷惑过,所以对于传说中的迷惑,一直持有怀疑态度。但是不能不承认,怀疑造就了兴趣,兴趣的产生,造就了这一场恋爱的所有。   

  我一次都没有真正意义地看过他的精彩,直到现在都没有,但是我不遗憾。也许是我刻意回避那些能够令自己失控的场面,我坚信,女人的疯狂只会导致自己的身份贬低。我从来不允许自己过多地表露感情。   

  我看到的温特,和任何人的描述都画不上等号。除了可以蒙蔽陌生人眼睛的外表,他是那样符合着先锋的颓废青年,我相信第一次见到他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将他归类到那群追求时髦却非常浮躁的孩子中去。   

  事实上,温特与那些玩摇滚的孩子不同。我的笔墨无法形容他的长相——所有的形容词在真正地刻画一个人的时候,都显得苍白而矫情。为了很好地描述出温特的模样,我一度打算学素描,后来也放弃了,无论什么样的大师,他所描绘出来的仅仅是某一个瞬间的定格。我想,让我疯狂爱上的,绝不是静止不动沉默寡言的温特,而是那个仅仅存在于想象中就可以将我完全俘获的那个舞台上光芒四射的孩子。   

  我完全可以想象出当时各种灯光下,照射出来的温特的脸。   

  四周掌声如潮水般汹涌,他却视而不见,只用心地去怒吼和尖叫,直到几乎进入休克的状态——温特似乎是有魔力的,他的声音从口腔中传出,似乎带了一种霸道的诅咒,所有的人都在这狂躁的声音里失去了自我,逐渐俯首称臣。   

  我之所以不去看他的演唱会,绝不是对他没有信心,相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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