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绾青丝上卷-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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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人!他强暴我还魂这具身体时我没有恨过他,他折磨蔚锦岚时我只是怕他,为什么他还要咄咄逼人,给我心里烙上这样残酷的阴影,让杀人这一幕成为跟随我一生,让我永远无法摆脱的噩梦,天!我好恨他!好恨他!
  “杀人的感觉不好吧?”他满不在乎地看着我眼里的恨意,微笑着,慢慢开口:“以后你会慢慢习惯的。”
  还有以后?我一阵天旋地转,被疲累、恐惧、痛苦、仿惶轮番折磨后的脑袋恍惚起来,我瞪着他恶魔般微笑的脸,咬牙切齿地道:“我恨你!我会恨你一辈子!”
  我软软地滑倒在地上,在黑暗吞没我之前,我隐约听到那粉裳丫鬟问他:“爷,她怎么处置?”
  “丢出去!”
  他的声音冷得像冰,连同黑暗一起,排山倒海般汹涌而至,瞬间吞噬了我所有的意识。
  ——2006、8、22
  这章本来是花花被楚逼着杀人,后来有读者说,女主在这里表现得太软弱,就把本章改成了女主主动杀了蔚相,现在想来,还是不妥。
  毕竟,女主前生是在一个法制社会,本身就没杀过人,对杀人本能有种排斥。再加上她初到这个地方,和蔚没有任何仇怨,要她主动杀人实在没理由。
  再说,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不软弱呢?本来,花花也不是个女强人。说实话,到后来她心里能有这么多计较,能做这么多事情出来,完全是被现实经历给一步一步磨出来的。
  想必说女主在这个时候很软弱的人,都是穿越优越感作祟,以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就一定要比古人强才行。借着修订繁体稿的机会,把这章仍旧改了回来。

'265'第四章 冥焰

  *奔跑。
  四周笼罩着深海般浓稠的黑雾,前路没有终点,后路也无尽头,天地间只是片无限放大的空间,寂静无声。我不知道我到底在哪里,也不知道该怎样走出这片迷雾。
  我感到恐惧。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是不畏惧孤独、不怕寂寞的孤僻女子,原来不是。当把我一个人放到这样一个黑暗、空旷、幽静的空间,我才深深切切地体会到孤单、寂寞、恐惧散发出来的无形的威慑力。所谓的享受寂寞、离群索居,也只是相对而言的。在二十一世纪,我可以数月不出门、不与朋友联系,却做不到一日不上网,尽管我觉得自己上网只是看小说和电影,顺便了解一下小葱的信息,并未与人有过多的接触,但事实上,我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了解这个世界,掌握这个社会的信息。如果当这一切都不存在了,当天地万物只剩我一个人的时候,当真正的孤独、真正的寂寞来临时,我一个人能生存多久?我真的不知道,但我相信我很快就会发疯的。人是群居动物,这话一点儿都不假。而我,一点儿也没有我自以为的那么特别。
  是冥界吗?难道我又死了吗?我跑累了,气喘吁吁地坐到地上,心里想,其实死亡也不是那么可怕,回忆死前的那一幕,才真真正正体会到什么叫生不如死。这里是冥界的什么地方?怎么没见到一个鬼差来引路?那个含着奶嘴的小冥王呢?
  突然,一柱光束从半空中射下来,就像剧院的舞台,照耀主角的强光射灯。蓝色的光束中飘浮着一些金色的微尘。一个蓝发黑衣的美少年手捻一支红玫瑰,神祗一般现身,华丽丽地出现在光束中。
  嘿嘿,任何东西华丽过头就变成了滑稽,不过看在对方是个绝色美少年的份上,我决定原谅他。
  “老婆!”蓝发美少年激动扑过来,抱住我就在我脸颊上舔了一下,然后紧紧搂着我的腰,像猫儿一样蜷在我怀里,一脸幸福的表情,“老婆我好想你啊!”
  我眨了眨眼,望着这个从未见过的蓝发美少年,又眨了眨眼,有点搞不清状况:“呃……,这个,你是谁啊?”
  虽然不认识他,但我也没有推开他,毕竟,毕竟,嗯嗯,这个小正太长得实在是太美丽了。幽蓝的短发闪着冷调的光泽,顺贴地覆在头上;皮肤又白又嫩,光滑得像刚剥壳的鸡蛋;黑色的大眼睛上有一排浓密微翘的长睫毛,鼻子又挺直又小巧;又红又艳的小嘴像颗水灵灵的樱桃,让人恨不得一口吞下去。啧啧,这小模样儿,长大了肯定是个祸水。
  “呜……,老婆,你好坏,才离开一天就把人家抛到脑后了……”蓝发美少年眨了眨黑幽幽的大眼睛,如怨如诉的目光哀怨地望着我,委屈地撇嘴,“亏得人家为了跟你约会,专门去摘红玫瑰,手都被刺扎到了。”
  “哪里扎到了,我看看。”我被美色一迷惑,立马将他是谁为什么叫我老婆这些问题抛到脑后去了,抓着美少年的手,看到手指上果然有个红红的小点,我心疼地拿到嘴里吮了一下,“好可怜,姐姐帮你吹吹!”
  难得有个美少年*,还不上下其手、趁机咔油?想想本人在网上号称“正太猎人”,专职狩猎美男,年龄在十五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的正太美少年,是我的重点狩猎目标,可惜在虚拟世界只能打包图片过干瘾,现下有个完美真人出现在眼前,还不趁机祸害,怎么对得起自己的尊号?
  “呜……,老婆,你对我好好哦。”蓝发美少年睁着小鹿一样温柔的大眼睛,粉面含羞地贴紧我,在我的脖子上轻舔一下。
  鸡皮疙瘩起了一背,可是……,不恶心。我捏捏他粉嫩嫩的脸颊,微笑道:“舔我干什么,要长癣的。”
  “舔?”小正太的脸上浮起可爱的红晕,垂下眼睑,不好意思地小声说,“牛叔叔跟我说,这是亲吻?对最喜欢的人才这样的。”
  亲吻?简直是误人子弟嘛,谁跟他说亲吻是用舔的?好好的苗子,落到不好的老师手里,也长不成才。不过,更有意思的不在这里,这小东西竟然挑逗我?被这样一个美少年喜欢着的感觉实在不坏,我虚荣心顿时爆棚,“嘿嘿”地傻笑着,看着小正太越来越红的脸,假装严肃地说:“亲吻可不是这样的?你那牛叔叔是什么人?乱教小孩。”
  “不是?”小正太瞠大眼,可爱的小嘴儿惊讶地微张。
  “当然不是。”我舔了舔唇,望着那红樱桃一样诱人的小嘴儿,邪恶地笑,“要不要姐姐教你?”
  小正太的脸又红了,垂了眼睑,修长的睫毛微微颤动,我看得心旌摇荡,不待他点头,已凑近他的脸,han住他又红又嫩的小嘴儿。
  嗯……,我舒服得差点叫出来,好甜……,像冰淇淋……,好香……,像薄脆饼……,好软……,像棉花糖……,好嫩哦……,像水豆花……
  小正太还未回过神来,小嘴儿已被我吃干抹净。直到我憋得快透不过气了,才松开小正太的甜甜的小嘴儿。小正太气喘吁吁地望着我,眼神中弥漫着不明所以的yu望。啧啧啧,那羞羞答答的小模样儿,越看越让人想犯罪,我恶念一升,猛地又扑咬上去。
  嗯……,好好吃……,嗯?小家伙在回吻我?嗯,有慧根……,学习得不错,刚开始有点生涩,越到后来动作越熟练,甚至有反扑的迹象。嗯……,不错,孺子可教,可教……
  这次换我被他吻得晕头转向,气喘吁吁,差点背过气儿去。好不容易等他放开我,望着他亮晶晶地闪着爱慕光芒的眼睛,我顿时成就感爆棚,这小子简直太受教了,我刮着他粉嫩的脸蛋,微笑道:“这才是亲吻,知道了吗?”
  “知道了!”小正太脆生生地答应我,又将唇凑上来,热切着望着我,“原来亲吻的感觉这么棒!老婆,你喜欢我亲你吗?”
  “喜欢极了!”我禁不起美味的诱惑,没骨气地又咬住他的唇,决定继续给他洗脑,将他培养成我的私人禁脔,我一边亲他,一边含糊不亲地说,“以后别听你牛叔叔乱说,你若想学生理卫生课,来找姐姐,姐姐教你!”
  “唔唔……”小正太被我啃得稀里哗啦,气喘吁吁、断断续续地说,“我,我听老婆的话……,老婆,人家……,都跟你亲亲了,唔……,你要对我负责哦……”
  “唔……,好……”美色当前,啃了再说,他叫我下油锅我都去,“我负责……,负责……”唔,真的好甜好香好好吃……
  “那我们马上……,唔……”小正太见我被迷他得三魂不见七魄,一脸兴奋,挣扎着在换气时一古脑儿地道,“我们马上结婚吧!”
  “唔,唔……,结婚……,结婚?”我的脑子清醒过来,挣扎着离开他的唇,看到他欲求不满地又将红嫩的小嘴送过来,忙伸手抵住,沉声道,“你到底是谁?”
  “我?”小正太唇角浮起一丝神秘的笑容,继续把嘴巴往前凑,“我是你老公啊!老婆,还要亲亲……”
  “别闹了……”我差点又把持不住,狠狠心推开他,站起来,“你到底是谁?再不说我生气了!”
  小正太眼里闪过一丝受伤的神色,跟着我站起来,幽怨地看着我,委屈地道:“我就知道,你根本不是真心想娶我,牛叔叔说你是个坏女子,说你就是想玩弄我……呜……”
  眼圈儿一红,眼泪似乎就要淌出来。我顿时手忙脚乱,慌手慌脚地抱着他,柔声哄他:“呃,你别哭呀,我都不认识你那牛叔叔,怎么胡说八道败坏我名誉呀?唉唉,我怎么会玩弄你呢,你这么可爱,我心疼都来不及,好啦好啦,宝贝别哭别哭……”
  “那你嫁不嫁给我?”小宝贝儿拧着性子,不依不饶地追问。我愣了一下,难道这小家伙有恋母情结?这小正太看起来也最多不过十五六岁,我年纪足足大他一倍。他接受得了,我还没那心理承受能力呢!小正太见我迟疑,嘴儿一撇,泫然若泣。
  “我嫁我嫁!”看他委屈的表情,我的心痛死了,“宝贝儿别哭!”
  小正太眼睛一亮:“真的?”
  “真的真的!”我点头如捣蒜,“比珍珠还真!”
  “老婆!”小正太扑过来,紧紧抱住我,“我好喜欢你哦!”
  话音刚落,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紧紧抱着我的小正太身子开始一节一节地缩水,片刻不到,已经缩成一个两三岁BB的身材,胖乎乎地小手紧紧抓住我,吊在我的身上。
  我大吃一惊,举起小正太,他小鹿一样的眼睛羞答答地看着我,那张脸,那身材,我目瞪口呆,半晌才回过神来,恼羞成怒地狂叫:“冥焰——,你这死小子敢耍我!”
  我终于认出眼前的小豆丁是谁了,正是那个被我嘲笑过的没长毛的小奶娃!那个把我送到蔚锦岚女儿的身子里去借尸还魂,让我一醒来就被虐的小坏蛋!那个地府冥王的宝贝儿子,冥界的小冥王冥焰!

'266'第五章 前世

  “你……,你这个死小鬼!”我甩开他,气得浑身发抖。一想到刚才我竟被一个三岁小娃儿迷得晕头转向,我顿时羞得脸火烧火缭地烫起来。
  “老婆……”小豆丁又叫着扑上来。我伸手抵住他,又羞又气:“别叫我老婆。”
  “为什么?你明明已经答应嫁给我了。”小豆丁受伤了,小嘴一撇一撇的,看上去又要哭了,我头大如斗。
  “你还说!”我怒喝,“要不是你变个样子来骗我,我怎么会答应你?”
  “人家没有骗你,那就是我长大后的样子。”小豆丁“呜呜”地抱着我的腿,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老婆,我没骗你……”
  一个两三岁的小豆丁抱着个三十岁的女人叫老婆,任谁看了都觉得诡异。这情形让别人看到,还以为我在欺负小朋友。我叹了口气,蹲下身,望着小冥焰的眼睛,柔声跟他讲道理:“冥焰,你也知道说那是你长大后的样子,可是你现在还没有长大啊,我已经三十岁了,怎么能跟两三岁的孩子结婚呢?”
  “我不是两三岁,我已经三百岁了。”冥焰打断我,眼中含泪,不服气地指控我,“你怎么也以貌取人?我的智商比跟你同龄的人类高几十倍。”
  “可是你看起来只有两三岁啊。”智商高就行啦,这世界上还有一种东西叫情商。我忍耐地继续同他讲道理,“冥焰,人类的世界比你身处的环境复杂得多,人心也比你见过的鬼神难测得多,你虽然已经三百岁了,可是你依然纯真如同人类社会的孩子,这才是我跟你之间的存在的差异。如果你以后有机会去人间历练,你就会明白我今天说的话。”
  “我不明白……”小豆丁打断我的话,抽泣道,“我只是喜欢老婆,想永远永远跟老婆在一起,这样也不可以吗?”
  我叹了一口气,拥紧他小小的身子,心里一阵酸楚。老实说,不是不感动的,有个人如此单纯地喜欢你,不含其它的杂质,大概只有孩子的感情,才做得到吧?可是,也恰恰因为他是孩子,未来的道路上会有很多变数,多到会让我承载不起,孩子,我不敢冒险,因为我的心已经千疮百孔,经不起刺激和折腾。
  “冥焰,永远到底有多远,你知道吗?”我温柔地问他。
  他怔住了,“永远有多远?我……,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温柔地看着他,淡淡地笑,“永远可能很远很远、很久很久,也可能很近很近、很短很短。如果永远很久很久,久到上千上万年,你能保证你对我的喜欢,可以一百年,一千年,一万年都不会变化吗?别急着答应,孩子。这是段很长很长的时间,山川可以变成平原,沧海可以变成桑田,人心会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而改变,这是自然而然、无可非议的。你现在喜欢我,很喜欢很喜欢,因为是现在的你喜欢现在的我。一旦我们改变了,你不再是现在的你,我也不再是现在的我,这种喜欢,便被时间磨平了,也许一千年、一万年之后,连痕迹都不曾留下,谁也不知道你曾经很喜欢很喜欢我,也许连你自己都不会再记得。”
  我的长篇大论把小豆丁绕晕了,他愣愣地看着我,也不知道听懂了没有。不过,他智商既然像他说的那么高,应该能听懂,我也不理他,接着往下说:“永远也可能很短很短,短得让人以为几乎没有发生。我的案子是你亲自接手的,我生前的经历,你应该知道得很清楚。我在前生,曾经很喜欢很喜欢一个男人,我也以为我会永远永远的喜欢他,可是这个男人,只是为了骗取我的钱财而来的。骗了一次,因为我喜欢他,仍然相信他,结果第二次被他骗得更惨。我当初与他在一起的时候,也以为这便是永远的开始了,却不知道对他而言,他接近我的第一天,便是永远的结束。”
  所以我不相信爱情,爱情充满了谎言和欺骗,充满了市侩和算计。那之后相亲无数,男人挑剔你的长相、你的身材、你的谈吐气质,计较你的学历、你的工作、你的家世背景,再不济也要有个可时时算计的钱包。你的思想,你的才艺,你的品性对男人而言都是多余的东西,爱情不过是男人榨取有利于他们的任何物品的遮羞布而已。
  小豆丁温柔地看着我,默默地握着我的手,不语,我微笑着,接着说下去:“后来我终于和一个自称默默爱了我十几年的男人走在一起,可就在我们快结婚的时候,在公司的一次例行体检中查出得了乳腺癌。那个男人一听我要割掉一个乳房,吓得连再见都来不及说就落荒而逃了。冥焰,不是我不想相信爱情,可它实在是让我没有信心去相信,既不相信,又怎么能有婚姻。”
  小豆丁认真地看着我,严肃地道:“那是因为他们不是好男人,他们配不上你。老婆,我跟他们不一样。”
  “我相信。”我温柔地握住他柔软的小手,“我相信你跟他们不一样。可是好男人,也未必适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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