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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地方-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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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匡
正文 第一章 找找找
陶启泉请吃饭。
很正式,特地派人在十天前送了请柬来,“能否拨冗赏脸,请欲早告之”云云。
我对于陶启泉这种身份的人邀请饭局,一向很不耐烦,因为那是典型的无聊应酬,参加的人大多数是虽无过犯,却面目可憎,而且几乎毫无例外的言语乏味——他们之间说的口沫横飞的话题,我只要听上十秒钟,就忍不住要打哈欠。
多年前,因为我帮了陶启泉一些忙,陶启泉为了要表示报答,就经常邀请我参加这样的饭局,在敷衍了几次之后,几乎每天都有。我屡次暗示并不喜欢,陶启泉完全不明白,所以最后我只好发火,向他发作道:“你不要老是无缘无故请我吃饭好不好?”
陶启泉还是不懂,道:“大家叙叙,有什么不好。”
我只好将说话的直接程度加强十倍,老实得说:“和你们这种人一起吃饭有什么味道!人生苦短,饭是吃一餐少一餐。浪费在你们这种人身上,冤枉不冤枉!”
陶启泉总算明白了,脸色有一个短时间变得很难看。不过他这个人有一个好处,涵养甚好,随即打了一个哈哈,道:“你这个人真是疙瘩,请你吃饭,还要挨?。”
我知道在这时候绝对不能松口,所以立刻道:“你知道就好——这种事情最好不再发生。”
当时陶启泉摇了摇头,觉得我这个人简直不可理喻。可是他还是道:“我们是朋友不是?
是朋友,难道坐在一起吃饭的机会都不能有?”
我有点不好意思,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陶启泉又道:“请问在什么情形之下,才能有和阁下共酌的荣幸?”
我想了一想,道:“人对,酒对,菜对,地方对,你自己感到对我来说,有这四样,可以考虑要我参加,不过我也不保证一定会来。”
陶启泉向我一鞠躬,道:“领教了。”
经过这场谈话后,“其怪遂绝”,陶启泉再也没有请我参加过那样的饭局——这并不代表我们之间没有来往,来往依旧,只是少了这种场合而已。
这话说来,也有好多年了。
一直相安无事,他忽然又来了请帖,我一手拿著请帖,一手在请帖上弹著,发出“啪啪”
的声音,望向白素。
白素是知道我向陶启泉提出过“四对”条件的,她也知道,在这四个条件之中,最主要的是“人对”。
人对了,即使酒微菜薄,一样可以尽欢而散。人要是不对,就算山珍海味,一应俱全,这餐饭吃下去,也就恰如广东话所说“从背脊骨落”,要多别扭就有多别扭。
所以白素问:“有没有写明,还有什么人?”
我扬著请帖:“没有,也没有说明是为什么要请客。”
白素笑著说:“不必著忙他既然要请卫大架子大驾光临,除了请帖之外,一定还会亲自来打招呼。”
我也笑:“除非准备每天晚上都和他在一起,不然这架子还是非摆不可。”
说话之间,电话响起,按下通话钮,才“喂”了一声,就听到陶启泉的声音,大声道:
“收到我的请帖了?”
我哼了一声:“莫名其妙为什么请客?”
陶启泉回答:“阁下夫妇是主客。”
我老实不客气:“陪客呢?”
陶启泉道:“有大亨,还有……”
他说到这里,迟疑了一下——非常明显,还有别的其它客人,他有些难以开口,原因当然是为了说出来之后,会遭到我的拒绝,所以他才在思索怎样措词才好。
若是在正常的情况下,我一定不等他说出来,就会告诉他,不必为难,只要有我不想见的人在,我就不会出现。
而且他这样吞吞吐吐,也可以说明什么“阁下夫妇是主客”,也是鬼话,多半是不知道有什么人想见我,所以才会有这次饭局的。我也可以料到,陶启泉迟疑说不出口的人,一定有很大的来头,不然陶启泉不回来冒碰钉子的可能,替人拉拢。
所以我更有理由一口拒绝。
然而这时候,情况却有些不正常,所以我没有等他说下去,就答应了邀请,道:“我们会准时到府上。”
我说著,向白素望去,看她可有因为我“行为反常”而感到惊讶。却看到白素向我微笑,并无惊讶之色。
反而是陶启泉,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可是从他的声音中,也可以感觉到他的愕然。他先是吃惊的“啊”了一声,然后一叠声得到:“太好了!太好了!一言为定,到时恭候!”
显然我答应得如此爽快,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他生怕我是一时冲动,等到想明白了,会有变化,所以急忙结束了通话。
而我当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在听到了客人之中有大亨,就立刻有了决定。
而我当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在听到了客人之中有大亨,就立刻有了决定。因为有大亨,朱槿必然也会来,而我有事情要问朱槿,又不想特地去找她,正好趁此机会,和朱槿会面,所以才会不管其它还有什么人,就立刻答应的。
陶启泉因为不明就里,所以才感到惊讶,而白素当然是知道原因,所以才并不感到意外。
这时候,她道:“恐怕也得不到什么数据。”
我道:“她们是同行,互相之间一定有来往,总可以提供一些我想知道的事情。”
白素好像并不是很有兴趣,无可不可得到:“或许是吧。”
我和白素之间这样的对话,对于不知道事情来龙去脉的人来说,听了自然莫名其妙,可是对于接触过上一个故事《非常遭遇》者,就可以知道究竟。
在《非常遭遇》这个故事之中,我和白素都受到一个中年妇女,被称为“王主任”的所愚弄,一直到最后,才知道这位样貌极其普通,在任何菜市场中都可以见到几百个的妇人,芳名叫做王莲。
这才是我们知道了她真正的身份,恍然大悟,真是“真人不露相”,原来她竟然是和水荭,朱槿,黄蝉,柳絮,海棠……她们一样,都是身份特殊之极,神通广大的人物。难怪我们被利用了,还完全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若不是最后她来了一封信,信上有她的具名,只怕到现在,我们还是莫名其妙。
虽然她在信上,对我们表示道歉,白素或者会不放在心上,可是我却不免耿耿于怀。
我一直在想,什么时候要主动找她再交一次手,让她也吃点亏,这才能彻底消我心中的那种窝囊之感。
既然将她当成对手,自然需要对她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所以我才想到可以向朱槿询问。
白素说不会有结果,或许她说得对,可是总要试一试。
后来白素笑我,说我不肯服输的脾气,只怕一辈子都不会改了。我抗议,说我非常服输,只要对方手段光明正大,我输了,没有不认输的,可是这位王莲女士,却鬼头鬼脑,耍阴谋诡计,我当然不服气!
这是后来的事情了,表过不提。
却说到了日子,我和白素准时到达陶启泉的寓所,陶启泉的住宅,大得非常夸张,车子直驶到屋子的门口,已经看到陶启泉从石阶上走下来,石阶一共有十七八级,我看到陶启泉走得很辛苦,姿势非常古怪,正在疑惑,才发现原来娇小玲珑的水荭,正附在他的身上,象是小猴子附在大猴子身上一样,所以陶启泉行动才会有些困难。
自从陶启泉和这个小妖精泡在一起之后,类似这种肉麻的动作,层出不穷,有匪夷所思者,像眼前所看到的情景,只好算是小儿科,对付的唯一办法,就是当成看不见。
陶启泉下了石阶,若不是看到了白素,水红只怕还是不肯离开陶启泉。
只听得她大叫了一声:“白姐!”
然后她也不下地,就飞身而起,看起来就象是陶启泉忽然“元神出窍”一样。
她直扑向白素,白素微笑,处变不惊,由得她去卖弄。只见水荭眼看就要撞向白素了,忽然之间,身形微扭,一惊闻间站在白素身前,抓住了白素的手,不断地摇晃,笑靥如花,亲热无限。
老实说,人的外表,有时候也很重要,如果水荭不是那样娇小美丽,这样的行动,只会叫人恶心,可是水荭做来,即使明知道她的底细,很可以肯定九成九是在做戏,然尔看来却也赏心悦目,觉得十分可爱。
陶启泉身上没有这个负担,行动快捷很多,来到了我身边,模样非常高兴,大声道:“你一定不会后悔参加真个聚会。”
我哼了一声,道:“一定不会——只是看欢迎仪式,就不虚此行了。”
水荭向我大大地做了一个鬼脸,才道:“卫先生好。”
我看在陶启泉的份上,也向她打了一个招呼,陶启泉道:“人都到齐了,只等两位。”
我早料到陶启泉是要什么人来找我,现在他这样说,更可以肯定目的确然如此。
我瞪了她一眼,陶启泉笑著,拍著我的肩头,他毕竟认识久了,知道有事情,对我直说,比鬼头鬼脑好得多,而且我已经来到门口,白素也已经给水荭拉了进去,陶启泉也不怕我掉头就走,所以他说:“是有一位朋友有事情想向你请教,这位朋友……你不会觉得讨厌。”
我又哼了一声,不知可否,保留我可以觉得讨厌的权利。
陶启泉伴我走进巨宅,我来过这房子许多次了,每次一进门,就忍不住要皱眉头——因为屋子中的一切,都富丽堂皇至于极点,那股恶俗之气,几乎会令人窒息!
可是这次进的门来,却陡然感到眼目清凉——屋子中的全部装设都和以前大不相同,清爽高雅,自然而毫不做作,使人自然而然地感到非常舒服。
我赞叹之余,量陶启泉的胸壑,也做不出这样的改变,其所以能如此,当然是水荭的功劳。
由此可知,水荭虽然被我视为小妖精,不过她这个小妖精却当的称职已极。
这时候白素在前面,回头向我望来,我知道她的意思,就点了点头,由衷的道:“好!”
白素向身边的水荭低声说了一句话,水荭也转过头来,却并不对我的称赞道谢,而是一扬头,翻著白眼,大大哼了一声,就和白素走了过去。
我只感到好笑,不过我深深可以了解陶启泉和水荭这样的女子在一起所可以收到的快乐,很为他高兴。
走进大厅,就看到大厅一角的一组沙发上,坐著六七个人。客厅非常巨大,有许多组沙发,看到客人是在正式大厅上,就知道客人地位很高,而且和主人并不是很熟。
如果和主人熟稔,则虽然地位高如大亨,也只会在小客厅或书房中和主人相会。
我并没有很大的兴趣去猜想那客人是谁,只有兴趣看朱槿来了没有——这是一眼就可以看到的事情,朱槿一身鲜红,衬著浅色的背景,抢眼之极。她喜欢穿红,尤其是眩目的鲜红,比良辰美景更甚。
这时候的朱槿正和别人一起,因为白素已经走近,而都站了起来,表示极度有礼貌。
我注意到大亨居然也非常诚恳地起立,所有人当中,只有一个干瘦老头,身边有一个很亮丽的小姑娘,想扶他起身,白素已经连声道:“老先生不必客气,不必客气。”
那老头也就不再有起立的表示,叹了一口气:“人老了,全身没有一根骨头再听话了!”
他身边那小姑娘嘟著嘴,道:“爷爷你不是全身骨头都不听话,你整个人都不听话,一直找找找,叫你休息,你还是要找!”
看白素原来的样子,也不见得会认识那老头,可是在那小姑娘这样说了之后,她略扬了扬眉,象是有所悟,不过她没有进一步表示——在那样场合下,当然要等主人正式介绍,不可以卖弄自己的见识。
由于白素有这样的反应,我就特地留意这老头,这一留心,就看出事情相当古怪。
这老头的年龄不容易确定,大约介乎六十五岁和八十岁之间,他的生活显然不是很好,不但衣著甚为普通,而且满脸风霜,皱纹又多又深,肤色黝黑。然而看他脸部的轮廓,他却应该是白种人,而且刚才他一开口,说的是一口标准美腔英语,如果他不是坐在陶启泉的大客厅中,叫我估计他的身份,我会猜他是美国的一个流浪汉。
而如今他能够成为陶启泉豪宅的座上客,当然不会是流浪汉,必然有很大的来头。
然而古怪的是,若他是有来头的人物,外形怎么会是这样落魄?
在我仔细打量他的时候,他也向我望来,只见他的眼珠虽然有些混浊,可是却还可以看出他原来是蓝色眼珠,这更可以肯定他是白种人。
这事情就更加古怪了,因为刚才叫他爷爷的那位小姑娘,看起来十五六岁的模样,面貌肤色,一看就可以肯定是南太平洋一带的岛上土著。
两人怎么会是祖父和孙女那?
我才经过《非常遭遇》这个故事,见过故事中主要人物伍路元和他的孙子。伍路元是中国人,他的孙子看起来完全是南洋土著,那是因为伍路元娶了土著女子为妻,经过两代,所以他的孙子就和百分之百的土著一样。
而那是黄种人和南太平洋土著的结合的结果。
眼前这老人却是白种人,白种人和南太平洋土著结合,难道可以经过两代,就是白种人的特征消失得如此彻底?
所以我估计小姑娘称老人为“爷爷”。并不表示他们是真正有血缘关系的祖孙,只是小姑娘对老人的尊称。
这小姑娘说的虽然也是美腔英语,可是并不道地,可以推断那不是她的母语,多半是她和老人交谈的时候才使用,是老人教她说的。
那小姑娘刚才继老人之后说话,对老人的行为颇有不满之处,虽然可以听出,她的不满是由于对老人的关怀,可是在这样的场合下,她一个小女孩,忽然这样做,显然和一般的社交礼貌完全不合。
那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小姑娘浑然天真,完全不知道什么礼貌,就像红绫才从苗疆出来的时候那样;二是小姑娘长期和老人一起生活,平时说话习惯如此,所以就会自然而然那样说了。
这小姑娘不见得会在文明世界长期生活,所以由此可以推测老人也长期离开了文明社会——这或许就是老人的外貌看起来如此久历风霜的原因。
这老人离开了文明社会,长期生活的所在,当然是和小姑娘有关,可以推测为南太平洋的岛屿。
我心思动得很快(所谓“心念电转”),把霎那之间想到的用文字记述出来,看来很长篇,而实际上所用的时间,不会超过三秒钟。
我初步得出的结论是:这位白种老人,曾长期在南太平洋岛屿上生活。可以肯定的是,这个老人必然具有很不寻常的身份,不然不可能劳动陶启泉为他来请我吃饭——这老人显然就是这次聚会的主角,陶启泉所说的要有问题向我请教的也就是他。
我继续想到的是那小姑娘所说的话,那番话听来很无头无脑,不过可以肯定这番埋怨,一定是小姑娘平时唠叨惯了的,所以才说来如此自然。
从小姑娘话的来听,好象是这老人一直在找、找、找,找些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当然一直没有找到,小姑娘不希望他再找下去,可是老人不肯听,还是要继续找。
所以这就成为两者之间的矛盾,小姑娘一有机会就提出来,可见矛盾由来已久。
这老人一直在找、找、找,找些什么,我完全没有概念,也无从设想。不过我却可以知道,老人寻找的所在,一定是南太平洋的一个岛屿——这就是他为什么会长期在南太平洋岛上生活的原因。
想到这里,我陡然模模糊糊地产生了一个念头,然而同时我又不由自主地摇头,因为这个念头实在太荒唐、太不可思议了。
我之所以一时之间想起这么多,完全是因为白素有了忽有所悟的神情而引起的。所以这时候我忽然想到了一些,就自然而然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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