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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33天 又名 :小说或是指南-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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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哪儿那么多凭什么啊?”
我和王小贱就这么你来我往的拌着嘴,一边沿着马路边向前溜达。
天渐渐热起来了。
坐在早点摊上,我看着王小贱埋头吃饭的样子,突然想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吃过早餐了,有时候心血来潮,也会买个面包就着淡若白开水的豆浆,对着电脑匆匆忙忙咽进肚子里。而这种坐在路边,把脸埋在热气里一口一口喝豆腐脑的日子,已经是很遥远很遥远的往昔了。
我自然而然的回忆起那些和他熬夜刷通宵,大冬天坐在路边吃油条喝豆腐脑的早上,抓着油条的手不出一会就冻僵了,但还是会一路满足的傻笑。胃里吸收的热量很妥帖,那样的早晨沉甸甸的充满质感。
回忆,回忆,若是没有它就什么都好办了,这世界该变得多么轻快明晰。
我还没来得及重新堕落回这泥潭里,王小贱又开始骚扰我了。
“黄小仙儿,”他把冒着恶臭的豆汁儿推到我鼻子底下,“喝点儿啊。”
“我不,你快拿走,快拿走,不然我吐在你脸上。”
“喝点儿,解酒的。”
“快拿走!你这个恶心的人。”
“你能喝下一口,我给你十块钱。”
“你丫怎么把我想的那么物质……”
“十五。”
“滚,千金难买我一吐,我知道你想看我笑话。”
“三十!”
……我动心了。
我屏住呼吸,看着那碗暗绿色的冒着幽怨臭气的东西,然后喝下了去了一口。
那被诅咒了的味道,在我嘴里四处弥漫开,我真好奇,给人以这种味觉感受的东西,到底是凭什么跻身于餐桌上的呢?
王小贱的低级趣味得到了充分的满足,“你得咽下去,快快快,一咬牙一闭眼的事儿。”
我还是没有足够的人生阅历和勇气,去驱使我把那一口豆汁咽下去,我站起来,转身,冲向了离我最近的墙角,身后,王小贱快乐的嚷嚷着:“你跑远点儿吐哎,这儿这么多小朋友……。”
…
*12*
7月8日 星期五 晴 热
我正准备把李可他们这个单从电脑里彻底删掉,魏依然打来了一个电话。我还没来得假惺惺的客套,魏依然却在那边儿先给我道歉了。
“黄小姐你别介意,小可她就是那样一个人,说起话来没心没肺的。”
“别别别,别这么说,她没有我们这边儿王一扬没心没肺,(查了公司的通讯录以后,我终于知道王小贱的芳名了。)
王小贱很不满,椅子一转冲着我嚷嚷,“嘿!”
我空出一只手,丢过去一个纸巾盒,正中他面门。
“魏先生,这次合作没成功,真是很抱歉,不过还是祝你们能有一个顺利的婚礼。”
“你不想负责我们的婚礼了?”
我顿时震惊了,“李小姐还想让我们负责她的婚礼?”
“呃,是我还想让你们负责这个婚礼,你和王先生合作的挺默契的,有问题也能提出来,我想让你们来办这个婚礼。”
我一手拿着电话,一手在便条纸上写,“他们还要我们负责婚礼!!!”然后举着便条纸戳在了王小贱面前。
王小贱也很无力的沉默了。
“这样吧?黄小姐,你现在方便出来一下吗,我想带你看一下我准备办婚礼的现场。今天只有我,李可不来。”
我想了想,然后答应了。
魏依然要来接我,我说不用了。心想着,不就是王府万豪希尔顿的几个宴会大厅么,我实在太轻车熟路了。
结果,按照魏依然给我的地址,我一路寻觅,2号线换5号线换13号线,长途跋涉后,我灰头土脸的钻出霍营城铁站时,发现四下里一片荒凉,寸草不生,视线可及之处,不是拆迁中的小村子就是待建中的工地现场。我心里一凉,魏依然莫不是来替李可报仇的?因为王小贱的一时的口舌之快,组团来强奸我的东北大哥们,可能就潜伏在不远处的那辆面包车里,正拿着我照片指认我。
我正准备拔腿就跑的时候,魏依然在不远处冲我招招手,他身后的木牌子上写着:东坡岭森林公园。
我往他身后看了看,几颗枯树,一片野花,居然也好意思号称是森林公园,我顿时都替承载着这个名号的那块木牌子害臊起来。
“难找吧?这地儿?”
我勉强一笑,“还成,还成,这儿是河北了吧?”
魏依然说,“别看外边儿荒凉,往里走,有片儿特别好的地方。”
我跟着他往里走,心里想着,除非您往里走五分钟,就一步跨进了普吉岛,否则李小姐发了失心疯,才愿意跟你来这种荒山野岭里结婚呢。
沿着小路往前走了没多久,视线若然开朗,我顿时惊艳了。
面前是一片大面积的草坪,不是宾馆后院或是街心小花园里的那种小眉小眼的花园。视线可及之处,满眼全是大面积的绿色,绿色之中,开着星星点点的野花,那种野花是白色的,开得很肆意很张扬,显出一派豁然大度的高姿态。草坪上没有那种装腔作势的白色阳伞和椅子,而是一排排带蓝色靠背的铁皮座位,上面的蓝色油漆已经被磨得星星点点,看起来非常亲切可人。草坪前方,是一个水泥砌成的舞台,舞台上空无一物。
这地方真梦幻,是我的世界里的那种很简单的梦幻,在这儿结婚,你闻不到虚情假意和前途莫测的味道。
我看向魏依然,然后笑一笑,“这地方真好。”
“是吧?走,我们过去坐。”
我和魏依然走到一排排的座椅之间,挑中其中一排,坐下来。
“怎么找到这么个地方的?”
魏依然指了指身后,“我刚来北京的时候,住在这后面的村子里。”
我虽然没表达,但是很惊讶。魏依然难道不是裹着羽毛毯子出生的么?
魏依然知道我在惊讶什么,“黄小姐,我前几年,也是半夜会被客户叫醒,然后去KTV里陪他们喝酒的人,所以我理解你现在的处境。”
八卦的我想接着往下问,但是那未免太冒昧。但我已经能想象到,魏依然在这出戏里,是个什么角色。有人出身贫寒,家世微薄,但却长着一张百年一遇的高贵的脸,五官和举止,时时会让人觉得,就算他此刻落魄,但随时一个小机会,都会令他飞黄腾达起来。
而这样的人,最常遇到的,是来自女贵人给他们的机会。
想想那个矫情指数爆灯的李可,和时时保持微笑的魏依然,我顿时觉得,这搭配合理了起来。
也无可非议,从我的角度出发。我对任何形式的成功经历,都保持态度中立。
大老王说过,脸上时刻挂着笑的人,大概只分两类,一类是生活平静到令他们无欲无求,而另一类大概是生活里充满太多变数,这变数令他们提不起任何欲望也不敢多奢求。
成语“鸡同鸭讲”,在今天应该解释成,希望遇到大款的发廊妹和被富婆包养中的小白脸擦出了爱的火花,这种混乱的资源配置,才让我觉得可悲。
魏依然开始讲他的想法,如果按照他的想法做,那真是一个很温暖的婚礼。
“我一直想把那个水泥台子刷成白色的,以前住在村子里的时候就是。水泥台子后面放个幕布,后面放一个放映机,放老电影。搭一些彩灯,一直延到那边的小路上。不用那么奢华,简单一点儿,但是能让大家真心实意的祝福我们就行。”
我点点头,说不错。心里想,李可那么虚荣的性格,怎么可能接受她的婚礼上没有闪光灯没有衣香鬓影没有一大批侍女和三等公民齐齐俯身对她高呼:公主万岁?
“黄小姐做了这么多年,想过自己的婚礼是什么样的么?”
魏依然轻轻松松的一个问题,却深深戳进我的痛处。
我和他,多年前水深火热的一个好片刻里,也曾实实在在的讨论过这个问题。
那时候他问我,你想要我怎么跟你求婚?
我开玩笑的说,对我这种创意型人才来说,你的求婚方式一定得剑走偏锋别出心裁才行。”
他搂着我说,“求您指点我一下,我付按分钟付咨询费。”
我说,“好吧,首先,您得先去买一戒指,依照钻石尺寸来看呢,特别大的,允许是假钻,但三年内得保证不掉色;要是肉眼看不见灰尘大小的钻,那您可得保真。”
“成,没问题,从今天开始你包养我吧,我把工资全攒起来,给你买大钻戒。”
“求婚方式呢,你去尼姑庵,让里面最老的尼姑手里捧着你的大钻戒,然后我出现了,老尼姑身后站着的弟子们就对我齐声嚷嚷,姑娘!嫁给他吧!以免步我们后尘。”
他愣了三秒钟,然后笑着从床边跌落在地上,一边喊痛一边说,“黄小仙儿,你太恶毒了太恶毒了。”
他重新爬上床,我躺在他肚子上,他摸着我头发,说,“我其实也有一个方案的。”
“是么?说来听听,让专业人士给你点儿意见。”
“我带你去海里潜水,潜到最下面时,我左手掏出戒指,右手掐住你氧气管子,然后问你同不同意。不同意?那我就一直掐着氧气管子。”
这次换我震惊了,愣了半天我才开口说话,“乌龟找王八,臭鱼找烂虾,这话放咱俩身上多贴切啊。还是劳动人民有智慧。”
但是这时年,连臭鱼烂虾的组合,都有人来插上一腿。
我在别人的结婚场地上,长长的叹了口气。魏依然开口问,“黄小姐,没事儿吧?”
我点点头。
既然所有曾经倍加珍惜的回忆,现在想起来都已难辨真假。那么傻站在原地,保不齐什么时候人潮涌动我就瞬间被踩在了脚底。
告诫自己,驱赶自己往前走的每一分钟里,我都在对那些将要被我藏进记忆深渊中的往昔说,对不起,不是我不留恋。而是代价昂贵,我负担不起。
坐在这一片清朗的空旷里,我第一次有勇气,开始期待那种“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心情。
…
*13*
7月9日 星期六 晴
前两天我到了公司,坐好以后,王小贱上下扫视我半天,然后露出一脸不齿,想说什么,但被我灼灼的目光瞪回去了。
在接下来的半小时里,王小贱呈现出一个坐立难安的状态,终于,他忍不住了,转过身来皱着一张脸冲我说,“黄小仙儿,对不起,我实在不能坐在一只大号的茄子旁边工作。”
我一愣,然后问道,“你丫说什么呢?”
王小贱指一指我,“您自己低头看看。”
我低头一看,羞耻感真是迎面扑来,我上身穿着一件紫色的背心,背心上还印着巴巴爸爸。而下面穿着的皱皱巴巴的棉布长裤,居然也是紫色的。球鞋更是点睛之笔,紫中微微泛黑。
睡醒后,我挑离我手旁最近的一身儿衣服火速套上就走,根本没想到,阴差阳错,我居然穿了这么一身闪耀的装备。
我不好意思的看着王小贱,王小贱也是无力回天,“你自己选吧,是把上半身脱了,还是把下半身脱了?”
要我选,我还是选脱了下半身,因为那平坦的上半身一露出来,我更无颜面对世人。
“你就不能好好整理整理衣柜,挑出几件穿出来不让人笑话的衣服么?”
因为明白自己的潜质,再怎么装扮也和“锦上添花”有些距离,所以我的衣服都是用来御寒和遮丑的,我的人生就是个“基本款”的人生,所以衣服也都用不着什么设计。
而我那个衣柜,从分手后,就被我拉上了警戒线,轻易都绕着它走。迟迟鼓不起勇气打开它,是因为件件衣服上,都有回忆。
今天睡醒以后,我看着自己那条历经风霜的红色运动裤,和已经穿过一轮儿的七八件师奶款T恤衫,终于决定,打开衣柜的大门,就算会被吸进回忆的黑洞里,我也得把能穿的存货整理出来。
打开衣柜,我看见的不是衣服,而是一块块小墓碑。
这件红色的薄外套,样子古怪不说,摸起来也是滑中微微有些扎手,触感让人毛骨悚然,但是,第一次遇见他的那个大一寒假,我就是穿着这件衣服,在KTV里勇敢的唱了一首王菲的《光之翼》,这么不留退路的自爆短处,是因为一个还带着牙箍,牙箍里残留着香菜叶子的猥琐小伙,百无聊赖中一直在伺机勾搭我,为了让他认识到人生无常,软柿子般的姑娘也有力气大声嚷嚷,我便一把抢过麦克风肆无忌惮的唱了起来,唱完以后,猥琐小伙去了厕所,打牌的人们双膝颤抖目瞪口呆,全场的一片寂静中,只有他笑着看着我。
后来他对我说,“别人肯定以为你是来砸场子的,但在我眼里,你是穿着一件红色战衣,闪闪发光,五音不准的摇滚巨星。”
我把这件衣服叠好,放在了脚旁的袋子里。
这件白色的大衣,冬天穿太冷,春天穿太热,生命期只有冬末春初那么短暂的几天,就是那样的一个季节,我和他第一次约会,我穿着这件衣服,和他一半尴尬一半忐忑的沿着国子监那条街,从头走到尾,我很激动,但不知道如何表达,所以一路沉默的看着他;他滔滔不绝,从小学得过雏鹰奖章讲到中学和哥们玩闹时不慎被爆过菊花。初春北京的夜晚,乍暖还寒,我冻得发抖,得紧紧闭着嘴才能不让牙齿相互摩擦,他走到孔庙前,在一盏灯下点了根烟,我指着他身后笑起来,他转过头去看,朱红大门上挂着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禁止吸烟”。他微微一笑,露出两颗好看的虎牙,我隔着烟雾,挟着无法启齿的感动看着他,他说,“我们走回学校吧?”我腿一软,但却声音温柔的说,好呀。
这条长裙,花色杂乱到让人无法形容,但那时我仗着年纪小,常常穿着它,和他在校园里四处瞎溜达,全程都趾高气昂的手牵着手。他曾提出过申请,“宝贝儿,你换条素净点儿裙子穿行么,每次看到你这裙子我都觉得快中暑了。”我无情的驳回了他的要求,因为在他身旁时,不让自己艳丽到甜腻,便不足以形容我那一刻的心情。
这一件件流水线商品,却横生出这么多关于过往的记忆,每拿起一件,都会想起刚买下它时,兴致勃勃的穿着它去与他会面时的心情,我装扮好自己,坐到他面前,跟他轻声说,嗨。他说,你今天真漂亮。我指着衣服说,是它们的功劳。
这些年下来,新衣服被洗的褪了色走了形,但好歹还在;而新恋情,却被放进了染缸中,被生硬的一染再染,直到我再也认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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