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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墓孤儿-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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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起身走了,留下了一个并未驼得很厉害的背影,和并不蹒跚而且还有些稳健的步伐。庄仲看着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不知是谁说过,你渴望的东西在你心中可能占到百分之百,但是得到之后你会发现可能那件东西在你心中连百分之五十都不到了,而当失去的时候,你会惊奇地发现,那个东西会在你心中占到百分之二百。“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故事也许并没有完,失去以后的红玫瑰也许会是心痛流成的血构成的血海,而同样,失去以后的白玫瑰也许也会成为那被悔恨侵蚀得伤痕累累雪白而没有血色的心——这些不只适用于爱情,亲情与友情同样适用。
不一会儿,几个西装革履的人匆匆地赶来了,和护士交谈了几句后就进了薛大爷的病房。庄仲也站起身,从外面向病房里望去,看见薛大爷对其中一个人说了几句话,那个人和薛大爷交谈了几句就走了出来,看到了庄仲。
“你是……庄仲么?”那个人问道。
庄仲“嗯”了一声,大体地审视了一下这个人。这个人文质彬彬的,看起来像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即使长相不能证明这一点,手腕上的名表,还有那“风华正茂”的气质也无法掩饰。但美中不足的是,周正而且不失英俊的脸上却有一道疤痕,就在左边眉毛上面一公分左右,显得格外刺眼。
“真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那个人彬彬有礼地微微弯下腰,“我是他的儿子,叫薛强,今天要不是你……”
“没事。”庄仲接过话,又仔细地审视了一下这个人,不因为别的,只是想知道薛大爷口中“不肖的儿子”是怎么不肖的。
“真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薛强又开口了。
庄仲被这么一说,显得有点不好意思,赶忙说:“真没事,薛大爷平时帮了我不少忙,这是我应该做的,您就别谢了……”庄仲一面应着,一面疑惑着:薛大爷的儿子这么有钱,为什么不回家养老,还非要在墓地谋个差事呢?是因为他儿子“不肖”?可是看他不像那种对父母不好的人啊……
庄仲疑惑着和那个人交谈了几句,那个人就匆匆地去服务台办相关手续了,时不时还回头看看庄仲,冲庄仲异样地微笑着,弄得庄仲更不自在了。庄仲觉得这个人很奇怪,但倒也是个和蔼的人。就这样,一天就在这心跳与忙碌中结束了。晚上薛强要请庄仲吃饭,不过被庄仲回绝了,第一次见面不太熟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是庄仲还是觉得作为一个儿子他更应该陪一陪薛大爷。
第二天,庄仲拎着水果来到医院看薛大爷。薛大爷身边有一位看起来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守着他;床头的柜子上已经有了好多补品。老人躺在床上,脸色有些苍白,但一看到庄仲来了又露出了笑容,于是,又是满脸深深的皱纹。
“来看我就够了,还买什么东西……”老人说着,那个女人接过水果,把它们放到了床头的桌子上。
“这是我儿子请来的护工,你就叫她梅姨吧。”老人说。
庄仲叫了一声,那个女人应了一句。
“我儿子工作忙,没工夫过来看我,”老人颓唐道,“我以前好像没和你说过,我就他这一个儿子,而且我还没有儿媳妇。老伴早就过世了,和你父母葬在了同一个墓地里。“
一旁收拾东西的梅姨听到这里,同情地看了看老人,更是同情地看了看庄仲,操着浓重的乡音说:“您就别伤感了,都一把年纪了,您看您儿子多有出息,XX公司的大老板,怎么也得身家千万啊。”
老人有气无力地“呵”地一声笑了,说:“梅姨你是不知道啊,他要不是继承我的家业,哪会有现在这么风光啊。这完全是我努力的结果。”
“行啦,您还嫉妒您儿子不成,”梅姨也笑了,一边笑着一边给老人盖上被子,“您就知足吧您,至少他没把这家业败出去。”
老人不说话了,笑了笑,看得出来略带一点自豪,转过身,问庄仲:“寒假有什么打算吗?”
“暂时还没有,”庄仲回答道,“不过应该还是要去打工。”
两个人就这么沉默了一会儿,老人开口问:“如果你晚上自己在墓地里面呆着,你害怕吗?”
庄仲明白老人的意思,他想让庄仲暂时接替他的工作。庄仲虽然对这份工作不持歧视态度,而且这么多年独自生活的经历也磨炼出他很好的心理素质,但庄仲本身并不想涉足这个工作,毕竟他的目标是想找一份能为以后在社会上发展有指导性的工作,而不是一天到晚看着那些死气沉沉的人和物度过。
“怕是不怕,”庄仲为难地回答,“只是……”
老人看出了庄仲的为难,说:“那我也不强求你,你自己决定吧。”
庄仲和老人说了一会儿话就和老人道别离开了,梅姨送庄仲出来,又仔细打量了一下庄仲,依然操着浓重的乡音问道:“孩子你现在住哪啊?”
“住学校的宿舍。”庄仲被这一问,感觉很不自在。
“宿舍啊……”梅姨沉思了一会儿,“那你毕了业之后去哪住啊?”
庄仲这下没词了,他也没真正好好考虑过毕业以后的去向,含糊道:“租……租房子呗。”
梅姨的面色立马凝重了起来,语气中带着些担心:“租房子很贵啊,我在这儿租房子我可是知道的,一个月的工资有很大一部分都花在这儿了,租房子真不值!”
庄仲听罢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一下子沉默了下来。
“其实啊孩子,你可以先住我那里啊,我租的那个房子虽然不大,而且是个挺破的老楼,估计是你们这儿最便宜的,可是那就我和我娃住,娃他爸没在这打工,去了大城市了,一去就是一年半载的不回来,回来也待不了几天……”梅姨说到孩子的父亲时好像很兴奋,特别是提到“大城市”的时候。
“不……不用了。”庄仲心想和梅姨素不相识,这样并不太好。
“又不用你花钱,你是孤儿,自己在外面没准哪天就遇着坏人把你拐走了。”梅姨用着这个吓唬小孩子的方法劝着庄仲,“再说,也不是让你白住的,你是大学生,会的肯定多,以后还要让你给小弟弟辅导功课哩。”
庄仲听到这些突然有一阵感动——一个带着孩子的乡下妇女,丈夫在外地打工,自己又出门干这些又脏又累的活,却还不忘关心庄仲这个孤儿。以前总是听别人说农村的人淳朴善良,今天庄仲算是亲身印证了这一点。但是,庄仲的自卑感却又油然而生,他越是孤单,就越是害怕,害怕别人歧视他,而更害怕的还是像梅姨这样从心底想关心他的人——在他的心里面,这些都只是基于同情的施舍罢了,他觉得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很淡很淡的,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因为这个观念从十五年前就已经在他的心中狠狠地扎下了根,这个根深到很难有人能将其从那冰冷、坚硬但却是用血肉构成的那一方土地中拔出——那就是他父母的死。
“我再考虑考虑吧,还半年呢,这期间发生什么都不一定。”庄仲回应道,其实也是婉转的回绝。
可是梅姨是个直爽的人,听到庄仲说要考虑考虑,就笑开了花,也不再说什么了。
出了医院,天依旧是阴阴沉沉的,灰白的天空没有一丝生机,那颜色宛如被抽干血的人皮肤的颜色,又好像从水里面捞起来很长时间死掉的鱼肚皮的颜色,令庄仲感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腥味,腥得让他的神志都进入了一种迷离的状态。
刚出医院门,庄仲就看见漫天的纸钱,接着就听到撕心裂肺的大哭声。他循着哭声望去,看到太平间出口那边一个男人对着一口棺材大哭。庄仲走近了看了看,是昨天和他坐在长凳说话的那个中年人,今天是他父亲出殡的日子。那个男人穿着丧服跪伏在那个棺材前大哭着,旁边有的人劝,也有的人一反平时出殡的常态,在那里破口大骂。
“老爷子活着的时候**干什么去了!”骂得最凶的人骂道,“我看老爷子就是你活活气死的!”
“行了,人都没了,说这些还他妈有什么用!”另一个人人拦住他,“不想让老爷子好走了是吗!”
听了这些话,骂人的那些人也不作声了,和其他人一起默默地看着那个男人哭。那个男人哭得很惨,声音也传得很远,引得附近不少人驻足观看。
纸钱被冬日的寒风吹拂了起来,在空中飘了一圈又一圈,伴着那个男人的哭声,纸钱已并不是寄予人们对死者哀悼的物件了,此时此刻,它们倒成了悲凉的代名词,每一张都仿佛是一个人心中已发掘或是被埋藏的阴暗,它们敲击着,敲击着庄仲的心,敲击着那些在这个冬日里失意的人们的心,让人们不得不想起各自心里面那些无法被抹去的痛苦的回忆。
就这样,庄仲带着一袋子的感伤回到了学校。学校里面的广播正在放姜育恒的《再回首》。庄仲不禁冷笑了一下,他现在巴不得不再回首,忘掉过去,以一张白纸的心去面对新的生活——但是,这些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
庄仲走到了学校的湖边,这是他最喜欢来的地方,他喜欢这里春夏秋冬景色的变化,喜欢看湖水激荡、平静或是现在的死寂,喜欢看叶子凋零在湖里,也喜欢看树枝上泛起的点点绿色。他还喜欢看来这里读书的人,来这里哭泣的人,和哥们儿来这里互倒苦水的人,还有和恋人来这里互诉衷肠的人——这些都为他冰冷的心灵吹起一股和暖的风。
他在这里停驻了一会儿,就又径直地向前走了。穿过两个路口,一排六层高的小楼浮现了出来,他的宿舍在第三层最靠西的一间。
打开宿舍门,一股刺鼻的气息袭了过来,而且夹杂着一股更特别的味道。虽然说庄仲也已经习惯了,但是每次出门回来时还是不能立刻接受。宿舍里面的环境已经不能用脏乱差三个字来形容了,换句话说,这里简直不是平常人能忍受的地方,也就是他们这些久经身体考验和心理防线构筑的“强人”才能勉强适应。其实刚入学的时候宿舍四个人还是很讲究卫生的,特别是四个人里面还有个每天都要擦两到三遍地的“洁癖男”。后来那个人因为转专业搬出了宿舍,虽然宿舍里面还剩三个人,但是没了那个卫生狂人,大家也都渐渐地懈怠了——细想一下,整个大学何尝不是如此呢,大部分人没人逼着,也就堕落了,堕落到自已都无法接受自己,自己都厌恶自己的程度。
宿舍里面还有一哥们儿没走,正在桌上焊一块电路板,之前那“特别的味道”估计就是从这里发出来的吧——像庄仲他们这种学电子的,做实验非常重要,无论是以后找工作还是读研,实验总是衡量一个人价值的关键,这就是一个工科生与那些每天研究理论的理科生的区别。
那哥们儿天生长得有点黑,从头到脚都是黑的,而且绝非后天的造化,因为庄仲有一次和他一起去浴园洗澡时特地看了看,发现真是从头到脚,一点不剩,全都是黑的。大家经常戏言他只有在军训的时候看起来还算正常,恰好他名字里面也有个“军”字,所以大家都叫他“黑军”。庄仲和黑军的关系很好,可以说在学生会之外黑军是他最铁的朋友,而黑军也是这个学校里面极少数知道他是孤儿的人之一。
黑军放下焊枪,按下电源,看了看庄仲,说:“呦,回来了啊。”
庄仲一面应着,一面问道:“你什么时候回家啊?”
“我这个寒假暂时不回家了,只在过年的时候回去一阵子!”黑军回答。
“那你在学校准备干吗?”庄仲好奇地问。
“做做实验呗,”黑军晃了晃手里面的焊枪,“而且还要忙着找工作,我怕到了下半学期就来不及了。”
“这倒是,是该抓紧了。”庄仲应道,其实庄仲也觉得自己该抓紧了,但是那股迷茫感还是占领了他心中的半壁江山。
“不过不知道你适不适应这味道,”黑军指了指桌上的电路板,“我估计这个假期都要做实验了,你要是不适应我去别的地方做……”
“不用不用,”庄仲打断他,“反正我也是学这个的,受不了这个味道还怎么学啊。”
“那就好,其实这些事情在家也能做的,只不过在家没有学术的气氛,而且你自己在学校肯定觉着闷啊,所以寻思过来陪陪你。”黑军又拿起焊枪,眼睛盯着电路板聚精会神地焊了起来。一股焊锡的味道随着那一缕青烟飘到了空气中,飘到了庄仲的鼻子里。庄仲不禁咳了两下,眼泪也在眼眶里打转。要说他是被黑军的话感动了那谁也不信,那完全是那些飘进鼻子里的青烟搞的鬼。
本来像这种实验平时练一练是很必要的,只不过有很大一部分人以后想出国、想考研,所以他们就都去钻研书本了;还有一部分人想找个类似管理类的工作,说白了就是想跳槽,不想干实业;另外还有一部分人,就是懒,不想做,或是贪玩,天天打游戏——不过现在这样的人也已经很少了;最后就是想庄仲这样的了,想做是想做,但是没有一定的财力,毕竟一块自己设计的电路板打出去制作,少则几十,多则几百,而且有一些功能强大的元器件,价格不比电路板低。他虽然对自己的专业挺感兴趣,但是实验总是成为他的一个障碍,经济条件是一方面,他似乎还对焊锡的味道有些过敏。
庄仲打开窗户,想散一散这里的味道,可是一阵凛冽的寒风又让庄仲不得不把窗户关上。这时的庄仲有一点后悔答应黑军可以在宿舍做实验了,可是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况且不只是他这一个宿舍这样,他们专业每个宿舍都有人做这种实验,每个宿舍都有一群穿着邋遢的衣服,愁眉苦脸地焊着电路的工科男。可是他们舍友中不做实验的那些人照样过的好好的,想着想着,庄仲就开始觉得是自己的问题了,谁让自己对特别的味道过敏呢。
庄仲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每次对一件事进行辩驳和斗争时,他不像别人,论证着对方的错误与矛盾,恰恰相反,他会慢慢地陷入到自我检讨之中。
在宿舍待了不到一个小时,庄仲已经达到忍耐的极点,他的鼻子在这暖气充足的宿舍中已经通红了,嗓子里面也好像有什么东西卡着,弄得他不时地咳嗽一声。他不敢说话,因为他怕自己说不出话来。而一想起黑军说他要在这里做一个假期的实验,庄仲就感到绝望。但是,他实在不想对黑军说“麻烦你去别的地方做吧,我受不了这个味道”之类的的和之前的决定相违背的话——或者说,这是庄仲的一个病态,那个和这么多年独自生活的经历息息相关的病态的“小男子主义”。这是一个和“大男子主义”相对的性格特征,如果说“大男子主义”的弊端是过分责任感、过分霸道化带来的攻击性和冲突性,那“小男子主义”的弊端就是过分自责、过分内敛的心态带来的顺从性和消极感。另外,对于处处关心自己、处处为自己着想的黑军,庄仲也不好意思对他提出什么要求,他实在是觉得这四年自己欠黑军的太多太多了。
绝望之际,庄仲想起了薛大爷,再仔细一想,反正放假了也没找到兼职,还不如先去墓园呆一阵子,等到以后在从长计议。庄仲越想越觉得当时没答应薛大爷是个愚蠢而错误的行为。
他收拾完了一些日常的用品,和黑军道别离开宿舍后,就来到医院。老人听了他的决定后很高兴,把墓园小屋门的钥匙给了庄仲,并告诉他他要做的工作。
“工资到时候会有人给你的。”老人笑着说。
庄仲和老人道了别,踏上了那段熟悉而又陌生的路。途中,窗外的景色可以说是城市社会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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