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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机:勒瑰恩十五篇跨次元旅行记-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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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沙人。
约五百年前,欧比崔这些没有组织的城市、小镇、以及务农社群,受到北方虎视眈眈的温国人的压力,也受到东方玛熙古帝国「伊达斯皮亚启蒙运动」的影响,于是组织起来,首先形成联盟,而后变成国家。当时很流行国家。欧比崔国采行民主政体,有总统、内阁、以及全国成年人皆有权投票选出的国会,国会的组成比例反映地区(乡村和都市)及种族宗教团体(索沙人、阿斯塔沙人、阿夫斯塔沙人、索沙斯塔人和阿斯塔索沙人)的比例。
欧比崔的第四任总统是索沙人,名叫第优德,以不差的得票率当选。
尽管他的竞选活动愈来愈强调反对欧比崔社会中「不敬神」和「外国」的成分,但许多阿斯塔沙人还是投给他。他们说想要一个强而有力的领导者,能够对抗温国人,整顿治安,解决城市人口过多和唯利是图的问题。
不到半年,第优德已在内阁和国会的重要职位安插自己的心腹,控制军队,然后真正开始履行他的竞选支票,展开全国人口普查,要求所有公民说明自己的宗教信仰(索沙、索沙斯塔、阿斯塔索沙、或异教)及血统(索沙人或非索沙人)。
接着,第优德把朵巴巴(该城居民主要为索沙人,位在几乎清一色索沙人的农业地区)的国民卫队调到阿苏,后者是重要河港,几个世纪以来索沙人、阿斯塔沙人、索沙斯塔人和阿斯塔索沙人都在这里和平共处。卫队开始将所有阿斯塔沙人——或者被新近定义为不敬神之「非索沙的异教徒」——赶出家门,只允许他们带上在突遭扫地出门的怖惧之余能匆忙抓起的东西。
卫队将这些不敬神之人用火车载到西北边境,关进营地牢房好几周或好几个月,然后用卡车或火车送到温国边界,赶下车,命令他们越过国界。他们背后有士兵拿着枪,只能听命,但面前也有士兵:温国的边境驻军。这情况第一次发生时,温国士兵以为欧比崔人入侵,开枪射杀了好几百人,才意识到这些「入侵者」大多是孩童、婴儿、老人或孕妇,手无寸铁,全都吓得趴在地上爬,试图逃走,哭着哀求他们饶命。有些温国士兵照样继续开枪,因为原则上欧比崔人就是敌人。
第优德总统继续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围捕不敬神之人,大部分送到偏远地区,成群关在名为教育中心的牢笼,据称是要教育他们膜拜阿夫。教育中心环境恶劣,食物不足,大多数人关进去都活不到一年。许多阿斯塔沙人在围捕之前逃往边界,冒险乞求不一定会大发慈悲的温国守军。第一任任期结束之际,第优德总统已将国内五十万阿斯塔沙人清涤殆尽。
仗着这份傲人记录,他竞选连任。没有阿斯塔沙候选人敢参选。但第优德以些微票数败给里优苏克,他是住在乡下、虔诚信教的索沙选民的新宠儿。里优苏克的竞选口号是「敬畏上帝的欧比崔」,他的标靶则是南方城镇的索沙斯塔人,认为他们以舞蹈拜神的方式特别邪恶亵渎。
然而南方省分的军队有很大一部份由索沙斯塔人组成,在里优苏克任职的第一年就发动叛变,躲在森林和内城区的阿斯塔沙游击队后来也加入他们的行列。动荡和暴力四处蔓延,派系愈来愈多。里优苏克总统在湖畔别墅避暑时遭到绑架,一星期后他饱遭凌虐的尸体出现在一条公路旁,嘴巴、耳朵、鼻孔里都塞了阿斯塔沙的物神。
接下来的动乱中,一个名叫霍督斯的阿斯塔索沙将军自立为代理总统,控制了四分五裂的军队中人数相当多的一批,发动「不敬神之异教无神论者的最后清涤」,如今对象包括阿斯塔沙人、索沙斯塔人以及阿夫斯塔沙人。只要是或被认为是或据说是非索沙人的人,他的军队一律格杀勿论,见一个枪毙一个,任其四处暴尸腐烂。
霍督斯一掌权便关闭大学,将阿夫教的僧侣指派为学校教师,但在后来的内战中所有学校都关闭了,因为这是狙击手和炸弹客最喜欢的目标。全国没有安全的贸易道路,国境封闭,商业活动停摆,饥荒继之而起,大规模流行病也接踵而至。索沙和非索沙人继续互相残杀。
内战第六年,温国人长驱直入北方省分,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因为所有身体健全的男女都因跟邻人战斗而死。温国军队横扫欧比崔,解决若干仍有反抗势力的地方,然后并吞整个地区。之后几世纪,欧比崔一直是温国辖下的一省。
温国人轻蔑所有欧比崔宗教,下令一律膜拜他们的神,「多乳头之伟大母神」。索沙人、阿斯塔索沙人和索沙斯塔人学会五体投地膜拜巨大的乳房雕像,少数幸存的阿斯塔沙人和阿夫斯塔沙人则学会围绕着小型乳头物神跳舞。
只有远在山区的提欧布人一如往常,始终是贫穷的牧民,没有任何值得打仗的宗教。欧比崔省因一部伟大的神秘主义诗作《上升》闻名于几个次元,其不知名的作者就是提欧布人。
黑犬
广大的叶叶森林有两个部落,世代为敌。不管是霍阿族还是法林姆族,男孩们长大后都迫不及待,希望能光荣获选前往袭击对方——这是成人的象征与标志。
大部分的袭击队伍都会遇上对方部落的迎击战士,双方在各个传统战场打斗,包括他们居住的林丘和河谷空地。经过一番激烈战斗,六七人或死或伤之后,双方的战斗首领会同时宣称胜利,然后两族的战士各自抬着死伤者回家,举行胜利之舞。死去的战士会安置一旁,背靠东西形成坐姿,看完胜利之舞才下葬。
有时候,由于沟通出了问题,袭击队伍没碰上迎击的战士,只好冲进敌人的村子,杀死男人,掳走女人和小孩当奴隶。这种工作很不愉快,除了袭击队伍方会有很多人送命,也常造成对方村内老弱妇孺的死亡。双方一致认为最好能让被袭者知道袭击者要来,这样战斗和杀戮就可以在战场上好好进行,不至于失控。
霍阿族和法林姆族没有家畜,只有一种类似梗犬的小型狗,养来捉小屋和谷仓里的老鼠。他们的武器是青铜短剑和木质长矛,以兽皮为盾。跟奥狄修斯①一样,他们将弓箭用于运动和打猎,但不用于战场。他们在林间空地种谷物和根茎蔬菜,每五六年迁村一次,另觅新的耕作地点。种田、采集、做菜、搬家和其他工作一律由女性负责,不过这些活儿不叫工作,只是「女人做的事」。女人还要负责钓鱼。男孩设陷阱捉林鼠和蹄兔,男人猎捕森林里的红棕色小型鹿,老男人决定什么时候耕作、什么时候迁村、什么时候派人袭击敌方。
『注①:Odysseus,希腊传说中的英雄,史诗《奥狄修斯漂流记》(Odyssey)的主角。』
许多年轻男人都死于袭击行动,因此不会剩下很多老男人对这些事发生争执;万一他们真的为耕作或迁村的事吵起来,总还可以同意再派人出去袭击。
打从开天辟地以来,事情就一直这样进行,每年袭击一两次,双方都庆祝胜利。即将袭击的消息通常早早就泄漏出去,袭击队伍行进间也高声唱着战歌;于是战争只在战场上进行,村落不受损伤,村民也只需为战死的英雄哀悼,并宣示永远与可恶的霍阿族(或可恨的法林姆族)不共戴天。这一切都很令人满意,直到「黑犬」出现。
法林姆族听说霍阿族派出了一大群战士,于是所有法林姆战士脱光衣服,抓起剑、矛、盾,高唱战歌,沿着森林小径冲向人称「鸟溪旁」的战场。在那里,他们碰上了刚跑到的霍阿男人,对方也赤身裸体,拿着矛、剑、盾,高唱战歌。
但霍阿族人前面还有一样怪东西:一头巨大的黑狗。那狗的背部高及人腰,顶着一颗庞然巨头,迈着大步奔跑,眼发红光,张开的长牙大嘴流着白沫,发出可怕的狺狺低吼。它攻击法林姆的战斗首领,一跃而起直扑胸口,将他撞倒;尽管他徒然试着用剑刺那狗,喉咙还是被咬断。
这可怕的事件完全出乎意料,不符传统,法林姆人吓呆了,全动弹不得,战歌声也为之沉寂。他们几乎没抵抗霍阿人的攻击,又死了四个男人和男孩——其中一人被黑犬咬死——之后,才恐慌奔逃,四散跑进森林,没有停下来把死者抬回去。
这种事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因此,法林姆族的老男人必须进行非常深入的讨论,才能下令展开报复袭击。
由于袭击结果永远是胜利,所以通常好几个月、有时甚至一年后,才需要再来一场战争让年轻男人保持英勇士气;但这次不一样。法林姆人被打败了。他们的战士只能夜里悄悄回到战场,恐惧颤抖地抬回死者;他们发现尸体残缺不全——一具尸体的一只耳朵被咬掉,战斗首领的左手臂被吃了,骨头散乱一地,上面都是齿痕。
法林姆的战士急需赢得一场胜利。老男人连唱了三天三夜战歌,然后年轻男人脱光衣服,拿起剑、矛、盾,脸色凝重,高唱战歌,沿着森林步道跑向霍阿族的村庄。
但他们还没走到沿途的第一个战场,可怕的黑犬就出现在树下的狭窄小径,朝他们奔跃而来,后面跟着霍阿族的战士,高唱战歌。
法林姆族的战士没有打斗,转身就跑,四散逃进森林。
入夜很久之后,他们才东一个西一个回到村里。女人没跟他们打招呼,只沉默地端出食物。孩子避开他们,躲进小屋。老男人也都待在小屋里,哭泣。
战士们一个个独自躺在睡席上,也哭了。
星光下,女人们在晒物架旁交谈。「我们全会被抓去当奴隶。」她们说。「变成可恶的霍阿族的奴隶。我们的小孩也会变成奴隶。」
然而,隔天、再隔天,霍阿族都没有前来袭击。等待非常难熬。老男人和年轻男人聚集交谈,决定必须袭击霍阿族,杀死黑犬,就算因此而死也在所不惜。
他们整夜高唱战歌。到了早上,法林姆战士全数出发,脸色凝重,但没有唱歌,沿着最直的一条小径前往霍阿族村落。他们没有跑,只踩着稳定的步伐前进。
他们一直注意前方,张望又张望,等着黑犬出现在小径,一双红眼,口吐白沫,满嘴发亮的利齿。他们恐惧地张望着。
狗的确出现了。但它并没有朝他们飞扑而来、咆哮低吼,只是从树林间跑到小路上,停步片刻,回头看看他们,一声不吭,那张可怕大嘴仿佛带着笑。然后它在前方小跑起来。
「它在逃离我们。」阿胡叫道。
「它是在带领我们。」战斗首领余说。
「带领我们去死。」年轻的吉姆说。
「带领我们迎向胜利!」余叫道,高举着矛跑了起来。
他们跑到霍阿族的村落时,霍阿男人才知道有人前来袭击,衣服都来不及脱就连忙迎战,没准备好,也没拿武器。黑狗扑向第一个霍阿男人,将他撞倒在地,开始撕咬他的脸和喉。村里的妇孺尖叫,有些逃走,有些抓起棍棒试图攻击入侵者,一片大乱,但当黑犬放开第一个受害者,开始冲向村民时,大家全逃了。法林姆战士跟在黑犬后面进入村落,一下子就杀死好几个男人,掳走两个女人。然后余大喊:「胜利!」他手下的所有战士也大喊:「胜利!」便转身打道回府,扛着俘虏,但没抬死者,因为他们一个人也没死。
排在最后面的战士回头看小径,黑犬跟在他们后面,嘴里流下白色口水。
回到法林姆,他们举行了胜利之舞。但这场胜利之舞并不令人满意:没有死去的战士被架起来坐在那里,冰冷的手里握着血淋淋的剑,观看并赞许跳舞的人。两个俘虏低着头,捂着眼哭泣。只有坐在树下的黑犬看着他们,咧嘴而笑。
村里所有的捕鼠狗都躲到小屋下。
「我们很快就会再袭击霍阿!」年轻的吉姆大喊。「我们会跟随『灵犬』,迎向胜利!」
「你们要跟随我。」战斗首领余说。
「你们要听我们的建议。」年纪最大的印法说。
女人保持蜂蜜酒罐常满,让男人喝得大醉,但她们没有参加胜利之舞,一如往常。她们在星光下聚在晒物架旁交谈。
男人全醉倒之后,那两个被掳的霍阿女人想趁暗悄悄溜走,但被龇牙咧嘴、狺狺低吼的黑犬挡住,吓得只好退回来。
有几个女人从晒物架旁走去把她们带来,双方开始交谈。法林姆和霍阿的女人说的是两族相通的女人语,两族的男人语则不相同。
「这狗是哪里来的?」印法的妻子问。
「我们不知道。」年纪较大的霍阿女人说。「我们的男人出门袭击时,狗自己出现了,跑在他们前面,攻击你们的战士。第二次也是这样。因此我们村里的老男人就拿鹿肉、活蹄兔和捕鼠狗喂它,称它为『胜利之灵』。今天它反过来对付我们,让你们的男人获得胜利。」
「我们也可以来喂狗。」印法的妻子说。女人们讨论了一会儿。
余的阿姨走回晒物架,取下一整块风干的烟熏鹿肩,印法的妻子在肉上涂了些酱膏,然后余的阿姨拿着肉走向黑犬。「来吃吧,狗狗。」她说着,把肉丢在地上。黑犬咆哮着走来,一口咬住肉块,开始撕啃。
「乖狗狗。」余的阿姨说。
然后女人都回小屋去,余的阿姨把俘虏带回自己家,给她们睡席和薄被。
翌晨,法林姆的战士宿醉头痛、全身酸疼地醒来,看见也听见村里的小孩全聚成一团,像群小鸟般吱吱喳喳。他们在看什么?
原来是黑犬的尸体,僵硬发黑,被一百枝鱼叉从头到尾刺了个遍。
「这是女人们做的。」战士们说。
「用下毒的肉和鱼叉。」余的阿姨说。
「我们没有建议你们这么做。」老男人们说。
「但是,」印法的妻子说:「事情已经做了。」
从此之后,法林姆和霍阿两族每隔一段合理的时间便互相袭击,在传统习惯的战场上决一死战,胜利地抬着死者回来,让死者看他们跳胜利之舞。大家都很满意。
艾隆河两岸的战争
古时候,玛熙古有两个城市国家,嵋宇和蕙裔,在商业、学术和艺术方面互不相让,也为两国牧草地的边界吵个不休。
嵋宇的开国神话是这样:女神塔芙跟一个名叫嵋的凡人牧童共度了特别愉快的一夜春宵,便以自己的蓝色星空披风相赠,告诉他,只要摊开披风,披风覆盖之处就会成为一座伟大城市,而他将是城主。嵋心想这城市恐怕不大,大概只有五呎长、三呎宽,但他还是挑了父亲牧地的一块好地方,把女神的披风铺在草地上。结果,看哪,披风无尽延伸,他愈是把它摊开,没摊开的部分就愈多,最后覆盖了两条河——较小的乌浓河和较大的艾隆河——之间的整片丘陵。他把边界标示清楚之后,星空披风便飞上天,回到女神手中。嵋是个进取有为的牧童,建立了一座城市,统治了很长一段时间,成绩斐然;他死后,城市继续蓬勃发展。
蕙裔的开国神话则是这样:一个温暖夏夜,名叫蕙的处女露天睡在父亲的耕地上,布尔特神从天庭往下一望,看见她,可说不假思索就侵犯了她。蕙大怒,拒绝他行使这种初夜权②,还扬言要告诉他妻子。为了安抚她,布尔特说她会为他生一百个儿子,这些儿子会在她失去贞操的地点建立起一座伟大的城市。听到自己怀了多得离谱的小孩,蕙更加生气,立刻去找布尔特的妻子,也就是女神塔芙。塔芙无法抹消布尔特已经做下的事,但是可以稍加更动。后来蕙生下一百个女儿,她们长成进取有为的年轻女子,在外公的农庄上建立了一座城市,统治了很长一段时间,成绩斐然;她们死后,城市继续蓬勃发展。
『注②:原文droit du seigneur源自法文,指中古时代封建领主有权享用臣仆新娘的初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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