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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天后-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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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16楼。
当然,别说是古武高手,哪怕是经过训练的军人,也能借助工具,甚至不用辅助工具顺着排水管之类的东西爬上16楼,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真正让秦焱震惊的是,这个人出现在房间的阳台,自己竟然没有丝毫察觉。
跟苏皓聊天打屁的时候,对外界的戒备不够?
当然不可能!
这是一个单间套房,一眼就能看清周围的一切,包括阳台上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黑衣人出现上阳台上,站了一会才被自己无意中看见,这是何其恐怖的事情?难道黑衣人是鬼魂不成?
秦焱不相信世界上有鬼,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黑衣人的实力超过他,而且超过的不是一星半点。
“阁下找我有事?”
秦焱语气很平静,其实心情却紧张到极点,就像当初在烂尾楼丹田没恢复,面对武道八重天的金刚一样。
“有人看你不顺眼,找我帮忙。”黑衣人说话,声音像是划玻璃一般,刺得耳膜都有点难受。
“我们认识?”
“不认识。”
“既然不认识,为什么要伪装声音?”
“你的问题太多了。”
黑衣人慢慢地从阳台走进房间,不过秦焱心里的紧张反而少了几分:对方有斩杀自己的实力却刻意伪装声音,这就表示他并不打算杀自己,否则直接杀了,哪还用得着担心通过声音泄露身份?
“你惹了不该惹的人。”
黑衣人走进来,确切说应该是飘进来,根本不见他脚步移动,就到了秦焱面前两米开外。
“我惹了谁?”
“……”
秦焱的问题没有得到回应,黑衣人戴着如同丝绸般手套的手,握成拳头直呼呼的轰了过来。
手套是一种很特殊的材质制成的,看起来如丝绸或皮质,其实是由某种极其坚韧地合金丝编织而成。
眼看着对方话不多说就出手,早有防备的秦焱脚踏流云步躲避,他并不认为自己有能力跟黑衣人正面对抗,最好的办法都是躲。可惜,通过无数次实战验证,拥有着鬼魅般速度和敏捷度,同等境界的武者摸不着边的步法,第一次完全没有效果。
噗!
对方的拳头来得很慢,至少在视线感觉中确实如此,然而当他用流云步躲避时,骇然发现自己不躲还好,这一躲好像是主动迎上去了似的。
然后,拳头狠狠轰在他肚子上!
对方没有使用足以斩杀他的内气,大约七重天初期的样子:这个级别的攻击力命中身体后,只要秦焱动用内气抵抗就死不了,连重伤都不会,却会留下轻伤,而且会疼的死去活来。
仿佛一根烧红的铁棍捅进肚子,秦焱嗷的惨叫出声,脸膛顿时一片煞白,噔噔噔连退了好几步。
想起前些天在刘嵩镇,被自己揍得半死的流氓地痞,那些小痞子在自己面前不堪一击,不正如现在的自己跟黑衣人的对比吗?
他可是武道八重天中期,加上流云步,加上阳关三叠,实际战力甚至超过一般的八重天后期。
然而,这个黑衣人却能够猫戏老鼠似的,把他玩弄于股掌之间,这该是何等强大的实力?
九重天!
唯有至高无上的九重天!
九重天也分为初期、中期、后期,可即便是九重天初期,也绝对是一方诸侯,谁能请得动这种人?
更何况,他自问虽然得罪了不少人,但是那些人无不希望他死无全尸,找个九重天强者只为了教训自己一顿,谁特么这么无聊啊?
世界上总会有那么一些无聊的人,比如现在,一个实力比秦炎不知强了多少的人,正在对他拳打脚踢。
曾经的‘天命’十四战将之一,被誉为年轻一代最强者的贪狼,八重天中期高手,毫无反抗之力的被人狂殴,还有比这更讽刺的事情吗?
第171章 噩耗
“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每天最少拨打一次林凌的手机,但是自从十天前莫名其妙打不通之后,到现在就一直联系不上。
秦焱知道林家的态度,可他相信林凌不是那种容易屈服的女孩,不可能听凭家人的摆布。只是,在没有得到林凌的允许之前,他总不能做出过分的事情,毕竟那些人都是她的亲人。
嘭!嘭!嘭!
“秦焱,起床了没?饿死了,一起去吃饭。”
敲门声传来,昨天晚上没接受秦焱的邀请,整晚粒米未进的慕凝烟,到了第二天中午已经饿得不行了。
“没起床,不饿,你自己去吃。”秦焱没好气的说道。
“我知道你起床了。”
“我没起床!”
“你要再不开门,我就报警说你在房间里吸毒。”
“你有毛病是不是?”
“你才有毛病,大中午还躲在房间里。”
慕大律师语气有点不悦,虽然心里认定她不会真的报警,可秦焱还是不希望闹出什么事。
于是,告知她先去洗漱一下之后,秦焱从床上爬起来。
挤牙膏,刷牙。
哦!
牙刷不小心碰到红肿的腮帮子,秦焱捂着嘴巴直皱眉头,当他看向洗漱池上镜子里的脸时,眉头皱得更紧了。
这还是那个风靡五大洲四大洋万千少女少妇的贪狼吗?
怎么看起来跟被撕巴的不成样子的破烂布娃娃一样?
鼻青眼肿。
腮紫唇胀。
全身上下都没几处完好的地方,那个该死的黑衣人,特别关照了他那张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脸,所以他成了名副其实的猪头。
他心里隐隐觉得黑衣人是个男人——因为嫉妒自己长得帅,所以才抽了自己那么多个耳光。
想毁老子的容?
没门!
不过真特么的痛啊!
黑衣人在痛殴他的过程中,刻意把丝丝缕缕细小的内气,融入进他皮肤里面,以至于被打的地方特别痛,关键一时三刻都没法恢复。虽然伤势全都是皮外伤,最多也就是拉伤了肌肉,但对于形象的破坏却是致命的。
以他八重天的内气修为,要想化解九重天的内气,没有几天时间根本不可能,因此未来的三五天内,他都要继续顶着满脸青紫肿胀招摇过市。
幸好,他的化妆功夫还是不错的,先是用一些东西抹在脸上,让淤青肿胀看起来淡化一些,然后学颜天后一样戴上帽子、墨镜和口罩。
十五分钟后,秦焱发现自己上当了。
自从开门的瞬间,被姓慕的女人发现他这幅装扮,少部分露在外面的皮肤上,明显残留着青紫色的痕迹,她就临时改变决定不去吃饭,而是拉着他逛街——大热天的逛什么街?不是说吃饭吗?不饿了?
女人都是记仇的动物,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她这是在报复自己,可自己确实是帮她擦水渍啊?
走在前面的身材高挑曼妙动人,有着一张美貌绝伦的脸,随着高跟鞋敲击地面的节拍吸引无数目光。
一路下来,有4个男人撞在电线杆上、公交牌上、树干上,有11个男人被身边的女伴瞪眼、拧耳朵,有29个男人过来搭讪,还有一个SB男人,现场表白说是爱上她了,向她求婚。
当然,那个SB被两名路过的警察拉进了派出所,其中一名警察试图找她要手机号码,结果未能如愿。
总之,慕凝烟成了焦点。
可想而知,跟在她身后带着棒球帽、墨镜和口罩,搞得跟特务似的,却依然有少部分皮肤露出来,好像家庭暴力产物的秦焱,相比之下有多么狼狈,如果把慕凝烟比喻成天上的月亮,他就是月亮照耀下的地沟——油!
他一度想直接闪人,不过慕凝烟的话,让他立马打消了念头:“如果你敢走我就大叫非礼。我没有证据?没错!我是没有证据,可是为了证明身份,你总得把帽子、墨镜、口罩取下来吧?呵呵……我相信大家很想看到,风靡炎黄娱乐圈的秦焱舞王真人版,不知道大家会不会吐?”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后针,两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
秦焱感觉自己就像一头,被慕凝烟牵出来的草泥马,她走到哪儿都能收到男人爱慕女人嫉妒的目光,而自己收到的目光只有嗤笑。
早知道,打死也不帮她擦水渍了,狗咬吕洞宾,人家是做好事好不好?不就是多擦了几下吗?
“老头,接电话了……老头,接电话了……”
“喂!张市长,呵呵……不是说这两天工作有点忙吗?”电话是张德江打过来,昨天他还说两天后才有时间。
“真是抱歉。”
电话那头的张德江,语气充满了歉意:“本来说明天就有时间了,可明天又有急事要离开。”
“没关系,工作要紧,我这事也不急在一天两天。”秦焱微笑道。
“其实也不是工作,一个官场上的朋友女儿订婚,我得过去金陵一趟,所以咱们的约定要推迟一天了。”
“这也是正事嘛。”
“听说颜清音小姐已经走了,反正你一个人待在津门也没事,要不跟我一起去金陵玩玩?”
“我就不过去了,毕竟不太熟悉……”秦焱婉言谢绝。
“对了!你不是从平江过来的吗?我那朋友的女儿,也在平江待过,好像是个警察还是什么。”
“平江……警察……金陵……订婚……”
几个关键词联系在一起,不知怎么就觉得不对劲,秦焱条件反射问出一句:“你朋友姓什么?”
“姓林。”
“他女儿是不是叫林凌?”秦焱的语气明显改变,焦急万分。
“对啊,我也是看了请帖才知道那姑娘的名字,你是怎么知道的?”张德江的语气充满疑惑。
“呵……一个认识的朋友,我跟你去。”
“这么巧?”
张德江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说道:“那行,你把陆家父子安排好,明天早上我派车接你去机场。”
这次慕凝烟的威胁没了用处,秦焱挂了电话转身就走,完全无视她,钻进一辆的士向酒店方向飞驰。
订婚!
订婚!
她怎么可以跟别的男人订婚?
不!
脑海里浮现出昔日种种,秦焱感觉事情并不简单:她不是那种轻易屈服的女孩,特别是在感情方面,绝不可能被别人左右。
躺在床上,他脑海里全都是林凌的身影,看来当初就不应该给她叔叔面子,不该让她回家!
哆哆哆……
敲门声响了好一会,他才冷着脸开门,也没搭理站在门口脸色不善的慕凝烟,折返回房躺倒床上。
“还真没见过你这样的男人,把女孩子一个人丢在街上自己跑了。”慕凝烟恼怒地瞪着他。
“我心情不好,别烦我!”秦焱皱眉道。
“不就是女朋友要跟别人订婚了,这算什么事?”美女律师满脸讥嘲。
“你懂什么!”
“我是不懂,但我知道一件事。”
慕凝烟柳眉一紧,旋即眉毛又高高扬起,傲然道:“如果是我,属于我的东西我就会不惜一切代价抢过来,在这里自怨自艾毫无意义。别人抢你女朋友当未婚妻,你抢别人未婚妻当女朋友,你觉得你很冤枉?那别人未婚妻被你抢了,而且是在订婚现场被抢,还不得去死啊?”
对啊!
自己只想着女朋友没了很可怜,反过来那个跟林凌订婚的家伙,未婚妻被抢了不是更可怜?
在感情的世界里没有同情怜悯,自怨自艾也于事无补,想得到就要争取,就要用实力去抢、去夺、去争。
你赢了,鲜花美人。
你输了,自舔伤口。
“我会去抢,而且一定会抢到。”
秦焱起身拿起一罐啤酒,打开后一口灌下大半,意气风发的大笑道:“我的女人,没有人能抢得走!”
只可惜他并不知道,远在金陵的林凌正遭遇什么。
林家上下的重要人员都坐在小偏厅里,满脸尴尬的听着林凌怒喝:“你们没收我的手机,不准我跟外界联系,我忍了。可是,我自己的婚姻我也做不了主?真可笑,到现在我才知道自己明天要订婚了,我是全家最后一个知道的。那么我想问一下,谁最先知道?是最先知道的那个人要订婚还是我要订婚?你们偶像剧看多了吧?还以为现在是家长一言堂,可以主宰所有家庭成员命运的时代?抱歉!我林凌不可能当家族利益的牺牲品,你们就死了那份心吧!”
“凌凌,你听我说,金家跟我们家是世交,昀畴跟你也算青梅竹马……”老妈开始劝说。
“听你说?我谁都不听,谁觉得姓金的好谁嫁给他!”林凌彻底翻脸六亲不认。
“放肆!”
坐在上位的林威,也就是林凌的爷爷,林家的老爷子发飙了,他一巴掌拍在椅子护手上:“还反了天了,你在跟谁说话?这个婚你定也得定,不定也得定,林家现在还轮不到你做主!”
“我还真想看看,你们是把我绑过去,还是把我药倒抬过去,我就是不定,你们能怎么办?!”
“凌凌,看来有些事情还是得告诉你。”
林妈妈叹了口气,从身边拿起一个档案袋递给女儿:“不说只是不想让你伤心,这些东西是不是合成的,以你的眼力应该能看出来吧?你把他当成宝,他把你当成草,这种男人值得你这样吗?”
打开档案袋看到里面的东西,林凌脸色一片煞白……
第172章 老相识
整个鸿运大酒店被包下来,不仅仅是礼堂和餐厅,就连客房部也包场了,毕竟很多宾客来自外地。
这是一场盛事。
今天是吴都省省委书记林宇海的女儿,原平江市刑警队队长林凌订婚的大日子,以林家在官场多年累积的人脉,到场的宾客数量众多非富即贵。
若非这家五星级酒店,有足够大的多功能宴会厅,换做一般酒店,根本没有容纳这么多人聚会的地方。
一大早,酒店的服务人员和婚庆公司相关人员,就已经开始忙活起来。
人跟人向来是不公平的,有些人家境窘迫,从小就要为生计发愁,有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注定大富大贵。就好像,很多人结婚只是在家办三两桌酒席,而林家的女儿只是订婚就如此隆重。
如果是结婚呢?
没办法,这就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无论女方还是男方,都有着高高在上的身份,想不大肆操办都不行。
为了表示对主人的尊重,原本定在中午的订婚仪式,在早上九点钟以后就已经有大量宾客过来。
奔驰?
宝马?
这些平民类型的名车,在这里根本上不了台面,宾利、劳斯莱斯、迈巴赫、兰博坚尼等顶级轿车和跑车,才有资格在这里占据一席之地。
崭新的地毯从酒店门口一路延伸进去,气球、彩带、鲜花充斥每一寸空间,把喜庆的气氛彰显到极致。
一楼是酒店大厅,宾客把请柬交给保安,然后进入二楼。
二楼是自助餐厅,用以在订婚仪式开始之前,供宾客歇息,里面准备了大量点心、水果、茶水、香烟。
按照计划,中午11点45分所有宾客前往21楼的多功能宴会厅,12点整订婚仪式正式举行。
一辆的士停在酒店门口,的士司机看到那一溜排开的豪车,看到这盛大场面被吓了一跳。
车门打开,张德江先一步走了下去。
来参加订婚典礼的并非全都是大人物,也有跟林家交好的亲朋好友,以及一些家世一般的人,所以打出租车来的不在少数。林宇峰负责在一楼大厅迎宾,他是林宇海的弟弟,林凌的亲叔叔,同时还有一个身份是金陵军区某集团军参谋长,因此很多时候都是由知客负责接待,能让他亲自出马的少之又少。
一辆的士停下,不可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大家各走各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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