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天字号高手-第18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刘晓妹一听到对方说到“雷公”两个字,顿时,她的感觉有回到了几个小时前,她跟雷公在地下室的那一幕。顿时间,她又像个贞女一样,重新回到了自己和雷公爱情世界当中。她挑着眉,淡淡的说道:“你狼哥又是个什么东西?你就是个变态,是个恶魔。”
“竟然我是恶魔,你刚刚为什么还要那么配合?”狼哥心在滴血,却冷冷地一笑。
“我配合你?不要脸,你就是瘸子,不要脸的瘸子……我配合你,是不想被你咬死……因为,我听别人说,你就是个魔鬼,你会吃人,你会吃人心……”不知道为什么,刘晓妹顿时也变得疯狂了。
她之所以变得疯狂,是因为,她屡不清自己和狼哥的关系。她知道,在对方的心里,自己永远只是个发泄的工具,永远只是她奴役的对象。甚至,她连个牲口都不如。要不然,他怎么会在自己的脖子上,深深的咬一口。除了吸血鬼,除了变态,除了恶魔,谁会在自己喜欢的女人脖子上用力的咬一口。
可是,晓妹这一次却搞错了。
因为,狼哥只有在碰到自己真正喜欢的女人的时候,他才会激动不已的深深的咬上一口。
这十几年来,狼哥一共只咬过三个女人。一个女人,是他的初恋情人。狼哥为了她,甚至差点儿牺牲了自己的性命。后来,那个女人去了国外,再也没有理会狼哥。不过,狼哥心里,还是会一直挂念着她。
第二个被咬的女人,是狼哥的一个高中同学。那个女同学,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将自己的处给在狼哥的。
当时,狼哥咬了她,她却狠狠地扇了狼哥一巴掌,然后就愤然的离开了。不过,在狼哥心里,那个女同学一直都是他心目中的知己。以至于到现在,那个同学都结婚了,每年,狼哥都还会给她买很多很多的礼物。去年,狼哥还给她买了一辆奥迪。
第三个被咬的女人,就是眼前的刘晓妹。
“变态,无赖,混蛋,畜生……”刘晓妹还在一边擦拭着脖子上的伤口,一边用世上最难听的话,去刺激狼哥。
“够了,晓妹,我看你是活腻了。我真没想到,你居然会喜欢上雷公那个大傻逼……”狼哥越来越愤怒,他冲过去,狠狠地扇了晓妹一巴掌。
“王八蛋,我就爱雷公。没错,我还把第一次,都给在了我的雷哥。我喜欢雷哥,雷公比你厉害多了。总有一天,雷哥会把你碎尸万段,你个王八蛋……”刘晓妹被她扇了一巴掌后,就更加愤怒了。
“妈的,你再说一句!”突然,狼哥起身,从衣服里再次掏出了那把黑洞洞的手枪来。他将手枪,直接顶住了晓妹的脑门,道:“妈的,老子刚刚还以为,你跟别的女人不一样。没想到,你他妈的也是个烂货,**……”
“……”晓妹闭上眼睛,两行热泪,不知不觉从眼前低落,形成两条泪痕,道:“王八蛋,你开枪吧。自从被你拖进这里后,我就没想着要出去。”
“既然没想着要出去,刚刚,你为什么还要跟我做……”狼哥咆哮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晓妹歇斯底里地大笑道:“笑话,我有选择吗?就算你是一条瘸腿的狗,你有枪,你叫我做,我还有什么选择吗……”
“妈的,你骗我……”
“你不值得我骗,你以为你是谁?你只不过是一个会吃人的恶魔而已。”
“你……我看你是不想活了……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说,说你爱我……”狼哥将手里的枪缓缓放下,他用一双手搭在晓妹的肩膀上,语气突然变得很温柔道:“晓妹,你听我说。我知道,我以前是个恶魔,我也杀过人。可是,我从来没有吃过人。我更没有吃过人心。外面,之所以有人传言我会吃人心。那只不过是因为,我要他们怕我而已……”
“那么,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现在,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知道你是个吃人心的狼哥,所有人都怕你了。”晓妹将恋转过去,眼泪还在不停地流淌。不知道为何,此刻,她的感情很复杂。她不敢面对狼哥,也不敢再去相信狼哥的话了。
“可是,晓妹,你相信我,我是爱你的。你不用怕我,我不会害你,我更不会去……”
“那,这是什么?这难道是我自己弄破的?”晓妹将脖子上的那个血口子展现给他看。
“晓妹,其实你不了解我。我是真心喜欢你,我才会这样咬你……你知不知道,被我咬过女人,我永远都会好好的对她们的……”
“哈哈哈哈哈,笑话,真是天大的笑话……你喜欢你爸爸,你喜欢你妈妈,你也会这样用牙齿去咬他们吗?够了,章郎,你这个变态,你想杀就杀吧,我已经被你玷污了,活在这世上,我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了……”晓妹这次,是铁石心肠了。
“晓妹,你,你就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狼哥说完,仰天长啸了一次。
黑暗里,洞中,狼哥的长啸,回声嘹亮,甚是恐怖。
第389章:不是病
“别废话了你来吧,动手吧,我知道,我走不出这个山洞了……”透过微弱的烛光,刘晓妹看见不远处两个灰色的骷髅头。没错,那是两个农民工的骨头。他们挖好了这个山洞后,就被狼哥残忍的杀害了。
“你不相信,我会带你出去吗?我们去国外,我们去香港,怎么样?”狼哥还在做最后的思想动员。
“不要说笑了,你这个无耻的瘸子。”
“瘸子?你竟然叫我无耻的瘸子。”
“哦,不好意思,我应该叫你无耻变态的瘸子,我应该叫你……”
刘晓妹话没说话,只听到“砰……”的一声枪响,一颗子弹射到了她的嘴里。
子弹从她那樱桃小嘴射入,打爆了她的牙齿、舌头、喉咙,然后从她细长而白皙的经脖子穿了出去。刘晓妹嘴巴张开着,正冒着一股蓝色的硝烟。仿佛,刚刚她抽了一支烟,那支烟不小心掉进了她的喉咙一般。
刘晓妹瞪大了眼睛,张大着嘴。嘴巴里喷着血,冒着烟。
她的眼睛很大,甚至还在闪着光。然而,她的整个身体却那样僵硬着固定住了。就好像,刚刚狼哥的那一枪,让洞里的时间暂停了一般。
章郎已经记不清,刘晓妹是死在他手上的第几个人了。可是,当刘晓妹就这样近距离的睁大着眼睛死在他面前的时候,他还是被自己刚刚的那一枪吓了一跳。因为,他这一辈子中,用嘴咬过的女人,只有三个。而这三个女人,都是他真心喜欢的女人。他万万没有想到,刘晓妹作为他第三个发自内心喜欢的女人,会死在他的枪下。
刘晓妹的身体摇晃了了一下,然后,正当她要哐当一下倒下去的时候,狼哥猛然间跪下来,用一只毛茸茸的巨大的手揽住了她的后腰。那是极致的腰,腰线很细,而且能感觉到那种陡转直下的趋势。
他从腰间,掏出了那把弯弯的尖刀。
那是一把弯的不可思议的剪刀,看起来有点儿像一轮半弧的月亮。
这把刀,是狼哥在西南边陲一个少数民族人家里偷来的。那天偷这把刀的时候,那户少数民族的一家四口人,全都被狼哥用这把刀给割掉了脖子。原本,狼哥不想杀害那户人家的,只是因为地远山偏,狼哥看中了那户人家的一位十四岁的妹子。他偷荤被抓,这在当地少数民族风俗上,绝对是先杀后论的事情。所以,狼哥一不做二不休,杀光了那个少女全家,还顺便把这把圆月弯刀偷走了。
狼哥给这把圆月弯刀取了一个很大气的名字,叫作“撒旦”。
此刻,狼哥掏出这般看起来有些黑暗的撒旦。他的手,明显有些抖。
手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激动。
这件事,他已经大约有三四年没有再做过了。最后一次做这件事的时候,还是四年前的一个晚上了。
此刻,山洞里面,弥漫着呛人的硝烟。摇曳的烛光之下,狼哥用手揽住了晓妹的纤纤细腰。然后,他用那把名字叫撒旦的弯刀,剃开了她那破如蝉翼的上身内衣。
他的手在发抖,他感觉到晓妹的身体还是温热的。他要乘着她的身体,还有些温热,将那件事情办掉。每次,到了这个时候,他总是最为激动的时刻。就好像,每一个喜欢过年的小孩,盼着一顿美滋滋的年夜饭一样。
山洞里,烛光下,那把漆黑的名叫撒旦的弯刀,深入了晓妹的身体。确切的说,是深入了她的左胸口……
没人看见洞里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有人却知道,狼哥在洞里做一件事。一件不可告人的事,一件连上天看了都想将他天打雷劈的事。
……
狼哥将晓妹的尸体,匆匆用草垛盖好,尸体已经冷却了。
然后,他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饱嗝。顿时,他的喉咙和嘴里,全是一股酸酸的闻到。这种酸味,不是完完全全的酸味,是那种带着一丝微甜的酸味,闻起来,还有点儿像铁锈的那种味道。
狼哥对这种味道很满足。
三年来,他一直为自己的这个爱好而恐惧和担心过。甚至,他还去看过心理医生。当时,他向心理医生形容自己的爱好和病症的时候,那个年约四十五岁的女心理医生还微笑着跟他说:“你可能是工作压力太大了,产生了像白骨精一样的臆想了。”当时,狼哥只是笑笑。他知道,这个世界上,再也没人能治好自己的这种病了。
既然,这是一种治不好的病。那么,从那以后,狼哥就不再为自己的这个爱好而感到恐惧和羞耻了。只不过,三年以来,他却一直都没有遇到自己想要再做那件事情的机会。
没想到,这一次,刘晓妹倒是随了他的心愿。
狼哥很满足。他起身,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小腹陡然大了一大圈,像吃了一个麦当劳的巨无霸套餐一样。
“过瘾!”狼哥伸了个懒腰,用力吹灭了洞里的那支蜡烛。然后,他摸了摸腰间的手枪,出了洞。
那把名叫撒旦的圆月弯刀,被他留在了洞里。
确切的说,那把叫撒旦的圆月弯刀,留在了晓妹的胸腔里。晓妹的左胸腔,空空如也。
……
狼哥出了山洞,摸了摸嘴角。
然后,他匆匆地用洞口的树枝略微作了一下伪装。接着,他拐了两道弯,就朝着下山的那条路走去。
此刻,山里夜正黑,呼啸的山风,在树丛之间像一个个精灵在唱歌。狼哥行走在山中的荆棘路上,喜欢这种暗黑而自在的行走。他一边走,一边忍不住的抚摸着自己的肚子。
“晓妹,狼哥把你的心装进了我的肚里,你就再也不会变心了。狼哥我这就带你远走高飞了。”狼哥兴奋的时候,情不自禁地自言自语了一句。
正是因为他刚刚说的这句话,突然,一双手从后面狠劲地按住了他的肩膀。
那只手的力度很大,像熊爪一般。
“谁?”狼哥立住,不敢回头,他将手轻轻地摸到了腰间。
“狼哥,快说,你到底把晓妹怎么了……”一听到这声音,狼哥就听出了对方是谁。
没错,是雷公。
雷公不但力大无穷,而且他还有一个识别度很高的声音。
“原来是雷公,自己人,自己人。”
狼哥没有回答雷公的话,只是想跟他攀点关系。狼哥是章虎的弟弟,而雷公又是章虎的结拜兄弟兼手下。从某种意义上说,雷公其实也是狼哥的手下。更何况,其实他们两个都是神笔堂里的人。
“谁跟你他妈的是自己人,狗日的,快说,章虎在哪里?晓妹被你藏到哪里去了……”雷公的力气很大,他一只手已经将狼哥的脖子勒住了。狼哥原本就是个瘸子,怎么经得住雷公这么折腾。他甚至连开口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狼哥刚刚跟二哥章虎通了电话,他知道,雷公去撞方天宝他们,事情并没有成功。狼哥还知道,二哥正准备要做掉雷公。没想到,雷公这小子居然还活着。
“你先放开我,放开我,我再跟你说话……我不知道章虎在哪里,不过我倒是知道刘晓妹在哪里……”狼哥这么一说,雷公果然将手松开了一点。
狼哥抓住雷公松手的一下,猛然间从腰间掏出了那把手枪。正当他要对着雷公的脑袋开枪的时候,嗖的一阵风声呼啸而过。
“当”的一声,手枪掉在了一米开外。
连着手枪一起掉在地上的,还有狼哥的右手。没错,狼哥的手,被一把速度奇快的刀给剁掉了啊。
“嘶……”狼哥的手被剁掉,疼痛感并没有迅速传感到周身,他只是隐隐地感觉自己手上空牢牢的。加上天黑,他也看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等到他想开枪的时候,发现枪没有了,手指也没有了,甚至连右手都没有了。
“啊……”狼哥尖叫一声,他刚想反抗,突然,方天宝一脚就踢中了他的小腹。
“嗷……”的一声,吃了方天宝一脚后,狼哥从嘴巴里吐出一块肉来。没错,那是一块心脏上的肉。
大家一拥而上,将狼哥疯狂地踩在了地上。
“不错啊,宝哥,你的刀法,可以跟九爷媲美了。”宁采臣从地上小心翼翼地拣起那把手枪。手枪上,还有狼哥那血淋淋的右手,甚至右手上的食指已经都用力地扣在了扳机上。
“靠,采臣,你这是什么话?九爷我刚刚是掉鞋带了,要不然,怎么可能会让宝哥先拔头筹的?”九爷赶过来一看,他发现,战斗已经结束了。
没错,刚刚,在那个石拱桥桥底的时候,雷公正想为了那个**的晓妹而殉情的时候,方天宝他们及时出手,救了他。
于是,雷公为了想寻找到晓妹的下落,就决定跟着方天宝一起,去找章虎的下落。
因为摩西一直都对晓妹的手机作了卫星定位。所以,他们一路走来的时候,都知道晓妹应该是在山顶上的晓月庵里面。
第390章:四支烟
后来,晓妹的手机彻底没电了,摩西他们就失去了她的线索可是,正当他们走到山顶的时候,他们却意外的听到了狼哥说了一句话。而且,这句话里面,居然还提到了“晓妹”两个字。
原本,雷公和方天宝他们根本就没有注意到狼哥的存在。正是因为,狼哥在洞里好好品尝了一顿刘晓妹后,他的自鸣得意暴露了他的存在。
黑夜里,雷公听到了狼哥的声音。所以,他断定,晓妹一定是被狼哥抓去了。
方天宝、摩西、九爷、宁采臣还有雷公四个人,将那个瘸腿且又断了一只手的狼哥踩在了地上。
当九爷得知,地上这个残废正是章虎的弟弟章郎的时候,他顿时就愤怒了。他一想到丁梅到现在还下落不明的时候,他就忍不住动气。他一刀下去,就把狼哥的裤子拉链划开了。
“妈的,还带了枪,老子倒要看看,你这把枪长啥样儿……”九爷刚想挥刀的时候,方天宝拉拽住了他,道:“等会儿,咱们先把话问完再说。”
“要杀就杀,老子不怕你们。”
说话的时候,狼哥又呕吐了一下。
这一次,虽然没有从肚子里吐出肉来,倒是大口大口的在吐着鲜血。刚刚,方天宝对着他的小腹那一脚,让他吃透了苦头。他甚至都感觉,那一脚,简直比一刀剁掉他的手还要狠。要知道,狼哥刚刚才吃饱喝足了。
“你妈的,快说,晓妹到底在哪里?”雷公也忍不住狠狠地抽了狼哥一巴掌。雷公的力气很大,手掌也很大很厚。他的手掌是人们常说的那种铜巴掌。这种巴掌,打起人来很痛。刚刚那一巴掌下去,狼哥两个后座牙齿就给扇松动了,他的右脸顿时也肿了起来。
雷公之所以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