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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夜-第1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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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混到上校了?”李杰赞叹了一声,人家起点高就是起点高,不像他,最好的一次就是个少尉,还转眼就被免职了。但是他略有不满的问:“之前怎么没听你说过?”
李斯特反问:“你问过吗?”
“靠!”李杰对于李斯特的反问无话可说,不过他想起另外一件事来,问:“你提到的警察特殊部队,就是光阴市警察秘密调查分队‘炽小队’吧?”
李斯特点了点头,说:“我后来了解到,这支特殊部队在灾难后仍在活动,可是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能再和他们联系上。”
李杰说:“我倒是和他们老板打过几次交道,不瞒你说,那倒是我真心佩服的一个人。因为要论起猥琐无极限来,他真是够宗师级别的。好,下一个。”
刘征衣说:“我没有那么多经历,也没有种过什么疫苗,我活到现在,就是身体好,呵呵。灾难前,我是一个小学体育老师,我从小身体就好,什么病都没有生过。和你们这些牛人比起来,我真是太普通了。所以大哥,我这次是跟定你了,你可不要抛弃我啊!”刘征衣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深情款款的抓住了李杰的手,弄得李杰浑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其实仔细看这个刘征衣很有几分张飞的神采……如果这也算对一个人的外貌的赞扬的话。
胡欢缩了缩他的肩膀,谄媚的笑了笑,说:“我叫胡欢,嘿嘿,不好意思,我原来的身份不那么上得了台面。我是,一个老千,不过在我们这一行,我也算见过世面的,从拉斯维加斯到澳门到台南到内地,什么地方我都去过。如果不是总在女人身上栽跟头的话,说实话我在业内的口碑还是不错的。虽然现在没什么可以赌的了,但是我觉得我也还是有些用处,打仗什么的我不行,不过在有人的地方搞搞情报,还马马虎虎。我还比较擅长化妆,你们不要以为武侠小说里的易容术是骗人的,只要有材料,我发誓,我可以做到连你们自己都认不出来。杰哥是我老大,我这个人靠不靠得住,你是知道的。”
李杰现在也是老大,把关系维系好,那是非常重要的。
胡欢之后,另外几个人也纷纷介绍自己,表明立场,他们都没有什么太特别的经历和特点,但是经过灾后这么几年的捶打,也可以称得上身强体壮,拿上枪就是兵,拿工具就是农民或者工人。
轮到很帅很酷的那个家伙,那家伙淡淡的说:“我叫边境,这是我最常用的一个名字,或者说代号,我没有生日,不知道父母是谁,因为我是一个杀手。灾难前,我和组织决裂,满世界的躲避追杀,这场灾难让很多人失去了所有,对于我来说,反而是多活了几年。你放心,我的纪律性比警察和军人都好,只要你不出卖我,我就不会出卖你,就这么简单。”
李杰还以为这家伙是军人出身,没有想到,他竟然是一个杀手。不过警察也罢,杀手也罢,那都是过去的身份,过去是什么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是不是真的能坐同一条船。边境把话说得很简单,李杰也就相信,事情原本就很简单。
而最后,剩下了那三个明显是一伙的人。
重点,是那个瘦弱的男子。
“看来是一定要说的啊。”那个男子笑了笑,从衣服里面摸出了一副眼镜来戴上,对于很多近视的人来说,只有戴上眼镜的时候,才会得到安全感。
其实这个时候他们都无所谓衣服,他们当奴隶的时候,披的是两块布缝在一起的麻布,在一系列的战斗和厮杀中,那两篇麻布都已经被撕扯得只剩下一些布条挂在身上,每个人都近乎赤身裸体。杀手是这样,教授也是这样。这样也有个好处,就是大家真的平等了,赤条条的站在大地上,所有的身份都还原到最基本的人这个层面。而这个摸出了眼镜的男子,外面披着奴隶们的麻布片,里面却还有一层贴身的连体内衣,内衣是黑色的,质地看起来也很特别。当然,这个时候,他也没有刻意隐藏这一点。
“说实话。”男子戴上了眼镜,显得要自信了一些,他看了看李杰等人,看起来也没有经过太多的思想斗争,就坦率的说:“我是净土教的信徒,至少,我加入净土教的时间比这场灾难更长,供职于圣研究院。但是其实对我来说,这个身份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一直在做一个研究,在灾难前,是净土教为我提供了足够的资金以及实验室。我叫,司马青衫,这是我的真名,我的父母都是医学教授,但是他们其实从我很小的时候就希望我读文科。最后他们失望了,我在美国取得了医学博士的学位,主攻病毒学。其实在灾难前,我的实验室一直是在美国,但是后来美国属于重灾区,教廷把我们这些研究人员视为重要资产,先是把我们送到欧洲,又辗转送到了中国。但是,这一路走来,我看到了很多事情,我发现我很难再想过去那样心安理得的在实验室里继续我的研究,我甚至一再的想,我是否也是这场灾难的帮凶?我这样的想法引起了监察院的注意,他们对我进行了审查,我得到可靠的消息,说监察院最后会给我定一个渎神罪。我知道在所有的罪名中,渎神罪受到的惩罚是最严酷,那比死亡更可怕。老实说,我真的害怕了,而且我仅仅是对自己的研究产生了一些怀疑,就要被定为渎神罪,也让我产生了逃离这个组织的念头。而现在的结果是,我成功的从圣城里逃了出来,但是以后等待我的会是什么,现在还是个未知数。我身边的两位先生都是我的伙伴,他们是本领超强的战士,一位是自俄罗斯阿尔法部队退役的前上尉莫洛斯·涅波姆尼亚奇,这一位则是美国海豹突击队退役的中尉,但他是华裔,他更喜欢他的中国名字夏维肖。他们一直都保护着我,也都是非常值得信任的人。李杰队长,你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坦诚面对,我照做了,不过我不知道当我向你坦诚我的一切后,你还是否会选择接纳我。”
李杰和李斯特对视了一眼,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个问题。
事实证明了李斯特的推断是正确的,易承烽搞出那么大的动静,并不是为了要放李杰一马,而是掩人耳目的帮助司马青衫逃走。而且一定要一把火烧掉那个村子和里面近百个的逃亡的奴隶,最后人都烧得面目全非了,他随便说司马青衫也在里面,那就是死无对证的事情。
但是对李杰他们来说,司马青衫现在却是个烫手的山芋。他那两个强力保镖的战斗力是李杰需要的,但是那两个人显然只会服从于司马青衫,就算有战斗力也不能为他所用。司马青衫自己更是个大问题,先不说净土教那什么监察院的人相不相信易承烽(监察院这样的机构让李杰想起了锦衣卫,看来在净土教里面也不是那么好混的),就算他们相信司马青衫已经死了,他又能带着司马青衫去哪呢?带上这样的人,风险无疑是非常巨大的,而收益呢?他现在简直想不到还能有什么收益。难道还能指望司马青衫给他打一针,让他变成一个超级战士吗?这样的事,李恩慧早就做过了,他不想品尝物极必反的后果。再说司马青衫现在连个实验室都没有,都能给他什么帮助?也许司马青衫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数据库,但是这对他李杰个人而言,又有什么意义?
但是,他是不是应该更积极一点呢?像这样的人并不多,虽然李杰一向认为是科学家们做了帮凶,才带来了这场灾难。可解铃还须系铃人,如果科学家们都死绝了,这场灾难也不会朝着更好的方向走去。也许,自己应该保护他到一个安全的地方,让他继续他的研究,发挥他的积极作用,帮助这个世界?
李杰说:“你已经有两个非常强大的保镖了,不是吗?”
司马青衫看着李杰,眼神有些暗淡,说:“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可是,你刚才不是说,只要我自己愿意,并且坦诚相对,就可以一起走下去吗?”
李杰呵呵一笑,一点也没有那种被人打脸的觉悟,说:“你的情况比较特殊,超出了我所能承受的范围。超出我能力范围的事情,我也没办法给出任何的承诺。不过,说说看你接下来的打算吧,即使我们不能风雨同舟,但顺路走一程,还是可以考虑的。”
司马青衫推了一下自己的眼镜,说:“归根到底,我只是一个研究人员。我希望还能继续我的研究,而且,我希望能为我过去所做的研究赎罪。我想,如果能到联合政府的研究机构去,也许我能完成这个心愿。”李杰想说,那可未必啊。不过,再花更多的时间讨论这些问题,显然不是他们现在最需要做的,他们现在最要紧的,是赶紧逃离净土教的搜索,逃到更远的地方去。至少,像李杰说的,顺路走一程,看来是必不可少的。
第277章 从未见过的小丧尸
刘征衣说,大哥,既然那个科学家迷途知返,为什么我们不帮助他完成心愿呢?对于我们来说,匡扶正义,拯救世界,不是义不容辞的事情吗?
对于刘征衣这种天真的观点,李杰很想问,你以为是在看武侠小说还是看圣斗士呢?匡扶正义,拯救世界?你以为事情是那么简单的吗?
但是,这个世界上的事,从本质上来说,也是很简单的。为什么过去那么多人喜欢看金庸的小说?不就是因为金庸小说里快意恩仇,满足了很多成年人的童话梦想吗?为什么圣斗士那样的动画片影响了一代人的成长,而后继的什么奥特曼什么铠甲勇士拿瓦照样受小孩子的欢迎?不就是里面的正义和爱以及牺牲,都是很简单明了的事情吗?
世界原本是很简单的,是人心自己复杂了。
准确的说,是人渐渐长大后渐渐抛弃了那种简单的快乐,渐渐变得复杂了。
但是,他们现在的当务之急,却真的不是考虑人心的简单与复杂,世界的正义和爱,而是活命。
他们虽然从净土教的“圣城”逃了出来,但是死亡依然离他们很近。如果他们之前遇到的不是易承烽,而是别的净土教部队,那他们已经死了,或者没有死,而是在被押送回“圣都”的路上,等待他们的将是比死更残酷的折磨。而就像易承烽说的,那个黑衣大主教索福不会允许奴隶暴动的风声传到即将驾临的教皇的耳朵里,他一定会竭尽全力的把逃逸的奴隶一个不漏的杀干净,而他派出来的搜索部队,也绝对不会只有易承烽的那一支。他们现在,依然可能随时遇到别的搜索部队。
而除了逃亡,还有两个问题也很具体,很直观,第一,是饥饿,第二,是武器。
武器,从古村逃出来的时候,他们在那个秘密通道里面找到了一些锈迹斑斑的古代的刀剑,要是要机会拿到古玩市场,到可能小赚一把,但是让它们担任他们的本职工作,对于李杰他们而言那只是聊胜于无。倒是司马青衫的两个保镖身上有枪,但也只是每人两支格洛克17,子弹更是有限得很。不过为了显示自己的诚意,司马青衫让两个保镖匀了两支枪出来,李杰和李斯特一人拿了一支。
拿人手软,李杰也不好意思马上就跟司马青衫分道扬镳了。
从古村逃出来后,他们趁着夜色连夜往南走。往南是李杰的家乡光阴市,那是个千万人口的大都市,即使到了几年后的今天,现今也应该还有数以百万计的丧尸在游荡。他们这点人投进去,都还不够那些丧尸塞牙缝的。但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净土教的搜索部队重点都放在东方和西方的通道,南面反而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了。
光阴市北面的这片山区,几十年前还可以称得上群山莽莽,绿水长流,后来随着经济开发,尤其是发现了大量的矿产之后,这些山区在迅速的摆脱贫困的同时,也变得面目全非。大片的森林被砍伐了,大大小小的矿坑遍地都是,随之而来的水土流失,洪涝灾害,泥石流,矿难,每年都有报道。过去李杰也到过这片山区,就觉得这山区像极了那种吸烟过度被熏黑了的肺,看着都绝望。
倒是这场灾难过后,人类活动瞬间冻结,没有工厂,没有砍伐,没有矿洞,几年过去,这片山区也恢复了生机。虽然没有回到曾经的青山绿水,但是各种草本植物和灌木,倒长得非常的繁茂,公路被荒草淹没了,房屋被鸟兽占据了。这些景象让他们都忍不住想,是谁说人类改造了世界的?似乎没有人了,世界反而更增添了活力呢。
奔走了将近大半夜,司马青衫的身体素质明显比不上其他人,因为他一再的停留,他们的速度被大大的拖慢。天亮以后他们不敢再赶路,而是趴在灌木丛里,靠寻找草根、昆虫为食。司马青衫的两个特种兵保镖倒是没有什么问题,至于在灾难后也没有吃过什么苦的他本人,则只能看着其他人吃东西而自己的肚子饥肠辘辘了。
一直熬到天黑以后,他们才有重新上路,这一次,走了半夜,他们就找到了另外一个村庄。这个村庄与他们之前经过的古村不同,它紧挨着高速公路,差不多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村镇,在接近黎明的深浓夜色中,整个村庄影影绰绰的像站着很多怪物一般。整个村庄大部分都是近些年新修建的小楼,看得出这个村子原先的经济状况不错。有的人家门前还有小汽车,李杰没有打这些车的主意,他们人多,这种微型车的性能也不符合他们现在的需要。但是在进村的路口,李杰却发现了两条新鲜的车轮印,轮胎很宽,绝对是越野车,而且还是高档货。很快的,李杰他们就发现村子里一栋装修得颇为豪华的别墅型小院里有火光。李杰做了个手势,让李斯特和刘征衣绕到别墅后面,他和边境则爬上了别墅附近的一座水塔。从水塔上居高临下看去,院子里停着一辆福特F350越野皮卡车,皮卡车的载货后备箱上固定着一挺重机枪,还有改装出来的机枪射手的专用座位,车身也经过了改装,车头加装了布满尖利的铁棱角,车门和车窗都进行了加固,基本上,只要速度拉起来,丧尸是近不了身了。皮卡车前面还有一辆四开门的吉普牧马人,也经过了改装,防护能力很强。
再往里面一看,李杰顿时就纠结了。本来,一看到对方这样的配备,他就知道他们这几个人根本不可能捞到什么好处,这两台车至少可以运载10个人,即便没有武器,他手头上的4个人也对付不了,更何况人家还是有重机枪的。现在最实际的做法就是哪儿来的回哪儿去,趁着别人没有发现,赶紧转身跑路。可他在院子的角落里,却看到了十多个被绳子捆在一起的男人,那种两块破麻布搭在一起的衣服一看就是之前在地下做苦力的奴隶,更重要的是,那十几个人里面,居然还有赵云那个隔壁监舍的老大。
人嘛,相处久了都是有感情的,何况李杰和赵云他们一起吃过苦,一起拼过命,李杰以为赵云在战斗里早就死了,没想到的是,赵云没有死,却又被净土教士兵追上,抓了起来。
其实,赵云还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李杰在那些被捆在一起的奴隶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高大,甚至可以说是庞大的黑塔似的身影。那一瞬间,他还以为自己是眼花了,所以他狠狠的给自己来了一巴掌,确定自己并没有眼花,也不是幻觉,而是真的。
没错,那是鲁斯。
尽管他看起来伤痕累累,气息奄奄。可李杰比谁都清楚,黄金小队的人,只要没死,就一定能挺过来。更何况,李杰知道,鲁斯的恢复能力,绝对不在他之下。
那一瞬间,李杰知道了什么叫欣喜若狂,在这种巨大的狂喜面前,什么中500万,什么美女倒贴,都是浮云。如果不是贸然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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