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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夜-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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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类的行车必有的广播节目,什么都没有。

“这些家伙也太不敬业了吧?”李杰自言自语的说:“他们难道不知道还会有很多幸存者漫无目的的在路上行驶吗?政府也好,神棍也好,你们倒是吭个气啊。”他就一直把收音机开着,希望到整点的时候,能收听到什么信息,不过,一个小时过去了,又一个小时过去了,收音机里还是只有电流声。

靠,李杰忍不住想,应该是收音机坏了。于是他关掉收音机,打开了车载的MP3。刚一打开,李杰就听到一阵欢快的曲调,竟然是那首唱遍了大街小巷的《最炫民族风》!李杰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他一点都没有觉得这辆车的车主格调不够高雅,要是这会他听到的是什么柴可夫斯基,什么肖邦,那才是头大呢。《最炫民族风》这样的歌就够好了,热闹,李杰跟着唱了起来,身体也跟着在座位上上蹿下跳的。连带着汽车时不时的画过一个“S”形,不过不用担心追尾事故就是了。

车载MP3里的歌都是最通俗,最流行,甚至最烂俗的歌,新的老的都有,李杰发现这个车主还真是不挑食。从怀旧的黄家驹的《光辉岁月》、罗大佑的《恋曲1990》、林子祥叶倩文的《选择》到成龙李宗盛等人的《真心英雄》到春哥、曾哥、张靓颖那一拨超女快男,到《香水有毒》、《你成了别人的小三》、《我爱上了离婚的女人》,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连李杰少年的时候那些小女生们尖叫追捧的林志颖的《十七岁的雨季》都有。李杰简直无法推测这个车主的年龄、喜好,连性别都不敢确定。

说实话,他很少服什么人,现在,他服了。

只可惜,他也不知道现在这个车主在哪,也许就是之前他见到过的某一只丧尸吧。兴奋了一阵之后,无聊继续无边无际的涌来。还好,李杰老远看到了一个加油站,这也总算是给自己找了点事做了。

第175章 愤怒的发现

李杰把车停在了离加油站还有100米元的地方,加油站在他前方的一个斜坡下面,正好有利于他观察。

发动机一停,世界顿时显得特别的安静,连一点风一点雨的声音都没有,就那么死死的静,静得李杰耳朵里老是刚才那些乱七八糟的歌曲,甩都甩不掉。他敲了敲自己的头,那些歌曲好像倒是没有了,但是又觉得有点耳鸣了……还是,草丛里有什么声音?不,他摇了摇头,确定自己什么都没有听到。

如果一定要有,也许是植物生长的声音吧。李杰觉得自己真的是脑子里长草了,因为他会觉得自己听到了植物生长的声音,靠!

李杰往地上吐了一口痰,然后手里提着那把武士刀,小心的超那个加油站走了过去。他现在除了脚上的一双战斗靴之外,身上再也看不出有什么军人的特点,枪他是挂在腋下的,外面罩了一件外衣。如果说他的战斗靴是捡到的,相信也不会有人怀疑。还有那把武士刀,不识货的人,大概也会认为在什么工艺品店捡到的。他现在头发虽然不算长,不过长了满脸的胡子,吓吓小朋友还是很有效的。

李杰在远处的时候,没有发现加油站有什么异常。走近了,似乎也没有什么发现,他的嗅觉很灵敏,但这时,至少也还没有闻到丧尸那种特有的腐臭味。他并没有因此放松警惕,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这只是个私营的小加油站,连个超市都没有。除了几台加油机,就是员工住的房子,也很小,一个平房,屋子的门都是打开着的,窗玻璃也都被敲碎了,里面一目了然,什么都没有。

准确的说,什么人都没有。基本的家具还是在的,但是床单被褥什么的,已经被人拿走了,李杰找到的唯一有用的东西,就是一个小铁锅。有那东西,他可以煮饭,还可以煮汤,野外生活并不像想象的那么浪漫,如果只能吃烧烤的食物,而且是长期吃的话,不说别的,拉屎都成问题。还有水,虽然李杰在路上看到过很多河流,但是河里的水如果不煮开了再喝,就他现在的体质,也一样很容易得各种寄生虫病。

所以,这么个小铁锅,还是很有价值的。

“妈的!”李杰又仔细的检查了一遍,确实再也没有什么发现了,这时候他甚至希望能遇到两只丧尸,一来他可以活动活动手脚,二来丧尸的身上,往往还会有什么有用的东西。

但是,没有。

没有电,加油枪当然也不能用。但是李杰撬开了加油站的地下储油罐,发现里面还是有一些汽油的,问题是,除了灌满他那辆车的油箱,他又没有任何多余的容器将那些油带走。

李杰有点烦闷,没有人,连丧尸都没有,什么有用的东西都找不到,发现了汽油还带不走,还有什么比这更烦闷的?

还以为遇到一个加油站,会有什么故事呢。

重新上路以后,李杰心情很坏,听歌的兴致也没有了。他再次打开收音机,不过,收音机里依然什么都没有……他已经在路上跑了一整个上午,按他的计算,就算到不了省城,中途的城市也该到了。不过,也许是他开车开得比较慢,而且多少有点分心……他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走错路,回想起来,路上也有过几个个岔路口的。

算了,李杰决定也不去管路的问题,反正往前开,总会有一个城市,到那时再确定怎么走。可真靠近城市的时候,他有犹豫了。如他猜想的那样,城市的路口堆满了堵塞的车辆,不光堵在出城的一侧,进城的一侧也被出城的车堵上了。很多车互相撞在一起,后面很多车门都是打开的,那些车虽然还没有朽坏,不过看上去也是一片狼藉。

那里是个收费站,一个很容易造成堵塞的地方,这个收费站也还算得上气势恢宏,尤其是上面“黑木崖站”四个烫金的大字在阴郁的天空下依然闪闪发光。李杰一看到“黑木崖”这三个字就被深深的雷到了,他不知道这真是收费站这里的本来就有的地名呢,还是那个被门夹了脑袋的领导硬加上去的。反正他真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但是这里的一切又分明的告诉他,这不是什么人的恶搞,人家就叫这个名字。这个收费站不但气派,而且路边还有两栋漂亮的房子,房子前有两块巨大的LED显示屏,只不过现在那上面什么都没有显示,只有一片灰黑色。

比起野外来,这里的杂草当然要少很多,但也从任何可以冒头的地方冒出头来,让你不得不佩服这些植物的生命力。

那么,进不进城呢?

这是个问题。

进城也许能遇到人,这不是很确定,就算有人,说不定也会远远的躲着他;但肯定会遇到丧尸。肯定,一定会。

如果是一两只,或者就算几十只丧尸,李杰都还自信应付得过来。但是,看这个收费站的气势,这个城市怎么也该是个有几十万人口的城市吧?也许还要多一些,那么,丧尸的数量就很是个问题啊。

李杰没有打算立刻就进城,他先看了看趴在收费站这里的车,看看能不能找到一辆能用的越野车,如果每个城市的入口都是这个样子的话,他也不能只沿着公路走了。而那辆长安奔奔,性能上决定了不能当越野车用的。烦躁啊。李杰在收费站附近搜索了一遍,越野车还是有不少,包括什么路虎揽胜啊,奔驰G55啊,宝马X6啊之类的都有,还有悍马H3。但是最让李杰烦躁的是,这些让他流口水的越野车,都是陷在大片的堵塞的中段的,要想把它们扒拉出来,得推开前面几十上百辆车,李杰叹了口气,就算给他吃上一打的过期春药,他也没有这么生猛啊。他跳上了一辆兰博基尼的车顶上,使劲的踩了踩这辆过去他连个轮胎都买不起的豪车,直到把人家的车顶踩出了一个大坑才算解气。

他承认他仇富,他承认他心态不好,可现在,这些算什么鸟问题呢?真正让他烦躁的,是这里没有人,没有人,没有人!

只有一片废弃了的荒芜,无边无际的荒芜!

发泄了一通之后,李杰的心情越发的郁闷,不过他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不再做那些浪费体力的事情,而是开始在一辆辆车里搜索可用的东西。很快的,他就扒拉出了好几个平板电脑,苹果的三星的都有,但无一例外的都没电,这都扔了快一年了,要还有电那真是性能超凡了,李杰一定会给他们免费做广告的。电子产品靠不住,能够有助于生存的东西也不多,这些车大多都是灾难刚爆发的时候就想往外跑的,那时候人们还没有那么多的求生意识,只想着只要跑出去就没事了。甚至绝大多数的车里连旅行的野外装备都没有,就那么赤手空拳的上路了。好在总是还有有事没事出去野营的主,让李杰捞到了简易帐篷,户外装备一类的东西,还让他找到了一套全新的烧烤架,连包装盒都没有拆开的。最让他意外的是,在一辆软顶敞篷的宝马Z4里面,竟然给他弄出了一包粉末状的物体,初步估计,那应该不会是芡粉……李杰把那东西扔在了地上,经过深度挖掘,他在这辆车的座椅后面发现了一大堆杜蕾斯……操啊,李杰愤怒得直接把车窗砸烂了。妈的卖粉的你不弄一堆AK备着跟警察火拼你带这么多杜蕾斯有毛用啊?

李杰气不打一处来,不知不觉的,他在这里耽搁了很久,当他发现太阳已经差不多挂在远处的一栋大楼的楼顶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是该找个地方躲着了。到了晚上,丧尸会特别的活跃,现在就他已知的丧尸里,也不排除《我是传奇》里那种夜行生物了的。他没有慌乱,而是快速的往自己那辆车退去。

谢天谢地,正当他往外退的时候,他找到了一张地图。虽然只是旅游地图,但至少他知道了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原来他真的走岔路了,省城还在另一头,要回到原来的路,他还得倒着开70多公里路。这个城市是一个县级市,标注的人口有30万,那就不必再进去闻丧尸的味道了。而现在离天黑大约也就半个小时,这个时间内,他最理想的宿营地就是郊外的一个水泥厂,即使是那些夜行速度很快的丧尸毕竟也还不善于爬高,他可以爬到水泥厂的烟囱上睡一晚上。

李杰最开始是快步走,很快就跑了起来。这天气,明明已经快到夏天了,可太阳一下山,竟还很有些凉意呢,在烟囱上露宿一晚的话,估计也够呛。李杰当然也顾不得舒适的问题了,要不是他自己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他可以找到一个更好的地方。当李杰趁着最后的阳光跑回车里的时候,刚发动汽车,“咣当”一声,一个东西撞到了他的车门上。

第176章 去省城

李杰的车身被撞得很严重的晃了一下的时候,他有点傻眼,朝他袭来的竟然是一只豹子。

他以为现在这个世界最危险的就是丧尸,没想到野生动物也来凑热闹了。这头豹子应该已经潜伏了很久,在最有把握的时候朝他扑了过来。它也不一定是野生动物,事实上,从公园里跑出来的猛兽比野生动物更了解人类,它们知道人比其他的动物更容易捕捉,真正的野生动物,反而是有些怕人的。

李杰没有为这只豹子浪费子弹,只是狠狠的踩了一脚油门,飞快的往暮色里冲了进去。豹子的速度很快,一开始还能跟着他,但毕竟跑不过汽车,很快就被甩掉了。李杰从后视镜里看到那只豹子渐渐的消失在视线之外,心里越发的觉得荒凉。

除了丧尸,动物也开始捕食人类了,人类,还剩下多少希望呢?

李杰很快就找到了那个水泥厂,他没有爬烟囱,而是在水泥厂的厂房里睡了一觉。水泥厂里有几只游荡的丧尸,都给他没好气的砍掉了,本来,他是可以和它们相安无事的,反正它们也爬不上厂房的屋顶。但是李杰的心情很不好,不想听到它们的吵闹声。

接下来的时间里,李杰没有再做什么无意义的事情,但是,一直到两个月以后,他才真正接近了省城。

一开始是他的车抛锚了,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反正汽油是有的,就是打不起火。他在步行了一阵以后,本来在一个县城的边上又找到一辆皮卡车的,但是在那里他竟然遇到了一只捕食者,单挑捕食者那是很逆天的事情,所以李杰想也没想就又跑路了。这让他很惨,因为他不但没有了车,还在捕食者追逐的过程中把那些户外用品都弄掉了。

而且接下来的几天,他都没有再遇到过河流,钓鱼是没指望了,野兽什么的早就躲得远远的。为了找吃的,他不得不冒险走进一个镇子里,而在那里,他被丧尸堵了整整两个星期,如果不是正好出现了一只进化者,他要么就是等着饿死,要么就是只有冲出去拼命了——而结局大概也还是死。因为那里的丧尸实在很多,多到可以把他啃成渣。

而他也终于知道进化者是怎么变得那么庞大了——那只进化者已经接近3米高,都跟阿凡达差不多了,而且不像阿凡达那么瘦,那家伙敦实着呢。它的速度不快,但是两条粗壮的腿很长,迈一步也等于普通的丧尸走好几步了,所以当它追逐那些普通的丧尸的时候,那些丧尸注定都只能被它踩烂,而它则不断的把丧尸的碎肉往一张乌黑的,流淌着浓稠的,恶臭的粘液的嘴里塞。看起来,它就是通过捕食丧尸而暴涨得那么庞大的,而它的肢体看起来都很不协调,就像那些丧尸随便拼凑起来的一样。

正是因为那只进化者的出现,大多数围困着李杰的丧尸不得不夺路而逃。那家伙当然也不是善男信女,它本来也想吃掉李杰的,但是比起丧尸来,李杰当然还是灵活得多,所以他逃掉了。

这一次的被困,让李杰深深的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以为在这场灾难过后一年,自己就真的适应了末世的生活了,更不要以为自己接受过特种兵的训练,就真的能很轻松的在末世里生存了,何况那个训练也就是断断续续的大半年时间而已!也不要指望那个还不知道会不会变成定时炸弹的疫苗,即便它确实使自己的身体有了很多改变,比过去的自己强很多,但在同样不断变化的丧尸面前,人的力量始终还是很薄弱的。

这是末世,这真的是末世了。即使是在这样的世界里生活了一年,也必须再一次认真的提醒自己认识这个问题。

而更大的一个问题是,孤独。非常致命的孤独。

过去好像走到哪里都能遇到人,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人,也让李杰一次次的发现,自己的同类确实比丧尸更难以对付,也更可怕。但是,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两个多月来,李杰一直没有再遇到别的同类,就连他原本想刻意避开的神棍也没有再遇到过。

只有一次,他看到过空中飞过的飞机,飞得很高,即使他开枪什么,也不会发现他。何况那是一架战斗机,就算发现了他,难道还能停下来捎上他?

除此之外,就是整个世界的荒芜了。

李杰不知道这是不是人品问题,总之,搞到后面,他极度的想遇到人。哪怕是遇到那个怪物医生都好,最多自己远远的躲开他就行了。他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威尔史密斯演的那个电影要叫《我是传奇》了,其实那个传奇跟罗伯特医生能不能拯救世界无关,而是他能活下来,一个人坚持自己的信念那么久,那就已经是传奇了。但当罗伯特的狗死了的时候,他的信念不也是瞬间就崩塌了吗?可见,孤独是致命的。

李杰从来都不是能忍受寂寞的人,更何况这种啃骨噬心的孤独,不要说三年,仅仅两个多月,他就已经要疯了。而一次次因为这样那样的变故,始终都和省城失之交臂后,李杰终于来到了东南省的省城东南市。然而他出现在了东南市的东南面,而他和季忆约定的机场是在东南市的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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