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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喜-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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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喜庄主大笑了起来,他说话的洪亮声音,实在与纤瘦迷你的体格太不相称。他伸手按了一下花瓶,从大厅天花板上吊下来一个玻璃盒子,就悬挂在半空中伸手却触摸不到。
  玻璃盒子里发出灿烂夺目的光芒,简直刺痛了我的双眼。我只能低头揉着眼睛,许久才适应里面的光线。
  宝石——玻璃盒子里是一枚宝石!
  难以置信!万能的造物主啊!请你原谅我的贪婪,我无法用人类的眼睛来注视它!古往今来的诗人们啊!请原谅我的愚蠢,我无法用人类的诗句来赞美它!历朝历代的君王们啊!请原谅我的胆怯,我无法用人类的宝剑来夺取它!
  是的,这枚宝石竟是如此美丽,用任何美丽的女子来比喻它,都简直是对它的亵渎。这枚宝石又是如此神圣,用任何先贤的智慧来比喻它,又简直是对它的侮辱。
  它的美不属于人世,完全超出我们的想象,让我五体投地地拜倒,再也不敢用正眼瞧它,再也不敢靠近它半步,以免我那凡夫俗子之气玷污了它。
  对,这枚宝石就是传说中的“无价之宝”!
  它当之无愧又名至实归,就算是千百万人为它而牺牲生命也绝不可惜。
  因为它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无法用权力来衡量,无法用荣誉来衡量。
  它是无价的!
  而我——小小的哲学家、诗人兼小说家,怎有福气去接近它享有它?
  然而,就当我望而却步之时,心中却浮起了一张面容。
  啊,就是她。
  宇宙间只有一样事物可以与这枚宝石媲美——我的珂赛特公主!
  瞬间,勇气重新充塞于我胸间,就如我万水千山跋涉至此,为的就是得到这无价之宝。
  “请告诉我,怎样才能得到它!”
  “好,有一大半的来客,见到这枚宝石以后,就自动灰溜溜地逃跑了,真正敢于提出挑战的人不多。”庄主七喜再度大笑起来,“我给你三天两夜的时间,若你能在此期间,将你做过的最精彩的梦告诉我,这枚无价之宝就归你了!”
  “真的吗?”
  “万榕庄主从无戏言!”
  七喜庄严的声音传遍了整座山庄,或许也传遍了整座珠穆朗玛峰。
  “好!”
  这一晚,我就住在了万榕山庄之中。
  庄主给我安排了一间温暖而幽静的房间,没有风雪和寒冷来打扰我,这么多天来第一次住得如此舒适,莫卧尔皇帝的寝宫恐怕也不过如此。
  为了做到一个最精彩的梦,我故意折腾到子夜以后才睡下,在这种疲倦状态是最容易做梦的。
  果然,当晚我做了一个奇妙无比的梦,梦中发生了许多曲折动人的故事,让梦中的我兴奋异常。我甚至自己在做梦,还有意识地控制着梦中的情节,让其往更精彩的方向去发展,若是写成小说一定可以成为最伟大的经典。
  次日清晨,当我从梦中惊醒之际,却悲哀地发现自己一点都记不得了!
  该死的!我拼命地抓着头发,几乎要将头皮给扯破了,却一丝半点都记不起来。我只记得自己的梦精彩纷呈,故事引人入胜,无论讲述给任何人听,都是有史以来最棒的梦。
  然而,我却全部都忘得精光了,怎么回想都没有办法记起来。我痛苦地想要从悬崖上跳下去,为什么不在做梦最高潮的时候,从床上爬起来记录下来呢?
  我的意志几近崩溃,如热锅上的蚂蚁坐卧难安——突然,我想起来到这里的路途上,我遇见过的七个怪人,那七个人分别给我讲述了他们各自的梦。每一个梦都是那么奇怪而有想象力,有的梦还让人深省不已。
  若把这七个人的梦串联在一起,不正好是一个精彩漂亮的梦吗?
  我仿佛又获得了新生,赶紧找到庄主七喜说:“我已有了最精彩的梦,请容我细细道来。”
  于是,我把一路上所听到的七个梦,巧妙地编织在了一个故事里,作为一个梦讲述了出来。
  

莫卧尔宝石(9)
我真是个天才!这些梦被我编得天衣无缝,如同一个完美无缺的整体,少掉哪一部分都不行,而合在一起又强大无比。
  听完我讲述的这个梦境之后,庄主七喜沉吟了许久,仿佛被我的故事深深地征服了。我强行按捺住激动之情,等待他说出“宝石归你了”。
  终于,他走到我面前说:“很好,很强大!”
  “我成功了?”
  “不,你失败了。”
  我立刻大惊失色:“什么?”
  “对不起,你刚才说的这个梦——事实上是七个梦,我都早已经听过了。”七喜微微一笑,“你是不是见到了一个年轻的车夫;一个古板的客栈老板;一个八卦的村姑;一个多嘴的游客;一个骑马的女侠;一个愤世嫉俗的探险家;一个坑蒙拐骗的通缉犯?”
  庄主的这一番话,已经让我彻底投降了:“没错,在我来万榕山庄的路上,依次见到了这些古怪的人们。”
  “其实,他们也都收到过我的信,也都兴奋地赶到这万榕山庄上来,说出了他们做过的最精彩的梦——可惜,这些梦虽然都还不错,但没有一个是我心目中最好的。”
  “啊,那么把这些梦串起来呢?”
  骨瘦如柴的七喜又一次微笑起来:“一百匹驴子加起来,终究还是驴子,不可能变成马。”
  “那我怎么办呢?”
  “我说过给你三天两夜,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大半,你还剩下最后一夜,好好把握吧!”
  庄主的话让我感到绝望,我只能回到我的房间里,面对墙壁苦思冥想了一整天。但临时抱佛脚也无济于事,我痛苦地倒在床上,心中却满是珂赛特公主的身影。
  这是我在万榕山庄的最后一夜,明日若不能说出精彩的梦,我便要被赶出山庄,终身不得再见识那无价之宝,公主恐怕也不能再与我相见了。想到这里,心中又升起无限恐惧。
  也许是壁炉里的火太温暖了,不知不觉之中,我竟倒头睡着了。
  后半夜,我做了一个梦。
  可惜,这个梦实在太平庸了,以至于我虽然记住了这个梦,却实在没有勇气再回想一遍。
  梦——我梦见自己娶了珂赛特公主,没有价值连城的陪嫁,也没有欢天喜地的婚礼,甚至连一个小侍女也没有。我将她带回我的小屋,让她躺在我那并不宽敞的床上,然后亲吻她美丽的唇,给她讲一个古老的故事,再为她作一首深情的诗,最后为她唱一首情歌。从此,她成为了我的新娘。我们不需要华丽的住宅,不需要成群结队的佣人,不需要堆积如山的财宝,也不需要权倾朝野的地位。我只需要她——美丽的女子,是不是公主并不重要。她也只需要我——有趣的男子,是不是哲学家也不重要。我只要每夜陪着她数星星,每天伴着她去田里劳作,养肥自家前院的老母鸡,吃一串自家后院的甜葡萄。然后我们生下一儿半女,彼此长相厮守。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她一起慢慢到老……
  这就是我的梦。
  这个梦丝毫都不华丽,一点都不曲折,甚至连一丁点的哲理也没有。既没有阴谋也没有凶案,既没有帝王也没有将相,既没有圣贤也没有伟人。缺乏想象力与创造力,不过是普通生活的累积,就像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农夫村姑,到老也只有那么一点出息!
  事实上,这个梦我已经做了无数遍!从确定自己爱上珂赛特公主的那一夜起,我就开始做这个梦。每夜都重复着相同的梦境,直到我踏上前来喜马拉雅山的旅途,依旧每夜都会梦到自己娶了公主,而每次都是这么平庸这么没有创意。
  但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在最后一个白天,我垂头丧气地来到庄主七喜面前,低声说:“昨晚,我又做了一个梦,可是那个梦实在太差劲了,我根本没有勇气说出来。”
  “说吧,我愿意做一个倾听者。”
  于是,我如实地将昨晚的梦说了出来,没有任何添油加醋,也没有任何修饰描写,完全是我梦中的真实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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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卧尔宝石(10)
七喜平静地听完了我的讲述,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
  “年轻人,这枚宝石的名字叫爱情,它属于你了。”
  一开始我没有听明白,以为自己还在梦中:“什么?你说什么?快点让我从梦里醒来吧。”
  “你现在没有做梦,我是在告诉你——你已经说出了我心目中最精彩的梦,因为你刚才说的这个梦,若能够实现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这枚宝石又算得了什么呢?”
  “比无价更无价吗?”
  “是的,宝石属于你了,快点拿走吧。”
  随即,庄主七喜取出了灿烂的宝石,将它塞到我的怀中说:“哎,我还真是舍不得它,快点带着它下山吧,趁着我还没有改变主意之前!”
  我就像做梦一样抓过宝石,飞快地冲出了万榕山庄,一口气跑下了珠穆朗玛峰。
  为了躲避路上的强盗们,我装扮成乞丐晓行夜宿,又经过两个月的艰难旅程,回到了莫卧尔帝国的德里。
  终于,我将这枚无价之宝——世界上最美丽的宝石,我给它取名为“莫卧尔宝石”,献给了沙贾汗皇帝陛下。
  皇帝与皇后连同满朝的文武大臣,都被这枚无价之宝惊呆了,他们纷纷称赞这是帝国昌隆的象征,而我则为帝国立下了不世之功勋。
  我庄重地跪在皇帝面前说:“陛下,这枚‘莫卧尔宝石’是我迎娶珂赛特公主的聘礼,你的承诺如同整个帝国的最高法律,比喜马拉雅山还要贵重,请你履约!”
  沙贾汗皇帝犹豫了片刻,但泰姬皇后则微笑着说:“皇帝是神在大地上的影子,怎么会自食其言呢?现在公主属于你了,勇敢的年轻人!”
  三天后,我带着珂赛特公主走出了皇宫。
  由于我既不是贵族的儿子也不是大臣的子弟,所以沙贾汗皇帝并没有给我一个卢比的嫁妆。珂赛特公主既没有骑上皇家大象,也没有坐上金色的牛车,而是被我用一头小毛驴牵了出来。
  我快乐地牵着毛驴和新娘,来到我那并不宽敞的小屋。没有管家也没有侍女,只有我的小狗在门口欢迎她。就在我那张普通的床上,我给她讲述了我在喜马拉雅旅途中的故事,又给她唱了一首在群山中听到的民歌,共同度过了一个幸福的新婚之夜。
  我的平庸的梦想成真了。
  在我们新婚的第二天,珂赛特公主悄悄拿出了一个漆盒,打开来居然是“莫卧尔宝石”!
  “这是我从妈妈的首饰盒里偷出来的。”
  珂赛特偎在我的胸口说。
  而我的心底立时慌张起来,万一被皇帝知道,我和公主都有性命之忧。
  这时,我看到门外经过一个乞丐——正是那天将七喜的信放到我家门口的那个人。
  我脑中闪过了什么,马上冲出去将宝石送给乞丐说:“这块石头放在家里没什么用,送给你去玩玩吧!”
  “哈哈,这石头长得可真丑,我会把它送给恒河女神去的。”乞丐嘴里又嘟囔了一句,“还不如送我一碗手抓饭呢!”
  说罢,乞丐带着宝石向恒河方向走去。
  眼看我将“莫卧尔宝石”送给乞丐,珂赛特却没有责怪我的意思。
  我搂着她的肩膀说:“我已经得到了我的无价之宝。”
  珂赛特微笑道:“我也是。”
  没错,她才是我的“莫卧尔宝石”。
  2008年3月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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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匿名信
2008年1月1日,我正掰着手指头算距离奥运会闭幕还有多少天,门铃响了。我打开门,地上躺着一个信封,我以为又是寄来的稿费,盘算中午吃顿什么好的,拆开信一看,不是汇款单,就一张白纸,上面写着:来一趟。落款:七喜。
  一封奇怪的信。
  我又看了看信封,没写收件人,只写了我家的地址,发信的地址是西藏自治区珠穆朗玛峰县万榕村。我又抖了抖信封,不相信里面没有汇款单,我上个月在《西藏文学》发表了一首诗,是一首五言绝句,算上题目,一共二十二个字,按千字三十的稿酬,应该有六毛六,再四舍五入,应该是七毛钱,估计杂志社嫌麻烦,会给我寄一块钱的,够我买根红豆沙吃了。果然,从信封里又飘出一张纸,上面写着: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一看不是汇款单,我就把纸放在一旁,继续写诗。
  我的理想是靠写诗发财。现在码字的人,都爱写长篇,长篇卖得好,字也多,无论拿版税还是稿费,都不少。而我只写诗,特别是只写五言的,七言的都不写,我从不为了多拿稿费而凑字,我觉得五个字能说清楚的意思,不必再用七个字来表达,现在提倡节约型社会,文字也应该节约,纸这么贵,印上那么多废话,就好比一池子鲜花抹上了牛粪,造孽呀。
  但是我得生活,生活需要物质基础,诗歌不是物质,是精神,所以,我只能卖掉精神,换来物质基础。可是所有买诗的人,他们都按字而不是按艺术价格算钱,他们说,艺术是无价的——言外之意,我的诗还不够艺术。他们给我的诗开价千字三十,资产雄厚又大方的杂志社开价千字一百。我的一首诗,算上题目,最多二十几个字,所以,我只能不停地写,靠数量取胜。现在我的诗已经写了一厨房了,冰箱都被我用来放诗了,冷藏室里是爱情诗,冷冻室里是怀古诗,微波炉里是思乡诗,新华字典上的汉字差不多都被我排列组合过了,所以,我陷入了困境,不知道往下还有什么可写,我不愿重复自己,试图突破,用中英结合的方式写绝句。
  在我进行诗歌革新的时候,那张纸又映入我的眼帘,后面还有半句话我没看见:不来你就后悔。
  连起来是: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不来你就后悔。
  我反复读了几遍,觉得这封信似乎很重要。
  我看了日历,不是4月1号。
   。 想看书来

2、在路上
去珠穆朗玛峰有两条路,一条是从西藏进入,一条是从尼泊尔进入,我选择后者,因为我长这么大还没出过国。尼泊尔也算外国。
  中国的首都叫北京,尼泊尔的首都叫加德满都,两个国家的首都没有直达的航班,不知道是政治还是地理的原因。之前我对尼泊尔的了解仅仅限于两件事儿:一,有一年世界杯预选赛,该国足球队买不起飞机票,退出比赛。二,葛优在《不见不散》里说,如果把喜马拉雅山炸出一豁口,让尼泊尔的暖湿气流吹过来,青藏高原就成了鱼米之乡。
  先坐飞机到香港,再转乘加德满都。从地图上看,北京、香港、加德满都,构成一个直角三角形,香港就是那个直角的点。根据勾三股四弦五的原理,到香港多走了五分之二的距离,但是我和韩磊一样,愿意多走,走四方,路迢迢,水长长,迷迷茫茫一村又一庄,多好啊。我巴不得转机的地方是东京,南辕北辙更好。
  到了香港,下了飞机,我感觉并不像从西安或沈阳火车站出来那么陌生,耳边萦绕的,是多年来一直伴随着我成长的香港普通话,打小我就在港片儿里听。
  距离换乘还有几个小时,我出了关。过边检的时候,看见查我护照的人我就想笑,因为港片儿里牛逼的人都是黑社会的,穿制服的都特虽,特别是我面前的这位还戴了一副所有特二的警察都要戴的那种眼镜,我憋着没笑出来,怕他认为我犯坏,不放我过。
  出了机场,想我该去哪。没有要探望的亲戚,没有一定要买的东西,没有一定要逛的地方,看着眼前的大海,我想起在海的那边,深圳,有我一个特别好的哥们儿。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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