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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同一屋檐下-第1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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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儿在信中说出了缘由……她认识我的时候,是再次心碎的时候,心防几乎是完全剥落的,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出现在她面前,当时她还以为我是妖怪呢,所以就被吓晕过去了。
说也离奇,她晕过去后做了一个梦,就像当时我写的那篇文章中的情景。梦中她一直在寻找出路,可是黑暗始终围绕着她,对于她来说,昏迷的短短的几分钟犹如十几年,她感觉就要死了。
就在梦中的她放弃的时候,我出现了,带着一片光明,好像神一般的把她拉出黑暗,接着,就是她醒来后的场面。
后来她看到我写的文章很吃惊,她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巧合,却又觉得这种巧合不是无缘由的,她开始接近我,渐渐的,她发觉我是一个令她很感兴趣的人,就用她的方式与我交往。
事情出乎她的意料,她没想到自己会在短短的数日中深爱上我,虽然带着不确定的感觉,但她从未有过身与心没有丝毫迷惘的感觉,跟我在一起,仿佛获得了自由。
虽然她知道,当时的我,并未完全的爱上她,她接受,也愿意赌一次。
直到订婚,事情才变得糟糕。她以为这场婚礼是期盼已久的,可是她突然有了一种束缚感和一种迷惘感,她不知道结婚是为了什么,她更不确实我爱她是不是和她一样深,她有点害怕,却不知道在怕什么。
后来看到蓝水晶患了白血病,就也跟着犯起神经,想趁着年青的时候到外面的世界看看,就借着留学之名溜了。
菲儿游走了一年左右,历练很多也变得成熟许多,她想通很多事情,若不然也不敢这样气我,她有封信中说“唉~~今天又有一个帅老外追我,真不晓得你哪里好,我就是舍不得,人家老外长得比你帅,比你浪漫,也比你有钱,才能也不次于你,还有那儿也应该比你厉害,我有时候还会对其有幻想,为什么咧?我怎么就不会被勾引呢?”我着着很生气,本想来个后果很严重,可看到信的背面写“那是因为我很爱很爱很爱很爱你。”就愿谅她了。
最后,菲儿进入英国的一所大学就读,让我等她三年……即是还有两年……
信到这里就结束了……
同居第四年
第四十五篇 … 二年后(大结局)
二年后……
在图书馆三楼,一场作家签名售书会正在进行中……红条幅上金字写着“霜草倾情力作《四女一男的同居生活》签书发布会……
霜草,相思草的别名,也是我的笔名,我正坐在一张老板桌的后面,手握一只钢笔,把桌前站着的读者递上来的书翻开来,把笔名签在一本书的第一页白页上面,这就是我的任务。我&看 书斋
是的,我回来了,不是因为工作上的关系,而是因为菲儿快回来了,所以,我要为这两年多的旅行划上句号了。
想当初,我收到菲儿的信后,就决定实现我自己的梦想,至于maria和明明的梦想,我相信疯和小敏会帮助她们的。
过完春节,我一个人踏上了周游世界的旅程。对别人来说,我如同人间蒸发一样,没人知道我去了哪里。大概只有一点能证明我活着,那就是从国内的银行提钱到国外的银行记录。
我到过很多地方,有些是菲儿到过的,但我并不是追随她的足迹,只是兴之所致的乱游。
在澳洲,我当过猎人,射过驯鹿,当地人都不相信我是从未开过真枪的“神枪手”——虽然我出发前练习过射击两天,之后我却能举着3。1口径猎枪,把离地二十米高树上的小鸟给打下来!看得老外一惊一咋的,直翘大拇指,哈哈哈,眼力好就是神。啊!对了,在外国打猎,没枪照可不行,不过那东西比考飞机执照都难,只能让有牌的猎人跟着才行。我看 书_斋
在加拿大,我与一群登山爱好者爬落基山,比我想像的要难的多,第一次爬可谓九死一生,山棱割断了我的绳索,我若不是抓得牢,早就变成野鬼了。
在日本,我去看了富士山,感觉嘛,还是中国的山河气派,倒是在日本吃海鲜不错,尤其是生吃,搭配日本的酱料味道很特别,虽然常常害得我拉肚子。还有就是日本的商品确实够创意,不过我是没办法买,只能看。
在非洲,感觉自己快熟了,几天下来皮都变成古铜色了。不过……能看到成群飞奔的斑马和我叫不上来的羚羊,没事张开大嘴的河马,连树都能顶倒的犀牛,好像很悠闲地狮子……感觉这个大沙漠也不是很无趣。就是有点受不了这里的黑黑的小孩子,就爱往我身上粘,害得我要准备好大一包糖果才能脱身。
在美国,我甚至做过流浪汉,去徒步旅行。我背着一个大行礼包走在荒野上,不急就在荒野中搭帐篷,想今晚睡床,就站在周际公路边,对着经过的车辆伸出一只手来翘起大拇指,据说这是搭便车的公共手势。
我去过的地方太多了,做过离奇的事情也太多了,这些难忘的时光,我都用照片和日记记了下来。
而在闲暇之时,为了打发无聊,我就写起小说,这本《四女一男的同居生活》就是在旅行时写出来的,没想到回国投稿,还真就出版了,还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竟然让我出名了!
话说疯、明明、小敏、maria她们怎么样了呢?
首先说说疯,她白了点,和大饼在去年底结婚,不过到现在都没有baby,想是因为事业的关系,害他们没有时间制造。
独秀一屋仍然存在于世上,不过已经不是一屋,而是一家资产几近千万元的公司。独秀一屋这个品牌被疯经营得很成功,一年多后就成立了公司,虽说不大,但是产品已经销往各地,并且有了自己的代理商。
而大饼,听说再也没有灵感不济的时候,如今成了著名的时装设计师。
再来是明明,人家混的相当了不地了,不止“五围”变宽,广告界里那是相当有名有气,貌似没有不认识她的人。而她自己开了一家美容院,估计是为了做免费的spa,还有一家玩具店,谁知安的什么心才开的。
不过明明的主业是做少奶奶,自从去年嫁给魏源后,就是在家里享福了,整天什么活都找佣人,三餐一顿不落的说还喝下午茶,尤其怀孕后食量堪比大象,两个字“惯地!”
至于小敏,她可是蜕变,她给人的感觉不再是当年的可爱的表里不一的女人,而是一个超悍级的女强人。蓝水晶酒吧被她管理的头头是道,她还开了家西餐厅,在大厦的圆顶,几乎能看到整个城市的夜景,并且消费咣咣地贵,利润也是咣咣地多。
而小敏的感情问题,至今成了问题。她倒不是没谈过恋爱,就是没一个成的,真不晓得她想找个什么样儿地,老大不小了也。
最后看maria,她又瘦了点,又白了点,眼神坚定了许多,不再是从前的傻姑娘。她实现了自己梦想,有了自己的金饰店,虽然镇店之宝的价格不怎么高档,只是一条钻石项链。不过副产品倒是挺独特的,maria很少卖金卖银,多以宝石钻石为主,要说金……倒是有种钛金,虽然很贵,但是现在流行钛金,即是说明maria挺会做生意。
这倒好,maria整天穿金截石的,以为她能找个公子哥什么的,结果是嫁给一个穷到极点的艺术家……据说二人是在山上认识的,一起躲避一场山雨,就莫名其妙的交往上了……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走出记忆的海洋,继续为读者签书。
这时,一只拿着我的书的手出现在我的面前,这只手并无特别之处,跟众多女孩子的手一样细长,唯独她手指上截着一只很大个的塑料钻戒,咋一看是很突兀,可是!……那不就是我送给菲儿的那一只!
我抬头一看……
没办法说话了,因为嘴巴被封住了。
这个吻……恍如隔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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