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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雄天下-第4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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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登记在册,遇到战争就第次动员。这样国家的武力不再依靠国人,国人相应的权利自然也就逐渐消失了。

不过现在,国人这早就已经消失千年的等级,又在大明主导的华夏扩张狂澜中出现了。

“当你们唐国的国人可有什么好处?”陈德兴不急着下船,而是饶有兴趣的和李彦国打听起唐国国人的特权来了。

当国人当然有好处,没有好处谁大老远跟着李彦国这样的军阀到南番来国人?好好在山东种地不行么?

“好处其实也不多,就是每丁都可在新洛、吴哥、象林、水真腊四城中的任意一城中得到一块宅地,还可以在城外得到百亩土地。宅地和土地都是免税的。”

一块城中的宅地加上城外附廓百亩之地,免费而且免税!这样的事情搁在大明本土是不可想象的。不过对于外出闯荡的“国人”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算是最基本的待遇。

“另外,国人的男丁可以当兵、为吏、做官。国人无论男女,凡是年满七岁,不足十三岁者,都可以入国学读书习武,不用给学费,还有一日两餐供应,也是免费的……”

当兵当官自然是国人的特权,野人只能当个土司官。至于免费教育倒是个不错的待遇,大明本土别说老百姓,就是士爵贵族的子弟上学,也得给学费的。大明本土人多,处在上学年龄的幼童少年足有两千多万。提供免费义务教育的成本可就太高了,因而暂时无法实现。而南唐的国人不足三十万,适龄的学童不过一两万人,自然可以免费了。

李彦国接着又说:“而且,凡是国人都可以持有刀剑、长枪、盔甲、弓弩、火枪等武器。而野人不得持有长度超过半尺的刀剑,不得长度超过三尺的枪和矛,不得拥有盔甲,不得拥有五斗力以上的弓,不得拥有弩和火枪。而且,野人不得在城内持有任何武器。另外,野人不得对国人无礼,否则国人可以当场将之斩杀,这是不犯王法的!”

什么?砍野人不犯王法!?这真是国人?不是小爱那娘们手下的天道武士?

“当场斩杀?这也太凶了吧?”这时跟在陈德兴身后的杨婆儿插了句话——她有插话的资格,她现在已经升任了益都女郡公,还是益都杨家的族长。

李彦国苦笑道:“表姐啊,你有所不知,这南番土著素来凶蛮,不服王化,喜欢好勇斗狠,又不喜生产,全都是刁民,而且人数众多!若是国人没有砍杀他们的大权,这些刁民定会恃众斗狠,不怕咱们啊!”

是啊,堂堂征服者,怎么能不叫人害怕?要是人家不怕,三十万人能统治三百万人?这砍人权仿佛也没有什么不对!

而且,汉人的脾气秉性终究比较温和。是不能和日本武士相比的,在这些土著眼里,或许讲理就是好欺负,温和就是软弱!如果动不动就拔刀斩人,那才是高高在上不可冒犯……

陈德兴心里面盘算一番,也觉得李彦国怎么做是有道理的。南唐是藩国,不是大明的行省。南唐国人能不能砍杀野人,这事儿用不着陈德兴操心。

想到这里,陈德兴点点头,轻声道:“国人是该有国人的威风!他们离开母国,远涉重洋到此,人生地不熟,周遭又尽是土著。若是不凶一点,如何压服野人,保住自己的家国?这南唐锦绣江山,得靠这三十万国人自己保,不凶狠一些怎么能行?”

听着他的这番话,李彦国脸色一松。沉默了一下,接着又道:“除了这些实实在在的利益,唐国的国人还有议政之权。一国之政,国人皆可与闻,绝无妄议之说,而且男丁皆有推举城议员之权。”

人以稀为贵嘛!李彦国在山东时并不觉得汉人有多值钱,跑到南番建国后才觉得国人太精贵了。诺大一国才三十万,其中男丁不过十二三万。而且,这三十万国人还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周遭可有不少和南唐一样的华夏国家,都敞开大门要吸引“国人”去那里定居呢!

李彦国又道:“圣人,其实这国人之权,也并非南唐独有。南面的南夏(夏贵家族的国),东面的吕宋和南荆(占有婆罗洲大部,高达家族的封国),西面的……理宋,都是这个规矩。”

不讲道理的人还有许多啊!其中居然还有大宋朝的两个余脉——无论是理宋还是吕宋,如今都是“武当派”,以武当家!都把少数国人当个宝,都允许国人斩杀无礼的野人……野人冒犯国人就是有罪,没有什么好说的,一刀砍杀了就是!不敢砍人?连砍人都不敢还当什么国人,回大明去老老实实种地吧!

李彦国仿佛也觉得用这样的高压进行统治有点不好,轻轻叹息:“圣人,咱们几国这样做也是没有办法……咱们都是以寡临众,而且还要绝人文化,断人传承,灭人宗教,易人风俗。所行之政,都无法称善。若是不严加镇压,恐怕灭国之祸就在眼前了。”

他的话说得有些重,一方面是在解释,一方面也有诉苦的意思。海外开国,长远来说当然是好的。不过那是对李家子孙的好,对李彦国来说却是无穷无尽的烦恼。说是如履薄冰,如临深渊都不为过。

陈德兴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只是看着象林繁华的港口:“这样很好啊,你们可以在华夏之外开国建政,这样的事情已经快有千年没有发生了。而且你们这次海外开国,还不失华夏本色。没有入乡随俗,而是要移风易俗,要以华夏之礼教化蛮夷。砍几个野人算什么?只要能将南番这么一大片土地变成华夏天下的一部分,就是砍光了几百万野人,也没有什么。

南山,让你的人放心大胆的去砍!如果那些野人真能闹出什么大事,朕就派大军来相助!”

他顿了下,回头认真地看着李彦国,“你的手不要软!就在你我有生之年,把该砍的人都砍了!我们这一代人,都是尸山血海出来的,根本不怕砍人!所以,这事儿不要留给子孙了,就咱们把它都做了吧。”

李彦国向陈德兴拱了拱手:“有圣人这句话,臣就放心了!臣有生之年,总要叫南唐数千里地尽入华夏,绝不会让野人有翻身的机会……永远都不会有!”

到底是见过无数杀戮的人物,无论是陈德兴还是李彦国,都不是太在乎人命的。这南番人民遇上他们,算是倒了大霉了!

“真是陈圣人来了!”

此时此刻,就在距离陈德兴下船的南洋舰队军用码头不到三里的地方。一座酒楼的二层窗口旁,文天祥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轻声嘀咕了一句。

看他现在的打扮,大概就能知道如今“理宋”的士大夫是怎么讲理的了。身为士大夫,一身儒服是少不了的,脑袋上也有幞头。仿佛和昔日在临安当才子时候差不多,不过腰带上却挂着一把三尺长剑!看见柄和剑鞘的磨损程度,就知道这把剑是经常被拔出来耍弄的——文大状元现在也不是“笔如刀”而是“怀宝剑”了。除了宝剑,他的腰带上还别着一把火绳手枪、一个火药罐和一个子弹盒……宝剑加手枪就是眼下“理宋”士大夫出行必备的东西。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理宋”的地盘上汉人也是以寡临众。而且“理宋”开疆辟土的手段相当暴烈,不仅杀人无数,还绝人文化,断人传承。焚书坑儒杀和尚圈占野人土地的事情,从西迁大理至今就没有停过!

别说“理宋”治下的野人,就是文天祥这个大宋的忠臣看来,实在也有些过头了。为此还和自己的老师江万里发生过争执,可是江万里哪里听得进文天祥的“书生之见”。在江万里看来,如今的“理宋”和昔日的女真、蒙古并无什么区别,都是夺了他人的江山,以少民御大国,就不要想什么仁义道德了,用刀剑和火枪去教化蛮夷才是正理。

叫人心服口服的事情就不必妄想了,让蛮夷野人害怕上国之民才是比较现实的路子。而另一条让“理宋”可以安然存在下去的路线,就是摆正自己的位置,调整和大明帝国的关系。

既然“理宋”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压制内部的野人上面,那么这个国家就没有什么力量再去对抗大明帝国这个庞然大物了。

向大明求和称臣就是必然之选!这也是文天祥前来象林港的目的。江万里想让文天祥当一回说客,去说服陈德兴放“理宋”一条生路。

“文山兄,可有把握?”文天祥不是一个人来的,江万里的儿子江镐也和他一块儿化妆成商人,微服来了象林港。

“如何没有?”文天祥回头看了眼正在摇着纸扇子,也不知道是要驱散周遭的闷热还是舒缓一下烦躁心情的江镐,“仿箕子国旧例而已,陈德兴那么多国都封了,哪里还会在乎一个‘理宋’?”

“可是咱们的大宋毕竟是天下正统……”

“只要称了臣就不是了,”文天祥摇摇头,叹了口气,“西周时会有人把宋国和箕子朝鲜当正统?义斋(江镐的号),走,咱们这就去求见陈德兴!早一点把事儿办好了,小弟就能再去周游列国了。”

第858章总有百年太平

小西洋的海面,和南番的海面相比,简直可以用辽阔无垠来形容。这里没有星罗棋布的岛屿,极目四望,只看见蓝得如同一张闪闪发亮的毯子一边的海水,一层层的涌浪滚动,仿佛蓝天之下就是一层蓝色毯子在缓缓起伏。阳光一照,满眼都是光芒闪动。

又看到这一幕,陈德兴仿佛又回到了前世还在担当海员的时代,在想想如今,真有一种如在梦幻中的不真实感觉。

随他一起西巡的文武官员和妃嫔,多是跟着他出过海的,对海上的生活也算适应。不过他们大多没有到过小西洋,这几日连着都在望不到陆地的大洋上漂浮,难免有些烦闷,自然不愿意在闷热的船舱内呆着,一有机会就到甲板上来转悠,哪怕没有什么景色可以看,吹吹海风也是好的。

陈德兴现在也没有什么公务朝政要处理,国家大事都由留守北京的李翠仙处理,他倒乐得当个甩手掌柜。这些日子,要不就和大探险家文天祥聊天,是着天南海北的奇闻异事。要不就信口开河的同自己的徒弟忽秃伦说着宗教上的事情。

忽秃伦那小丫头年纪渐长,已经十三岁快十四岁了,居然出落得越来越水灵,连身材都长开了,胸脯开始渐渐隆起,瞧着就讨人喜欢。可是却应了一句老古话——胸大无脑!这小丫头人越长越漂亮,脑子却越来越糊涂!成了个坚定的有神仙论者……这也不是什么问题,这年头无神论者真心不多,可问题是忽秃伦坚决相信陈德兴拥有神仙的灵魂,是人世间最接近神的存在。

用忽秃伦自己的话说:“圣人是无限接近于神的……”

这种话要是让个真懂宗教学的神棍听见一定会上纲上线的!因为忽秃伦的这些话,正在背离《太一光明经》,如果考虑到忽秃伦的特殊身份——明王亲传弟子,这是非常危险的!

可是陈德兴这个神棍根本就是业余的,对这个越长越漂亮的女徒弟更是宠爱有加,根本不舍得责骂……而且,陈德兴早就把这个女孩子当成了“自己人”,就等她再长大些便要收入宫中。压根就没想过让她去当什么神棍,更没有把她的“明王弟子”身份当一回事儿。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一个真正厉害的大神棍,哪怕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也能发挥出强大的宗教上的影响力。而脑子有点糊涂的忽秃伦,恰恰就是这样的大神棍。

实际上,她现在已经在发挥宗教上的影响力了!在她的那些蒙古同学——现在大多在天道骑士团中当神棍——眼中,她已经得了明王衣钵,就啊天道教的宗教权威……通过和他们的书信往来,忽秃伦已经将她对《太一光明经》的许多错误解释传播了出去。

不过陈德兴这位“无限接近于神的神棍”,还要过很多年才会知道这个脑筋糊涂的女人给他和天道教惹出了多大的麻烦!

“小糊涂,”陈德兴唤着他给忽秃伦起的绰号,“去拿些葡萄酒来,再叫厨房准备些下酒菜,朕要和文先生喝上几盅。”

“嗯,小糊涂去去就来。”还是一副小道姑打扮的忽秃伦甜甜一笑,给陈德兴行了一礼,蹦蹦跳跳的就去了。

陈德兴坐在一张摆放在船舯部舱室顶部平台上的胡床上,面前是一张小圆桌子,文天祥就坐在他的对面。

“文山,这小丫头怎么样?”陈德兴有些得意的一指忽秃伦的背影。

文天祥笑着回答:“倒是不错,就是个子高了些。”

文天祥的审美标准还是南宋士大夫式的,喜欢娇小妩媚的女子,忽秃伦超过五尺半的个头,他是很有点看不上的——脸蛋漂亮也不能高成这样啊!小丫头才十三四岁,多半还能长点个儿,说不定都能到六尺(一米八),这成什么啦?而且不仅高,还有点壮了(蒙古人嘛)……不过瞧这身板,将来也是个能生养的,估计不会比李翠仙差!

陈德兴哈哈一笑:“个子高怕什么?朕自己就是个高个子嘛!这丫头……可是黄金家族的人,成吉思汗的重孙女,出落成这样也真不容易啊!”

其实也没有什么,代代都优选美女结婚,自然越生越漂亮了。

文天祥一愣:“什么?是蒙古人!那圣人还留她在身边……”

“蒙古人怎么啦?宝音也是蒙古人啊。”陈德兴无所谓地一摆手,“这丫头是海都汗的女儿,6岁就到中原了,十一岁到朕身边,乖巧着呢。”

这是“养成”的,能不乖吗?

“原来是海都的女儿。”文天祥心说,这海都倒是乖巧,那么小的女孩子就献给陈德兴了……

“听说海都汗也西征了?”文天祥把话题转到了天下大势上面。

他这一次的使命,已经很顺利的达成了。陈德兴仿佛满足于“理宋”向大明称臣,除了提出一个领土交换的要求——将大理北部(大约就是后世的中国云南省)划给大明,同时将安南西、南唐和泰国以北地区,全都划给宋国,并且给宋国赐了个东宋的国号,以别与赵琳儿的西宋。

经过这一番换地,东宋依旧维持着较大的领土面积,包括了后世的缅甸、泰国北部和老挝,和南唐并称南番大国。国人人口也有三四十万,还多于南唐。

不过同北面大明相比,依旧微不足道,对于宋明之间的和平能够维持多久这个问题,文天祥心中还是有些忐忑。

现在大明好像是个吃撑了的壮汉,暂时不想动弹,只想舒舒服服眯上一觉了。可是等到大明消化好了战利品,说不定就要拿东宋和西面那个“蒙欧”开刀了……

“是用天道骑士团的名义西征的,总能拿下金帐汗国吧?”

陈德兴说话的时候,“小糊涂”已经端了酒菜上来,把几碟下酒菜摆好,又在桌上摆了两个玻璃酒杯,还满上了葡萄酒。然后才往陈德兴背后一站,手按配刀,一副忠心护主的模样。

陈德兴拿起酒杯抿了口葡萄酒,“估摸着也就到罗斯了,再往西战忽必烈是不行的。”

天道骑士团就两三万人马,哪怕装备了钢甲、火枪和大炮,也不可能打败十倍于己的忽必烈大军。而且,金帐汗国的国教是天方教,罗斯诸国则信奉基督教。天道骑士团则以传播天道教为号召,在征服金帐汗国和罗斯诸国之后,还得忙着传教,哪有精力去和忽必烈打生打死?

就算要西进中欧和西欧,也得等到把东欧大草原(罗斯大草原)和钦察草原都变成天道教的地盘后,才能有个稳固的后方来支援西征。

陈德兴轻轻转动着酒杯,“一个罗斯大草原,一个钦察草原,没有百年光景是不可能完全被天道教控制的。再要往西,恐怕是百年后的事情了,朕是看不到了。”

文天祥也在心里面盘算:陈德兴这辈子的目标,看来就是在全世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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