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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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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忠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四十九阶为成忠郎,以代旧官左班殿直。

充华
  妃嫔称号。晋武帝置。为九嫔之末。南朝宋时降至九嫔之下。

充依
  西汉妃嫔称号。武帝置,元帝定妃嫔为十四等,充依居第七,地位相当于千石官。

传法院
  宋官署名。属鸿胪寺。掌翻译佛经,润色文字。南宋废鸿胪寺,并入礼部。

传胪
  一、科举制度中,在殿试(或廷试)后由皇帝亲临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的典礼。古代以上传语告下为胪,即唱名之意。
  二、状元、榜眼、探花以下,其第四名,即进士二甲之第一名,通称为传胪。

次长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中央各部行政长官(总长)的副职称次长,有政务次长与常务次长之分,国民党政府时期改总长为部长,次长则仍沿旧称。

达干
  柔然、突劂、回纥等族官名。亦作“塔寒”或“达官”。始见于柔然。突劂、回纥为统兵官。蒙古国及元代称为爵名。作“答刺罕”、“答儿罕”、“达儿罕”,初为有功免除差役赋税者之号,后地位逐渐提高,用作功臣封号。迄至清。

达鲁花赤
  元官名。蒙古语原意为镇压者、制裁者、盖印者。转而有监临官、总辖官之意。置于各级地方行政机构,总揽一切军事、民政大权,主要由蒙古人充任,亦常参用西域各族色目人。

当国
  《左传·襄公二年》:“郑伯睔卒。于是子罕当国,子驷为政,子国为司马”。当国谓代国君秉政作主。

导官署
  官署名。秦、汉有导官令,汉属少府,掌皇室所用粮食。历代沿置。北齐及隋、唐有导官署,属司农寺,掌舂碾米面油烛,以供宫廷及各官署之用。宋废。

地方检察厅
  官署名。清天改革司法,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起,在各大城市,除地方审判厅外,又设立地方检察厅,以执行检察职权(见“检察厅”条)。置检察长、检察官、典簿、主簿、录事等员。民国沿置,惟改典簿、主簿为书记官长、书记官等。国民党政府时期,合审、检机关为法院,地方检察厅改为寺方法院检察处,置首席检察官、检察官等。

地方审判厅
  官署名。清末改革司法,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起,在各大城市设立地方审判厅,受理民刑诉讼案件。置厅丞、推事、典簿、主簿、录事等员。民国沿置,置厅长、庭长、推事、书记官长、书记官、录事等。国民党政府时期,改为地方法院,并将地方检察厅并入,称检察处,置首席检察官、检察官等。参见“审判厅”、“检察厅”。

地官
  《周礼》分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地官以司徒为长官,属下各官有乡师、乡老、乡大夫、遂人、遂师、遂大夫等,反映了“国”和“野”对立的结构(即乡遂制度),也反映了有关土地制度、耕作技术、山泽开发、商业管理等情况。北周依《风吹草动礼》置六官,设地官府,以大司徒卿为主官,正七命,所属有民部、载师、师氏、司仓四中大夫,司门、司市、苫部三下大夫,及其属官。又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曾改户部为地官,户部尚书为地官尚书。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地官尚书
  唐官名。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户部为地官,户部尚书为地官尚书。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多罗贝勒
  清爵名。宗室封爵第三级,在多罗郡王下,固山贝子上。

多罗郡王
  清爵名。宗室封爵第二级,次于和硕亲王。

夺情
  古礼,官员遭父母丧应弃官家居守制,服满再行补职。朝廷于大臣丧制款终,召出任职,或命其不必弃官去职,不着公服,素服治事,不预庆贺,祭祀、宴会等由佐贰代理,称“夺情”。参见“起复”。

防守尉
  清官名。驻防旗兵将领,正四品,属将军或都统、副都统兼辖,亦或独自率兵驻防。全国共设防守尉十八人,除奉天二人,余均在直隶、所领兵数,一般为五十至一百人,奉天的熊岳独有九百余人,牛庄也有三百余人。

防守御
  清驻防旗兵直隶驻防副都统所属军官名。低于协领而高于佐领,分驻京城附近县镇关隘。

防御
  清各地驻防将军所属低级军官名。低于佐领而高于骁骑校。

防御使
  官名。唐前期置于西北边镇,至德元年(756)后,置于中原大都、军事要地,掌管军事,由刺史兼任,后又常与团练使互兼。宋为武将兼衔,高于团练使而低于观察使,为武将叙迁之阶。辽南面方州官与金、元均置。清各省驻防军中有武官防御。

负弩
  秦、汉亭长的别称。

共和
  汉皇帝侍妾称号,与无涓等同处于妃嫔之第十四等,禄秩相当于百石官。《汉书·外戚传》颜师古注:“共读曰恭,言恭顺而和柔也。”

关都尉
  官名。汉沿秦置,掌征收货物税,稽察旅客往来。以设于函谷者为主。汉又在敦煌龙勒有阳关、玉门关,皆设都尉,亦系此官。东汉省。

关防
  官印的一种。明初,各布政司与六部常以预印的空白印纸作弊,明太祖发觉后,改用半印,以便拼合验对,取其“关防严密”之意,故名关防,其形长方。其后不作勘合之用,而形制未变,用以颁给因一临时设置之官,虽总督、巡抚、总兵官亦然。清沿明制,正规官员使用正方形官印称“印”,有金、镀金、银、铜之不同,临时派遣官员则用关防,分别以银、铜铸造。印用朱红印泥,关防用紫红色水,俗称紫花大印。

关内侯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九级,仅次于通侯(列侯、彻侯)。关内指京畿,无具体封邑,依所封户数,取得租税收入。南北朝沿用,作为爵位品级之一。见俞正燮《癸巳类稿》十一《关内侯说》。

关外侯
  爵位名。汉献帝建安二十年(215)曹操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书》::“置内关外侯十六级,铜印龟纽墨绶。”后南朝尚有关外侯,《隋书·礼仪志》有“关外侯,银印、珪纽、青绶”之文。

关尹
  官名。守关之官。《国语·周语中》:“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韦昭注:“关尹,司关,掌四方之宾客,叩关则为之告。《聘礼》曰:及境,谒关人,关人问从者内人。遂以入境告也。”《史记·老子列传》:“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周礼·地官》所属有司关,凡四方宾客叩关则为之告,有贡献、文书来往则凭“节”与“传”出纳,亦掌货物出入。《韩非子·内储说上》谓“卫嗣公使为客过关市,关市苛难之,因事关市以金,关吏乃舍之”。

观察
  清道员的尊称。唐中叶后,未置节度使地区置观察使,为该地区最高长官(参见“观察使”)。清分守道辖一省内若干府、县,分巡道辖一省内某一专门项目,其地位类似唐之观察使,故尊称为观察。

观察处置使
  唐官名。肃宗乾隆元元年(758)置。掌一道或数州军政、财赋、民俗事务。有节度使处由其兼充。此外特设。

观察使
  官名。唐肃宗乾元元年(758),改采访处置使为观察处置使,掌考察地方吏政绩,举善惩恶。后兼管民政,辖一道或数州,凡不设节度使之处,多由节度使兼任。宋置各州长观察使,无职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辽南面方州官亦置。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改清分守、分巡道为观察使。

观风俗使
  官名。唐贞观八年(634),派大臣巡察各地,了解政情民风得失,称观风俗使。后未再置。

观军容使
  官名。唐乾隆元元年(758),九节度使合兵讨安庆绪,以宦官鱼朝恩为观军容宣慰处置使,监视各节度使。观军容使之名始此,后当权宦官多称为军容。广德元年(736),改鱼朝恩官名为天下观军容宣慰处置使,总领禁兵神策军。意在监视大将。

观文殿学士
  宋官名。宋庆历八年(1048)置,由曾任执政大臣担任。皇祐元年(1049)置观文殿大学士,由曾任宰相大臣担任。无职掌,仅出入侍从备顾问,示尊宠。

光禄大夫
  官名。秦有中大夫,为郎中令属官。汉改郎中令为光禄勋,改中大夫为光禄大夫,秩为比二千石,员额无定,掌论议应对,在诸大夫中地位最尊,及至东汉,因权臣不复寇此衔,渐成宋散之职。魏、晋以后,作为加官与褒赠之官。晋于光禄大夫之外,又添置左右光禄大夫。左右光禄大夫金章紫绶,与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者,品秩第二;光禄大夫银章青绶者品秩第三。自此又有金紫光禄大夫、银天地光禄大夫的名号。隋、唐、宋均用作文散官称号。隋光禄大夫从一品,左右光禄大夫分别为正二品、从三品。金紫正三,,银青从三。唐、宋光禄大夫从二品,金紫正三品,银青从三品。金、元升金紫、银青于光禄大夫之上。明特进光禄大夫正一品,光禄大夫从一品、清光禄大夫正一品。

光禄卿
  官名。南朝梁改光禄勋为光禄卿,掌宫殿门户。北齐称光禄寺卿,除宫殿门户外,兼掌皇室膳食、帐幕器物。隋开皇三年(583)废光禄寺入司农,十二年再置,仍设卿、少卿等官,专司皇室膳食,辖太官、肴藏、良酝、掌醢四署。唐沿隋制。高宗一度改光禄寺卿为司宰寺卿,武则天又一度改为司膳寺卿,后均复旧。历代沿置,清末废。

光禄寺
  官署名。汉九卿中有光禄勋。魏、晋、南朝宋、齐及北魏均同。南朝梁、陈称光禄卿。北齐始区别官署名与官名。以光禄寺为署名。卿与少卿为主官名。以后除辽以避太宗讳(耶律德光)改崇禄寺。金不设,南宋并入礼部,其余各代均沿设。北齐领守宫、太官、宫门、供府、肴藏、清漳、华林诸署及东园局。隋领太官、肴藏、良酝、掌醢四署。唐改肴藏名为珍羞,余同。宋除太官令外,有内酒坊、油醋库等机构。元掌起过米麴等事,领尚饮、尚酝局等,隶宣徽院。明、清领署同唐,惟“太官”作“大官”。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并入礼部。

光禄勋
  官名。汉太初元年(前104),由郎中令改置,为九卿之一,掌守卫宫殿门户。属官有大夫(光禄大夫、太中大夫等)、郎、谒者、期门(虎贲)、羽林等。光禄勋之意,应劭谓:“光者,明也。禄者,爵也。勋者,功也。”如淳则谓:“勋之言,阍也。阍者,古之门官。”二说均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汉末曾改称郎中令。东晋一度停置。余均沿置。南朝梁停用原名,改称光禄卿。北朝齐有光禄寺,官称光禄寺卿,兼掌皇室膳食等事。隋以后的光禄寺专掌皇室膳食,职与汉制绝异,亦不再用光禄勋官名。

过班
  清中下级官员有种种班次,外官因保举或捐纳而升挝官阶称过班。外官道员为最高班次,称道班;其次,知府称府班;再次,同知、通判、知州、知县称同通州县班;再次,佐杂称佐杂班。凡升迁班次如由知府捐升道员,即称过班。

合吉
  清对蒙古贵族封爵名,位次辅国公,分四等,自一等台吉至四等台吉,相当于四品至一品官。惟土默特左翼旗及喀喇沁三旗称塔布囊。

合罕
  即“可汗”。

合同凭由司
  宋官署名。属入内内侍省。掌宫廷取索物品时,开列品名数目,给以合同凭由,交有关物库发给。凡宫廷特殊赐予,亦开列同样凭由,交有亲机构如数发给。

红本
  明武宗时,宦官刘瑾专权,凡奏章先具红揭送刘瑾,称红本,然后交通政司,称白本。此后,凡臣下奏章曾经皇帝以红笔批示者亦称红本。清制,奏章经内阁票拟进呈并由皇帝批示后,先由批本处满族翰林、中书批写满字,交下内阁由汉族学士批写汉字,皆用红笔。满汉字批写后称红本。

红带子
  清觉罗别称。天聪九年(1635),清太祖规定觉罗皆束红带,以示身份。故称。


  一、夏称君主为后。天子与诸侯均可称后,诸侯为“群后”,天子为“元后”。古籍所载后羿等名,“后”均指娇艳主,“后羿”犹言“羿王”或“王羿”。商称君主为“王”,始改此称。《史记·夏本纪》云帝某、帝某者,都非原称。
  二、君主配偶称后,一般认为始于周。《白虎通义》:“天子之配,商之前皆称妃,周始立后。”《曲礼》亦云:“天子之妃曰后”。近人有谓商代已有此称者,“司母戊”鼎上之“司”字,应读为“后”。

后待中士
  官名。北周禁卫武官,分左右,秩正二命,掌御寝北门左右的守卫。

后将军
  官名。战国已有。秦因之。汉不常置。金印紫绶,位次于上卿。职掌为典京师兵卫,或屯兵边境。汉末以后,将军名号繁多,名称素朴之前、后、左、右之类,遂渐废弃。

后卫
  见“前卫”。

后行
  见“前行”。

后苑造作所
  宋官署名。属入内内侍省。掌制造宫廷及皇属婚娶名物。

华盖殿大学士
  明官名。洪武十五年(1382)置,秩正五品。明世宗时,改华盖为中极。

华林令
  官名。南朝梁光禄卿有化林园令。北齐光禄寺有华林寺,置令及丞。掌禁御林木等事。

华文阁学士
  宋官名。华文阁,庆元二年(1196)置,收藏孝宗作品。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等官。

华妃
  唐妃嫔称号。玄宗初年与惠、丽二妃同置,以代相传古制的夫人。

回避
  防止官吏徇私的一种规定。东汉后,一般官员不得在本地或原籍任职,如亲族亦在同一地区或同一机构,则改调品级较低者于其他地区或其他机构。其制先不严格,明、清则渐成定例,除特殊情况,常调官例须回避。又唐、宋以后科举,如应试者与主考官有亲族关系,则另设考场或另置回避卷。

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
  元官署名。至元十一年(1274),置回回炮手总管府。十八年,立为回回炮手都元帅府。二十二年,改为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府。掌统领回回炮手及军匠。有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等官。

回回司天监
  元官署名。掌管领回回人观测天象,编制回回历。世祖即位前,曾下领土完整征求回回通星象学者,扎马刺丁等以其艺进,但未设官署。至元八年(1271),始置司天台。仁宗皇庆九年(1312),改为回回司天监,有提点、监、少监、监丞等官。属官有教授及天文科、算历科、三式科、测验科、漏刻科管勾各一员阴阳人十八名。

回图使
  回亦作迴。辽官名。五代契丹时置,掌契丹(辽)与中原地区贸易。

会办
  见“督办”。

会福总管府
  元官署名。属太禧宗禋院。掌大护国仁王寺财产。至元十一年(1274),建太护国仁王寺及昭应宫,始置财用规运所,十六年改为总管府。至大元年(1308)改都总管府,不久升会福院。天历元年(1328),改会福总管府。有达鲁花赤、总管、同知、治中、府判等官。所属有仁王营缮司、襄阳营田提举司、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会福财用所。

会稽司
  清内务府所属机构。初名内官监,顺治十七年(1660)改宣徽院,康熙十六年(1677)改会稽司。掌内务府出纳及庄园地亩、选用宫女与太监等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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