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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说中国美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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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说中国美食》 【上】
敢吃的中国人
中国人有四大菜系八大风味。川菜、粤菜、湘菜、齐鲁菜、淮扬菜、东北菜乃至上海本邦菜……仿佛实行军阀割据似的。但在我眼中,这更像在划分艺术流派。出自圣人之乡的齐鲁菜,称得上古典主义。缠绵悱恻的淮扬菜,属于浪漫主义。假如说辛辣的湘菜是批判现实主义,麻辣的川菜则算魔幻现实主义了———一粒花椒,有时比炮弹还厉害,充分地调动起我们舌头的想像力。当然,也可以用别的方法换算:上海菜属于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婉约派,东北菜则相当于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放派……
文化味精(1)
中国人吃饭,吃的是概念。或者用一种通俗的说法:吃的是文化。这使饮食问题带有了社会性(甚至艺术性),而不再仅仅是一项形而下的生理活动。
日本人饱食终日,自然把饮茶的过程,也提炼为向哲学靠拢的茶道,有点在清风、明月、插花与器皿中求真理的意思。中国人则更了不起,把一日三餐都当作兢兢业业的功课了,煞费苦心,追求着那令人拍案称绝的艺术效果。“好吃极了!”是较流行的一句赞美用语。所
以,美食家的虔诚丝毫不亚于画家或雕塑家,对美的体会甚至更全面:色、香、味———连深藏不露的舌头都调动起来了,成为鉴赏的工具。
当一席大菜合盘托出,井然有序地布置在餐桌中央,简直就像揭开了蒙在某一尊艺术品上面的幕布,不时能听见一、两声由衷的喝采———当然,这是躲在后台掌勺的厨师所期待的。宾客们举杯相庆,仿佛在进行小小的剪彩仪式。然后就各司其职,频频挥动蜻蜓点水的筷子。金圣叹评《水浒》,脂砚斋评《红楼梦》,也不过如此吧:在字里行间作点小楷的眉批。不管是冷盘还是炒菜,最终都必须经得起筷子的“酷评”。
在中国,每一桌宴席的推出,都笼罩着新船下水般的热烈气氛。而每一位食客,都是动作熟练的老水手———或者说,都是潜在的评委。难怪开餐馆的老板,都很会看客人的脸色。看客人的脸色就能了解到厨师的水平。中国文化的最高境界,就是一个“喜”字。这也是中国人最热爱的一个汉字。而吃饭是最能烘托出这种喜气的。喜气洋洋,东道主自然满意。传统的喜宴,被清代的满汉全席发挥到极致。从其名称即能感受到“民族大团结”的意味,“强强联合”的意味。正宗的满汉全席要连吃三天三夜,茶肴不重复。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狂欢节:一场饮食文化的马拉松!吃饭,在中国是最日常的仪式,是最密集的节日。
信奉基督的西洋人就餐前习惯在胸前画十字,念叨一句“上帝保佑”,感谢上帝赐予的面包与盐,大多数中国人都是无神论者,把酒临风时反而充满了当家做主的感觉。饱餐一顿(若能持螯赋诗就更好了),是离他们最近的一种自由。由此可见,这个民族宗教感匮乏,艺术气息却很浓郁。在我想像中,美食家都是一些拥有古老传统的民间艺术家。
西餐折射出私有制的影子,各自为政,管理好自己的盘子———使用刀叉是为了便于分割利益。中餐则体现了最朴素的共产主义。中国人围桌而聚,继承了原始氏族公社的遗传基因,有肉大家吃,有酒大家喝,人人皆可分一杯羹。大锅饭的传统很难打破。好在中国的饭桌也是最有凝聚力的地方,有福同享、有难共担的绿林好汉作风颇受欢迎。中国人通过聚餐就能产生四海之内皆兄弟、天下大同的幻觉,这种虚拟的亲情毕竟大大增进了其食欲。所以中国人吃饭,也是在吃环境,吃气氛,甚至吃人际关系。边说边吃,边吃边听。这是一种超越了吃的吃。我一直认为中国人的吃是最有情调的,最有人情味的。
中国人有四大菜系八大风味。川菜、粤菜、湘菜、齐鲁菜、淮扬菜、东北菜乃至上海本邦菜……仿佛实行军阀割据似的。但在我眼中,这更像在划分艺术流派。出自圣人之乡的齐鲁菜,称得上古典主义。缠绵悱恻的淮扬菜,属于浪漫主义。假如说辛辣的湘菜是批判现实主义,麻辣的川菜则算魔幻现实主义了———一粒花椒,有时比炮弹还厉害,充分地调动起我们舌头的想像力。当然,也可以用别的方法换算:上海菜属于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婉约派,东北菜则相当于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放派……
我喜欢琢磨一系列特色菜名:宫爆肉丁、鱼香肉丝、麻婆豆腐、夫妻肺片、古老肉、梅菜扣肉、素什锦、糖醋里脊、豆瓣鱼、白斩鸡、地三鲜、拔丝菠萝……就像在玩味隽永生动的词牌:菩萨蛮、忆秦娥、浣溪沙、虞美人、临江仙、蝶恋花、满江红、雨霖铃、一剪梅、鹊桥仙、沁园春、青玉案呀什么的。毫不夸张地说,这些或雅致、或俗俚、或温柔、或高亢的菜名,经历了亿万人传诵、千百年陶冶,本身就如同一阕阕吸风饮露的“如梦令”。比梦还要豪奢、还要飘逸的中国菜哟!
我曾经有一个理想,开一家词牌餐馆,用词牌来命名各种新旧菜肴,譬如将水煮鳝鱼改称为水龙吟,将酸菜鱼改称为渔家傲,将辣子鸡改称为贺新郎,将小葱拌豆腐改称为念奴娇,将烤乳鸽改称为鹧鸪天,将冬瓜连锅汤改称为西江月,甚至将油炸花生米改称为卜算子,将沙锅鱼头改称为水调歌头……后来想一想,觉得太复杂,还是算了。况且像蚂蚁上树、狮子头、地三鲜,灯影牛肉呀什么的,是没法改的,它们本身就很有诗意了。许多菜名都有一种浑厚古朴之感,一改就没味了。譬如某皇帝将民间的青菜豆腐肉丸汤赐名为珍珠翡翠白玉汤,精美有余,但毕竟显得雕饰与做作。我最好还是别向那傻皇帝学习。
某些菜名之所以不同寻常,在于是有典故的。我们在吃菜的同时,无形中也在吃典故———用筷子就能把它晃晃悠悠地挟起来。譬如在叫化鸡弥漫的香气中,分明还晃动着那位无名的乞丐的身影———他哪是在乞讨呀,分明是给后人施舍了一道美味。还有东坡肉(以及东坡肘子),很明显沾了宋朝那位大诗人的光。而我们也在吃他老人家的遗产,吃他的名气。苏东坡的作品中确有一首《猪肉颂》(足以证明东坡肉不是讹传):“净洗铛,少着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早晨起来打两碗,饮得自家君莫管。”苏东坡无形中担任了红烧肉的形象大使,作了近千年的广告。我一向以为:苏学士有两大造福于平民百姓的功绩不可磨灭,其一是在杭州西湖修筑的苏堤,其二则是为中国饮食文化贡献了“东坡肉”———这确实是另一种意义的“古老肉”。英雄所见略同,当代也出过一个爱吃红烧肉的伟人:毛泽东。他相信肥腻的红烧肉补脑,使人聪明。毛主席的诗歌,在豪放程度上一点不比苏东坡逊色———最有意思的是,他甚至有勇气把“土豆烧牛肉”写进词里。在全国各地以毛家菜或韶山菜为金字招牌的湘菜馆,都会把毛氏红烧肉推举为主打项目。
文化味精(2)
你能说吃中国菜,不是在吃文化吗?文化是比油盐酱醋,姜茸葱花更重要的调味品。洒那么一点点文化味精,你就能吃出别样的感觉。
敢吃的中国人(1)
中国人的勇敢尤其体现在饮食方面。这是一个几乎什么都敢吃的民族。灾荒时期吃树皮、野菜乃至观音土自然还可以算作迫不得已(包括长征路上的红军解下牛皮带炖汤喝),和平的年代,他们也照样热衷于吃各种稀奇古怪的食物。吃蛇(在西方的《圣经》里那是魔鬼的化身)也罢了,在古时岭南一带,还曾将其易名为“茅鳝”,有点附庸风雅或掩耳盗铃的架式。还吃蝎子。我在北京安定门外某餐馆出席酒宴,高潮处便是圆桌中央摆上了满满一大盘炸得黄灿灿的蝎子。那一瞬间我不禁联想:中国人的嘴巴真够“毒”的———才敢于如此“以
毒攻毒”?当然,被传为佳话的是吃剧毒的河豚,“拼死吃河豚”这句江南古谚颇像烈士的绝命诗。所以我自小即有这样的印像:能够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第一是革命者,其次则当数美食家了。
不知西方社会,在政治家、思想家、艺术家、军事家等等之外,是否还产生过美食家的头衔?在中国,美食家几乎是一种传统。虽然它一直近似于“闲职”,却也是颇让人羡慕的。欧洲文明里,美食家一度缺席,正如它所推崇的探险家,对于中国而言,则是近代以后舶来的词汇。但我私下里以为:美食家也算是一种足不出户的探险家———“父母在,不远游”,中国人只好陶醉于另一种意义的探险,那就是对山珍海味的猎奇。美食家用菜谱来代替地图,用杯盏来代替罗盘,用筷子来代替桨橹,航行在自己的味觉里,同样也领略了无限风光。这种冒险心理在河豚的问题上发挥到极致。河豚相当于中国饮食文化里的“禁果”———一种致命的诱惑,它的鲜美因为神秘与危险而被夸张了。美食家们不仅没有望而却步,反而趋之若鹜。这份勇气,恐怕连渎职的亚当、夏娃都会自叹弗如。
神农氏(即炎帝)堪称史前的美食家。“神农尝百草”,不仅仅为了果腹,也为了辨识植物的种类、滋味、营养价值(包括药用价值)。他大大地丰富了后人的“菜篮子工程”。在我想像中,中国人的祖宗是个挖野菜的,其装束、表情有点类似于后来编撰《本草纲目》的老中医李时珍:穿着草鞋,挎着竹篓,扛着一把小锄头。湖北有座神农架,据说就是他的露天“食堂”。没有敢为天下先的神农,我们的口福将大打折扣。
甚至春秋时期的老学究孔子,也提倡“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他本人在办私塾时,不爱收现金,更乐意接受弟子们孝敬的一束束干肉,以充抵学费。可见食物是最古老的“硬通货”。孔子,在方方面面都称得上是我们民族的教师爷呀。他同样也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精益求精的美食家,使饮食发展为文化,登上大雅之堂。中国的菜谱(从线装的手抄本到铅字印刷品)若堆砌起来,绝对比四书五经要厚重许多。在美食家眼中,是可以当诗来读的。譬如苏轼讲解烧猪肉(后被命名为“东坡肉”)的秘诀:“多著火,少著水。”多么精炼呀。至于袁枚,既写了《随园诗话》,又写《随园食单》———左右开弓,拿筷子时像耍笔杆一样虔诚,耍笔杆时又像拿筷子一样奔放……当然,诗人的吃相毕竟比较文雅,《随园食单》仅可用来管窥中国人的食物。还有许多奢侈的吃或野蛮的吃,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譬如民间流传的所谓“活吃猴脑”(系将活猴用木枷锁定,敲开头盖骨,以麦管吸其脑汁),绝对是太残酷了。它反射出人性的黑暗。中国人的饮食里,也有一些反文化的东西,不是没有可批判之处。鲁迅先生说过:“饮食问题,不仅可以反映社会的物质文明程度,也可以反映出一定社会的社会状况以及暴露种种社会痼疾。”
路易斯·辛普森写过一道《美国诗歌》:“不论它是什么,都必须有/一个胃,能够消化/橡皮、煤、铀、月亮、诗。/就像鲨鱼,肚里盛只鞋子。/它必须游过茫茫的沙漠,/一路发出近似人声的吼叫。”想起古老的中国,我就仿佛看见一只巨大的胃:除了五谷杂粮,里面还填充着燕窝、鱼翅、熊掌、海参、虎骨等等,甚至还有愚昧年代里的金丹、胞衣、人血馒头呀什么的……这是一只消化能力惊人的胃,整整蠕动了几千年。它的胃酸简直能腐蚀石头抑或金属。中国人的胃口真是太大了,太好了。
自从二十世纪末以来,“环保”在世界范围成为越来越受到重视的课题,中国人那包罗万象的食谱,也是很值得推敲与挑剔的。
我查阅了清代满汉全席的菜单,发现其中有龙肝(多用娃娃鱼或穿山甲替代)、凤髓(多用孔雀或飞龙替代)、象披(即象鼻,亦可用犀牛鼻、犴鼻替代)、枭炙(烤猫头鹰)、狮乳(雌狮的乳房)、豹胎、猩唇、猴脑、虎眼、驼峰、鲨鱼翅及唇,熊胆及掌、仙鹤……甚至还有天鹅肉。涉及到许多目前已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我从字面上闻到了一股血腥气。不无汗颜:我那好吃的祖先们哟,是否无意识地加重了这种生态危机?对美食孜孜不倦地追求,无形中造成了他们的过失。都是欲望惹的祸。而贪吃的恶果,在目前已越来越显现了。
全中国,究竟还剩下多少头野生的老虎、豹子、大象、熊?还剩下多少扬子鳄、娃娃鱼?
合拢祖传的食谱,我以赎罪的心情,向这些濒危动物表示忏悔———包括写下此篇文章。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出台,规范了中国人的食欲。有些东西是吃不得的,那无形中等于在蚕食自己的未来,蚕食这惟一的地球。受法律保护的珍稀动物,相当于现代社会的“禁果”。亚当、夏娃就是因为偷食“禁果”被逐出伊甸园的。唉,人类的原罪总是与吃有关。我把一些物种的灭亡,视为人类犯下的另一种原罪。
敢吃的中国人(2)
我们的环保意识,应该首先从每天的餐桌上开始。刀叉必须是合法的,必须是负责任的。
朋友邹静之去湘西时,曾遇见店家悄悄推销娃娃鱼,问他是否想吃?他断然拒绝。他并不是付不起那高价,而是觉得“自己早已在思想上加入了绿色和平组织。”(原话如此)假如每个中国人都有这样的觉悟,饮食文化的负作用将减少为零。邹静之写过一篇叫《吃的劣迹》
的随笔。吃濒危动物,自然属于劣迹了。但愿中国人在这方面的劣迹能彻底根除。
可惜我近日去南方某省山区出差,还是听说当地的有钱人以穿山甲炖汤招待贵宾,一旦被执法部门发现,则谎称穿山甲是在爬过公路时被车辆撞死的。以违禁的食物来抬高身价及宴席的档次,这绝对是中国人的虚荣心在作怪。那天夜里,我梦见一只血淋淋的穿山甲。这无疑是一个噩梦。
中国人有吃狗肉的。在一衣带水的邻邦韩国,此风尤甚。这似乎并没有什么错,因为狗并不属于濒危的珍稀动物。欧美人对此却颇有微词,甚至恨不得要求以戒除此习来作为韩国举办世界杯足球赛的先决条件。欧美人不吃狗肉,并非有什么法律约束,而纯粹是感情上的:他们一直认为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这似乎显得心太软甚至有点迂腐了。但我想,人类的心灵若是能更温柔、更善良一些,难道不是件好事吗?在欧美,严令禁止虐待动物,否则要承受高额罚款。更重要的,是大多数人都在自觉地遵守。是的,人类该到了良心发现的时候。
火腿与状元
金圣叹在断头台上口传给儿子的遗嘱是:“记住,花生米与豆腐干一起吃,能嚼出火腿的滋味。”和我们读过的一些革命烈士的绝命诗相比,此公是否显得太“小资情调”了?我如果不了解其为人,说不定会以为这是有什么弦外之音的暗语呢。其实这位批注了《水浒传》的大才子,只是在教诲后人:应该尽可能地享受生活———梦想的大餐,亦可以在条件有限的现实中寻找到替代品……这个跟火腿有关的典故,知道的人太多,有点滥了。估计也就不灵验了。
相比而言,我倒是觉得袁枚说得更好:“三年出一个状元,三年出不了一个好火腿。”他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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