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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贼-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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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兄弟,你,你说啥?当家的还有救?”
李元庆也懒得跟她废话,正愁着不能做人工呼吸呢,忙指着这汉子的嘴道:“大姐,你对着你当家的嘴里吹气,快。跟我手的节奏一样。”
妇人闻言不由一愣,老脸有些泛红,半天没反应过来。
李元庆一把把她推到她男人的脸上,大呼道:“快点。再不吹气,你男人就死定了。”
“哦?哦。”这妇人终于反应了过来,慌忙开始朝着他男人嘴里吹气。
李元庆和这妇人配合大概一两分钟,她终于找到了节奏,开始跟随李元庆胸压的节奏,快速的对这汉子进行心肺复苏。
两人都很卖力,大概做了5、6分钟,这汉子‘哇’的打了个饱嗝,剧烈咳嗽几声。
李元庆赶忙把的身子扶起来,用力拍打着他的后背,让他更为顺利的吐出了几口恶臭的浓痰。
“芸娘,快,拿水壶来。”李元庆对着身后的张芸娘大呼道。
“呃?哦。”张芸娘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
倒是这妇人眼见自己的男人竟然有醒的症状,率先反应了过来,把旁边他们的水壶拿了过来。
李元庆和张芸娘只有一把水壶,此时,见这妇人机灵,李元庆自然也不会再给自己找麻烦,忙用这妇人的水壶,对这汉子嘴里灌了几口。
片刻,这汉子又剧烈的咳嗽几声,吐出了一大滩脏水,缓缓睁开了眼睛,他有些迷茫的看了看四周,对他婆娘道:“春花,这,这是在哪啊?这是在阴曹地府么?你~~~,你这个浑人,我不是叫你走嘛。你还管我干什么啊。你怎么也来这里了?祖师爷啊,我老商家要,要……”
说着,他用力咳嗽几下,伤心的眼泪止不住的涌落下来。
这妇人经过了冰火两重天,不由又惊又喜,“当家的。这,这不是阴曹地府啊。你还活着,你还活着,咱们都还活着啊。”
说着,她一下子扑倒在李元庆跟前,拼命的磕头,“恩人,恩人啊……”
………
这汉子的伤口并不严重,李元庆用自己的伤药帮他简单处理了一下,这汉子和他婆娘终于也冷静了下来。
不多时,李元庆也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汉子叫商老六,是祖传的‘手艺人’,就是传说中的盗墓贼。
东北地区天寒地冻,冬天,一般‘手艺人’是不出来做活的,只不过,前些时日,商老六的十一岁的独女不幸染上了风寒,家里又没有现银,不得已之下,商老六只能拼死出来做活,为女儿治病。
在这之前,他本来早已经选定了几个大目标,可惜,这是在冬天,没人愿意跟着他出来做活,情急之下,他只能自己出来,但这种天气,他婆娘怎的能放心?
把女儿交给婆婆照料,拼死与丈夫一起,也好有个照应。
人手不足,商老六也不能挑选他的‘大目标’,只能找些临近地处的小目标。
可惜,在沈阳城附近转了几圈,所获并不多,紧紧够维持女儿的最基本开销。
两口子无奈之下,只能跑到远处。
但令商老六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乱葬岗子里,竟然有一处不错的目标。
他婆娘也懂一些行情,死活不让他去,毕竟,这种地方,一个人,实在是太危险。
但为了女儿,商老六哪里还顾得上这许多?
最后,虽然他活着爬出了盗洞,但因为触动了里面的机关,一人力逮,已经只剩下一口气。
他本来嘱咐他的婆娘别管他,赶紧回去给女儿治病,却没想到,她婆娘致死不肯离去。
听完商老六夫妇的事情,李元庆和张芸娘都有些感动。
贫贱夫妻百事哀啊。
这商老六,有这样的婆娘,倒也值了。
不过,李元庆却很好奇,商老六既然是手艺人,按说,不该这么穷啊。
商老六忙解释道:“恩人,您不知道。我们的东西,都让上头那些当官的吃干净了,我们只能留点汤水。要不然,我们怎么还能活到现在?早就给人诛九族了。”
李元庆点点头,有些默然,‘官’字两张口啊,尤其是明末的官……
商老六夫妇吃了点东西,精神稍微好了一些。
李元庆这才把沈阳城已经失守的消息告知两口子,两口子不由大惊失色。
他们是在后金军围城之前,离开沈阳城的,谁又能想到,短短几天时间,这城高强厚的沈阳城,竟然真的被后金军攻破了?
李元庆长长吐出了一口浊气,“商大哥,眼下这般情形……你们想怎么办?”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得知了商老六从七八岁就‘入了行’,至今已经三十多年,李元庆也起了爱才之心,并不愿意两口子再去沈阳城送死。
这世道,很多事情,在没有足够的能力之前,哪怕是自己的女儿,也只能放弃啊。
但两口子显然不愿意就这样放弃,商老六虽然伤还没好利索,却是用力跪倒在地上,重重对李元庆磕了几个响头,“恩人,我必须回沈阳城看我女儿。我这条命是您救的,您的大恩大德,我商老六记在心里。只要我商老六不死,必有厚报~~。”
看着商老六坚定的眼神,李元庆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忙把商老六扶起来,“商大哥,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你是好汉子。我佩服你。不过,沈阳城已经落在鞑子手里,凡事,必定要多加小心啊。”
商老六重重点点头,“恩人,您放心。蛇有蛇道,鼠有鼠道。沈阳城就算落在了鞑子手里,未必~~,就能困得住我。”
李元庆知道商老六这种人,必定有自己的门道,也不再劝,只是重重的拍了拍商老六的肩膀,“商大哥,把女儿接上,我在广宁城等你。”
商老六重重点头,却道:“恩人,我这婆娘,就拜托您了。”
他婆娘大惊,“当家的,你,我,我不跟你一起回去么?”
商老六看了他婆娘一眼,长叹一声道:“回去?回去送死吗?你好好跟着恩人,等我带女儿去找你……”
说着,商老六头也不回,大步朝着沈阳城方向走去。
看着他萧索的身影在寒风中越来越远,他婆娘已经哭的如同纸片,“当家的,你一定要小心,小心啊……”
只是,她的声音,片刻就已经被寒风吹散。
李元庆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抬头看向了广宁城方向,眼神一片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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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浙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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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商老六婆娘刘春花的加入,李元庆的‘队伍’,一下子壮大了不少。
商老六已经有了选择,这天寒地冻、荒山野岭的,李元庆当然也不会在这种地方墨迹,简单休整了一下,三人继续踏上了前方的路。
先贤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每个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但正如那句话,‘都脱了衣服,在澡堂子里,还不都是一个模样?’
商老六的工作,看似令人不齿,不过,这种人,未必就没有用处。
李元庆虽两世为人,但不论做人还是做事,都不会以别人的出身作为标杆。
后世时,在行内的某次大跌风暴中,李元庆正是因为一个人人都看不起的‘瘪三’朋友,一个结结巴巴、话都说不利索的电话,却让李元庆成功躲过了这次‘血洗’,并在事后,从容抄底,赚的瓢满钵满,这也成为了李元庆事业起飞的一个最关键的节点。
三人在傍晚时,抵达了荒漠中的一个小村子,这是一个汉蒙混居的小村子,只有几户人家,算是半牧半耕状态,村子里皆是老弱妇孺,并没有受到此次后金春季攻势的波及。
李元庆支付给一户村民几钱碎银子,三人在这里落下脚来。
从沈阳城逃出来已经几天了,这是李元庆第一次喝上热水,吃上热乎乎的饭菜,张芸娘也是十分欢喜,广宁城越来越近了,她似乎已经看到了美好新生活的希望。
刘春花经过一下午的奔波,也渐渐缓过了一些。
事已至此,她还能怎么办呢?
不去笑着面对,难道要哭死么?如果这样,那自己当家的不是要心疼死?
这里的村民居住的都是夯土构架的毛坯屋,共同的特点就是屋子里都有一张大土炕,这也是华夏东北地区多年的传统。
两个女人睡床上,李元庆只能委屈打个地铺,不过,即便这样,与之前相比,这也绝对是五星级的享受了,最起码有被子、褥子了。
夜晚,风沙很大。
沙粒拍打在窗檐上,噼啪作响,让人有些不适应。
两个女人都很疲惫,早已经昏昏睡去,但李元庆的脑海,却是一片清明。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虽然已经明确了毛文龙是‘粗大腿’,不过,如何在毛文龙的队伍里站住脚,并扎下根来,这却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啊……
…………
次日清早,三人继续赶路。
李元庆也熟练的从村民口中,得知了通往广宁城的最佳路线。
此时,从此地继续往南十几里,就是大明的官道,顺着官道转而向西,离广宁城已经不足百里了。
手里的银子都从村民手里买了干粮,李元庆现在已经身无分文,不由又加速了行程。
以李元庆的身手,等到了广宁城里,弄点糊口的银子,这还叫事儿么?
三人一路疾行。
或许是这个时代的关系,两个女人的体力都不错,并没有拖了李元庆的后腿。
太阳刚刚升到天空一小半,大概也就10点钟左右,三人顺利的找到了官道,脚程不由轻松了不少。
张芸娘愈发欢快起来,边走着,边不由自主的哼起了小曲儿。
对她而言,苦难即将过去,美好的新生活,就要来临了。
刘春花也被张芸娘感染,饱经沧桑的脸上,也有了一丝笑意。此刻,她也只能祈求菩萨保佑,当家的和女儿、婆婆,平安无事了。
倒是李元庆脸色有些凝重,不时神游天外,很少说话。
临近中午,官道上忽然出现了黑黝黝、密密麻麻的一片黑线,两个女人都被吓了一跳。
“元庆哥哥,那,那是什么?那是我大明的军队么?”张芸娘紧张的缩到了李元庆的怀里。
李元庆也有些紧张,这种地方,碰到了军队,不论是哪一边的,对形单影只的三人而言,可都不是好事情啊。
尤其是两个女人。
扫视四周,只有北面有一处小土坡,上面长着几颗疲惫的黄杨树。
李元庆不敢怠慢,忙指挥两个女人,快速到小土坡上躲避。
等三人刚刚攀到小土坡,这支军队的哨骑,已经奔了过来。
一看他们的戎装,李元庆稍稍松了一口气,这是大明的军队。
只不过,他们骑的马,十分矮小,与辽地这边的蒙古马相比,简直要矮上一圈儿。
片刻,后面又赶来一个哨骑,此人并不是明军戎装,而是有些花里胡哨的,倒像是四川、云贵地区的少数民族装扮。
“元庆哥哥,你看,这人~~,这人好像是唱戏的啊?”张芸娘天真的指着这个哨骑,小声对李元庆道。
李元庆的眉头已经紧紧皱起来,他并没有理会张芸娘,只是用力握了下她的小手,示意她不要说话,不要暴露。
这毕竟是大明的地界,哨骑似乎都急着赶路,并没有留意到土坡上的三人。
不多时,随着这支‘杂牌军’旗帜的临近,李元庆已经明了,他们究竟是何方神圣。
这正是大名鼎鼎的戚继光的最后血脉,在后世被无数次高歌的浙兵啊。
而与他们同行的少数民族‘杂牌军’,那也绝对是让人如雷贯耳,正是明末、乃至华夏著名女将……………秦良玉麾下的‘白杆兵’啊。
他们竟然已经赶到了这里。
这也就意味着,那场惨烈的浑河大战,即将开幕啊。
由于娇妻的关系,李元庆对这场大战了解的很详细,此时看到主角竟然出现在自己面前,不由有些心有余悸。
浑河之战,这可以说是明末最坚挺、最有代表性的一场硬碰硬的野战。
只不过,浙兵加上白杆兵,连辅兵杂役都算上,尚不足万人,但他们面对的,却是老奴努尔哈赤的‘十万大军’。
即便是如此劣势,他们依旧打出了这个时代、令大明、令所有汉家儿郎最骄傲的一战,让不可一世的老奴和他麾下的八旗铁骑,吃尽了苦头。
如果不是后金抚顺驸马李永芳,以重金买通了沈阳城上的大明炮手,以从澳门购得的红衣大炮,狂轰两军阵地,说不定,这两根‘硬骨头’,真的能挺到援军赶至,反攻、甚至重新夺回沈阳城啊。
但可惜,李元庆深深的明了,以大明现在的大气候,大环境,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这两支精锐之军,注定~~~,要成为八旗铁骑的战利品,他们只能用自己的鲜血,捍卫他们的荣耀……
…………
浙兵和白杆兵走的很快,不到小半个时辰,后队也已经消失在了李元庆的视野里。
在这段时间内,李元庆的心中,经过了无数次的天人交战,到底要不要把结局告诉他们?
但最终,理智还是战胜了冲动。
话语权,一切还是话语权啊。
李元庆此时的身份,说出的话,谁又肯信呢?
更何况,身边还有两个女眷,即便是大名鼎鼎的浙兵和白杆兵,未必,就不会有心怀不轨者。
此时这种状态,万事还是以保全自己的安全为首要啊。
但这段时间,李元庆全程目睹了两军的军容。
说实话,他们与后世的人民军,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甚至,可能还比不上短短军训了两个星期的大学生,但他们的军容军貌,却是李元庆重生以来,见过的最好的。
两军中基本全是青壮,没有老弱病残,精神面貌,虽然显得有些疲惫,但却是十分昂扬,与辽地早已经被后金军吓破了胆的明军相比,简直是天上地下。
只不过,两军几乎都是步兵,只有很少数的哨骑,胯下有战马,李元庆甚至看到,有几个浙兵的千总,都是在军阵中步行。
白杆兵方面,倒是有百来头骡子,但这东西,运点货物还行,要是打仗,怎么可能与战马精良的八旗铁骑相比呢?
“元庆哥哥,他们走远了,咱们可以走了么?”
张芸娘小声的话打断了李元庆的思虑。
李元庆也从神思中回过神来,长长吐出一口浊气,点了点头。
后世,看那些文学作品时,不论男主、女主,只要穿越到了古代,必定是猪脚光环盖世,从容面对一切,一切尽在掌控,但此时,当李元庆亲身处在这个环境,却是深深明白,历史的轨迹,岂能是这般容易就被改变?
…………
接下来的路程,两个女人都看出了李元庆心事重重,都不敢多话,这倒使得一行人的速度,又加快了不少。
一路疾行,次日傍晚,三人终于看到了广宁城高耸巍峨的城墙。
广宁城地处辽西走廊的北段,是大明九边重镇辽东镇的核心所在,其地理位置,北可压蒙古,东可控辽地腹地,南面,则是辽地通往京师方向的咽喉要道,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必控之地。
只不过,此时,沈阳城失守的消息,应该已经传到了这边,广宁城外,并没有了往昔的繁华,人流量很少,即便有人,也都是来去匆匆,脸色漠然。
但李元庆身边两个女人却是十分欢喜,看到了城池,也就意味着,她们已经远离了战争,不用再受劳苦奔波之苦。
三人跟着稀疏的人流进入了城内,张芸娘小声道:“元庆哥哥,咱们现在去找陈大哥么?”
李元庆回头看了一眼广宁城的东门,忽然一笑,“这个嘛,咱们先不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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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杭州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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