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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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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真是件妙不可言的事儿。死人绝不会忏悔,死人也绝不会把可怕的事情公之于世的。啊,对于我们这一行也有好处。五个家伙挂成一串,都给绞死了,没有一个会留下来做线人,或者变成胆小鬼。”

费金絮絮叨叨地说着,又黑又亮的眼睛原本一直出神地望着前边,这时却落到了奥立弗脸上,那孩子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正默默地盯着他。尽管目光的交汇只是一瞬间的事——也许是想像得到的最短促的一瞬间吧——老头儿却已经意识到,有人注意到了自己。他啪地关上盒子,一手拿起桌上的一把切面包的刀,狂暴地跳了起来。他一个劲地打着哆嗦,连吓得要命的奥立弗都看得出那把刀在空中晃悠。

“怎么啦?”费金说道,“你干吗监视我?你怎么醒了?你看见什么了?说出来,小子。快——快!当心小命!”

“先生,我再也睡不着了,”奥立弗柔顺地回答,“如果我打搅了您的话,我感到非常抱歉,先生。”

“一个钟头以前,你没醒过来吧?”费金恶狠狠地瞪了孩子一眼。

“我还没醒。没有,真的。”奥立弗回答。

“你说的是真话?”费金的样子变得更狰狞了,杀气腾腾地叫道。

“先生,我发誓,”奥立弗一本正经地答道,“没有,先生,真的没醒。”

“啐,啐,我亲爱的。”费金骤然恢复了常态,把切刀拿在手里晃了几下,放回桌子上,似乎想借此表明他拿起刀来不过是玩玩。“亲爱的,我当然有数罗,我只是想吓唬吓唬你。你胆子不小,哈哈!胆子不小啊,奥立弗。”犹太人嘻嘻一笑,搓了搓手,眼睛却依然不很放心地朝那只盒子看了一眼。

“亲爱的,你看到这些个宝贝了?”费金踌躇了一下,手放在盒子上,问道。

“先生,是的。”

“啊。”费金脸上白了一大片,“它们——它们都是我的,奥立弗,是我的一丁点财产。我上了岁数,全得靠它们哩。大家伙管我叫守财奴,我亲爱的——不就是个守财奴吗,就这么回事。”

奥立弗心想,这位老绅士准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吝啬鬼,他有那么多金表,倒住在这么脏的地方。他又一想,老头对机灵鬼和另外几个孩子挺喜欢,兴许花了不少钱,但他只是恭恭敬敬地望了犹太人一眼,问自己是不是可以起来。

“当然,我亲爱的,当然可以,”老绅士回答,“等一等,门边角落里有一壶水,你带过来,我给你弄个盆,你洗洗脸,亲爱的。”

奥立弗爬起来,走到房间另一头,略一弯腰,把壶提了起来,当他回过头去的时候,盒子已经不见了。

他刚洗完脸,又照着费金的意思,把盆里的水泼到窗户外边,把一切收拾停当,机灵鬼和另一个精神焕发的小伙伴一块儿回来了,昨天晚上奥立弗看见他抽烟来着,现经正式介绍,才知道他叫查理·贝兹。四个人坐下来共进早餐,桌子上有咖啡,机灵鬼用帽顶盛着带回来一些热腾腾的面包卷和香肠。

“嗯,”费金暗暗用眼睛盯住奥立弗,跟机灵鬼聊了起来,“亲爱的孩子们,今儿早上你们恐怕都在干活,是吗?”

“可卖力了。”机灵鬼回答。

“整个豁出去了。”查理·贝兹添了一句。

“好小子,好小子。”老犹太说,“你弄到了什么,机灵鬼?”

“俩皮夹子。”小绅士答道。

“有搞头吗?”老犹太急不可耐地问。

“还不赖。”机灵鬼说着,掏出两只钱包,一只绿的,一只红的。

“好像不该这么轻,”费金仔仔细细地点了一下里边的东西,说道,“做得倒真漂亮利索。他可真是把好手,不是吗,奥立弗?”

“先生,是这样,真机灵。”奥立弗说道,查理·贝兹先生一听这话立刻放声大笑,弄得奥立弗莫名其妙,他看不出眼前发生的事有什么好笑的。

“你弄到什么了,亲爱的?”费金冲着查理·贝兹说道。

“抹嘴儿。”贝兹少爷一边说,一边掏出四条小手绢。

“好,”费金仔细地查看着手绢,“还都是上等货色,很好,不过,查理,你没把标记做好,你得用一根针把标记挑掉。我们来教教奥立弗。好不好,奥立弗,呢?哈哈哈!”

“先生,如果你愿意的话。”奥立弗说。

“你也希望做起手绢来跟查理·贝兹一样得心应手,是不是啊,亲爱的?”费金说道。

“先生,”奥立弗答道,“我真的非常想学,只要你肯教我。”

贝兹先生觉得这一句答话中含有某种妙不可言的滑稽意味,不禁又噗哧一声笑起来,这一阵笑声正好碰上他刚喝下去的咖啡,咖啡立刻走岔了道,差一点没把他呛死。

“他真是嫩得可笑。”查理缓过劲来以后说,为自己举止失礼向在场的各位表示歉意。

机灵鬼没有答茬,他替奥立弗把额前的头发扒下来,遮住眼睛,说他要不了多久就会懂得多一些了。快活的老绅士发现奥立弗脸红了,便改变话题,问今天早晨刑场上看热闹的人多不多?听那两个少年的答话,两人显然都在那儿,他们怎么有时间干那么多的活,奥立弗自然对此感到纳闷。

吃过早餐,快活老绅士和那两个少年玩了一个十分有趣而又极不寻常的游戏,过程是这样的:快活老绅士在一个裤兜里放上一只鼻烟盒,在另一个里边放了一只皮夹子,背心口袋里揣上一块表,表链套在自己脖子上,还在衬衫上别了一根仿钻石别针。他将外套扣得严严实实,把眼镜盒子以及手巾插在外套口袋里,握着一根手杖,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模仿一班老先生平日里在街上四处溜达时的那副派头,时而在壁炉边上停一停,时而又在门口站一站,看上去谁都会以为他正全神贯注地在看商店的橱窗。每隔一会儿,他便朝前后左右看看,提防着小偷,依次把每个口袋都拍一拍,看自己是不是丢了东西,那神气非常可笑也非常逼真,奥立弗一直笑啊,笑得泪水顺着脸颊滚了下来。在这段时间里,两个少年紧紧尾随在他身后,动作敏捷地避开他的视线,他每次回过头来都不可能觉察到他俩的举动。终于,机灵鬼踩了老绅士一脚,或者说偶然踢了一下他的靴子,查理·贝兹从后边撞了他一下,在这一刹那,他俩以异乎寻常的灵巧取走了他的鼻烟盒、皮夹子、带链子的挂表、别针、手巾,连眼镜盒也没落下。倘若老绅士发觉任何一个口袋里伸进来一只手的话,他就报出是在哪一个口袋,游戏又从头来过。

这套游戏翻来覆去做了无数次,这时,有两位小姐前来看望小绅士们,其中一个叫蓓特,一个叫南希。她们都长着浓密的头发,乱蓬蓬地挽在脑后,鞋袜也颇不整洁。她俩或许并不特别漂亮,可脸上红扑扑的,显得非常丰满、健康。两位姑娘举止洒脱大方,奥立弗觉得她们的确算得上非常出色的姑娘了,这一点倒是毋容置疑的。

两位来客逗留了好一会儿,有一个姑娘抱怨说,她身体里边冷得慌,酒立刻端了出来,谈话转而变得十分欢乐,富有教益。最后,查理·贝兹提出,该去遛遛蹄子了。奥立弗猜出这肯定是法语“出去逛一会”的意思,因为紧接着,机灵鬼和查理便与两位女郎一块儿出去了,那位和蔼的老犹太人还体贴地给了他们零花钱。

“嗳,亲爱的,”费金说道,“这日子可真舒坦,不是吗?他们要到外边去逛一天呢。”

“他们干完活儿了没有,先生?”奥立弗问。

“对呀,”费金说,“是那么回事,除非他们在外边碰巧找到什么活了。他们才不会白白放过呢,亲爱的,你放心好了。跟他们学着点儿,你得学几招,”他用煤铲在炉子边上敲打着,为的是增加话的分量。“他们要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所有的事都要听他们的指点——尤其是机灵鬼,我的宝贝儿。往后他自个儿会成为一个大人物的,只要你学他的样,他也会让你成为大人物的——亲爱的,我的手绢是在口袋外边吗?”费金说着骤然停了下来。

“是的,先生。”

“看看你能不能把手绢掏出来,又不被我发现,就像今天早晨做游戏时他们那个样子。”

奥立佛用一只手捏住那只衣袋的底部,他看见机灵鬼就是这样做的,另一只手轻轻地把手帕抽了出来。

“好了没?”费金嚷道。

“喏,先生。”奥立弗说着,亮了一下手帕。

“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亲爱的,”快活的老绅士赞许地在奥立弗头上拍了拍。“我还没见过这么伶俐的小家伙呢。这个先令你拿去花吧。只要你照这样干下去,就会成为这个时代最了不起的人了。上这边来,我教你怎么弄掉手帕上的标记。”

奥立弗弄不懂了,做做游戏,扒这位老绅士的衣袋,为何将来就有机会成为大人物。不过,他又一想,老犹太年纪比自己大得多,肯定什么都懂,便温驯地跟着他走到桌子跟前,不多一会儿就专心致志地投身于新的学业之中了。

第十章

叙述奥立弗对新伙伴的品格日趋了解,他长了见识

但代价高昂。本章不长,但在这部传记中却十分重要。

好些日子了,奥立弗一直呆在老犹太的屋子里,挑去手帕上的标记(每天都有数不清的手帕带回来),间或也参加前边讲过的那种游戏,那可是两个少年和老犹太每天早晨照例要做的。到后来,他开始感到闷得慌,巴望上外边透透新鲜空气,并且诚心诚意地向老绅士央求过多次,要他让自己与两个伙伴一块儿到外边干活去。

奥立弗对老先生毫不含糊的德性已经有所了解,他越加急切地盼着干点活。夜里,只要机灵鬼或者查理·贝兹空着手回来,费金总是要慷慨激昂地数落好逸恶劳一类坏习惯的可悲之处,连晚饭也不让吃就打发他们睡觉去切都是不可知的。因果联系只是人们的“习惯性联想”,不具,以便向他俩灌输勤勉度日的道理。一点不假,有一次,费金甚至闹腾到打得他俩滚下楼梯的地步,但这不过是他的善意规劝发挥得有些过火罢了。

一天早晨,渴望已久的奥立弗终于得到了允许,两三天以来,需要加工的手帕已经没有了,伙食也变得相当糟糕。或许是出于这两个原因吧,老先生答应了他的请求,管它是不是呢,反正老先生告诉奥立弗可以去,并把他置于查理·贝兹和机灵鬼这一对哥们的共同监护之下。

三个孩子出发了。跟往常一样,机灵鬼把衣袖卷得高高的,帽子歪戴着。贝兹少爷双手插在口袋里,一路上挺悠闲。奥立弗走在中间,心里琢磨着他们这是在上哪儿去,自己先要学的是哪一行手艺。

他们走路时的步态非常懒散,十分难看,纯粹是闲荡,奥立弗不多一会儿就意识到,两个同伴存心哄骗老先生的僵化,实际上想用存在主义改造马克思主义。,根本不是去干活的。再说,机灵鬼有一种坏习惯,他老是把别的小孩头上的帽子抓起来,仍得远远的;查理·贝兹则在财产所有权方面表现出某些概念含混不清,从路边的摊子上连偷带拿,将好些苹果、洋葱塞进衣袋里,他的几个衣袋大得出奇,好像他浑身衣服下四面八方都有夹层似的。这些事看上去太丢人了,奥立弗刚想尽量婉转地宣布自己要想办法回去了,就在这时候,机灵鬼的举动发生了一个神秘的变化,将他的思路骤然引向了另一个方面。

这当儿,他们正从克拉肯韦尔广场附近一个小巷里走出来,真奇怪,名称改来改去,到现在还有人管这个广场叫“绿地”,机灵鬼猛然站住,将指头贴在嘴上,一边轻手轻脚地拉着两个同伴退后几步。

“什么事?”奥立弗问道。

“嘘!”机灵鬼回答,“看见书摊边上那个老家伙了没有?”

“是街对面那位老先生?”奥立弗说,“是的,看见了。”

“他正合适。”机灵鬼说道。

“姿势蛮好。”查理·贝兹少爷仔细看了看。

奥立弗惊奇不置地看看这一位,又看看那一位,但已经无法再问什么了,两个少年鬼鬼祟祟地溜过马路,往奥立弗已经注意到的那位老绅士身后靠去。奥立弗跟着他们走了几步,因为不知道应该上前还是退后,便站住了,他不敢出声,只是望着那边发呆。

老先生面容非常可敬,头上抹着发粉,戴一副金边眼镜,深绿色外套配黑色的天鹅绒衬领,白裤子,胳膊下夹着一根精致的竹手杖。他从摊子上取了一本书,站在原地看了起来,就好像是坐在自己书斋的安乐椅里边一般。老绅士本人的确很可能也是这种感觉。照他那副出神的样子来看,他眼睛里显然没有书摊,没有街道,也没注意到那帮孩子,一句话,什么都抛到脑后去了,心思全在他正在一字一句读的那本书上,读到一页的末行,又照老样子从的顶行开始,兴致勃勃认认真真地读下去。

奥立弗站在几步开外,眼睛睁得再大不过了,他看到机灵鬼把手伸进老绅士的衣袋,从里边掏出一张手帕。他又看见机灵鬼把东西递给查理·贝兹,最后,他俩一溜烟地转过街角跑掉了,此时,他感到何等的恐惧与惊慌啊。

刹那间,金表、珠宝、老犹太,整个的谜全涌人了孩子的脑海。他迟疑了一下,由于害怕,血液在浑身血管里奔泻,他感到自己仿佛置身于熊熊燃烧的烈火中,接着,慌乱恐惧之下,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便撩起脚尖,没命地跑开了。

这一切都发生在短短的一分钟里边。就在奥立弗开始跑的一瞬间,那位老绅士把手伸进日袋里,没有摸到手绢,猛然掉过头来。他见一个孩子以这么快的速度向前飞跑,自然认定那就是偷东西的人了。他使出全身力气,呼喊着“抓贼啊!”,便拿着书追了上去。

不过,吆喝着抓贼,抓贼的并不只是这位老绅士一个人。机灵鬼和贝兹少爷不希望满街跑引起公众注意,俩人一拐过街角,就躲进第一个门洞里去了。不多一会儿,他们听到了叫喊声,又看见奥立弗跑过去,便分毫不差地猜到了随后发生的事情,俩人极为敏捷地蹦了出来,高呼着“抓贼啊!”跟诚实的市民们一样参加了追捕。

尽管奥立弗受过一班哲学家的熏陶,然而在理论上,他对于自我保护乃天地间第一法则这一条美妙的格言却一无所知,如果他知道这一点,或许就会对这类事有所准备了。他完全没有了主意,便越发惊慌,他一阵风似地朝前奔去,那位老绅土,还有机灵鬼和贝兹两人,吼声震天地在后面追。

“抓贼啊!抓贼啊!”这喊声里蕴藏着一种魔力。听到喊声,生意人离开了柜台,车夫丢下了自己的马车,屠户扔掉了托盘,面包师抛下了篮子,送牛奶的撂下了提桶,跑腿的扔下了要送的东西,学童顾不上打弹子,铺路工人摔掉了鹤嘴锄,小孩子把球板扔到了一边。大家一齐追了上来,杂沓纷乱,你推我挤:扭扯着,喊的喊,叫的叫,拐弯时撞倒了行人,闹腾得鸡飞狗跳。大街小巷,广场院落,喊声四处回荡。

“抓贼啊!抓贼啊!”上百人齐声响应。每转过一个街口,人群便会增大一轮。他们一路飞跑,踩得泥浆四溅,人行道咚咚直响。木偶戏正演到节骨眼上,全体观众却丢下了主角潘趣,打开窗户跑出门来,人们一拥而上,加入了奋勇争先的人群,齐呼“抓贼啊!抓贼啊!”,给这喊声里注入了新的活力。

“抓贼啊!抓贼啊!”人类胸怀中向来就有一种极为根深蒂固的征服欲。一个快要憋过气去的苦孩子,为了抢在追兵的前头,累得气喘咻咻,满脸恐惧,眼含痛苦,大滴大滴的汗珠顺着脸颊滚下来,每一根神经都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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