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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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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肿了,两条腿软得直哆嗦。又一个夜晚在阴冷潮湿的露天里度过,情况更糟糕了,当他天亮以后登上旅途时,几乎得要爬着走了。

他在一座陡坡下停住,一直等到一辆公共马车开到近前。奥立弗求外座上的乘客给几个钱,可是没有几个人理睬。有人要他等一会,待马车开上坡了,再让他们瞧瞧书》。,他为了半个便士跑得了多远。可怜的奥立弗竭力想跟上马车跑一小段路,然而由于疲乏,双脚肿痛,他连这一点也做不到。那几位外座乘客一看,又把半个便士放回钱包去了,并宣称他是一只懒惰的小狗,不配得到任何赏赐。马车嘎嗒嘎嗒地开走了,只在车后留下一团烟尘。

有几个村子里张挂着油漆的大木牌,上边警告说,凡在本地行乞者,一律处以监禁。奥立弗吓坏了,巴不得尽快离开这些村子。在另外一些村子,他站在旅店附近,眼巴巴地望着过往的每一个行人,老板娘照例要支使某个四下里闲逛的邮差来把这个陌生的孩子撵走,她断定这孩子是来偷东西的。若是上一户农家去讨点什么,别人十有八九会吓唬他,说是要唤狗出来咬他。他刚在一家铺子门口探了探头,就听见里边的人在议论教区干事如何如何——奥立弗的心好像一下子跳到了他的口中——而这往往是一连好几个钟头唯一进到他嘴里的东西。

说真的,要不是碰上一位好心肠的收税员和一位仁慈的老太太,奥立弗的苦难可能已经结束了,落得和他母亲一样的下场,换句话说就是,他必定已经死在通衢大道上了。那位收税员请他吃了一顿便饭,老太太有一个孙子,因船只失事流落异乡,她把这份心情倾注到可怜的孤儿身上,把拿得出来的东西都给了他——不仅如此——还说了一大堆体贴而亲切的话语,洒下了浸满同情与怜悯的泪水,此情此景胜过奥立弗以往遭受的一切痛苦,深深地沉人了他的心田。

奥立弗离开故乡七天了。这天一大早,他一瘸一拐地走进小城巴涅特。各家各户的窗户紧闭着,街道上冷冷清清,还没有人起来做当天的生意。太阳升起来了,霞光五彩缤纷。然而识。但理智的能力是有限的,要认识上帝及其所属的超验世,朝霞仅仅是使这个孩子看到,他自己是多么的孤独与凄凉,他坐在一个冰冷的台阶上,脚上的伤口在淌血,浑身沾满尘土。

沿街的窗板一扇扇打开了,窗帘也拉了上去,人们开始来来去去。有几位停下来,打量了奥立弗两眼,有的匆匆走过时扭头看看。没有一个人接济他,也没有人费心问一声他是怎么上这儿来的。他没有勇气去向人家乞讨,便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

他蜷作一团,在台阶上坐了一阵子,街对面有那么多的酒馆,他感到有些纳闷(在巴涅特,每隔一个门面,或大或小就是一家酒馆),他无精打采地看着一辆辆马车开过去,心想这倒也真怪,他拿出超过自己年龄的勇气和决心,走了足足七天的路,马车却毫不费事,几个小时就走完了。就在这时,他猛一定神,看到几分钟前漫不经心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一个少年又倒转回来,这功夫正在街对面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自己。奥立弗开初一点没在意,但少年一直盯着他看,奥立弗便抬起头来,也以专注的目光回敬对方。那孩子见了,就穿过马路,缓步走近奥立弗,说道:

“哈罗。伙计,怎么回事啊?”

向小流浪者发问的这个孩子同奥立弗年龄相仿,但样子十分古怪,奥立弗从来没有见到过。他长着一个狮头鼻,额头扁平,其貌不扬,像他这样邋遢的少年确实不多见,偏偏他又摆出一副十足的成年人派头。就年龄而言,他个子偏矮,一副罗圈腿,敏锐的小眼睛怪怪的,帽子十分潇洒地扣在头上,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似的,要不是戴的人自有一套妙法,帽子保准经常掉下来,他时不时地猛一摆头,帽子便重新回到老地方去了。他身上穿着一件成年人的上衣,差点儿拖到脚后跟,袖口往胳臂上挽了一半,以便让两只手从袖子里伸出来,看样子是为了能把手插进灯芯绒裤子的口袋里去,事实也是如此。他整个是一个派头十足、装模作样的年轻绅士,身高四英尺六英寸,也许还不到,脚上穿一双高帮皮鞋。

“哈罗。伙计,怎么回事啊?”这位奇怪的小绅士对奥立弗说道。

“我饿极了,又累得要死,”奥立弗回答时泪水在眼睛里直打转,“我走了很远的路,七天以来我一直在走。”

“走了七天。”小绅士叫了起来,“喔,我知道了,是铁嘴的命令吧?不过,”他见奥立弗显出迷惑不解的神色,便又接着说,“我的好伙——计,恐怕你还不知道铁嘴是怎么回事吧。”

奥立弗温驯地回答,他早就听说有人管鸟的嘴巴叫铁嘴。

“瞧瞧,有多嫩。”小绅士大叫一声,“嗨,铁嘴就是治安推事,铁嘴要你开步走,并不是一直向前,那可是上去了就下不来的。你从来没踩过踏车?”

“什么踏车?”

“什么踏车。嗨,就是踏车——就是石瓮里的那种,用不了多大地方就能开动起来的。老百姓日子不好过的时候,倒是蛮兴旺,要是老百姓还过得去,他们就找不到人手了。嗳嗳,你想吃东西,我包下了。我手头也不宽裕——只有一个先令,外带半便士,不过,管他呢,我请客了,站起来吧。起来。开步走。乖乖。”

小绅士扶着奥立弗站起来,一块儿来到附近的一家杂货店,在那里买了好些熟火腿和一个两磅重的面包,或者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四便士麦麩”。小绅士露了一手,他把面包心掏了一些出来,挖成一个洞,然后把火腿塞进去,这样火腿既保持了新鲜,又不会沾上灰尘。小绅士把面包往胳肢窝下边一夹,领着奥立弗拐进一家小酒馆,到里边找了一间僻静的酒室。接着这位神秘的少年叫了一罐啤酒,奥立弗在新朋友的邀请下,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吃的过程中,陌生少年的目光十分专注,时不时地落到他身上。

“打算去伦敦?”小绅士见奥立弗终于吃好了,便问道。

“是的。”

“找到住处了没有?”

“还没哩。”

“钱呢?”

“没有。”

古怪的少年吹了一声口哨,尽力摆脱肥大衣袖的牵绊,把手插进口袋里。

“你住在伦敦吗?”奥立弗问。

“不错。只要不出远门,就住在伦敦,”少年说道,“我琢磨你今儿晚上还想找个地方睡觉,是不是?”

“是啊,真的,自从我离开家乡以来,就没睡过安稳觉。”

“你也别为这点小事揉眼睛了,”小绅士说道,“今儿晚上我得去伦敦,我知道有一位体面的老绅士也住在那儿,他会给你安排一个住处,一个钱也不收你的——就是说,只要是他认识的随便哪一位绅士介绍的,都行。他是不是认识我?喔,不。完全不认识。门都没有。肯定不认识。”

小绅士微笑起来,似乎想暗示末了几句说的是反话,是说着玩的,他一边说,一边喝干了啤酒。

有个落脚的地方,这个突如其来的提议太诱人了,叫人无法谢绝,尤其是紧跟着又来了那位老先生提出的保证,完全可以断言,他会毫不拖延地为奥立弗提供一个舒适的位置。接下来的谈话进行得更为友好,更加推心置腹,奥立弗从中了解到,这位朋友名叫杰克·达金斯,乃是先前提到的那一位绅士的得意门生。

单看达金斯先生的外貌,并不足以说明他的恩人替那些受他保护的人谋取到了多少福利,不过,达金斯的交际方式倒是相当轻浮油滑,进而又承认自己在一帮亲密朋友中有个更出名的绰号,叫“逮不着的机灵鬼”,奥立弗得出结论,对方由于天性浪荡不羁,早就把恩人在道德方面的训诫抛到脑后去了。出于这种印象,他暗暗下定决心,尽快取得那位老绅士的好感,要是机灵鬼大致上应了自己的猜测,果真无可救药的话,就一定要敬而远之。

由于约翰·达金斯反对天黑以前进入伦敦,当他们走到爱灵顿税卡时,已经快十一点了。他们经过安琪尔酒家到了圣约翰大道,又快步走过到沙德勒街泉水戏院就到头的那条小街,通过伊克茅士街,柯皮斯路,走下伦敦贫民院旁边的小巷,再经过以前叫“绝境中的哈雷”的古迹,过小红花山,到了大红花山。机灵鬼吩咐奥立弗一步也别落下,自己飞一般朝前跑去。

尽管奥立弗一门心思盯住自己的向导,却仍然好几次不由自主地往经过的街道两侧偷眼望去。他从来没有见到过比这儿更为肮脏或者说更为破败的地方。街道非常狭窄,满地泥泞,空气中充满了各种污浊的气味。小铺子倒是不少,仅有的商品好像只有一群群的孩子,那些孩子这么晚了还在门口爬进爬出,或者是在屋里哇哇大哭。在这个一片凄凉的地方,看起来景气一些的只有酒馆,一帮最下层的爱尔兰人扯着嗓子,在酒馆里大吵大闹。一些黑洞洞的过道和院落从街上分岔而去,露出几处挤在一起的破房子,在那些地方,喝得烂醉的男男女女实实在在是在污泥中打滚。有好几户的门口,一些凶相毕露的家伙正小心翼翼地往外走,一看就知道不是去干什么好事或者无伤大雅的事。

奥立弗正在盘算是否溜掉为妙,他俩已经到了山脚下。他的那位向导推开菲尔胡同附近的一扇门,抓住奥立弗的一条胳臂,拉着他进了走廊,又随手把门关上了。

“喔,喂。”随着机灵鬼的一声口哨,一个声音从下边传了过来。

机灵鬼答道:“李子全赢。”

这看来是某种表示一切正常的口令或者暗号什么的。走廊尽头的墙上闪出一团微弱的烛光,一个男人的面孔从一个旧厨房的楼梯栏杆缺口露了出来。

“你是两个人来的?”那个男子把蜡烛挪远一些,用一只手替眼睛挡住光,说道。“那一个是谁?”

“一个新伙伴。”杰克·达金斯把奥立弗推到前边,答道。

“哪儿来的?”

“生地方。费金在不在楼上?”

“在,他正在挑选手帕。上去吧。”蜡烛缩了回去,那张脸消失了。

奥立弗一只手摸索着,另一只手紧紧地抓住自己的同伴,高一脚低一步地登上又黑又破的楼梯,他的向导却上得轻松利落,眼见得他对这一路相当熟悉。他推开一间后室的门,拖着奥立弗走了进去。

这间屋子的墙壁和天花板因年深日久,满是污垢,黑黝黝的。壁炉前边放着一张松木桌子。桌子上有一个姜汁啤酒瓶,里边插着一支蜡烛,还有两三个锡铅合金酒杯,一块奶油面包,一只碟子。火上架着的一口煎锅里煮着几段香肠,一根绳子把锅绑在壁炉架上。一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手拿烤叉,站在旁边,一大团乱蓬蓬的红头发掩住了他脸上那副令人恶心的凶相。他裹着一件油腻腻的法兰绒长大衣,脖子露在外边。看来他既要兼顾炉子上的煎锅,又要为一个衣架分心,衣架上挂着许多丝手绢。几张用旧麻袋铺成的床在地板上一张挨一张排开。桌子周围坐了四五个比机灵鬼小一些的孩子,一个个都摆出中年人的架式,一边吸着长长的陶制烟斗,一边喝酒。机灵鬼低声向犹太老头嘀咕了几句。这帮孩子围了上去,跟着又一起把头转了过来,冲着奥立弗嘻嘻直笑,犹太老头也一样,一只手握着烤叉,转过头来。

“费金,就是他,”杰克·达金斯说,“我朋友奥立弗·退斯特,”

老犹太露出大牙笑了笑,向奥立弗深深鞠了一躬,又握住奥立弗的手,说自己希望有幸和他结为知己。小绅士们一见这光景,也都叼着烟斗,围了过来,使劲和他握手——尤其是他们之中替奥立弗接过小包袱的那一位。一位小绅士极为热心地替他把帽子挂起来,另一位来得更是殷勤,竟把双手插进他的衣袋里,为的是省去他睡觉时掏空腰包的麻烦,因为他已经非常累了。要不是费金的烤叉大大方方地落在这班热心小伙子的头上、肩膀上,这一番殷勤可说不准会献到哪儿去。

“见到你我们非常高兴,奥立弗——非常非常,”费金说道,“机灵鬼,把香肠捞起来,拖一个桶到火炉边上,奥立弗好坐。啊,我亲爱的,你是在看那些手帕吧,哦。这地方手帕可真不少,是不是?我们正在选一选,打算洗一下。就这么回事,奥立弗,没别的。哈哈哈!”

后边几句话引来一阵喝彩,快活老绅土的那班得意门生乐得大喊大叫。吆喝声中,他们开始吃饭。

奥立弗吃了分得的一份,费金给他兑了一杯热乎乎的掺水杜松子酒,叫他赶紧喝下去,还有一位绅士等着要用杯于。奥立弗照办了。顿时,他感到自已被人轻轻地抱起来,放到麻袋床铺上,不一会儿便陷入了沉睡。

第九章

有关快活老绅士和他那班得意门生的若干新细节。

第二天上午,奥立弗从酣然沉睡中醒来,天已经不早了。屋子里没有别的人,犹太老头正在用一口耳锅煮早餐的咖啡。他匀匀缓缓地用铁匙搅动着咖啡,一边悠闲地打着口哨。时不时地,只要楼下有响动,他便要停下来听一听,直待放心了,才又继续在口哨的伴奏下,像刚才一样搅拌咖啡。

奥立弗已经醒了,却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一般说来,在沉睡和清醒中间存在着一种困盹恍惚的状态,眼睛半睁半闭,对周围发生的事情似醒非醒,在短短五分钟里梦见的东西比起五个晚上紧闭双眼,对一切浑然不觉中所梦见的还要多。在这种时候,人对于自己的内心活动理应十分明了,并且对于它的巨大威力形成某种模糊的意识,它一旦从肉体躯壳的桎桔中挣脱出来便可以超脱尘世,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

奥立弗恰好处于这么一种状态。他睡眼朦胧地望着费金,听他低声吹着口哨,连汤匙碰撞锅边的响声都能辨别。与此同时,在他的内心,同样的感觉却与他认识的几乎每一个人都产生了无数的联想。

咖啡煮好了,费金把锅放到炉台上,站在那里,犹豫了一会儿,像是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接着他转过身来望着奥立弗,叫了几声他的名字,他没有回答,叫谁看了都会以为他还在睡觉。

费金心里踏实了,他轻手轻脚地走到门边,把门锁上。接着,奥立弗感觉他好像是从地板上某个暗处抽出一个小盒子,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他打开盒盖,朝里边看去,眼睛里闪出了光彩。他把一张旧椅子扯到桌前,坐下来,从盒子里取出一只贵重的金表,上边的珠宝钻石亮光闪闪。

“啊哈。”费金耸了耸肩,令人恶心地咧着嘴笑起来,把脸整个扭歪了。

“好聪明的小狗。好聪明的小狗。还真撑到底了。没有告诉牧师东西在哪儿。也没告发老费金。他们干吗要供出来?那样做绞索不会松开,也不会晚一分钟拉上去。不,不,不。好家伙。好家伙。”

费金这样那样叽哩咕噜地念叨着,骨子里说的都是一回事,他重新把表放回原处,又接连从盒子里拿出至少半打别的东西,以同样的兴趣观赏着,除了戒指、胸针、手镯,还有几样珠宝首饰质地考究,做工精细,奥立弗连名字也叫不出来。

费金把这些小首饰收起来,又取出一个小得可以握在掌心之中的东西。那上边似乎刻了一些蝇头小字,费金把那个东西平放在桌子上,用手挡住亮光,专心致志看了老半天。他似乎终究没看出什么,只好放下,身子往椅子上一靠,喃喃地说:

“死刑真是件妙不可言的事儿。死人绝不会忏悔,死人也绝不会把可怕的事情公之于世的。啊,对于我们这一行也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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