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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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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天子没有妻子”,是说别人没有和他地位相等的。“天子在四海之内没有人用对待客人的礼节接待他”,是说没有人做他的主人。“天子脚能走路,但一定要依靠礼宾官才向前走;嘴能说话,但一定要依靠传旨的官吏才下命令;天子不用亲自去看就能看得见,不用亲自去听就能听清楚,不用亲自去说就能取信于民,不用亲自思考就能理解,不用亲自动手就能有功效”,这是说天子的下属官员极其完备。天子权势极其重大,身体极其安逸,心境极其愉快,志向没有什么受挫折的,身体没有什么可劳累的,尊贵的地位是无以复加的了。《诗》云:“凡在苍天覆盖下,无处不是天子的土地;从陆地到海滨,无人不是天子的臣民。”说的就是这个啊。
[原文]
24.2 圣王在上,分义行乎下,则士大夫无流淫之行,百吏官人无怠慢之事,众庶百姓无好怪之俗,无盗贼之罪,莫敢犯上之禁(1)。天下晓然皆知夫盗窃之不可以为富也(2),皆知夫贼害之不可以为寿也,皆知夫犯上之禁不可以为安也;由其道,则人得其所好焉;不由其道,则必遇其所恶焉。是故刑罚綦省而威行如流,世晓然皆知未为奸则虽隐窜逃亡之由不足以免也(3),故莫不服罪而请。《书》曰:“凡人自得罪(4)。”此之谓也。
[注释]
(1)敢:《集解》误为“取”,据宋浙本改。“犯”字下《集解》有“大”字,据《群书治要》卷三十八引文删。(2)“之”下《集解》有“人”字,据《群书治要》卷三十八引文删。下句同。(3)由:通“犹”,还。(4)引文见《尚书·康诰》,但此文为断章取义之辞,其文字和意义与《尚书》不尽相同。
[译文]
圣明的帝王在上,名分、道义推行到下面,那么士大夫就不会有放肆淫荡的行为,群臣百官就不会有懈怠傲慢的事情,群众百姓就不会有邪恶怪僻的习俗,不会有偷窃劫杀的罪行,没有人敢触犯君主的禁令。天下的人明明白白地都知道盗窃是不可能发财致富的,都知道抢劫杀人是不可能获得长寿的,都知道触犯了君主的禁令是不可能得到安宁的;都知道遵循圣明帝王的正道,就每人都能得到他所喜欢的奖赏;如果不遵循圣明帝王的正道,那就一定会遭到他所厌恶的刑罚。所以刑罚极少用而威力却像流水一样扩展出去,社会上都明明白白地知道为非作歹后即使躲藏逃亡也还是不能够免受惩罚,所以无不伏法认罪而主动请求惩处。《尚书》说:“所有的人都自愿得到惩处。”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原文]
24.3 故刑当罪则威,不当罪则侮;爵当贤则贵,不当贤则贱。古者刑不过罪,爵不逾德,故杀其父而臣其子,杀其兄而臣其弟。刑罚不怒罪(1),爵赏不逾德,分然各以其诚通(2)。是以为善者劝,为不善者沮;刑罚綦省而威行如流,政令致明而化易如神(3)。传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4)。”此之谓也。
[注释]
(1)怒:多,超过的意思。参见《广雅·释诂》、《方言》。(2)通:上行下达,贯彻实行。(3)致:同“至”,极。易:通“施”(y@易),蔓延。与上句“行”近义。(4)引文见《尚书·吕刑》。庆:善。兆:数量单位。古代下数以十万为一亿,十亿为一兆;中数以万万为一亿,万亿为一兆;上数以亿亿为一兆。此极言其多。赖:依靠。也可解为“利”、“受惠”。
[译文]
所以刑罚与罪行相当就有威力,和罪行不相当就会受到轻忽;官爵和德才相当就会受人尊重,和德才不相当就会被人看不起。古代刑罚不超过犯人的罪行,官爵不超过官员的德行,所以杀了父亲而让儿子做臣子,杀了哥哥而让弟弟做臣子。刑律的处罚不超过犯人的罪行,官爵的奖赏不超过官员的德行,分明地各自按照实际情况来贯彻执行。因此做好事的人受到鼓励,干坏事的人得到阻止;刑罚极少用而威力像流水一样扩展出去,政策法令极明确而教化像神灵一样蔓延四方。古书上说:“天子一个人有了美好的德行,亿万人民就能靠他的福。”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原文]
24.4 乱世则不然。刑罚怒罪,爵赏逾德,以族论罪,以世举贤。故一人有罪而三族皆夷(1),德虽如舜,不免刑均,是以族论罪也。先祖当贤(2),后子孙必显,行虽如桀、纣,列从必尊,此以世举贤也。以族论罪,以世举贤,虽欲无乱,得乎哉?《诗》曰(3):“百川沸腾,山冢崒崩(4),高岸为谷,深谷为陵(5),哀今之人,胡憯莫惩(6)?”此之谓也。
[注释]
(1)故:犹“夫”。三族:指父族、母族、妻族。(2)当:通“尝”,曾经。(3)引诗见《诗·小雅·十月之交》。(4)冢(zh%ng 肿):山顶。崒:通“碎”。(5)以上四句暗喻民怨沸腾,统治集团分崩离析,上下等级地位发生了变易。(6)胡:何,为什么。憯(c3n 惨):助词,曾,乃。惩:警戒。
[译文]
混乱的时代就不是这样。刑律的处罚超过了犯人的罪行,官爵的奖赏超过了官员的德行,按照亲属关系来判罪,根据世系来举用贤人。一个人有了罪而父、母、妻三族都被诛灭,德行即使像舜一样,也不免受到同样的刑罚,这是按照亲属关系来判罪。祖先曾经贤能,后代的子孙就一定显贵,行为即使像夏桀、商纣王一样,位次也一定尊贵,这是根据世系来举用贤人。按照亲属关系来判罪,根据世系举用贤人,即使想没有祸乱,办得到吗?《诗》云:“很多河流在沸腾,山峰碎裂往下崩,高高的山崖成深谷,深深的峡谷成山陵。可哀当今的执政者,为什么竟然不警醒?”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啊。
[原文]
24.5 论法圣王,则知所贵矣;以义制事,则知所利矣。论知所贵,则知所养矣;事知所利,则动知所出矣。二者,是非之本、得失之原也。故成王之于周公也(1),无所往而不听,知所贵也。桓公之于管仲也(2),国事无所往而不用,知所利也。吴有伍子胥而不能用(3),国至于亡,倍道失贤也。故尊圣者王,贵贤者霸,敬贤者存,慢贤者亡,古今一也。故尚贤使能,等贵贱,分亲疏,序长幼,此先王之道也。故尚贤使能,则主尊下安;贵贱有等,则令行而不流(4);亲疏有分,则施行而不悖(5);长幼有序,则事业捷成而有所休。故仁者,仁此者也(6);义者,分此者也(7);节者,死生此者也;忠者,惇慎此者也(8);兼此而能之,备矣;备而不矜,一自善也,谓之圣。不矜矣,夫故天下不与争能而致善用其功。有而不有也,夫故为天下贵矣。《诗》曰(9) :“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此之谓也。
[注释]
(1)故:犹“夫”。成王:见 7.4 注(7)。周公:见 5.4 注(3)。(2)桓公:见 7.1 注(4)。管仲:见 7.2 注(2)。(3)伍子胥:见 13.2 注(8)。(4)流:通“留”。(5)施:恩惠。行:赐,给予。悖:谬误。(6)仁:爱。此:指“尚贤使能、等贵贱、分亲疏、序长幼”等“先王之道”。(7)分(f8n 奋):职分,这里用作意动词。(8)惇(d&n 敦):忠厚,诚实。慎:真诚。参见《尔雅·释诂》。(9)以下参见 10.20 末注。
[译文]
议论效法圣明的帝王,就知道什么人是应该尊重的了;根据道义来处理事情,就知道什么办法是有利的了。议论时知道所要尊重的人,那就会懂得所要修养的品德了;做事时知道有利的办法,那么行动时就会懂得从什么地方开始了。这两个方面,是正确与错误的根本原因,是成功与失败的根源。周成王对于周公,没有什么方面不听从,这是懂得了所要尊重的人。齐桓公对于管仲,凡是国家大事没有什么方面不听从,这是懂得了有利的办法。吴国有了伍子胥而不能听从他,国家落到灭亡的地步,是因为违背了正道失掉了贤人啊。所以使圣人尊贵的君主能称王天下,使贤人尊贵的君主能称霸诸侯,尊敬贤人的君主可以存在下去,怠慢贤人的君主就会灭亡,从古到今都是一样的。崇尚贤士,使用能人,使高贵的和卑贱的有等级的区别,区分亲近的和疏远的,按照次序来安排年长的和年幼的,这就是古代圣王的正道。崇尚贤士、使用能人,那么君主就会尊贵而臣民就会安宁;高贵的和卑贱的有了等级差别,那么命令就能实行而不会滞留;亲近的和疏远的有了分别,那么恩惠就能正确赐予而不会违背情理;年长的和年幼的有了次序,那么事业就能迅速成功而有了休息的时间。讲究仁德的人,就是喜欢这正道的人;
讲究道义的人,就是把这正道当作职分的人;讲究节操的人,就是为这正道而献身的人;讲究忠诚的人,就是忠厚真诚地奉行这正道的人;囊括了这仁德、道义、节操、忠诚而全能做到,德行就完备了;德行完备而不向人夸耀,一切都是为了改善自己的德行,就叫做圣人。不向人夸耀了,所以天下的人就不会和他争能,因而他就能极好地利用人们的力量。有了德才而不自以为有德才,所以就被天下人尊重了。《诗》云:“善人君子忠于仁,坚持道义不变更。他的道义不变更,四方国家他坐镇。”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啊。
卷十八 成相第二十五
[题解]
把乐曲或曲词从头到尾演奏或演唱一遍叫“成”。“相”(xi4ng 向)则是古代一种打击乐器,又名“拊”、“拊搏”,由熟皮制成的皮囊中塞满糠而成,形如小鼓,拍打时声音沉闷;因其一般用来打节拍,对乐曲的演奏或曲词的演唱起辅助作用,所以叫“相”。“成相”,即演奏拊搏,引申而指一边念诵一边拍打拊搏作节拍的一种文学样式(就像“大鼓”、“快板”由敲鼓、击板引申指一种曲艺形式一样)。它可能是当时的一种民间曲艺形式,与现在一边敲鼓为节拍一边说唱的大鼓以及一边击竹板为节拍一边念诵唱词的快板类似,只不过它不配乐歌唱、也不说白而只是念诵而已。这里用作篇名,与下篇的“赋”一样,是以体裁来作篇名。全文五十六章,实可分为三篇,每篇都以“请成相”的套语作为开头。这三篇成相以及《赋篇》中的五篇赋与“佹诗”、“小歌”,《汉书·艺文志·诗赋略》统称为《孙卿赋十篇》,可见它在古代属于赋的一个流别,是一种不歌而诵的文体。为了便于念诵,其词押韵,其句式也较为整练,与诗相近。所以从其文辞的形式上来看,它实可视为后代说唱文学的滥觞,在中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本篇以通俗的形式,既回顾了历史,又宣扬了礼法兼治、“明德慎罚”、“贵贱有等”、“尚贤推德”、“务本节用”等一系列政治主张,所以一向为后人所重视。由于了解本篇的押韵情况不但有利于阅读古代的韵文,而且有利于纠正本篇的文字讹误,所以注释中分别标明每章韵脚所属的上古韵部,供大家参考。
[原文]
25.1 请成相,世之殃,
愚暗愚暗堕贤良(1)。
人主无贤,如瞽无相(2),何伥伥(3)!
[注释]
(1)堕(hu9 灰):通“隳”,毁,陷害。(2)瞽(g(鼓):盲人。相:扶助盲人走路的人。(3)伥伥(ch1 ng 昌):茫茫然,无所适从、不知所措的样子。本章韵脚:相、殃、良、相、伥,阳部。
[译文]
让我敲鼓说一场,先说世间的祸殃,
愚昧昏庸又糊涂,竟然陷害那忠良。
君主没有好国相,就像瞎子没人帮,无所适从多迷惘。
[原文]
25.2 请布基,慎圣人(1),
愚而自专事不治。
主忌苟胜(2),群臣莫谏,必逢灾(3)。
[注释]
(1)“圣人”不入韵,当为“听之”之形误(“拢弊治奥牎弊种滴螅#2)苟:犹“尚”,是表示希望的语气副词。参见《古书虚字集释》。(3)本章韵脚:基、之(今误为“人”)、治、灾,之部。
[译文]
让我陈述那根本,请你把它仔细听,
愚昧独断又专行,国家大事办不成。
君主嫉妒又好胜,群臣没人敢谏诤,灾难一定会降临。
[原文]
25.3 论臣过(1),反其施(2),
尊主安国尚贤义。
拒谏饰非,愚而上同,国必祸(3)。
[注释]
(1)论:审察。参见 9.24 注(23)。(2)反:见 4.6 注(5)。施:行。(3)本章韵脚:过、施、义、祸,歌部。
[译文]
考察臣子的过错,要看他是怎么做,
是否尊君安祖国,崇尚贤人道义多。
拒绝劝谏又文过,愚昧附和君主说,国家一定会遭祸。
[原文]
25.4 曷谓罢(1)?国多私,
比周还主党与施(2)。
远贤近谗,忠臣蔽塞,主势移(3)。
[注释]
(1)罢(p0 皮):通“疲”,不贤,没有德才。(2)还:通“环”,围绕,引申指封闭、蒙蔽。一说通“营”,迷惑的意思。参见 13.1 注(5)。(3)本章韵脚:罢、私、施、移,脂歌旁转。“私”属脂部,其余属歌部。“私”或为“和”字之形讹,“和”属歌部,更为谐调。
[译文]
什么叫做不贤能?国家内部多私门,
紧密勾结封闭君,同党布置一层层。
远离贤人近谗人,忠臣被隔不得近,君主权势被侵吞。
[原文]
25.5 曷谓贤?明君臣,
上能尊主爱下民(1)。
主诚听之,天下为一,海内宾(2)。
[注释]
(1)爱下民:当作“下爱民”(王念孙说)。(2)本章韵脚:贤、臣、民、宾,真部。
[译文]
什么叫做有德行?君臣职分能分明,
对上能够尊重君,对下能够爱人民。
君主真能听从他,天下统一全平定,四海之内都归顺。
[原文]
25.6 主之孽,谗人达,贤能遁逃国乃蹶。
愚以重愚(1),暗以重暗,成为桀(2)。
[注释]
(1)愚以重愚:即“以愚重愚”。重(ch¥ng 虫):加。(2)本章韵脚:孽、达、蹶、桀,月部。
[译文]
再说君主的祸灾,在于谗佞都显贵,
贤能逃亡全躲开,国家因此而垮台。
愚昧之上加愚昧,已经昏庸又加倍,成为夏桀同一类。
[原文]
25.7 世之灾,妒贤能,
飞廉知政任恶来(1)。
卑其志意,大其园囿,高其台(2)。
[注释]
(1)飞廉、恶来:见 8.15 注(9)。(2)本章韵脚:灾、能、来、囿、台,之部。
[译文]
再说商代的灾害,在于嫉妒好人才,
飞廉竟然能执政,还要任用那恶来。
使得纣王心狭隘,增大园林讲气派,高高筑起那露台。
[原文]
25.8 武王怒(1),师牧野(2),
纣卒易乡启乃下(3)。
武王善之,封之于宋,立其祖(4)。
[注释]
(1)武王:见 4.12 注(12)。(2)牧野:古地名,一作坶野,在今河南淇县西南。(3)纣:见 1.14注(3)。乡:通“向”。易乡:改变方向,即倒戈。启:指微子启,见 15.5 注(7)。下:投降。(4)本章韵脚:怒、野、下、祖,鱼部。
[译文]
武王因此而发怒,进军牧野攻打纣,
纣王士兵齐倒戈,微子投降做俘虏。
武王赞赏微子启,把他封在宋国住,建立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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