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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夜话-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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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许多有经验的老农种生姜,一亩沙土地可得三千斤。每一棵姜最初只用一小片老姜做种,长出的新姜就有两三斤。即使遇到天时不利,田里别的农作物棵粒不收,而种姜的田地上如果也不长什么,你只要挖出原来种下去的老姜,它却一点也不会损坏,照样能吃的、能卖的,决不至于把老本丢光了。这就叫做“姜够本”,也就是王祯说的“爬开根土,取姜母贷之,不亏元本”的意思。这一点在其他许多农书都没有写清楚。比如最著名的明代大植物学家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也只是说:“姜宜原湿沙地。四月取母姜种之,五月生苗,如初生嫩芦;而叶稍阔,似竹叶,对生。叶亦辛香。秋社前后,新芽顿长,如列指状,采食无筋,渭之子姜。秋分后者,次之。霜后则老矣。”
说一句公平的话,李时珍的著作在不少地方,并没有超出他的前人王祯的解释。王祯的《农桑通诀》有许多记载更切合于农业生产的实际经验,他说的种姜方法,我看很重要,应该加以介绍。他写道:
“秋社前,新芽顿长,分采之,即紫姜。芽色微紫,故名。最宜糟食,亦可代蔬。刘屏山诗云:恰似匀妆指,柔尖带浅红。似之矣。白露后,则带丝,渐者,为老姜。味极辛,可以和烹饪,盖愈老而愈辣者也。曝干则为干姜,医师资之,今北方用之颇广。九月中掘出,置屋中,宜作窖,谷秆合埋之。今南方地暖不用窖。至小雪前,以不经霜为上。拔去日,就土晒过,用篛篰盛贮,架起,下用火熏,三日夜,令湿气出尽,却掩篰口,仍高架起,下用火熏,令常暖,勿令冻损。至春,择其芽之深者,如前法种之,为效速而利益倍。”
这一段记载显然是直接从老农的长期经验中得来的,具有首创的意义。在王祯以前,我们翻阅《齐民要术》《尔雅翼》、《四时类要》等书的记载,都没有说到这些要领。由此可见王祯的确是在李时珍以前很有成就的一位农学家。当他做江西永丰知县的时候,经常和老农在一起,研究农桑园艺,总结生产经验,著书推广农业知识。他对中国农业科学的发展,无疑地是有重要贡献的。这里所说的种姜,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例证罢了。
我们应该把王祯等古代农学家总结了的经验,和现在老农的经验结合起来,利用北方土壤和气候适宜于种姜的条件,多多推广种姜。因为姜对于人的健康大有益处。当然,用量要控制,如果过量了,反而有害,这是不待说的。只要用量适当,那末,姜就可以治疗许多种疾病。王安石的《字说》称:“姜能疆御百邪,故谓之姜。”苏轼的《东坡杂记》描写钱塘净慈寺的和尚,年纪八十多岁,颜色如童子,“自言服生姜四十年,故不老云”。这就证明了生姜对人体健康的好处。《本草纲目》中列举生姜能治疗的病症,总有几十种。所以,李时珍说姜是“可蔬、可和、可果、可药,其利博矣”。
其实,早在春秋时代,孔子就知道吃生姜对身体有益,所以孔子生平“不撤姜食”。到了汉代,有人由于大量种姜,终于发财致富,因此,司马迁在《史记》《贷殖列传》中写道:“千畦姜韭,其人与千户侯等。”时至今日,人们的经验更多了,应该更清楚地知道种姜的好处,进一步加以推广,决不仅仅因为它够本而已。

种晚菘的季节

我们祖国历史上伟大的爱国诗人——宋代的陆放翁,写过一首小诗,题目是《菘》。原诗写道:
“雨送寒声满背蓬,如今真是荷锄翁。可怜遇事常迟钝,九月区区种晚菘。”
这一首诗不但说明了陆放翁晚年还参加田园中的体力劳动,精神可佩;而且说明了我们目下的季节仍然可以种菜,因为现时正值阴历九月初旬,恰是陆放翁种晚菘的时令啊!虽然北方的气候要比南方冷一些,但是,现在距离下霜的时节还有二十多天,抓紧种菘,长出的苗子壮大起来,就不怕霜冻了。
可是,先要弄清楚,陆放翁种的晚菘,究竟是什么?原来所谓菘,就是北京人说的大白菜。
现在的北京,大白菜已经大量上市了。人们都爱吃大白菜,可是谁也不知道大白菜的原名是什么,就连新出版《蔬菜栽培学》等书籍,也只记载了“北京白菜”、“中国白菜”等名称,说它们是属于十字花科的一种蔬菜。这当然是很不完全的说法。
明代的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所做的介绍,却是比较完全的。他说:“菘即今人呼为白菜者,有二种:一种茎圆厚,微青;一种茎扁薄,而白。其叶皆淡青白色。燕、赵、辽阳、扬州所种者,最肥大而厚,一本有重十余斤者。南方之菘,畦内过冬;北方者多入窖内。燕京圃人,又以马粪入窖壅培,不见风日,长出苗叶,皆嫩黄色,脆美无滓。”
另一个明代的学者王圻,在《三才图会》中也说:“菘菜即白菜,南北皆有之,与芜菁相类,但梗短,叶阔厚而肥,味甘温,无毒,主通利肠胃,除胸中烦燥,并解酒渴。”
历来讲述白菜的诗文还有许多,都一致赞美它。例如苏东坡的诗,曾经夸奖大白菜的好处说:“白菘类羔豚,冒土出熊蹯。”他把大白菜比做羔豚、熊蹯,因为它实在太好吃了。范成大的诗集中有《田园杂兴》两首绝句,其一写道:“桑下春蔬绿满畦,菘心青嫩芥苔肥。溪头洗择店头卖,日暮裹盐沽酒归。”又一首写道:“拨雪挑来塌地菘,味如蜜藕更肥浓。朱门肉食无风味,只作寻常菜把供。”这些对于大白菜的歌颂,应该承认都并不过分,我们现在每个人都可以替古人做见证。
为什么把大白菜叫做菘呢?这里头还有一个道理。据宋代大学者陆佃的《埤雅》载:“菘性凌冬不彫,四时长见,有松之操,故其字会意,而本草以为交耐霜雪也。”可见大白菜的性格,原来与松树竟有相似之处,所以它的名字就用松字加个草头。这样一说,我们就觉得它更加可贵了。有的书上还把大白菜的这种性格描写得突出。比如明代陶宗仪的《辍耕录》中,有一段文字叙述元代末年,江南农民起义时期,扬州的大白菜就表现了特别顽强的生命力。他说:“扬州至正丙申、丁酉间,兵燹之余,城中屋址遍生白菜。大者重十五斤,小者亦不下八、九斤。有膂力人所负才四、五窠耳,亦异哉!”看来当时扬州的大白菜,大概产量也最高,可惜没有人注意把那个时候的种菜经验,好好地记载下来。
北京郊区的农民种植大白菜的经验,现在要算是最丰富的了。不过,有没有一棵大白菜十五斤的高产纪录,我们还不知道,可能不会没有。至于是不是能在阴历九月再种一茬晚白菜,这恐怕就未必了。我想陆放翁的诗句一定有根据。他既然说九月种晚菘,那末,现在阴历九月初的天气,即使在北方也还没有下霜,难道就不能种吗?显然应该肯定,现在还是种晚菘的季节。
我希望能够联合几位园艺的爱好者,同我一起来做个小小的试验:在自己门前的地边,现在再撒下大白菜的种子,争取在下霜以前再长出一茬白菜。虽然这一批白菜不能长得很大,但是,也很可能还有相当的收获。这样取得一些经验,将会有更多的用处。

甘薯的来历

前天《北京日报》刊登了科学小品一则,题目是《漫话白薯》(按:此文见于一九六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北京日报》第三版)。文中对于史料的介绍,有重要的差错。因此,我想借此机会,也来谈谈这个问题。
那篇科学小品写道:“据说,明朝万历年间,中国福建省因受飓风灾害,致成饥荒。该省巡抚金学曾派遣专人到菲律宾,搜求能救济饥荒的食用作物。看到当地白薯产量高,容易栽培,……该地的殖民政府严禁秧苗出口,乃用巧计,……运回中国。这是万历二十二年,纪元一五九四年的事情。”作者把这件事情,说成是那个巡抚金学曾派遣专人去做的,又说时间是在万历二十二年。这些显然都与历史事实不符。
北京人说的“白薯”,在植物学上正式的名称是甘薯。它传入我国的历史,过去没有确切的记载,以致传闻与事实多有出入。但是,近来从福建发现了《金薯传习录》一书,真相为之大白。原来最初把甘薯种传到我国的是福建的一个华侨,名叫陈振龙,时间是在明代万历二十一年农历五月下旬。
从这一部传习录的记载中可以看到,陈振龙是福建长乐县人,常到吕宋经商。他发现吕宋出产的甘薯产量最高,而统治吕宋的西班牙当局却严禁甘薯外传。于是他就耐心地向当地农民学习种植的方法,并且设法克服许多困难,在海上航行七昼夜,终于把甘薯种带回福州。他的儿子陈经纶向巡抚金学曾递禀,请求帮助推广,金学曾却要他父子自行种植,没有加以推广。陈氏父子就在福州近郊的纱帽池旁边空地上种植甘薯,收获甚大。第二年适值福建大旱歉收,金学曾才下令推广种植甘薯,以便渡荒。事后金学曾却大吹大擂,要地方官绅出面为他立功德碑,并将甘薯取名为“金薯”,反而把陈振龙父子丢在一边,根本不提。
后来山东、河南、河北等地普遍种植甘薯,仍然是陈氏子孙努力推广的结果。陈振龙的裔孙陈世元曾联络几个同伴,到达山东的古镇,试种甘薯,成效卓著。后来他又在胶州潍县等地传播种植甘薯的经验,并且派他的大儿子和二儿子到河南的朱仙镇等地推广试种,最后到了北京郊外试种,效果都很好。南北各地的农民们逐渐对甘薯的好处有了认识,甘薯的种植才逐渐普遍了。
现在福建省立图书馆收藏着《金薯传习录》的一部完好的本子。这部书刊印于清代乾隆三十三年,即公元一七六八年,由福州南台小桥“升尺堂书坊”刊行,分为上下两卷。此后又过了十八个年头,到了乾隆五十一年,即公元一七八六年,清朝政府才明令推广种植甘薯。可惜这部书又长期被农学家所忽视,没有继续发挥它的积极作用。
现在我们对于各种农业技术书籍都很重视,对这部书也应该重新予以出版,供给我国各地农业技术工作者们作为参考,以便进一步总结甘薯在我国各地的生产和用途等各方面丰富的经验。
在我们北京郊区,甘薯的产量虽然也很大,但是,人们对于它的食用方法还知道得不多。一般城乡居民只会蒸、煮、烤等吃法,很少象擦萝卜丝一样把甘薯擦成细丝,然后晒干贮藏起来,随时用它做饭吃;同时也很少象做柿子饼一样把甘薯晒成饼子,可以保存很久,吃起来又特别香甜可口。
虽然人们也知道甘薯在工业上用途很广,全身没有废物,但是,却很少人知道它在药物学上还有许多用处。据《金薯传习录》所载,它有六种药用价值:一可以治痢疾和下血症,二可以治酒积热泻,三可以治湿热和黄疸病,四可以治遗精和白浊淋毒,五可以治血虚和月经失调,六可以治小儿疳积。
这里有几种用处是其他薯类所没有的。
我国古代本来也有一些薯类作物,但是都没有甘薯这样高产和这样多的用途。《山海经》的《北山经》就有如下的记载:“景山北望少泽,其上多草薯藇。”晋代郭璞注云:“根似羊蹄可食,今江南单呼为薯。”《本草纲目》上也写着:“薯藇,薯蓣也,一名山芋。”
这些都证明,薯类在我国本来有好多种。我们的祖先对于薯类作物并非全无所知。不过,甘薯从南洋群岛传来以后,我国人民又掌握了一种薯类的优良品种;而甘薯也变成越来越能够适应于我国土壤和气候的好作物了。

养牛好处多

北京郊区的农民似乎不大喜欢养牛,这是什么缘故呢?有的同志说,这仅仅是习惯的问题。我想其中恐怕还有别的原因,特别是因为人们在认识上可能还不明白养牛的好处,所以有必要在农村中进行一番宣传,提倡养牛。
其实养牛的好处多得很。不过,人们对于它的好处,却是逐渐发现和逐渐认识清楚的。最初,人们只晓得牛肉很好吃。因此远古时代的人,养牛首先是为了吃肉。《礼记》上边有许多这样的记载,如:“祭天子以牺牛”、“中央土,食稷与牛”等等。但是,很快人们又发现牛还能够拉车。如《书经》的“肇牵车牛”和《易经》的“服牛乘马”等记载,就证明了这一点。用牛来耕田起初还不普遍。到了汉武帝的时候,赵过推广了牛耕的方法,从此以后,人们才普遍地用牛来耕田。至于我们现在有经验的农民一定会知道,无论拉车或者耕地,一头牛顶一头半骡马,是不成问题的。
牛的种类虽有不同,而它们在耕田、拉车等方面的作用却都一样。唐代陈藏器的《本草拾遗》说:“牛有数种,本经不言黄牛、乌牛、水牛,但言牛尔。南人以水牛为牛,北人以黄牛、乌牛为牛。牛种既殊,入用当别。”因为陈藏器是医学家,所以他只从医学的观点来区别各种牛在药用上的不同。而实际上,无论水牛、黄牛不是同样能够耕田、拉车吗?
明代的李时珍也说:“牛有溱牛、水牛二种。溱牛小而水牛大。溱牛有黄、黑、赤、白、驳杂数色。水牛色青苍、大腹、锐头,其状类猪,角若担矛,能与虎斗;亦有白色者,郁林人谓之州留牛;又广南有稷牛,即果下牛,形最卑小,尔雅谓之壩牛,王会篇谓之绔牛是也。”我们现时在北方最常见的是黄牛,即李时珍所说的溱牛的一种。
这种黄牛在动物学上的正式名称,就是“普通牛”。它平常只吃草,不必喂料,而体强力大,能够担负很重的劳役。据动物学家说,黄牛有长角的、中角的、短角的,无角的几种。其中除无角的属于杂交改良的品种以外,长角的好种不多,中角的多是好种,短角的黄牛则是最好的一种。在我国北方,恰恰是短角的黄牛较多,所以多养这种黄牛对于农业生产会有很大好处。
在农村中,养牲口的都希望能够节约饲料,正是为了这个目的。我们就特别应该提倡养牛。因为牛是反刍动物。它的胃有四个囊。一个胃囊的形状象瘤子,叫做瘤胃;一个胃囊的内壁有蜂窝状的皱纹,叫做蜂窝胃;又一个胃囊的内壁有许多长瓣,叫做重瓣胃;又一个胃囊的内壁有很密很细的皱纹,叫做皱胃。牛吃进杂草,经过瘤胃润湿以后,转入蜂窝胃就增加了很多胃液,然后又翻上去到嘴里重新细嚼;再吞下去就重新进入瘤胃,然后进入重瓣胃,又经过皱胃。重瓣胃和皱胃这两个地方,仿佛是食物加工厂,使杂草变成了很有营养的东西。最后食物入肠。牛肠又特别长,所以它能够充分吸收食物的全部养分。黄牛光吃草而体强力大的秘密就在这里。
当然,养牛的人在农活最繁重的时候,也要用一些玉米、豆子等去喂牛,但是,这是特殊的情况,而且用量不大。一般地说,喂牛可以完全不用料。做活重的时候,只要把草喂足喂好,不喂料也没有关系。这更可以说明养牛比养骡马等其他牲畜要经济得多。
而且,牛的全身确实都是宝。牛肉、牛奶富于营养不必说了,牛皮可以制成最好的皮革,还可制成阿胶,用它治疗浮肿有特效,这些也是人所共知的。据李时珍说,牛脂可治疥癣,牛髓可治糖尿病,牛脑可治痞病,牛胆可治痢疾,牛黄可治癫痫,牛角和牛骨烧灰可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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