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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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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秦国政坛,外客和宗室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是权势纷争的主旋律。尉缭,外客也。敌人的敌人,朋友也。
通过谏除逐客令,自己对诸外客可谓有再生之恩,自己在外客中的领袖地位,绝非初来乍到的尉缭可以撼动。
最重要的,是年纪问题。尉缭已是花甲之年,来日有限,即使得志,光景也长不了,注定只能是一个过渡性人物。
最最重要的是,李斯有信心,管他是尉缭张辽,自己皆能战而胜之。
最最最重要的是,尉缭自有他的独特价值,关于这点,嬴政清楚得很,是以才会如此礼遇尉缭。因此,他李斯也绝不能假装不知道。
蒙恬久等不到李斯的回答,不免焦急,于是催促道,尉缭去将远也。请先生速作决断。
李斯住下脚步,长叹道,大王盛怒之下,未易谏也。姑看在汝面,且勉力一行。
蒙恬大喜,于是和李斯同往咸阳宫。一路上,李斯不时唠叨着,小子误我,小子误我。可细细揣摩其口气,更象是在聊发牢骚,而不是在责备蒙恬。
第两百零三部分
且说李斯前见嬴政。嬴政见李斯与蒙恬同行,心知其必为尉缭之事而来,于是没好气说道,寡人之意已决,断然不会屈尊追召尉缭。廷尉请回。
李斯接口道,臣也以为,不应追召尉缭。
嬴政略感意外,道,然则廷尉为何而来?
李斯冷声道,蛟龙一旦脱钩去,遁入江海不复来。尉缭,蛟龙也,不可放归,臣请杀之。
嬴政怒哼一声,道,寡人何尝不欲杀之!只是尉缭乃天下名士,未易轻杀。
李斯道,既不能杀,与其纵之以资六国,为秦之敌,何不留而用之,为秦之利?
嬴政象个在诉说自己委屈的孩子,道,尉缭辱朕。
李斯大笑道,大王真不知尉缭之心欤?
嬴政面色一变,道,廷尉请讲。
李斯于是解释道,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侍。大王乃天下明君,对他尉缭又是礼遇非常,推重有加,得主如此,夫复何求?然而,尉缭为何仍然要离开咸阳,临离开之时,还要对大王恶语相加?
嬴政专注而听,李斯再道,依臣之见,尉缭之用心,不可谓不良苦也。尉缭临去之言,多为无稽之谈,不足驳斥,只重在“诚使大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这一句话。尉缭,仁人也,有慈悲之心,之所以作如是说,并非诬蔑大王,而是激将大王。试想,六国终将灭亡,天下必归于大王。尉缭先放出风声,预言大王将以天下为虏,正是希望大王日后能以实际行动,证明他尉缭有眼无珠,错看了大王。为此,尉缭甘愿动大王之怒,乃至不惜一死。今大王无论纵之还是杀之,都无疑是在默认尉缭说得没错。大王一言不容,何以容天下?臣请为大王追之。
嬴政一想,李斯的解释确也说得通,意乃少解,又道,茅焦去时,廷尉不置一辞。今尉缭将去,廷尉却力劝寡人留之。廷尉何故厚此薄彼?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李斯虽没有见过尉缭本人,但却听蒙恬多次提过,加之《尉缭子》一书,他也曾仔细研读,是以对尉缭堪称了解,于是说道,茅焦,纵横之徒也,去不足惜。尉缭和茅焦有大不同。臣闻于蒙恬,尉缭自称,大王需要他,更甚于他需要大王。此言诚然,臣请为大王言之。六国向来称秦军为虎狼之师,残暴之师。秦军到处,动则坑杀,鲜有怜悯,六国之军因此往往死战,以致秦军虽胜,却时常伤亡惨重。尉缭著《尉缭子》,提倡兵不血刃,鼓吹仁义之师,天下的将领,有几人没有读过《尉缭子》?在六国的军队中,就有不少将领皆是尉缭的信徒,奉以为师。这意味着什么?难道仅仅意味着,不管尉缭走到哪里,都不愁没人包吃包喝包住包玩吗?当然不是。这意味着,尉缭他已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面旗帜,一面深入人心的旗帜。尉缭,就是仁义之师的象征!一旦尉缭能为秦所用,其意义和号召力自然不难想象。得其人胜得一国,诚非虚也。
李斯所说,嬴政自然也曾想过,不然他也不会对尉缭一直谦恭事之。尉缭的价值,嬴政早洞察于胸,只是一时被怒火蒙蔽而已。经过李斯这一番重复和提醒,嬴政渐渐冷静下来。是啊,只要尉缭他能留在咸阳,哪怕从此一计不献,一谋不出,成天行尸走肉,山吃海喝,但只要有他这尊菩萨供在那里,对秦国来说,就是有着莫大的好处。尉缭对六国将领的影响自不消多说,对六国的老百姓而言,尉缭所提倡的“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的战争理想,就象“盼闯王;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一样,简单到一听就懂,从而心向往之。至于供起尉缭之后,一旦形势需要,也大可抛开尉缭的学说,阳一套,阴一套。
第两百零三部分
嬴政道,寡人曾欲拜尉缭为上卿,遭拒。尉缭似不愿为秦所用。
李斯摇头道,上卿之位,太卑。
嬴政奇道,比上卿更尊,难道相国不成?
李斯道,相国自有宗室二君为之。臣以为,欲留尉缭,当以国尉授之。
嬴政大惊道,廷尉戏言乎?廷尉可知,国尉一位,自武安君白起之后,一直虚待至今,以其位太尊而不得其人故也。今以国尉之位,轻易授予尉缭,一旦尉缭再次拒绝,则我大秦颜面何存?廷尉为寡人再善谋之。
国尉,也称太尉,位列三公,金印紫绶,掌武事,秩万石,直接受命于秦王,为秦国的最高武官。国尉一位,因为白起曾经担任过的缘故,从而成为秦国最具传奇色彩的官职。好比剑桥大学的卢卡斯教授席位,因为牛顿、狄拉克等人曾经先后据之,从而成为学术界中最负盛名的教授名衔,薪水未必最高,荣誉却是最大,
然而,国尉和卢卡斯教授席位又有不同。三百多年来,卢卡斯教授席位一直薪火相传,不曾空缺。而国尉一位,自白起之后,一直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以致虚待百年。蒙恬的爷爷蒙骜,功不可谓不高,却也没能熬到这个位子。正如嬴政所言,白起神话般的赫赫战功,为国尉树立了一个标杆,一个后人难以企及的标杆。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国尉之于秦国,就像23号球衣之于芝加哥公牛队,跟着michaeljordan一起退役,从此再无别人够资格再穿。
李斯心知,国尉一位,非同小可,嬴政的惊讶也在情理之中,于是说道,臣非不知,国尉之尊,百余年来,再未授予一人。然而,也正因为如此,大王以国尉授尉缭,方能显大王诚意。白起战功,百年来无人能过之。然而,世变时移,当年秦之兴师,为了攻城略地,如今兴师,要在统一天下。尉缭之应变将略,固不如白起。然而,白起所习,兵法也,尉缭所重,兵道也。于此并吞六国之际,需要新的军事思想,以改变六国对秦军之成见,在保证战斗力的前提下,易残暴为仁义。尉缭忤逆大王,大王不罪之,反以国尉尊之,方显天子气度,也方显示改变秦军之决心。
嬴政沉吟不语,李斯又道,主留尉缭,臣也有私心在。前数月,蒙大王纳愚臣之谏,收回逐客令,使外客咸复故职。今尉缭从魏来秦,来不几日,却又离秦而去。外客难免心生狐疑,以为大王心中犹有内外之别,是以不用尉缭。六国之士,其中不乏心向秦者,今见尉缭这般的名士,秦尚不能用,怕也要从此断了来秦求仕的心思。昔日,燕王之待郭隗,筑宫而师之,而士争凑燕。今大王志在天下,纵尉缭而去,天下之人以是谓大王为贱贤也。倘留尉缭,授以国尉高位,则近可安外客之心,远可招六国之士。臣请持国尉玺绶,往召尉缭,必使其重返咸阳,从此为大王之臣。
嬴政大喜,道,廷尉不妒贤能,一心为国,实寡人之幸,社稷之幸也。于是命李斯持国尉玺绶,往追尉缭。
第两百零四部分
且说尉缭徐徐向西而行,咸阳的繁华已远远甩在身后,前方则越行越显荒凉。时已岁末,大雪如席铺地,触目无非白色。旷野茫茫,不见人迹,动物倒零星可遇,或有落雁迷沙渚,或有饥鹰集野田。在多日的跋涉之后,尉缭的步伐依然保持着同样的节奏,既没有加快,也并无放慢。北风如刀,将尉缭苍老的面庞刻削得越发冷峻,如岩石般毫无感情。此是何时,全无干系,此是何地,漫不记忆。仿佛他的整个生命,仅剩下行走而已。
然而,就这样一个已勘透生死之际的人,脸上忽然有了激动之色。尉缭停下脚步,深呼吸,嗯呜,空气中竟有烟火与酒肉的气息。尉缭转过山角,见前方道路之上,扫开一片雪地,一大堆篝火当路熊熊燃烧,时而炸开松木的清香。篝火之上,正煮着一大壶酒,烤着一头麋鹿。
看不得也,因为麋鹿肉色已呈娇黄,烤出的油脂,如美人之汗,缓缓滑滴而下。闻不得也,因为酒香混合着肉香,随风飘荡,不可阻挡。
圆月当空,百里俱寂。篝火之旁,一男子端坐,意态闲适,形貌不凡,显见非临近的山野村夫。男子对面,铺一空席,若有所待。
男子见尉缭,笑道,先生赶路辛苦,何不稍作歇息,就火取暖,与我同饮为乐?
尉缭眺望前方,路还长得很,于是坦然就坐,也不道谢。男子笑容不改,持刀割麋鹿腿肉以奉,尉缭接过,大嚼。男子又酌酒相请,尉缭来者不拒,狂饮。
不多时,肉已尽,酒已残。尉缭饱舒一口气,手抚肚腹,道,无端得此好招待,老夫无以为报,愧杀愧杀。
男子道,寒冬孤野,有先生为伴,方得聊遣寂寞,正该我谢先生才是。
尉缭再饮一杯,目光注视男子,笑道,李廷尉之谢,老夫可当不起。
男子哈哈大笑,道,值此一夜风月好,肉香酒熟待君来。须瞒不过先生,在下正是李斯。
尉缭嘴角牵动,嘲讽道,是曹三派你来的吧?
李斯面容一肃,道,先生醉语乎?此时曹三尚未出生呢。在下乃奉大王之命,特于此地相候,邀先生归咸阳。
尉缭闻言,探手入喉,抠,再低头,将适才所食一通呕吐干净,又取雪嗽口,而后说道,好酒好肉,老翁已无福消受,而况富贵荣华乎?廷尉岂不闻歌云:寓形宇内能复几时,何不委心任去留?老夫将西游,廷尉幸勿强留。
尉缭这招够狠,而李斯的神经也够粗大,好整以暇地静静旁观,不露半点惊奇之色。李斯慢悠悠地喝了口酒,这才开始说尉缭。李斯以前说嬴政,虽时有激烈言辞,却始终恪守上下尊卑之分。今日说尉缭,因地位相等,则语气格外轻松,甚至流于调侃。
在这世上,并非每个人都有强点,但可以肯定的是,每个人都有弱点。只要找到弱点,则说无不成。那么,尉缭的弱点是什么?但见李斯闲闲说道,“天下大势,先生想必了然于胸。无论秦军是残暴嗜杀,还是仁义惜杀,皆可统一天下。”说着,李斯殷勤为尉缭酌酒,举杯相祝,尉缭沮丧气夺,不由对饮。
李斯再道,“先生著《尉缭子》,以兵者为凶器,以仁义为鹄的。今秦欲并吞天下,以仁义取之亦可,以武功取之亦可。孔子曾曰:“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秦一旦取天下,不由先生之道,恐先生将与孔子同悲也。”
第两百零四部分
李斯说完,再割鹿肉以奉尉缭。尉缭嚼肉在口,已是食不知味。反观李斯,却吃得加倍香甜。李斯等嘴巴里腾出些空间来,这才又道,“孟子曾言,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观诸先生,方知孟子所言大谬。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先生自得世外之乐也,而任秦军以武功取天下,杀伐九州,血流遍地。据李斯看来,先生非委心任去留也,实忍心任去留也。
尉缭不安。李斯再倒酒,大笑道,“当此雪景皓月,锦绣山川,正宜纵酒放歌,畅物外之思,遥想嫦蛾寂寞,丹桂飘香。多年之后,纵然中原战乱,杀戮不断,孤寡遍野,生灵悲惨,想来也和先生无关,目前更不必为之担忧。来,李斯为先生请酒。”
尉缭满头大汗,悚然道,“廷尉所言,老夫未尝思之也。老夫虽欲为秦王用,然势微力薄,恐终无回天之力也。”
李斯大笑道,“知人,然后善任。必使人得其所,方能竭尽其用。大王知先生也,愿拜先生为国尉,以三军听之。取六国之道,尽决于先生也。”说完,以国尉玺绶付与尉缭。尉缭接过,良久叹曰:“大王既不弃老朽,愿效犬马之劳。”
李斯一拍掌,一队人马幽灵般涌出。李斯邀尉缭上马,并辔向咸阳而行。两人一路交谈,甚是欢畅。聊到兴起,李斯又道,吾与先生讲一则逸事,姑解长路之乏。说的是二战期间,有一物理学家名叫波尔。其掌握的技术,足以左右战争之胜负。为免其人落入德军之手,英国政府秘密派货机将其从丹麦接来伦敦。到了伦敦,飞行员以货物单示波尔,但见其上写着:一级战备物资,如遭敌机袭击,即刻空投销毁,切不可使落入德军之手。(据记忆而写,细节可能有出入)
尉缭听得一头雾水,诧异问道,廷尉何以忽然道此?莫非老夫便是波尔,而廷尉接到的命令,也正和那飞行员接到的命令一样?
李斯大笑道,我可没这么说。根据量子力学,你我其实皆波尔,并无确定存在。惟有人前来观察之时,波函数瞬即坍塌,这才一时明白起来。
第两百零五部分
嬴政十年,跌宕漫长的一年,风云变幻的一年,福兮祸兮的一年。有关这一年的年终总结,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里如是写到:“秦王……以(尉缭)为秦国尉,卒用其计策。而李斯用事。”
司马迁,不仅是集大成的史学巨擘,也是不世出的文学大家。“用事”,寥寥二字而已,却已精准地描摹出李斯得志的形状。也就是说,在嬴政十年的岁末,李斯终于得偿所愿,成为秦国的重臣权臣,秦国的国政,开始主导在他的手里。
从李斯初到咸阳游仕算起,至今已过去十年。不容易啊,李斯,花却十年光阴,从一介平民蜕变成秦国最炙手可热的重臣。十年咸阳,几多起伏,几多辛酸,几多蹉跎,都不必再多去回想。重要的是,他终于登上了秦国政坛的顶峰。曾经欺凌他的,如今仰望他;素来忽略他的,现在攀附他。那以往悖逆的生灵,今日只需一挥手,便群起而响应。这时的李斯,年方四十,正当壮年,精力和思维都处在人生之巅峰。对他来说,命运的好戏才刚刚开始。
说起来,李斯也算是从基层做起,一路饱尝仕途之艰辛。然而苦难于他,也未必不是一种财富。骤然暴贵者,难免骄横,得来快,败去也快。反观李斯,一路爬摸滚打,从低到高,得了经验,长了教训。如今的李斯,对官场生态谙熟通透,对政坛食物链得心应手。李斯作为秦国的男二号,在未来的二十余年里,一直能够屹立不倒,很大程度上也受益于这十年的辗转起伏。
与此同时,秦国国内的政治格局已悄然倾斜:尉缭的加入,让外客的势力进一步加强。尉缭为国尉(注1。),李斯为廷尉,军队、司法、外交等要害部门,皆控制在外客之手。外客已经取代宗室,变成秦国最强大的政治集团。而李斯,则当仁不让地成为这一集团的领袖。
嬴政十年虽有波折无数,但对李斯来说,最终还是得到了一个HAPPYENDING。
转眼,时间来到了嬴政十一年。这一年的新年伊始,韩非之书抵达咸阳,呈献于嬴政。前,根据李斯的建议,秦国曾发出恐吓,要兴兵灭亡韩国。韩非修书报秦,正是要劝谏嬴政,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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