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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文豪-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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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没有见到产品,但似乎没有这个维他风的技术成熟。

他想要购买一台,不过需要西方电气公司的技术支持,否则一旦机器坏了还要托运回美国修理,代价太大。

亚伦明确表示拒绝,他们的主打市场是好莱坞,而不是电影市场近乎荒芜的中国。

公司绝不会派一名技术人员去中国,只为了维护一台机器,这太荒谬了。

这本来就是林子轩狮子大开口,他也知道美国人会拒绝,他只是看上了刚才进行录音的道格拉斯希拉。

林子轩退了一步,想让道格拉斯希拉和他去一趟中国,只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就能回来,还会给予道格拉斯优渥的待遇。

亚伦犹豫了一下,道格拉斯希拉不是西方电气公司的员工,只是他雇佣来看门的伙计。

他有时候偷懒,就会让道格拉斯去推销有声电影,所以道格拉斯对有声电影的拍摄和录音都很熟悉。

所谓熟能生巧,道格拉斯对录音技术有着独到之处。

道格拉斯希拉对林子轩提出的优厚报酬颇为期待,他看了看亚伦,很想答应下来。

其实,林子轩没有弄清楚亚伦和道格拉斯之间的雇佣关系,否则他可以私下里拉拢道格拉斯,而不用这么谈判。

最终,亚伦同意了道格拉斯随林子轩前往中国,不过要签订雇佣合同。

道格拉斯希拉1899年出生于加拿大魁北克省的蒙特利尔,其父是位富商。

他幼年时家境优越,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父亲经商失败。

母亲带着几个孩子来到纽约讨生活,他的妹妹在纽约做临时演员,收入微薄,而他自己则在好莱坞打零工。

所以,道格拉斯希拉急需要美元来改善家中的生活,为此他愿意跑一趟遥远的中国。

他还不知道,他的妹妹瑙玛希拉,几年后会加入米高梅电影公司,成为好莱坞炙手可热的演技派明星,并成为第三届奥斯卡最佳女演员。

林子轩带着道格拉斯希拉回到纽约。

此时《乱世佳人》在美国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市开始发售,一场文学旋风即将从南方刮遍整个美国。

第七十章一场来自南方的旋风

陆小蔓这些天一直呆在亚特兰大市,和出版社的编辑一起校正《乱世佳人》中出现的人名和地名,以及对美国南方俚语的正确理解和运用。

她虽然精通英语,但毕竟没有在美国南方生活过,在翻译的过程中缺少一种美国南方地道的生活气息。

或者说是不接地气。

好在她虚心学习,认真请教,终于完成了《乱世佳人》上部的翻译工作。

看着刚刚印刷出来,还散发着油墨香气的书册,陆小蔓有种幸福的感觉。

这是她第一次用心做一件事,很有成就感,特别是在书页上印有她的名字。

作者是林子轩,译者是陆小蔓。

当然不是汉字,而是和林子轩一样,使用的是用林氏汉语拼音方案拼写出来的笔名。

林子轩坚持用这个和《老人与海》一样的笔名。

这也是一种造势,引起波士顿地方法院的法官和陪审团的注意,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他们的观念,使他们倾向于林子轩。

为了支持林子轩,陆小蔓也这么做了。

她能感受的到这本小说对美国人的影响,在亚特兰大,这家中型的出版社所有人都处在一种自发的狂热之中。

他们对这本小说推崇备至,并在当地的报纸上打出了广告。

“一部展现六十年前那场战争的史诗巨著,一部震撼人心灵的作品。”

“这是一部南方人必看的小说,它触动你的心灵。”

“这是一首南方文明社会毁灭的挽歌,也是奏响新世界重建的号角,本年度最佳小说,你绝对不能错过的盛宴。”

“这部小说属于亚特兰大,属于佐治亚州,属于光荣而伟大的南方。”

亚特兰大市的各大报纸上都刊载着类似的广告,整个亚特兰大和佐治亚州都知道有一部描写南北战争的小说就要发售了,似乎很值得一看。

出版社没有对作者信息详加描述,因为如果让读者知道小说的作者是个中国人,会降低美国读者的购买意愿。

和当初彼得逊律师一样,他们会认为一个中国人写美国的内战,你开玩笑吧?

不过出版社很有信心,一切都靠小说的内容说话。

林子轩告诉过他们《乱世佳人》下部的大概情节,只要后面不写崩,这会成为一部美国通俗小说中的杰出。

每一天,林子轩写出来的稿子都会邮寄到亚特兰大,然后由陆小蔓翻译出来。

他准备在离开美国之前写完《乱世佳人》。

终于,在1922年1月18日,《乱世佳人》在亚特兰大市发售,并在同一时间运往美国各地的书商或者大型的书店。

亚特兰大市的民众自然是首先看到小说的人,因为有了前期的宣传,民众较为踊跃。

出版社还给美国各地的著名书评人免费邮寄了小说。

在这个没有网络和电视的时代,书籍和电影是美国民众主要的娱乐方式,所以也催生了书评人和影评人这种职业。

书评人大多是兼职,凭着对书籍的热爱而写评论,和后世职业化的媒体人不同,那些人大多是花钱雇佣的托。

他们在报纸上发表评论,影响民众的消费选择。

比如,《纽约时报》的副刊上就有一个美国畅销书的排行榜,还会每年都进行一次好书评选,这些评选都能对民众造成影响。

作为评判一本书籍好坏的标准,除了书籍的销售量,书评人无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亚特兰大市的书评人都提前得到了《乱世佳人》。

这些人和出版社的关系不错,既然出版社把这本书说的那么好,他们也想先睹为快。

对于美国南方人来说,特别是亚特兰大市的民众,《乱世佳人》是他们完全无法拒绝的小说,这就是一幅他们经历过的历史画卷,就是他们埋在心底深处的记忆。

他们会觉得这就是自己的故事。

亚特兰大市在美国内战中被摧毁,这里的民众在废墟中重建了这座城市。

六十年的时光有时候觉得只是一个瞬间,《乱世佳人》把他们带入了一种集体回忆之中,他们翻看着小说中的情节,互相叙说着家族的往事。

那些幸福的,那些悲伤的,那些纯真的,那些永远无法忘却的……。

整个亚特兰大陷入了怀旧的氛围之中,《乱世佳人》成了他们联系的纽带,这就是作品的魅力。

亚特兰大的报纸上长篇累牍的刊载着和《乱世佳人》相关的消息。

书评人评论着这部小说的写作风格和艺术成就,有些老人回忆着当初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年轻人则被小说中的爱情故事所吸引。

很多读者强烈要求出版社出版小说的下部,他们迫不及待想知道后面的故事了。

上部小说写到思嘉经历了诸多艰难,终于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刻。

她的家园将被夺走,她将变得穷困潦倒,但这正激发了思嘉内心的坚强和不屈服的精神,她发誓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为此不择手段。

“他在阴暗的客厅里注视威尔,心想他从没见过像思嘉奥哈拉身上所拥有的这种勇敢,她要穿戴着用她母亲的天鹅绒窗帘和公鸡尾毛做的衣帽,动身去征服世界了。”

《乱世佳人》写的是整整一代人的故事,由此刮起了一股旋风,从南方到北方。

在美国北方,在波士顿和纽约,这里的读者没有那么狂热,他们把这部小说当成消遣读物来阅读,也会被其中的情节所吸引。

和《老人与海》需要时间发酵不同,《乱世佳人》作为通俗小说很容易被读者接受。

这部描写美国内战的小说在短时间内风靡了美国。

当然,也有北方的书评人认为这部小说美化了南方的奴隶社会,和历史不符。

南方的书评人则据理力争。

南方和北方本来就经常有矛盾,报纸上的论战就此展开,包括《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等大型媒体都参与其中。

几天之后,美国媒体就注意到《乱世佳人》的作者和《老人与海》的作者名字是一样的。

这是巧合?还是说他们是同一个人。

第七十一章陪审团制度

这当然不是巧合,这是林子轩和彼得逊律师商量好的策略。

等到美国媒体炒作起来这个话题,林子轩就会承认他就是《乱世佳人》的作者。

之所以起这个和《老人与海》一样的笔名,是因为他才是《老人与海》的真正作者。

媒体会围绕这个话题继续讨论,林子轩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他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影响陪审团成员的判断。

这里就要说一下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了。

陪审团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

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但是不满18岁、不在本土居住、不通晓英语及听力有缺陷的人、有前科者,没有资格充当陪审员。

陪审团分为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

大陪审团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由23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决定是否起诉,可以在任期内审理若干起案子。

小陪审团则参加审判,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而在民事诉讼中则是决定被告人是否要赔偿,小陪审团一般由6-12人组成,一案一组。

一般的案子,陪审员通常是可以回家的。

但是,如果案子引起轰动,就必须隔离他们。

这样,他们所得到的全部信息,就是法庭上被允许呈堂的证据,在判断时不会受到新闻界的推测和不合法证据的影响。

林子轩的案子说到底是两个华人之间的官司,而且只在美国文学界有一定的反响,不是具有轰动性的社会新闻。

所以,法院没有对陪审员进行隔离。

当《乱世佳人》这部小说在波士顿流行开来的时候,那些陪审员是能看到新闻报道的,即便不看新闻,也能听到周围人的议论。

有些陪审员甚至买了一本小说。

事先没有人知道这本小说的作者就是林子轩,也是陪审员需要回避的当事人。

当法院看到新闻报道,意识到社会舆论可能影响到陪审员判决的时候,一切已经晚了。

即便重新选择陪审员,但《乱世佳人》造成的影响很难抹除。

这就是彼得逊律师的打算,他钻了法律的一个空子。

他并没有和陪审员接触,但社会舆论间接的影响了陪审员,从而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在1922年1月25日,过两日就是农历新年了。

波士顿地方法院对林子轩起诉季鸿明的案子开庭审理,今日将做出宣判。

律师做最后一次陈述。

季鸿明的律师对林子轩一方试图通过庭外因素影响陪审团做出强烈抗议,认为这样做有违法律的公正。

并把林子轩说成是一个通过强权欺压善良之人的恶魔。

法官也提醒陪审团只能以法庭上的证据作为唯一判断标准,不能受外界因素影响。

彼得逊律师则从文学写作的方面证实林子轩的写作才华,而季鸿明只发表过一些乱七八糟的文学评论,根本不具有写出《老人与海》的能力。

陪审团的12名成员进行秘密商议。

陪审团采取的是多数原则。

一般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要求至少有9名陪审员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形成裁决结果。

也就是说,如果有9名陪审员认为林子轩有道理,就会做出对季鸿明不利的判决,反之则会判决季鸿明获胜。

在法庭选择陪审员的时候,首先是与案子有关的人员,包括与原告或被告有关联的人不得入选。

法官为了公正,他会从选举站的投票名单或者电话号码本上随机选择。

在初选之后,还有一次严格的筛选,主要是剔除一些由于环境和经历所造成的有心理倾向的候选人,避免可能造成的不公正判断。

在林子轩的案子上,如果按照法庭上展示出来的证据,季鸿明无疑更具有说服力。

毕竟他拥有英文草稿,而林子轩只有中文手稿,在美国人看来,中文他们又看不懂,不具有证明效力,也可能是林子轩翻译季鸿明的作品。

有关笔名的争论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可汉语拼音是什么?能吃么?

至于季鸿明和林子轩的说辞,各有各的道理,但季鸿明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这些美国人是从波士顿本地随机选择的,不是都具有大学教育背景,也可能只是普通的工人,对于文学上的事情根本搞不清楚。

他们判断的标准更多的是依靠直觉。

而季鸿明的律师把林子轩塑造成了一个有钱有势的恶霸,很容易引起陪审员对于季鸿明的同情心。

当然《乱世佳人》对陪审团也有一定的影响,这说明林子轩有写作畅销小说的能力。

这是一场心理的较量。

陪审团的成员争论不休,从上午到下午,还是没有结果。

在陪审团中,有八人支持季鸿明,另外四人支持林子轩,达不到九人的多数。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陪审团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讨论,仍然无法调节分歧做出裁决,这样的陪审团称为“死结陪审团”,此时被告可以请求法官直接判无罪,原告也可以请求重新审判此案。

终于,其中一名白人改变了立场,支持季鸿明。

他改变立场的理由是《乱世佳人》对于美国南方社会的描写不实,按照后世的说法就是三观不正。

他不会把这个理由说出来,但这个因素的确影响到了他的判断。

彼得逊律师没有想到,波士顿是一座北方城市,在这里生活的都是北方人,《乱世佳人》的出版可以证明林子轩的写作才华,也能引起北方人的反感。

特别是一个中国人站在美国南方人的立场写这样一部小说,更是得不到北方人的理解。

如果这件案子在亚特兰大审判,林子轩必然会获胜。

或者等过了几年,《乱世佳人》彻底征服美国人后,林子轩也可能会获胜。

这就是时间和地域的影响,所以说,法律从来都不是绝对公正的。

法庭的判决出来,林子轩败诉。

“林,这次我们的运气不好。”彼得逊律师安慰道,“没关系,还有下一次。”

彼得逊律师有了打持久战的准备,但林子轩耗不起,他不可能一直呆在美国,打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他要的是速战速决。

或许,应该用一些法庭之外的手段了。

第七十二章法庭之外的手段

林子轩托人给季鸿明送了一封信。

信中说官司败诉,他要回国了,不想再折腾着上诉了,他不可能无限制的留在美国,只想在临走前见季鸿明一面。

大家都是中国人,林子轩希望季鸿明在美国能好好的生活下去。

新年将至,就让我们一起度过这个在异国的节日吧。

季鸿明收到信件,颇为惊讶。

这是鸿门宴?

季鸿明第一个感觉是林子轩气急败坏,想要干掉他,不过他随即轻笑起来。

这里是美国,林子轩不敢这么做,否则他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他背后的关系在美国毫无用处,林子轩不会用自己光明的前途和他同归于尽。

为了《老人与海》,别开玩笑了。

季鸿明知道林子轩又写了一本《乱世佳人》,在美国比《老人与海》还受欢迎,林子轩虽然官司败了,但仅凭着《乱世佳人》也能扬名美国了。

那么林子轩为什么要邀请他相聚呢?

是为了和解?

季鸿明将心比心,并不相信,他觉得林子轩想出气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林子轩官司失败,气不过,想要当面斥责他一番,这应该是最有可能的原因了。

他要不要去赴宴呢?

季鸿明没有被人骂的嗜好,他现在是胜利者,没必要去找不自在。

自从法院宣判后,以前对他冷淡的记者和出版商纷纷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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