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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 [校对版]-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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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们在上面建立的据点,兴奋的发现那一望无垠的土地上没有任何的天敌。
袋鼠和浣熊们苯苯的,考拉成为了狐狸们的宠物。
虽然运输途中艰苦,虽然要背井离乡,但是,这是狐狸们自己的家园!
谢梦落心中有深深的歉疚,她的所作所为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太不遵守妇道。
虽然她并不在乎那些东西,但是却感觉对不起叶欢,尤其是叶欢越包容她,越鼓励她,她越感到内疚。
“蓬山此去多无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青色的鸟儿落在了叶欢的肩头,那是谢梦落请人驯养的异兽——体型很小,但是却能飞的很远。
每一次谢梦落海上归来,或者离开陆地前,她都会将这只美丽的鸟儿放飞。
“叶子,吴茹仙是一个好姑娘,她也不错。”
虽然每一次谢梦落回到了家中之时,都会洗手做羹,就像是一个小妻子一样的服侍着叶欢。
可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实在是太短太短。
叶欢试过无数次,想让自己上船,但是不管怎么坚持,最多一天,他都会被口吐白沫的抬着下船。如果时间再长,恐怕要出人命。
狐族感激叶欢的大恩,派出绝色的美人来服侍叶欢。
笼络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和他培养感情,而培养感情的最好方法就是上床。
服侍叶欢的狐族美人换了一茬又一茬,可是他晚上只陪着小狐狸和蓉蓉睡觉。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不履邪径,不欺暗室。
洁身自好的君子剑成了让吴茹仙恨得咬碎了银牙,那些狐族美人们打赌她会变成老姑娘。
是的,现在很幸福,他摆脱了那一段噩梦,只是每次他路过茶店门前的时候,看着那盛开的桃花,却有些惆怅。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也许有一天,他会重新的回到茶店。
他将埋藏在门外向日葵地下的一个铁匣子取出,把里面的三件物品销毁。
这三件物品中,就有天姥瀛海图。
那并不是他临时起意的东西,海图他在很久以前就已经绘制完毕。
他告诉雷泰阳,如果自己有一天去死了,那么请他取出匣子,完成他的遗愿。
叶欢并不怕死,但是却害怕无人对付琅邪王,让他逍遥一生。
雷泰阳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但是那三件物品却是他留下来对方洛阳王的利器。
虽然吴月娘和狐族长老对天发誓,会替他办一件事情——也许她们会履行誓言吧,但是,更重要的,是他现在有了信心。
他不会退缩,也不会害怕,谢梦落是他的爱妻,他会一生一世的陪伴她。
时光一晃,蓉蓉已经九岁了,小家伙的个子长得很快,也越来越调皮。
小狐狸陪伴在叶欢的身边,家中的卫生都是她一手包揽。
她晚上经常和蓉蓉一起跑到叶欢的房间中睡觉,小小的身子缩在了他的怀中,脸上带着甜蜜的笑容。
如同水晶一样晶莹剔透的人儿呀,希望你永远的快乐。
可是,她也要离开。
她的父母在琅邪王死后,被狐族救回,一无所有的他们随着大部队前往了澳大利亚,直到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才知道女儿在叶欢这里。
“到那片土地上去,你会幸福的。远离刀剑和血腥,快乐而平淡的过完一生。”
来接她的船已经到了,小狐狸要前往澳大利亚晒太阳。
“那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国度,你不知道,那里的树獭好有意思呀……”
那些小姐妹们兴高采烈的向着小狐狸讲着故事,有一个小狐狸的肩头上还爬着一只考拉。
但是,她依旧是呆呆的看着叶欢。
“再见了,霓裳,我会想你的。”
叶欢轻轻的拍了拍小狐狸的肩膀,到了分离的时候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想起了那首无题。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打了一个唿哨,青鸟儿停在了叶欢的肩头。
“青鸟儿,陪着小狐狸好吗?”
此去蓬莱,烟波万里,两个人也许永远不会见面。
“这本书,送给你。”
那是他送给小狐狸的礼物,里面是这三年来他讲给小狐狸的故事。
一千零一夜,他们曾经共同度过。
“亲爱的,我爱你。”
小狐狸拼命的表达自己的意思,可是此时,她只能说出这句话。
“是呀,我也爱你,亲爱的。”
装订成册的书放到了小狐狸的手中,很厚。
书名很长,一千零一夜之聊斋志异。
“叶欢哥哥,那名书生,他最终和小狐狸在一起了吗?”
那是另一只小狐狸,她眼泪汪汪的看着叶欢。
“我不知道,也许是幸福的。”
数千年后,另一名书生落魄一生。
一次次的落榜将他的雄心壮志慢慢的耗尽,生活也日渐窘迫。
最后,他落脚在一间破落的院子里,艰难度日,门外的野草很密,里面住着很多的狐狸。
有时候,小狐狸会跑到院子里偷东西,或者是,变成一个美女推门而入……
他在那里度过了几十年的清贫日子,然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坐在了冷冷的聊斋窗前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他将毕生的才华留在了一本书中,故事了有官场,有鬼怪,更有很多的狐狸。
不知道在那个时候,他还会记得书中的那些狐狸。
历史是公正的,他的名字会永垂不朽。
“小狐狸,这是那个书生的名字。”
叶欢在书上署下了名字,蒲松龄。
美丽的人狐之恋,曾经的传说。
一千零一夜,是是一千零一滴眼泪。
他已经给小狐狸讲了许许多多的故事,但是霓裳总是说,他才讲了一千个故事。
也许,等到很久以后,她才会听到那最后一个故事。
那是关于书生和小狐狸的故事,那是关于状元公和公主的故事。
月儿挂在了天空,天鹅绒一样美丽的夜空中星星在闪着眼睛。
炎热在温柔的清风中化为宜人的凉爽,梨花在夜色下怒放。
大家开始唱歌,唱着那快乐的歌。
“宁采臣和聂小倩来到了兰若寺,婴宁在墙头嫣然一笑。
阿宝与子楚如胶似漆,青凤对着月亮独舞。
这就是聊斋的故事,有几多快乐,几多悲伤。
小狐狸经常哭红了鼻子,大狐狸追逐着爱情。
结果并不重要,快乐的回忆将会永远。
千年以后,所有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传说……“
歌声越来越大,然后向着冲向了高空,散向了周围,以及传遍了四野。
叶欢笑着,小狐狸们笑着,篝火在熊熊的燃烧,流星划破了长空。
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
他不寂寞,霓裳不寂寞,小狐狸们也不寂寞,这是一个美丽的夜晚,这是一个梦幻一样的时代。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这世上,最美的是人间,最好的,是大家在一起,能一起的笑。
然后,他回过头,看着那一群小狐狸和自己的学生们。
“亲爱的,我爱你,我爱你们!”
第三卷 红袖书香
第一章 绝色青衣
“叶大侠,和我们一起闯荡江湖!”
偶尔,有江湖中的侠少来到了他的家中,邀请他一起去过着快意恩仇,纵横江湖的生活。
侠少们满怀着希望,来到了那个有着传奇经历的男子家中。
君子剑叶欢,四年前纵横江湖,孤身一剑与横江一窝蜂战于落水之畔,其后,行侠于江湖之中,剑下活人无数,并娶神剑谢梦落为妻。
他与琅邪王之战的一些经过被狐族泄露出去,那一怒拔剑的英姿,是无数少年心中的偶像。
可是,侠少们却失望了。
结婚后的叶欢,专心的做家庭妇男。穿着围裙的他将江湖侠少们迎进了屋,请他们品尝自己的手艺。
“我有了家庭和妻子,女儿年幼,需要多照看她,江湖上的事情,就拜托你们了。”
他温和的笑着,将热血的侠少们送出了门。
于是,慢慢的,江湖中的汉子说到他,只能微微的叹息。
菊花落,桃花开,又是一年。
此时,小狐狸还没有走,她以为这种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每天辛勤的打扫着房间。
狐族一直想要笼络叶欢,可惜小狐狸纯洁的如同水晶一样,她不站在狐狸姐姐的一边,有时候还挥舞着扫把驱赶着想要摸进叶欢房子里面的同类。
“叶大哥说了,他不喜欢陌生人暖被窝。”
于是,她霸占了叶欢的床,当叶欢看书的时候借出自己毛茸茸的尾巴。而晚上,经常与蓉蓉一起抱着叶欢睡觉。
今天,叶欢从外面练剑回来,看到了蓉蓉和霓裳在门口等着他。
“爸爸,早上有一名很漂亮的阿姨来找你,那时候你不在,于是她说,今天晚上会来拜访你。”
“很漂亮?”
叶欢皱了一下眉头,蓉蓉的眼界很高,曾和谢梦落、吴月娘等人相处,如果她说一个女人很漂亮的话,那么……这个女人是谁?
“她说娘家性解,名青丝,她的头发好长呀,就像是吴月娘的尾巴那样的长。”
蓉蓉想了想,补充道。
摸了摸下巴,叶欢知道麻烦大了。
“如果红袖盟的姐妹找你帮忙,一定不要轻易承诺,她们都不是好人,到最后你会发现自己被卖了。”
天才女剑客谢梦落被那些狡猾的大姐姐们坑了一次又一次,直到现在,还经常吃亏受骗。所以她出门的时候,千叮咛万嘱托自己的丈夫,防火防盗防姐妹,尤其是那些大姐姐们。
叶欢是一个好丈夫,坚决听妻子的话,突然听说大灰狼要来了,小红帽不由的思虑万千。
洛阳城,天下楼,大儒王通正在看书。
他今年三十有六,已是桃李满天下。
知天文,明地理,十五岁时就已写书立著,二十四岁的状元公名动天下。
风吹来淡淡的牡丹花香,抬起头,他看到了人间的绝色,青衣青裙,青丝三尺。
天地间在瞬间仿佛变亮,她修眉美目,姗姗毓秀,一动便是一景致,一笑便是一倾城。
“王老师,请问,人生来是善还是恶?”
白马寺,白马殿,白马和尚正在默念着第九十九遍大悲咒。
从小出家,精通佛法的他,心头从来没有如此的乱过。
三天前,她找过他。
“白马大师,白马非马,那么,如何让人从小明辨善恶,知礼自强?”
她以女居士的名义来到了这里,在佛前遇到了他,当他看到她第一眼的时候,心头便是一阵牵痛。修佛了四十年,他突然感觉自己仿佛错过了最重要的东西。她的风姿就像是一根毒刺,在他的心中用力的扎。
经书变成了那双明得发亮双眸,而这几天的梦中,都有那柔艳的身影。
门外传来了敲门的声音,他站起了身子。
还有半年,师傅就会将白马寺的住持之位交给他,可是……他已经不在乎。
“官人,请用食。”
温柔美丽的妻子做好了味美的佳肴,一对儿女规规矩矩的坐在下席。
拿起了筷子,却又放下,他长长的叹息了一声。
十年了,他还未曾忘记她。
她那清艳绝代的容颜,一颦一笑都铭刻在他心底。
心里恋了百遍,爱了千遍,以为再也不会为她而神魂颠倒,但是一封来函却让他整个晚上失眠。
华山派二弟子,二十三岁就将紫霞真气修炼到第七重境界的他,现在,是华阴县县令,再过两年,不出意外他将是渭南的府尹。
“别担心,我只是……”握住了妻子有些微微颤抖的手,他摇了摇头。“我只是有些激动而已。”
他打开了门,看到了她,那个青衣青裙,青丝三千的女子,解青丝。
“钱灵,如何能教化天下?”
今天是八月十五,中秋节,中午的时分一辆马车来到了叶欢家门口。
马车缓缓的停在了门前,小姑娘从上面一跃而下。
她大约十一岁的年龄,漂亮的就像是一个小天使。洁白如玉的脸上,有着弯弯的、大大的月牙眼和醉人的酒涡,黑色的长发半披在肩膀上,上身一件淡绿色的短衫,她走路很轻,行动小心翼翼的仿佛一只做坏事的猫儿。
“王叔叔,我先进去玩了。”
敲了敲门,却没有得到回应。于是小姑娘推开虚掩着的门,悄悄的溜进去。
放眼望去,这是很普通的四合院,屋子里面打扫的很干净,她还在院子中间看到了一座木马。
可是,主人在那里?不是说他中午回来了吗?
继续朝里面走,在不远处的花圃上,小姑娘看到一个大个子正在忙碌着。
“请问,这里的主人在吗?”
大个子的身上穿着粗布衣服,脸上也有些泥土,天生洁癖的小姑娘往后退了一步,微微的皱了一下眉头。不过,这个大个子有着一双温润如玉的眼睛,以及一双稳定的手。
“主人去遛狗去了,她和朋友到晚上才回家。”大个子解释着说,然后问小姑娘自己修剪的如何。
“你这样修剪是不对的。”小姑娘开始充专家,皇家园林中的她去过无数次,那里的大师傅很高兴有小姑娘在身边,也指点过她。
“是这样吗?”他很耐心,听着小姑娘的指手画脚。太阳将光辉洒在了花丛中,他的笑容有一种暖融融的感觉。
接过了花木剪,小姑娘开始示范,结果不小心将一株牡丹喀嚓了,她脸上羞红一片。
不过,大个子并没有任何的不满,他依旧是细心的给小姑娘当下手。
终于,花圃中的工作完成了,小姑娘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这么久,屋子里面的主人,应该回来了吧?
“园丁叔叔,请问一下,叶欢叶大侠他到底什么时候能回来?”
“叶大侠?”那个人温和笑了,说道,“这里没有什么叶大侠,我就是叶欢,谢谢你帮我修理苗圃,屋主是蓉蓉和霓裳,她们去遛狗了,小妹妹,中午请你吃饭,好吗?”
脸刷的一下红了起来,小姑娘眼睛中充满了星星,望着叶欢的神情非常的激动:“你……你……你……你就是……写……聊斋……志异……志异……的……叶叶……叔叔……”
小姑娘一急,声音都有些结巴。“妈妈说晚上来找你,可是我很想见你,于是提前来找你,聊斋志异是你写的吗,真的很好看……那些狐狸,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
“原来,你的名字叫做王鸥蔓。”端上了做好的糕点,送给她一个布娃娃,叶欢很快得到了她的喜爱,并知道了她为何而来。
这时候,门外传来了声响,蓉蓉和霓裳从外面回来。叶欢让让三个小家伙一起玩,他打开门,扫净院落,撒上清水,等着那位夫人的到来。
这世上,总有一些人值得钦佩。
神武后明玉掌控天下之后,庙堂武林中热闹了很多。
有数名女子或因姿色,或因才华,或因武功,名满天下,甚至跻身庙堂。
其中,就有一名奇女子,名为解青丝。
她年青的时候,和姐姐一起,双剑纵横,击杀大漠最凶狠的三百沙盗,决战拜火教左护法与华山之巅,风头一时无两。
她曾经是武林中的传奇,江湖中的绝色,然后,有一天,她解下了青丝,嫁为人妇。
她的丈夫,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是中原四大山庄中的飞马山庄庄主王鸿波。
据说,他们婚后很幸福,他和她有一个女儿。
相夫教子,举案齐眉,这本是天下间最幸福的事情,但她却放弃了那种生活,选择了另一条路。她跟随明玉,要做出一番大事业。
明玉如今掌控天下,还有更上一步的野心,但身为女子,必然会遭到最强烈的反对,所以明玉必须拉拢许多不会背叛她的人。
就像是皇族喜欢重用太监一样,明玉将目光投向了女子们。
如果女子当官,从政,掌握武林,那么这些人会是她的最坚强的后盾。她们不会背叛她,她们的荣耀和地位与明玉息息相关。
而这个时代中,平常人家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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