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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云劫-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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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摸出安全带,替我系好。

“刚刚你好象很开心。”他说,也许是我粗心,没有听出他语气里有指责的成份。

“因为你最后喝掉了桔子水,”我低着头,“虽然不是很享受。”

他发动了车子,“想听什么歌儿?”

“一首你不会有的歌儿。”

“说说看,叫什么名?”

我摇头,不想说。

他等了一会儿,见我不语,便自作主张的选了一张CD。

我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他选的是一张轻音乐的CD,其中有两首我比较喜欢的曲子,一首是《寂静的山林》,另一首是《巴比伦河》,如果生命是这两种形态的任意一种,我都会很欢喜。

“我可以见一见疯妈妈吗?”起风了,我看着窗外不停掠过的婆娑树影轻声的问道。好半天没有等到他的回复,我转过头看他,他的眉头深锁,牙齿正用力的咬着下嘴唇。

我几乎忘记了他有多痛恨我在疯妈妈面前对他的折磨,一旦意识到了这一点,我想到的便是立刻道歉。可是自尊心开始做祟,于是我说,“我开玩笑呢,只是想吓一吓你。”

他没有做声。

我不想再招惹他,如果他突然生气,想要责罚我时,再也没有人来解救我。

车内的空气越来越让人难以忍受,我开始感到头晕,没办法我坐好车的时候就会这样,晕车。我发誓,当我买得起宝马的时候,我会另外再配一匹汗血宝马来拉着它,我绝不让它喝着汽油在路上跑。

我想快点回家,回到那可以听见潮声的家。那里有我的花房,我在那里租了三间房子,一间我自己住,另外两间做花房。那里还有我的猫园,二十几只流浪猫生活在我家的后园,每天我会定时给它们投食。我有两只仓鼠,一个叫鸡蛋,一个叫明白,它们相亲相爱;有一只跛脚的总把自己当成猫的快乐傻狗;还有一只傲慢的总认为自己是美人的白猫,它们通通都需要我。

而我需要什么呢?“停——车。”我有气无力的叫,冷汗再次涔涔而出。

一路奔驰的车子应声停在路边,我抓紧时间跳车,一点也不体面的扑向路边一丛矮蒿,开始呕吐,红烧肉和冰其淋之恋,土崩瓦解。

夜晚的风吹过来,带着凉意。惊天动地的呕吐之后,我感到一阵虚脱,再也没有力气站起来。只好安静的蹲在那里,等着力量一点一点回来,杜渐开车门的声音传过来,应该是坐回车子里等了吧,我松了一口气。

“扑楞楞——”草丛里突然传来声响,一个黑影窜出来以后,迅速的消失在夜色里。我惊叫一声,向后退去,接着又撞到什么东西的身上,一声巨响传来,“啊——”我歇斯底里的尖叫着,还想再跑。却被一双大手牢牢的捉住,一个沉稳的安抚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不要怕,是我。”

我控制不住自己,丑陋的回忆令我一面狂乱的摇着头,一面不停的挣扎,“放开我——”

那双手始终没有松开,直到我落到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别怕,别怕。”有人一叠声的叮咛。我慢慢的变得安静下来,然后呕吐过后那种难闻的味道开始变得让人不能忍受。脚下有冰凉的感觉传来,我低头看时,才发现落在地上的是一瓶依云矿泉水。在车灯的照射下,瓶子里水汩汩的流着,我蹲下身子,将它捡起来,人说覆水难收,果然是真的,我用那半瓶水嗽了口,然后洗脸洗手。

杜渐转身从车里拿出一条毛巾递过来,我伸手接了,擦掉脸上的水渍。

“你的衣服一定也弄脏了。”我说。

“不要紧。”他伸出一只手想来扶我,我摆手示意不用,他不勉强,象第一次那样,帮我开了车门,看着我上车以后,再次关上车门。

我半躺在座位上,昏昏沉沉的只盼着快点到家,然后永远也不要再见到这个人了。

他将车窗摇开,将西服脱下来,盖在我的身上,我没有反对,再多说一句话都是在浪费时间,何必呢?

按照我的指点,杜渐终于将我运抵棉花岛的小屋。猫儿们都睡了,只有傻狗小旺坐在院子里尽心尽力的等我,只剩下三只脚的小旺曾经受过人类的残害,对生人十分的警惕和畏惧,难得是对初见的杜渐全无戒备,轻轻的在他的裤角上嗅了两下,便当成了自己人看待。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杜渐看着房间里的单人床问道。

“这是一个王国,还有很多别的生命陪着我。”回到熟悉的家里,我的精神已经好了很多。

“谁来负责你的安全?”他表现出一付不感受兴趣的样子,看来这注定是一个没有幽默感的人。

“一把负责任的老猎枪,还有邻居和小旺。”

“天啊——”他说出一声不知道是赞美还是不屑的话,“我现在明白,刚刚你为什么那么恐惧。”

“不要再说,我已经这样生活了三年。”我厉声阻止他,“要喝咖啡还是马上走?”

“我会和宁林森谈一谈这件事。”

“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严重,告诉我你的手机号码,回到家里以后给我电话,通知你平安返回。”这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和一个人分手以后,要求对方回家以后给我电话报平安,我开始在包里翻找我的手机。

两分钟以后,我意识到一件事,——手机不见了。



第 58 章

我停下来,对着茶几上的一盆铁丝蕨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安静的绿色植物用一种无所谓的姿态面对我,于是我告诉自己,至少我遇到了一个还算敬业的小偷,他记得替我拉上了包包的拉链。

“回家以后,打这个号码,82737965告诉我你平安。”我说。

杜渐拿出手机,开始拨号,“你的手机丢了?”

“对,被第三只手借走了。”我故做轻松,手机是罗浩阳买给我的,现在丢了,在我们取消婚礼三周年纪念日这一天。

有没有人象我这样,把一个倒霉日做为纪念日?电话的铃声响起来,不管它,是杜渐打的。

我脱下戴了一个晚上的骨镯,狠狠的丢在单人床上,希望可以当场摔碎它,不然等一下当我疲倦的爬到床上时,它将是离我最近的一个东西。

电话的铃声持续的响着,杜渐已经把手机放回口袋里。

“不用接吗?”他边说边往门口走去。

我瞄了一眼躺在墙角的猫型电话机,“我先送你出去。”傻狗小旺看到杜渐移动脚步,发出一声不快的低鸣,“小旺,快去睡吧。”我拍拍它的头。

“把门锁好,”杜渐伸手阻止我。

“那么,再见。”我抬起头,我们的视线在空中相遇,“记得打电话。”

“好的。”他简单的说,转身走出了小屋。

墙角里,电话的铃声契而不舍的响着,可以想见电话线的那一端一定有一个执着的家伙。我拿起听筒放在耳边,本来想说你好,可是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便从听筒里冲出来,“猴子,你干嘛一直关机,打家里的电话也不接?”

开口之前,我的心里转了千百个念头,最后我说,“罗浩阳,以后别再叫我猴子。”

“我一直这样叫的,以后也不想改变。”电话那一端的声音听起来不是很愉快,我可以想象出罗浩阳的样子,如果我站在他身边,他会一把捉住我,用行动来惩罚我。可是他现在什么都做不了,除了把那句话说得咬牙切齿。

“呵呵呵,”想到这一层,我开心的怪笑起来,“如果你那样叫我,我不会再和你说话。我说的是真的。”

“今晚,你去哪儿啦?”这个自大狂,是时候了,我决定让他知道这根本不关他的事。当然,前提是我得问清楚他下一步要做什么。

“明天你做什么?登顶,还是下撤?”

“下撤。今晚,你去哪儿啦?”

“和一个装西装的男人在一起,他请我吃冰其淋。”

沉默,不是罗浩阳的风格,可是他居然陷入沉默。

“你听在吗?”我当然能分辨出掉线状态是什么样的,不过偶尔也会做出错误的判断,为了让他说话,于是补充道,“他长得很帅。”

“你不喜欢穿西装的男人。”他霸道的指出。

“现在喜欢了,而且发现这一型的男人很不错,让我感觉很……安定,就象宁林森。”

罗浩阳开始大笑,我认命的咬住了舌头,问题出在最后一句话,他知道我永远不会喜欢宁林森那一型的男人。

我挫败的想扔下电话,“那么我都告诉你好了,我遇到了杜小松,宁林森结婚的时候,我是伴娘,他是伴郎,我突然发现,我很喜欢他现在的样子,所以我决定追他。先做他的女朋友,然后……”我伸出一只手,开始捏自己的脸蛋。

门外传来敲门声,小旺跳起来,大声的叫着。

“是谁?”我把话筒移开。

“杜渐。”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去而复返,只能大声说,“先进来吧。”

“罗浩阳,等一下,我再打给你。”

“猴子,”千里之外传来罗浩阳的声音里带着恼火,他的语气近乎咆哮,“三个月之内,我回到你的身边,现在让他尽快离开。”

“再见。”我挂断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车胎爆了。”杜渐站在门口,手里握着车钥匙。

“没有备用胎吗?”我抱着一线希望问他,或者只需要我提供适当的工具,他便可以解决问题。

“我自己弄不了。”他看着我摇头,“你能给我找一条毯子吗,今晚我留在车里。”

哦,哦,哦,看来霉运还没有结束。我抓住头发想了半分钟,“你睡隔壁的花房吧,不会很舒服,但是那里有一张床,总比睡在车里好一点儿。”

他沉吟了一下,最后接受了我的建议,“也好,虽然和一大群花住在一起不是一个好主意。”我发现他是一个能迅速面对事实的人,抱怨这个词也许二十年前就从他的字典里删除了。他是一个讲究穿着的人,当我把他的衣服弄脏的时候,他的眉宇间没露出一点让我难堪的神情。他肯定也不喜欢让车胎在这种时候爆掉,可是既然它爆掉了,他也没有因此恼火和沮丧。

好吧,我佩服这种喜怒不形于色的家伙,可是我得举手声明我不喜欢和这种人相处。

我对生命的感觉主要来自色彩,味道,形状,情绪,那些深藏不露的东西会让我困惑。

“你在思考吗?”一个遥远的声音穿越迷雾,抵达我的耳畔。

“哦,我们通常不提倡在卧室里放置花草,偶尔放一两盆也可以,不过必须挑选合适的品种。”

“很有学问。”

“是我在卖弄。”我推开左手边的房门,杜渐跟着我走进去,这个屋子原来住着司机小伍,他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大男孩儿,喜欢玩摩托车,喜欢骑着改装过的摩托车在午夜的街道上咆哮、飞驰。

在他过二十一岁生日那晚,因为喝酒过量,他的摩托车翻倒在我的院门前,我将他捡回家。幸运的是那次他只受了一点皮外伤,后来,他就留在了香浓。

“西姐,你是一个捡破烂专业户。”这小子忘恩负义的这样评价我,半年前,当他想爬到我的床上时,我将他逐出了小屋。不过,他仍然赖在香浓不打算离开,“猫歌和小汪都可以留在你身边,凭什么我得走?”他就是这样不讲理,大学毕业以后,本来可以有一份很好的职场工作给他,他偏偏不去。

每次我骂他不求上进时,总会被他骂回来,“你哪有资格说我,女孩子做财务工作,风吹不到,雨淋不到,不好吗?你又是怎么做的,一个半路当逃兵的人。”

“我是在寻找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我吼他。

他吹吹散到额前的长发,不以为然的吼回来,“我也是,所以你闭嘴。”

香浓除了小伍,还有另外两个棍棒打不走的人,薇薇姐,一个离婚的中年女人,小莫,一个乡下长大、到城里寻梦的女孩子。我们四个人,相依为命,活在香浓园艺这棵这小树下,各得其所。

“对不起,杜渐,是我害你遇到这么多的麻烦。今晚你将就一下吧,等一下,你可以去卫生间简单洗一下,这里原来住过我的同事,你挑一件他留下来的衬衫当睡衣。”我觉得自己应当对杜渐抱歉,所以这样对他说。

“好的。”他简单的说道。

电话铃声又响起来,“我去接电话。”跟杜渐交待了一句,我回到自己的房间。

你能从电话的铃声里听出来情绪吗,我总是觉得我能。比如现在,我听出了气急败坏,上帝,今天真是漫无边际的一天,我拿起话筒时,心里想的是它能快一点结束。

“猴子——。”三年前,罗浩阳离开大连,我们一直保持着每周通一两次电话的习惯,每一个电话的开头,他都会这样叫我。在今晚以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已经被他驯化,如果他让我穿上虎皮裙,我一定会当自己是孙悟空。

每次他叫我猴子时,我都是安之若素,但是今晚忽然变得不同,我恼火的对他吼道,“我说过不准再这样叫我。”

“他走了吗?”

“谁?”我的大脑一时短路,白痴的忘记了杜渐的事。

“杜小松。”

“不,他留下来啦,明早才走。”

“发生什么事了?”罗浩阳的声音里透着冷静和克制。

“你还没答应我,以后不再叫我小猴子。”我提醒他。

“我今天没有叫你小猴子,我记得几年前那样叫你时,你心里很欢喜。”我又开始抓头发,并且脸红,想起他最后一次叫我小猴子时,我的确是心里“很欢喜”,混蛋罗浩阳,那一次他差点脱光了我的衣服,因为他一遍一遍的对我说咒语,是一边亲我一边说的,“我的小猴子,我的小猴子……”他每说一遍“我的小猴子”,我都期待着,接下来的一句会是,“ 我爱你。”可是从开始到最后,他一直没有说出“我爱你”,就连“喜欢你”他也不肯说。

“我要挂电话了。”

“他为什么还没走?”受不了了,如果我们一直象是两个疯子一样,自说自话,这个电话永远也讲不完了。

“因为他决定明早再走,现在走的话,就不能明早再走了。”听不懂才好,我把电话扣死。

铃声再一次响起来,“为什么?”这一次没有冷静,也没有自制,喜玛拉雅山上,一定是阴云密面,大雪纷飞。

我已经有很久没享受过惹恼罗浩阳的乐趣了,今晚我决定重拾旧好。

“因为他没有办法让自己离开我。”我当然是问心无愧,如果杜渐有办法背着他的车离开我,或者让他的车背着他离开我,我相信他很乐意那样做。

这个话题已经没有讨论的必要了,所以我再次挂机。当然,电话还会再打进来,我把铃声调到最小,墙上的大船钟指向十点钟,再有两个小时,这一天就结束了。

我起身离开房间时,手里拿了一罐青岛啤酒,是多年前养成的坏习惯,睡前一罐,睡前一灌。

棉花岛本来是一个很小的岛屿,如今只是剩下一个名字而已,很多年前的填海运动将它和陆地连在了一起。

这里只住了百十来户人家,我爱它夜里的安静,也爱它白天的喧嚣,白天总是有很多的游人来此地做一日游。

我爬上秋千架,坐好,打开啤酒开始慢慢啜饮。

夜凉如水,潮声从远处传来,半弯月亮挂在天空上。凉透的啤酒百转千回一路滑进胃里。

“你很会享受生活。”

我转过头,穿了一套白衣的杜渐站在院墙边,我眯起眼睛打量他,很难说他这样穿好不好看,我决定不预置评。

“哦,冰箱里还有,你自己去拿吧。”我懒得从秋千上下来,而且我不相信他会喜欢在睡前喝一罐啤酒。没想到,他很听话的转身回到房间里,两分钟以后,他的手里拿着一罐打开的青岛。

他边走边说,“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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