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奋斗在初唐-第112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至于到底是谁派了自己,那只有严加拷问才能得知了。
甚至很可能……东华王为了不令家丑远扬,连问都不问,就令人结果了自己的性命!
怎么办?
偌大的东华国,恐怕已经没有了我的容身之地!
走了吧……走了吧……从此以后,我封常清四海为家,再也不是东华人!
想到这里,他牵起赤兔马,向远方走去。
……
……
五年后,新华城内。
金殿上。
封常清赤裸着上身,背负荆条,跪倒在地,道:“罪臣参见王上!王上千岁千岁千千岁!”
与他想象地相反,东华王并不如何生气。
郭业和颜悦色地说道:“你就是封常清?孤王原来听说印第安人中出现了一个常胜王,还深以为忧。没想到竟然是你!这话怎么说的,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一家人了。”
“罪臣身犯大罪,为了活命,不得不浪迹天涯。所作所为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活命而已,不值一提。至于长胜王的名号,更是一个笑话。”
“封爱卿太谦虚了。印第安人虽然战力不强,但蚁多咬死象。你单凭一个人,就打下了一个国家,这很不容易。即便易地而处,孤王也未必有如此功业。爱卿之能世所罕有,就是如何称赞都不为过。”
封常清本来就是聪明人,这几年的生活又磨平了他的棱角。闻听“爱卿”二字,他当即又连连磕了几个响头,道:“王上这是答应赦免微臣之罪了?”
郭业走下了王座,把他扶起,道:“封爱卿,有件事,孤王还是想问你一下。当然了,你不愿意回答也没什么,我绝不怪你。至于你之前所犯之罪,也一笔勾销。”
“王上有话请讲。”
“你当初进入太子的营地,到底是为了什么?”
封常清苦笑一声,把当日之事娓娓道来。
最后,他说道:“当时微臣年少轻狂,一时糊涂做下了错事。其实,此事没什么隐清,都是我一时没想开。”
郭业点了点头,道:“原来如此。”
“您信了?”
“那是自然。”
要是别人,郭业当然不会那么容易相信,毕竟这事太不符合常理了一点。但是封常清不同,这人在历史上的行为就非常古怪。
此人发迹全靠了高仙芝的赏识。他对于高仙芝呢,当然也是发自内心的非常感激。
但是,即便如此,高仙芝的乳母之子郑德诠对他无礼,他就找了个机会,把此人处死了。
注意,这个无礼,可不是郑德诠侮辱了他。而是众将都来拜见封常清之时,他仗着自己与高仙芝的特殊关系,没来拜见。
由此可见,封常清不仅模样和钱霸有相似之处,就是性格也差相仿佛。
他的自尊心太强了,很可能做出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来。
郭业顿了一下,继续道:“既然如此,你的罪过就是把赤兔马偷走了。宝剑赠烈士,脂粉送佳人。宝马么……就该给猛将。这匹马,就算是本王赐给你了。”
“多谢王上!”
“不必再跪了,一匹马不算什么。”
郭业微微一笑,转移话题道:“封将军以一人建一国,说出来真是令人神往。你能不能把此事的过程详细讲述一遍,也满足一下本王的好奇心。”
第19章封常清的崛起(3)
封常清道:“其实……这还要多亏了赤兔马。”
“赤兔吗?跟赤兔马有什么关系?”
“微臣知道王上还要继续往外扩张,所以出了东华国过境之后不敢停留,继续往东走。饿了采野果,渴了饮清泉。走了半个月之后,我实在顶不住了,生了一场大病。”
郭业点了点头,道:“你虽然父母双亡,但外祖父对你可不薄,从小到大一直没吃过什么苦。现在骤然间落到此等田地,身体不适应也是正常的。然后呢?”
“微臣当时上吐下泻浑身无力,我知道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就向当地的一个印第安部落求助。”
钱霸道:“你小子的胆儿真肥呀,那些部落有好有坏。好的对外人非常热情。不好的,说不定就把你当祭品给献祭了。还有那特别蒙昧的,甚至保留着吃人的习俗。”
“我这不是没办法吗?”封常清苦笑道:“当时不向印第安部落求助就必死无疑,去求助了还有一线生机。两权相害取其轻,也只能走这条路了。”
“然后呢?”
“没想到的是,那个部落的人见到我骑着赤兔过来,就尖叫着跑开,既不前来迎接,也不对我发动攻击。”
“到底是怎么回事?”
“后来我才知道,以前这些人并没有见过马。他们见微臣衣着华丽,骑着一匹高大威猛的怪物而来,都十分害怕。不知道我是神是魔。”
郭业知道,在唐军的船队登陆美洲之前,这片大陆上是没有马的。
至于原因也很简单。
大约在两万年前,印第安人就把这片大陆上的野马捕杀殆尽了。换言之,他们把野马全吃光了。
听起来挺不可思议,但是仔细想想也不奇怪,用马拉车和骑乘,那是人类发展出文明之后的事。
在两万年以前,对于印第安人来讲,马匹不过是一种普通的动物罢了,唯一的作用就是作为食物。
那时候自然也没什么《动物保护法》,一不留神把马吃光了也是很正常的。
但是,尽管现在的印第安人没有见过马,要说这帮猎人的后代会对马惧怕,也实在太匪夷所思了一点。
大部分印第安人,初见马匹时,只会认为这是一种从没见过的大狗,而不会误会为神。
郭业想了一下,道:“让他们惧怕的应该不是赤兔,而是你。印第安人从没有成功驯养过大型牲畜。见你能把这么高大的猛兽驯服,肯定觉得你很有些神异之处。”
“正是如此。”
“那后来呢?”
“人们四散奔逃,唯有一个中年女子抱着一个小孩来到我的面前,连连磕头。我跳下马来,发现那个孩子是得了疟疾。治疗此病的法子咱们东华尽人皆知,我就把那孩子给治好了。”
郭业道:“这下子那些人可就真会把你当成神了。”
“确实如此。我先是从那个救子心切的女人那里得到了一些食物,在这个部落安顿下来。等我把那个孩子治好以后,就得到了整个部落的拥戴,当上了酋长。”
钱霸道:“听起来也没什么难的,主要是那个部落的人太蠢,而你的运气又太好。要是在别的地方,你这两下子可未必能行。一人建一国,名头倒是好听。仔细想想也没什么。”
“别瞎说!”
郭业一皱眉,道:“封爱卿之所以能这么容易当上酋长,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你没有想到。”
“什么原因?”
“那个部落肯定非常弱小。要不然即便再愚昧,尝过了权势的滋味之后,谁会轻易放手?封爱卿能这么容易就把原来的酋长挤下去?”
封常清接着道:“王爷真是见微知著。不错,这个部落的男女老幼加起来还不到五百人。而且那时候,他们正在受到一个强大部落的威胁,稍一不慎,就有灭族之危。”
钱霸这时候也明白了,道:“听说你现在建的那个国,名为蒲国。现在地方过了千里,人口超过了二十万,战士也有五万之众,乖乖,几年内就从五百到二十万,你小子的本事的确不小!原来俺还真是小看了你。”
封常清道:“其实也没什么。那些印第安人不光是武器上远不能和东华相比,就算是论起打仗的本事来,也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说起来,我还真是胜之不武。”
钱霸摇了摇头,道:“你也别太谦虚了。假如印第安人真的那么不堪一击,怎么这么多年了,咱们东华都没把北美洲一统?别说一统了,现在我东华连此洲的两成都没吞下呢。”
封长清道:“主要还是咱们的人口不足。”
郭业道:“人口不足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但印第安人的抵抗也不可忽视。封爱卿你再这么谦虚,我东华将士的脸面可要挂不住了。”
封常清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有些过火了。如果说自己的功业是不值一提,把东华国的数万将士几十年的厮杀又有何功劳可言?自己这一番话,不是把东华的武将全得罪了吗?
他赶紧解释道:“微臣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说……想说……”
郭业摆了摆手,道:“封爱卿不必解释,本王相信你绝无恶意。”
“多谢王上。”
“呃……”郭业想了一下,道:“你以一国来投,如此大功世所罕有,按说本王应该对你多加赏赐。不过,在赏赐之前,本王还要问你最后一个问题。”
“王爷有话请讲。”
“俗话说,宁为鸡头,不为牛后。你为啥好好的一国之主不当,偏偏要举国投奔东华?论财富,本王能赏给你的,总没你做国主能搜刮得多吧?论权势,我就是封你的官再大,也没国主的权力大吧?”
“王上,您实在是太高看我了。我这个一国之主算什么?东华扩张的过程中,灭掉的国家很多,杀死的一国之主也有几十个。莫非您还会因为我原来是东华人,就放过蒲国?”
郭业这才恍然大悟,自己被封常清的名号所慑,以为他足以和自己争雄美洲。
但实际上呢,不仅论起国力来,东华和封常清建立的国家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单说国主的名望,两国也不可同日而语。
郭业那是大唐秦王,仙人弟子。封常清呢,一个逃卒而已。
恐怕在封常清的眼睛里,自己才是那个高不可攀,不可战胜的人吧?
想到这里,他微微一笑,道:“你是怕我灭了你的国家?”
“不仅如此,说实话,微臣建国的过程中,也谈不上废了多大的力气,国亡了也没什么。只是我现在已经成家,若是因为我的固执连累妻子,那可就真的追悔莫及了。”
郭业点了点头,道:“封爱卿还真是个有情有义之人。好了,我的问题已经问完了。现在……封常清听封!”
“微臣在!”
“孤王封你为五军都督府左都督,蒲国公,赐爵田十万亩,府邸一座,奴隶两百口,绢千匹!”
“这……”封常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田宅奴隶什么的,他当然不在乎。当了这几年国主,他积攒的黄金都有十万斤了。换成钱,那就是一千万贯。别说几辈子了,十几辈子都花不完。
关键是官职,东华现在的军制是五军都督府制。所有统兵事宜,全由前后左中右五个都督府决定。
东华王郭业自领了中军都督,前军都督是钱霸,右军都督是李元魁。至于说左、后两军都督一直虚位待人。
自己当上了左都督,这就相当于一下子进入了顶级武官的行列,足以和钱霸等人分庭抗礼。
至于爵位,现如今东华国有国公之位的,也绝对不超过一掌之数。自己同样是做到顶了。
即便从酬功的角度来讲,这些赏赐也是太过丰厚。
“王上,这个赏赐是不是太过分了一点。微臣何德何能……”
郭业哈哈大笑,道:“一点都不过分。我封你为左都督,可不光是为了酬功。更多的,是爱惜你这个人才!人尽其才乃是本王立国的原则之一。封爱卿,莫非你自认为不配当这个左都督么?”
“当然不是。”
他跪倒在地,道:“愿为吾王效死!微臣领命!”
第20章东华有财神
东华国,金山府。
大片的荒原上,遍布着各式各样的帐篷。无数男人们光着膀子,拎着鹤嘴镐和铁锨,汗如雨下,在土里找寻着他们心中的梦。
这个梦到底是什么?废话,当然是黄金了。
钱能通神,有钱能使鬼推磨,淘到了金子,鬼神都能指使得动,什么梦想实现不了?
呜呜呜~
一个瘦弱的青年,猛然间把鹤嘴镐一扔,嚎啕大哭起来。他哭得甚是凄切,要是在别的地方,早就被人围拢过来,询问他到底有什么伤心事。
不过,这里都是五大三粗的精壮汉子,最看不起的就是哭哭啼啼的娘娘腔。所以,直到他哭得声嘶力竭,都没有人往这边看上一眼。
此刻的王元宝真感到人生无比的黑暗,想死的心都有。
不过,很快他就时来运转了。
“这位小哥,你是因何事伤悲呀?”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来到了身旁。
王元宝抬头望去,见此人虽然穿着普通,但是气宇着实不凡。就是身后跟着的几个伴当,也不似凡俗之辈。
他不敢怠慢,擦了擦眼睛,站起身来躬身一礼,道:“小人王元宝,见过这位长者。”
那人回了一礼,又继续道:“看你身形瘦弱,莫非是有人欺负你了?抢了你的金子?没关系,告诉本……本人,我一定会为你做主。”
一提这事,王元宝不由得脸泛泪光,他说道:“这位长者,您别说了。这么跟您说吧,要是真有人抢了我的金子,我还就不哭了。您别看我瘦,但我可不懒。金子被人抢了,再挖不就是了?”
那中年人点了点头,道:“说得也是。我就说嘛,东华王在本府派了重兵,日夜巡视。作奸犯科之辈不能说没有,但要说把人逼到了绝境那就不大可能了。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唉,此事真是说来话长……”
“话长不要紧……我刚好闲着没事,你慢慢跟我说!来人!”
他身后的伴当回应道:“在!老爷子,您有何吩咐?”
“咱们今天的午饭就在这儿吃了。把酒菜茶水都摆好,我请这位小哥吃顿饭。”
“喏!”
功夫不大,那些伴当就撑起了一座帐篷,里面铺上了厚厚的毡毯,桌椅板凳俱全。不仅如此,还整治了一桌好酒好菜。
见此状况,王元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要知道,此地原本荒凉至极,方圆几百里内都没什么人烟,各种服务行业自然也是没有了。要不是因为有黄金可采,谁会来这个鬼地方?
伴当们能在顷刻间整治出这么一桌酒菜来,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眼前之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还愣着干什么?坐,坐,咱们边吃边聊。”
“是。”王元宝恭谨地坐下,道:“说起小人的身世也真是可怜。我本乃大唐长安的一个小贩,以贩卖丝麻为业,利润微薄,只是勉强糊口而已。”
“那你因何到了东华?”
“有一次小人贩卖丝麻去临淄,孤身一人投了一家客栈。清早醒来,所有的货物都不见了。这些货物可以算是小人的全部家产,没了它们,我以后何以为生?”
“那后来找着了没有?”
“我一个外地人,人生地不熟的,怎么可能找着?官府也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兴师动众。最终,我万念俱灰,就想悬梁自尽。”
“然后呢?”
王元宝道:“我悬梁之后不久,就被店主人救了回来。那个店主真是个好人。他不仅免了我的店饭钱,还请了一个道士来,给我算了一卦。”
中年人道:“店主人如此做,兴许是发了恻隐之心,不过更多的可能,是怕你死在这,坏了客栈的名声。不用问,那个道士是给你算前程了吧?”
“被您说中了。他说我此生注定大富大贵,眼前不过是小厄而已,不必挂怀。只要回到了长安城,必得贵人扶助,前程似锦。”
“那你就听了道士的话回长安了?”
王元宝不好意思地说道:“虽然在下也觉得他算得卦未必靠谱,但死过一次以后,也就没勇气再死一次了。只能是死马当活马医。不过,您还别说,在长安我还真碰上了一场机缘。”
“什么机缘?”
“当时长安城到处流传着东华遍地黄金的传说。比如有一个人走在路上踢了一块石头,发现那个石头有异,仔细一看,却是一个两斤多重的狗头金,从此以后,他的下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那中年人接话道:“还有人说,东华国境内的土著非常傻,用小小的玻璃珠,就可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