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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夺王座-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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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渊猎魔就像是大喊着抗议抗议,连连高举右手,道:“一统江湖,千秋万代,星宿……

啊不,牛头……”

一个盘子顿时砸在了深渊猎魔的脸上。

……

四楼的碰杯声又再次响了起来,酒杯小了,方凡四人便换成了碗,一碗碗青翠的酒水端起,四人就像是喝清水一般,将醉乡愁往嘴里倒。

三坛酒很快喝干,不胜酒力的陈皮肉桂第一个醉倒了,身形左摇右晃的深渊猎魔还在强撑,而方凡与书本里的虫都眼神朦胧的瘫坐在椅子上。

楼下的喧闹声已经低不可闻,若有人走进云生酒楼,只会看见坐、卧、睡各种姿势醉倒在地上的玩家,云生酒楼就像是经历过一场激烈的战斗,满地狼藉。

方凡等人并不担心嚣张一世会来寻仇,一是击溃的帮众难以聚集,二是城内根本无法发生大规模的械斗,单打独斗目标小,不易被守卫察觉,可多人混战就不一样了,惹怒守卫与找死无异,为了一时的痛快去换境界跌落,显然是不划算的。

方凡几人不再饮酒,坐在方凡身旁的玉莹突然用胳膊肘捅了捅方凡,道:“能不能帮我做个任务?”

深渊猎魔的耳朵实在太灵了,玉莹明明用了很小的声音,可他偏偏听的一清二楚,从椅子上腾地蹦起,大声道:““我可以帮忙!”

书本里的虫一把将深渊猎魔拽回了位子上,骂道:“你……你跟着……跟着瞎掺……掺和什么……”

陈皮肉桂也一把捂住了深渊猎魔的嘴,舌头僵木的说道:“你……你要跟着……跟着我到……到云水居去……没有你……你……我……我不行……”

深渊猎魔一把扯掉陈皮肉桂的手,道:“没我你怎么……”

“唔……”

话没说完,陈皮肉桂立即捂住深渊猎魔的嘴,截住了深渊猎魔的话头,话也变得利索了,道:“因为你一直长着小人得志的样,这个活让你来做实在太合适不过了。”

深渊猎魔又扯掉陈皮肉桂的手,反驳道:“我怎么……”

“你闭嘴!”

陈皮肉桂与书本里的虫同时呵斥,书本里的虫竟都不结巴了。

玉莹的脸色早已涨红,她的皮肤本就白皙,脸一红起来,就像是煮熟的龙虾。

方凡当然明白玉莹的意思,也同样明白陈皮肉桂的意思,他的心弦仿佛被触动了,却抿了抿双唇,故作不知的问道:“做什么任务?”

玉莹小声道:“一个师……师门任务。”

玉莹也突然变成了结巴。

方凡不禁露出了笑容,道:“具体做什么?”

玉莹暗暗吸了口气,道:“调查汉州城劫镖事件。”

方凡道:“汉州城?中原?”

玉莹点头,道:“这个任务在我的任务栏里有六七天了,我也没主动接,它就自动接受了。”

陈皮肉桂惊奇道:“还有这种事?”

玉莹吐出口气,道:“可能跟我是霓裳宫的亲传弟子有很大的关系。”

方凡直奔主题道:“这个劫镖事件有没有具体的说明?”

玉莹道:“具体的也不甚清楚,只知道发生在长风镖局?”

方凡惊愕道:“竟然有人敢劫长风镖局的镖?”

长风镖局是中原第一镖局,百年来出过的差错甚少,多少山贼只听长风镖局的锣声,便已是心胆俱裂。

玉莹无奈摊手。

方凡奇怪道:“长风镖局内部能解决的事,为什么会成为霓裳宫的师门任务?”

“原因很简单。”玉莹道:“长风镖局是霓裳宫创办的,长风镖局解决不了的事,当然要劳烦霓裳宫。”

第二百七十三章 走镖

十一月二十三。

冬至。

曦微的晨光拨开乌云,车轮碾碎冰雪的声音渐渐从城内走出城外,一辆镖车从汉州城缓缓行出。

镖车行过,沉重整齐的车辙顿时出现在了马车的后方,在冷风中飒飒作响的长风镖局的旗帜下,陶安骑着高头大马当先走在前头,身后是喝道开路的趟子手。

陶安二十出头,正是最意气风发的年纪,玄色劲装,束发佩剑,虽然相貌普通,属于丢进人堆便再也认不出的样貌,但在这身行头的衬托下,陶安从内到外透露着一股英气。

身后的镖车虽然沉重,但里面的镖物并不贵重,都是些不甚值钱的丝绸布匹,所以押镖的人并不多,仅仅只有二十来人。

这趟镖将会走的非常轻松,除非是穷的饿急了眼,想必也不会有人盯上这批货,一群穷苦人想来劫长风镖局的镖,只能说他们是瞎了眼,所以押镖的每一个人都有些心不在焉,因为这种镖向来都是走一个过场。

陶安晃晃悠悠的骑在马上,从出了汉州城开始,他脸上的笑容便一直没有消失,这种笑容只有在迎亲的新郎官的脸上出现过。

一直奋力向上爬升的陶安当然不会那么早娶亲,当一个人有家的牵绊,做事多少就有些畏首畏尾,心安稳下来有时并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对一心想要在江湖上闯出名声的陶安来说,女人只会成为他路上的绊脚石。

男人一生只会为三种东西奋斗,美色、财富、地位,美色已经排除在外,财富更是与陶安沾不上边,一个走镖的游子又怎么会与财富沾的上边?

是的,只要押完这趟镖,尚还是趟子手的陶安便是一名真正的镖师,以这个年纪坐上镖师位置的,在长风镖局只此一人,不仅是因为陶安有一手精妙的剑法,还因为有一个极为赏识他的师父——高义。

。高镖头。

从趟子手到镖师不仅需要实力,还需要通过镖局的考验,这是陶安第一次独自押镖,但他从十岁便开始跟着高镖头,期间不知押过多少大大小小的镖物,不知经历过了多少次生死,他虽然年轻,却已经是一个老江湖,像今天这种走过场似的走镖,他完全是打不起精神的。

年轻气盛的人总希望在走镖时遇到更多的危险,好能在众人面前彰显出他的实力,艳羡的目光实在是一种令人欢愉的享受。

而老镖师巴不得风平浪静的将镖物完完整整的送到交接地点,每次走完镖,在无人注意到的角落,他们总是要出一身的大汗。

走镖,何尝不是在刀刃上跳舞?

……

暮色时分。

陶安竖掌示意疾行的众趟子手停下,到了夜晚,哪怕是长风镖局的总镖头都不敢走镖,更何况是不过走了几座桥的陶安?

即便镖不重,陶安也不容镖物有半点的闪失,当镖师失了镖,哪怕他曾经名声遍九州,这一镖足已让他身败名裂。

每一位成名的江湖人都知爱惜羽毛,更何况是陶安这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一次失败,他将在长风镖局再也抬不起头,陶安是不敢拿自己的名声开玩笑的。

趟子手很快便扒开地上的积雪,生起了一堆篝火,这趟镖是庐平城唐富商的货物,去往庐平城的这一路荒芜的很,连间栖身的破庙都没有,汉州城到庐平城的这一段路陶安没少走,他们现在所停的地方也是长风镖局一贯的歇脚地。

这段路其实并不算远,可押着镖车就需要一天一夜的时光了,从来没有人在这处地界失镖,因为这里离长风镖局实在太近。

一个在镖局德高望重的镖头想要捧自己的徒弟,总是会有人给很多方便的。

就在陶安下马准备到篝火旁喝上几口温开的热水时,苍茫的暮色中突然响起了“咯吱咯吱”的踩雪声,来人的脚步略重,听声,不像身负轻功。

所有的人都将目光投向了来人,来人肩扛着锄头,身穿灰色的破棉袄、棉裤,脚下蹬着一双黑色棉鞋,身上穿的很破,可这双棉鞋却像是新做的,他垫着脚尖,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可越是在雪中垫着脚尖,他越走不稳,反倒踩了更多的雪,就这么趔趔趄趄,这个皮肤黝黑的怪异庄稼汉走近了。

陶安对身边一名与他年纪相差不大的趟子手使了个眼色,嘴一努,这名趟子手立即起身抱拳道:“这位老哥,这里是长风镖局歇息的地方,烦请老哥绕开点路吧。”

庄稼汉眼珠子顿时瞪得滚圆,道:“这地方是长风镖局的?!”

趟子手转目看了陶安一眼,陶安并没有表现出不耐烦的神色,又对趟子手使了个眼色,同时向庄稼汉扬了一下头。

趟子手在心里暗暗琢磨了一下措辞,笑脸相迎道:“兄弟几个劳累一天,烦请老哥行个方便。”

庄稼汉就像是一根筋,众人未怒,他先怒了,喝骂道:“我管你们这群拦路狗的死活,为什么不是你们给我让开条路?!”

陶安的脸色骤然冷了下来,趟子手立即会意,冷冷的说道:“老哥这是存心与我们作对?”

庄稼汉将锄头末柄猛地砸在地上,横眉竖眼道:“是又怎样?!”

趟子手已经察觉到陶安心中的不快,他也急于在陶安面前表现自己,当即抽出腰间短刀,眼中杀意涌现,道:“老哥是给脸不要脸?”

庄稼汉嘴不饶人的说道:“你们这群拦路狗能给我长什么脸?!”

庄稼汉吐出“拦路狗”三个字的时候,趟子手手中的短刀便向庄稼汉的脖子划了过去,与一个庄稼汉好声好语的说上半天,便已经给足了礼数,既然这名庄稼汉如此不知好歹,陶安等人也不介意手上多一条人命。

可令人意外的事发生了,庄稼汉竟然在趟子手刀光连闪的攻击下,声不抖气不喘的说完了完整的一句话。

陶安心中甚惊,暗忖自己来应付这一招,也做不到像庄稼汉这样谈笑自如的。

第二百七十四章 百叶飘零

趟子手久攻不下,心生燥意的同时,狂吼着加快了手上的速度,刀刀尽往庄稼汉的致命部位扎,刀刀迅疾而又凶狠。

可令在场所有人都不敢置信的是,他们未见庄稼汉怎么移动脚步,便将趟子手的每一刀都躲了过去,颇有些闲庭信步的悠然感。

“你这条狗着实让人烦躁!”

庄稼汉大骂一句,锄头猛地向趟子手的头砸了过去,所有人都看见了锄头砸来的轨迹,这一锄头也确实没有什么精妙可言,就像是锄地搂草,就像是正在锄草的庄稼汉被激怒了,气急败坏的挥了一锄头。

既然能看见锄头砸来的轨迹,躲开这蛮横的一击想必也不是问题,处在攻击中的趟子手是这样想的,陶安是这样想的,陶安身边的一众趟子手都是这么想的,可令人意外的是,处在攻击中的趟子手偏偏没有躲过这一锄头,不仅如此,他反倒像是主动将头迎上了锄刃。

锄头砸下,脑骨迸裂,黏稠的红白物从头颅中溅射了出来,趟子手两声惨呼都没来得及发出,便成了一具死尸。

“你……”

二十来名趟子手再也坐不住,如临大敌的站了起来,手已摸上武器,他们终于明白了。

现在积雪铺满大地,哪里用的到锄头,寒冬腊月又哪里有什么农活?

庄稼汉到这里除了劫镖,还能做什么?

青松剑也被陶安从剑鞘拔了出来,心脏在胸膛中狂跳,不仅是因为紧张,还因为陶安隐隐开始兴奋起来,他从不畏惧强敌,敌人越强,便越能激发他的斗志,这才是他晋升镖师最好的礼物。

“上!”

陶安一声令下,二十多名趟子手立即冲了上去,每个人都拿出了自己最强的招式,全部向庄稼汉的身体招呼过去。

庄稼汉未有一丝一毫的慌乱,他的速度也没有变快,就像是锄地一般,锄头似快又似慢的砸下,每一锄头落下,便有一名趟子手倒地身亡。

各色光芒将庄稼汉笼罩,凛冽的劲气四处飞射,可庄稼汉就如同一只滑不溜丢的泥鳅,侧身、拧身、小退步,每个人都能看清他在往哪个方向闪避,可向那个方向攻去时,偏偏都落了空。

众人的攻击都落了空,庄稼汉的锄头却没有一次砸空,骨碎声、鲜血迸溅声、尸体坠地声此起彼伏的响起,不知不觉,庄稼汉身边便没有几个人存活了。

“退回来!”

陶安暴喝一声,围着庄稼汉的四人毫不犹豫的退开,陶安立即出剑刺向了庄稼汉的胸膛。

剑是青松剑,剑法是千万松,翠绿的青松剑刺出的一瞬间,庄稼汉的眼前顿时出现了百余片锋锐的松叶,陶安完全不用虚招,一出手便使出了千万松的最强剑招——百叶飘零。

陶安对这一剑十分自信,在一众趟子手的围攻下,他也看出了庄稼汉脚下移动的规律,他之所以等到现在才出手,就是为了等到庄稼汉脚下衔接中断,这稍纵即逝的机会很难把握,此刻,陶安抓住了这个机会。

惨重的伤亡已经不重要了,穷苦人的命何时值钱过?

必中的一剑,必杀的一剑,就在陶安狞笑着期待青松剑贯穿庄稼汉的胸膛时,他的头顶突然传来一股剧痛,眼前一片红色,那是鲜血遮住了眼帘,庄稼汉手中的锄头竟先一步砸碎了他的脑袋。

“不……不可能……”

陶安圆瞪着双目,仰面倒在了地上。

“我……我的人生还刚刚开始……”

噗……

锄刃砸烂了陶安的脸。

……

十一月二十五。

汉州城街道上的积雪已经被扫到了道路两旁,长街如洗,四辆镖车缓缓从一座青砖黑瓦的大宅院中驶出,这里是长风镖局。

高义的身下是一匹乌黑色的骏马,墨影就如黑夜的幽灵,白日里疾如风,黑夜里迅如电,是一等一的宝驹。

人的脚步略重,听声,不像身负轻功。

所有的人都将目光投向了来人,来人肩扛着锄头,身穿灰色的破棉袄、棉裤,脚下蹬着一双黑色棉鞋,身上穿的很破,可这双棉鞋却像是新做的,他垫着脚尖,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可越是在雪中垫着脚尖,他越走不稳,反倒踩了更多的雪,就这么趔趔趄趄,这个皮肤黝黑的怪异庄稼汉走近了。

陶安对身边一名与他年纪相差不大的趟子手使了个眼色,嘴一努,这名趟子手立即起身抱拳道:“这位老哥,这里是长风镖局歇息的地方,烦请老哥绕开点路吧。”

庄稼汉眼珠子顿时瞪得滚圆,道:“这地方是长风镖局的?!”

趟子手转目看了陶安一眼,陶安并没有表现出不耐烦的神色,又对趟子手使了个眼色,同时向庄稼汉扬了一下头。

趟子手在心里暗暗琢磨了一下措辞,笑脸相迎道:“兄弟几个劳累一天,烦请老哥行个方便。”

庄稼汉就像是一根筋,众人未怒,他先怒了,喝骂道:“我管你们这群拦路狗的死活,为什么不是你们给我让开条路?!”

陶安的脸色骤然冷了下来,趟子手立即会意,冷冷的说道:“老哥这是存心与我们作对?”

庄稼汉将锄头末柄猛地砸在地上,横眉竖眼道:“是又怎样?!”

趟子手已经察觉到陶安心中的不快,他也急于在陶安面前表现自己,当即抽出腰间短刀,眼中杀意涌现,道:“老哥是给脸不要脸?”

庄稼汉嘴不饶人的说道:“你们这群拦路狗能给我长什么脸?!”

庄稼汉吐出“拦路狗”三个字的时候,趟子手手中的短刀便向庄稼汉的脖子划了过去,与一个庄稼汉好声好语的说上半天,便已经给足了礼数,既然这名庄稼汉如此不知好歹,陶安等人也不介意手上多一条人命。

可令人意外的事发生了,庄稼汉竟然在趟子手刀光连闪的攻击下,声不抖气不喘的说完了完整的一句话。

陶安心中甚惊,暗忖自己来应付这一招,也做不到像庄稼汉这样谈笑自如的。

记得还是陶安从马圈一路牵着牵到了他的手中,、

第二百七十五章 金盆洗手

墨影的两只前蹄缓缓落地,高义却停在了道路中央不动了,他布满暗色疤痕的双拳又紧握起,脸上每一根粗硬的肌肉都抽动起来。

汉州城的百姓正交头接耳的挤在街道两旁,他们的眼神在高义等人的身上转了一圈,又偷偷将视线收回,低语中还传出了几声令人难堪的窃笑。

“听说了吗?”

“大概听说了一点,这……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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