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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官员4-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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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平抬了下眉毛,表示无奈,拿起手里的打印纸,道:“从监控下面进入服务区的这款车共计382辆,出去的共381辆,少了一辆。其中白色的进来40辆,出去40辆。晶灰的进来65辆,出去65辆。咖啡色的进来57辆,出去57辆。蓝色的进来147辆,出去147辆。唯独银灰色的,进来73辆,出去72辆,少一辆。有三十多辆车停留超过了1个小时,我们一一和对方单位确认过,也联系了开车当时人,均排除了嫌疑。另外出入服务区开车的司机也对过了,全是同个人。并且没有找到长得像林小峰的可疑人物。”

高栋皱着眉,鼓着嘴,来回踱步了数圈,方才停下。

这个结果把徐策的判断也给否定了。

徐策说车子只可能是经过了伪装后,从监控下面光明正大地出去了,所以才需要统计进出的车子总数。

可现在的统计结果,进来382辆,出去381辆,这381辆的车牌都核对过,都是进来的那些车,唯独少了工商所的那辆。

如此说来,工商所的别克车并不是直接从监控下面开出去的?

上天入地不可能,要么被吊车拖出去,这个已经调查过服务区外围,排除了可能性。要么就是被装上一辆更大的货车,离开了。可是服务区货车客车中间有隔离呀,别克车是怎么跑到另一边,被装上货车了?

高栋抿了抿嘴,看向两人道:“这不可能啊,既然是这个结果,那你们说别克车是怎么出去的?”

李卫平道:“我跟马队商量了一下,我们觉得只可能是装上其他货车出去了。”

“可是张一昂他们几次去了服务区调查,服务区客车和货车区中间有铁护栏隔着,并且有人员在管理,它怎么跑上货车的?”

李卫平道:“我觉得我们过去把别克车在服务区消失想得太复杂了,我认为最可能的情况是,林小峰把护栏搬开了,开进货车区,上了一辆集装箱式的半挂车走了。护栏只是放在地上的,要搬动很容易。虽有人员管理,人为管理总有疏漏,并且人员管理的主要时间段还是集中在车流量大的时候,如果等到晚上夜幕降临,服务区没多少车辆时,也不需要人员现场管理了,这时他在把护栏一搬,快速上车开到货车区,随后上了集装箱车,从监控眼皮底下开出了服务区。这种情况我们很难查了,服务区每天有大量的半挂车进出,每一辆车都有嫌疑,别克车上了其中一辆大货车后,事后也没法从大货车上查出痕迹,只能通过口头询问,但口头询问的结果是,我们无法判断对方是否在撒谎。并且需要询问的至少上千名大货车司机。这块工作……没法查。”他皱皱嘴,露出为难的样子。

马队也道:“我也同意李局的看法,我们俩商量了各种办法,全都排除过了,只剩别克车装上大货车,但这样一来,货车这环节的排查工作量太大,且无从判断是否有人撒谎,结果不可靠。”

高栋紧皱着眉,道:“可是如果这么说,林小峰就存在同伙了,这同伙怎么查是个大问题了。”

李卫平道:“这也未必,一种情况是,林小峰租了辆货车,事先就已经把货车开进服务区,或者他事先把货车就近停在高速附近的地面道路上,他下手成功后,再走下高速把货车开上高速,开进服务区。另一种情况是,林小峰跟某个货车司机联系好,谎称他有辆违法车辆停在服务区里,怕被查,需要货车帮忙运出去,开出有诱惑力的运价,货车司机也乐于效劳。行动时只要把别克车里面的人安置好,不让司机靠近发觉异常,事后快速给完钱,离开,从头到尾不让司机接近别克车,这也行得通。”

高栋摇摇头:“这听着像是神话,太不靠谱。”

李卫平道:“可是目前的情况,这也是仅有的合理推断了。对了,我听法医组的人说从林小峰单位的抽屉里搜到了一瓶迷药?”

“没错。”

李卫平道:“现在连物证也确凿了,只要抓住林小峰,关于犯罪过程的疑问全都可以找到答案了,也能早点结案。”

马队也笑道:“是啊,这一个林小峰,害苦了咱们这么多人,再过十天就过年了,弟兄们都想能早点破案,回家过年呢。”

高栋笑了笑,道:“我也想,好吧,今天就先这样,你们也早点回去休息。我们明天再开会商量下怎么抓林小峰,现在这家伙躲到哪去了,谁都不知道,要抓他可不容易。”

第三十八章

“出去的别克车比进来的少一辆,其他颜色的进出数量均相同,唯一银灰色的少了工商所的一辆。这个结果……”电脑那头,徐策在微微沉吟后,立即肯定地说,“你们的调查有问题。”

“有问题,不会吧,每个调查步骤我都派了不同的人,反复查了,怎么可能有问题?”高栋似乎不满徐策对他手下能力的质疑。

“必然是有问题的,按已知条件建立数学模型的结果是唯一的,不会出错。出问题的可能性有两点。第一种情况,数学模型的建立条件是错的,服务区并不是完全封闭的,或者客车区和货车区之间有通行的办法。如果是这里错了,那么‘盒子’模型的产生条件就不存在了,别克车消失有多种解释。第二种情况,如果前面的几项调查是确认无误的,问题还是出在进出别克车的数量上,你们统计错了。”

高栋鼻子呼出口冷气,他对手下的能力绝对信任。这不是信任某一个人的能力,因为这几项调查都是派了不同的人反复多次查证的,如果这都能出问题,那他手下集体都是废物了,还破什么案?

他甚至后悔今天晚上又给徐策打了电话,徐策不但没有给出更好的建议,反而说是他的人调查有问题。

徐策又接着道:“刚才听你说,林小峰的犯罪证据已经确凿了?”

高栋有些不情愿,但考虑到已经跟徐策聊了几次,他对这案子细节也知道很多,对帮助自己也挺上心的,还是开口道:“是的,今天我的人搜了他家和单位,也询问了很多人,得知他是个性格内向的家伙,极端犯罪者大都是性格内向的人,总是把事情累积在心里,对很多事就是放不下,看不开,走上不归路。根据他老婆笔录,他从去年10月份开始,整个人就显得有些异常,闷闷不乐,心里似乎装了很多事,但问他,他就是不开口。他的上网记录也证明了这点,他过去是个挺热衷网络聊天的人,但去年10月份以后,网上聊天频率明显少了,他的心情签名也隐晦可见他当时的情绪想法。另外还从他单位里搜出一瓶迷药,更确信了他犯罪的嫌疑。”

“迷药?是吃下去的那种吗?”

“对,通常犯罪分子会加在饮料酒水中,诱使受害人喝。”

“真有这东西吗?我不是很清楚,尽管看过媒体报道,但我总怀疑是不是夸大其词。”

高栋解释道:“有些报纸上说的确实夸大其词了,其实迷药的主要成分是安眠药和制幻类的成分,如果服食的量不是很大,并且你个人意识坚定,就是不肯睡觉的话,会感到头晕,但还能坚持住。就像普通剂量的安眠药对顽固性失眠作用有限。所以犯罪分子常常选择酒吧之类的场所,混在酒精里让被害人服食。但如果大剂量服食,效果就很明显了。人的意志抵抗不了大剂量的药物作用,尤其是本人并未有所防备的情况下。”

徐策道:“我刚网上搜索了一下有关报道,被害人服食迷药后,醒来连发生过什么都记不得了?”

高栋笑了笑:“不会完全记不得的,顶多服食的成分里制幻类的成分过多,他会迷糊,就更人喝醉酒或者吸毒的结果一样。”

“这药物服食后,马上就起效吗?”

“这得看你的马上是多久了,服食迷药后,首先进入消化系统,再经血液循环作用到大脑神经,这个过程有长又短,视不同剂量,也看不同人的体质反应。我听法医说,通常起效的时间在十五分钟到半个小时。”

“十五分钟到半个小时?”徐策突然道,“等等,让我想一想。”

“想什么?”高栋不解。

过了片刻,徐策道:“我记得你当时告诉我,你们一开始从监控里看到那辆别克车时,清晰地看见驾驶座上是林小峰在开车,旁边副驾驶是所长王红民,当时一切正常,显示车子进服务区时,并没有被人控制的迹象。”

“没错,是这样。”

“我记得你还说过,车子进服务区后,不到十分钟就出事了。”

高栋愣了一下,豁然大惊,颤声道:“十分钟之内,药物不会起作用!”

“对,这是疑点。”

高栋缓和了一下,道:“也许车子还没进服务区前,林小峰让另外六个人喝了混有迷药的饮料,进服务区后,这些人发作昏迷了。或者是迷药剂量大的话,起效时间更快,会在十分钟以内,毕竟十五到三十分钟也是我手下法医凭经验说的,不是实验的准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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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紫金陈 时间:2013…04…28 01:12:00

徐策道:“你说的这两种可能听着似乎可行,可是细想一下,现实不太会发生。首先,假如车子是在进入服务区前,车上人喝下了饮料,林小峰是怎么做到呢?他在开车,他总不能在高速半路停车,告诉大家车里有饮料,可以倒出来喝。开车时,车内倒饮料很麻烦,会洒出来,相信其他人也会说到服务区后再喝。其次,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凶手并不能确保所有人一定会去喝。就算所有人都去喝了,每个人喝的多少不同,昏迷的时间也不同。第三,就算饮料里的迷药浓度很高,稍微喝些就能起作用,对凶手还是有巨大风险,你刚刚说了,不同体质的人,对迷药的反应快慢,反应强度也是不同的,凶手无论怎么做,都不能保证所有人在同一刹那同时昏迷了。昏迷间隔必然有先后,也许只差几分钟,但车内人一旦见同伴出现异常,肯定会做些什么。即便没有第一时间怀疑是饮料的问题,也会按照正常人习惯,要求停车、开窗、查看。任何一种动作,都会宣告凶手的计划直接破产。如果林小峰发现别人已经有所察觉时,想要强行控制住人,车内空间就这么点大,两侧都有门,他没办法制服一车人。总之,我的结论,迷药这个环节,不管怎么做,都将会以失败而告终。所以,我认为,林小峰抽屉里搜出的迷药,绝不是控制一车人的办法。”

高栋深深吸了一口气,徐策的这段分析极尽严谨,他找不出任何可反驳的地方。

迷药有反应时间,有产生反应的必要剂量,不同人对迷药的耐受力也不同。

无论林小峰用什么办法让他们喝下迷药,也没办法让所有人在同一秒失去抵抗力,在最后昏迷之前,任何人都有反抗力!即便此时林小峰想强行控制,人在危急时刻迅速分泌的肾上腺素,也会打破迷药的效果!

迷药是疑点!

可是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徐策又问道:“迷药是用什么东西装的?”

“一个透明的塑料药瓶。”

“你们有查过上面的指纹吗?”

“查了,药瓶上只有林小峰的指纹。”

一时间,两人都默不作声了,现在迷药是个很大疑点,可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有人故意陷害林小峰?可是药瓶上只有林小峰一个人的指纹。

他不是凶手,或者他是凶手,另外还有同伙?

高栋一时想不明白了。

过了半晌,徐策道:“你今天一开始说的林小峰犯罪证据确凿,就是这些吗?”

高栋瞬时不知该如何作答,只能道:“嗯,就这些。”

“这些证据够定罪了吗?”

高栋想了下,道:“虽然如你所说,有疑点,但恐怕这只是现阶段我们两人的看法,专案组里其他人都认定了是林小峰犯罪。从完整的证据链角度,现在的证据链是有欠缺的,包括犯罪的整个过程尚不清晰,但凭着现在已经查到的物证,按照我多年的司法经验,这案子直接抓人、结案也无可厚非了。”

徐策笑了下,道:“好吧,光从所谓的证据上说,林小峰犯罪确实够算得上确凿了。”

高栋坦白道:“我知道理论上这还够不上结案,但我们实际办案中,很多案子证据链更单薄,也同样结案了。相对来说,这案子的证据很够了。林小峰身高、体重和现场痕迹符合;他当过兵;六个人尸体全部找到,就差他一个;绑架一车人,车外人难以办到;并且车子一进服务区,就动手控制一车人,自然是有预谋的,旁人无法预知车子会在这个时间点,一定会开进服务区;案发前几个月林小峰就显示出异常。坚定的物证方面,那段视频是铁证,今天又发现了这瓶迷药……”

徐策道:“我们来梳理一下认为林小峰是凶手的根本原因。我想,也许车子出事后,你就在怀疑内部人犯罪了吧?”

高栋承认。

“当五具尸体的DNA结果出来,又找到了朱梦羽的尸体,唯独找不到林小峰开始,你开始高度怀疑他了吧?”

“没错。”

“但真正让你相信是林小峰犯罪,还是在那段视频出来之后?”

高栋心里琢磨了一下,徐策说的一点都没错,尽管一开始就有不少刑警包括自己怀疑林小峰了,但那只是怀疑,属于猜测的阶段,远没到认定他就是凶手。可自从第二天那段视频一出现,当大家都知道了林小峰是毒杀案的真凶后,自然而然对他也是这次犯罪的真凶深信不疑了。

高栋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

徐策继续道:“抛开他的身高、体重、当过兵、前几个月状态等等因素,还有那段视频,视频只能证明他是上一回犯罪的凶手。直接证明他是这次案子真凶的物证,只有迷药一项?”

高栋想了一下,道:“是的。”

“可是我们刚讨论了,迷药是个疑点。也就是说,没有任何物证能够精准地指出他就是凶手。”

高栋道:“话也不能这么说,并不是所有命案都会留下精准指向凶手的物证,比如指纹、DNA之类的。否则的话,如果凶手清理干净了现场的指纹和DNA这些判定身份的证据,岂不是不能判对方有罪了?实际工作中,证据链的构成有强证据和弱证据,综合起来能够推断此人是凶手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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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紫金陈 时间:2013…04…28 01:13:00

徐策坦诚道:“是我把你们的侦查工作想象得太理论化了。理论上来说,如果缺少指纹、DNA这些东西,是不能判一个人有罪的,就算有目击者,那也可能是另一个长相相似的人犯的罪。当然,这是我一个门外汉理想化的命题。不过现在我担心你这边的工作会陷入……陷入一种麻烦。现在你们先认定了林小峰有罪,再去搜集和他有关的线索,对他不利的提取出来,作为证据链的一环。对此,我保留意见。”

高栋理解地笑了笑:“我也思考过这个问题,这就是办案时,是该先假设,接着证明或推翻假设。还是直接证明,推理出结论。这是两种截然相反的方法,两种不同的方法论。我知道你一定会说,只有直接证明得出结论才是最科学,最客观的。先假设,再验证的前提是假设,也就是主观的判断,这会出问题。可是你看,就拿你最擅长的数学,大部分数学上的定理不都是先有假设,再证明出来的吗?”

“不,数学上的跟你们办案的方法有本质区别。虽然数学上的定理都是先有人提出假设,再有人加以证明产生的,但这个证明过程是严谨、单向,最后得出必然性结论的。举个例子,我假设一条几何定理,直线外一点到直线上各点连接的线段中,垂线段最短,我可以用三角形来证明,这个证明结果是必然性的结论。而你们侦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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