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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王之妖塔寻龙-第3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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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会儿,胖子带着杰克和格林到了这边,他看到我就是傻笑,然后走到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问:“小哥,怎么样?没被吓破胆吧?”
“滚!”我白了他一眼,说:“你们当时都跑哪里去了?跑的一个比一个快,也难怪那家伙会盯上小爷,要不是赶到的及时,小爷就喂了那怪物了。”
胖子笑道:“不就是个三尾豹子嘛,在这里连龙都有,这又算什么稀奇的,不过这些家伙的个头都大的离谱,咱们五个在这里就好像到了小人国了似的。”
我说:“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我已经把全身的力气都用的差不多了,现在肚子更加饿了,先找地方把这猪头鹿烤了吃了,然后再做下一步的打算。”
胖子他们点了点头,在我们把猪头鹿放下来搬走的路上,杰克还说这里可能是地球表面刚刚出现生物的时候差不多,用中国的时代来比较的话,那就是洪荒时代,很多动物都刚刚出现,还没有蜕化。
我很赞同杰克说的,从生物学家研究来看,很多动物之前都长有很多不实用的东西,就拿刚刚骇人的三尾豹子来说,说不定再若干年之后它就会蜕化成一条尾巴,现在的三尾只不过是装饰品,说白了就是恐吓天敌。
人是从猿猴进化而来的,而猿猴都是有尾巴的,但是现在的人却都没有,但摸摸自己尾骨就知道,并不是说人本身就没有尾巴,而是因为人从树上到了地上,尾巴渐渐变得不那么重要,也就蜕化了。
我们找了一个天然山洞,山洞里边有一些小生物居住,但是被我们的到来全部吓跑了,而我们也就没心思去管太多,立马找来了枯木枝点燃篝火堆,我们都坚信任何动物都会害怕火,即便是这里的那些大家伙也不会类外。
篝火越来越旺,古月已经用九龙宝剑划开了猪头鹿的皮,将里边的内脏大概掏空,用一根很粗的树干穿透其身,把树干的两头放在洞里两边石头上。
看着熊熊大火烧烤着猪头鹿,金黄色的油脂滴进篝火当中,发出“嗞嗞”的声音,同时喷香的肉味扑面而来,我们五个人没有一个不饿的,看着猪头鹿一个劲地咽口水,这真是没有最饿,只有更饿,我都有一种想要扑上去生吃的冲动。
在猪头鹿还处于半生不熟的时候,我们已经拔出腰间的匕首去割看起来烤的差不多的地方,虽然一口咬下去还能看到丝丝的血溢出,但也顾不得那么多,因为实在是太饿了。
等到猪头鹿完全熟透的时候,五个人已经吃了个半饱了,但还是继续吃,不过完全烤熟的猪头鹿肉真的别有一番风味,即便什么辅料都没有添加,我居然还吃出了孜然的香味,果然是异种,连其肉熟的味道就这么香。
胖子吃着满嘴满手都是油,他说:“他娘的,胖爷从来没有吃过这么香的肉,这次出去一定要带这家伙的幼崽出去,胖爷开个烤肉店,生意一定会非常火爆的。”
我白了他一眼,说:“我们这是饿的快死了,所以吃什么都香,等你吃饱了再吃的话,肯定就没有这么好吃了,还是抓紧时间吃吧,说不定一会儿肉香味就会引来其他野兽,到时候我们还得逃。”
胖子把一大块肉塞进了嘴里,不能再说话,只是狂点着头。
第六百七十一章 无垠的空间
风卷残云的吃过之后,我们将剩余的肉食打包一些,快速地离开了那个山洞,因为这种地方只要是个吃肉的,就可能要了我们的命,所以还是早点离开为妙。
路上,胖子就打着饱嗝儿问我:“小哥,这地方你觉得会有多大?”
我看着四周的长势非常好的树木,苦笑道:“这我可就说不好了,不过我觉得有可能比咱们生活的地面大,也可能比地面小。”
胖子皱起眉头问:“大就是大,小就是小,你他娘的这么默认两可的话是什么意思啊?”
我说:“单算空间来说,地面上连接的外太空,可以说是无限大,但是仅仅算适合生物生活的地方,那就是这里大了。”
格林忍不住问我:“张先生,现在我们这个方向对吗?我越走心里越没有底!”
杰克干咳了一声,说:“正是因为我们无法确定自己走的方向是否正确,所以才会如此的心里没底,不过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找到玛雅人,或者是他们遗留下来的遗迹,从里边拿到可以证明这里存在的东西,然后就离开。”
胖子哼哼道:“就算找到也不见得能拿到,就算拿到也不一定带的出去,胖爷觉得还是拿点珍贵的物件吧,这地心里边可比咱们外边更靠近各种矿脉,说不定这里会有很多稀有的宝石呢!”
我说:“不管这么说,我们先找这里有没有人类活动过的痕迹,这样找起来还算靠谱点。”
胖子就反驳我说:“小哥呀,如果我们所到的地方,就好像玛雅人从那条墓道钻过去到的亚马孙一样,自然不会有什么人类活动过的痕迹,胖爷看这是一条非常漫长的道路啊!”
我叹了口气说:“既然来了,我们就不能这样回去,就算杰克先生说的那样,至少我们也要找到玛雅人或者玛雅人留下的遗迹,那样也算是不虚此行。”
胖子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才说:“你说的也对,不管是找到玛雅人,还是找到他们的遗迹,那不是能拿到超现代化的东西,就能找到遗迹中留下的古董,估计年代比咱们地面上最古老的墓年代都久,不管那样都会发一笔无法想象的横财。”
茂密的灌木,通天的大树,每一样都是枝繁叶茂,将我们所在的这个地方覆盖成一片深绿色,仿佛这个地方的任何一处都是这样模样,又好像走进在了一条无尽头的道路之上。
换句话来说,其实人生就是这样,人这一辈子就仿佛在走一条没有尽头的路,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更加不会知道哪一天才是这一生的终点,我们忙忙碌碌地活着,只是单纯地为了活而活着,说什么梦想、未来,其实都是幻想,谁也无法知道自己的未来究竟会是个什么样。
行走在这茂密的原始森林当中,随处可以见到奇形怪状的生物,并不是它们长的奇怪,而是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说不定它们看到我们,也会是这样的感觉。
只不过我们一路都尽量避开这些生物走,不与其发生太大的冲突,除非到万不得已,而那时候也有古月出手解决,基本不会浪费一颗子弹,也不会引起更大的骚动。
有一点不得不提,这里边的生物,每个智商都比地表的明显要高一些,它们不是单单依靠本能在捕食,有时候还会设计简单的机关陷阱,要不然就会很有团队意识的联合行动,所以这一路我们走的非常艰难。
地心当中没有太阳,只有那艳红色的岩浆代替着,一直都在我们的头顶,所以也就不会拥有晚上,但我们已经做好了打长久战的准备,所以该休息的时候找地方休息,该出发的时候就继续前进。
就这样一直走了整整六天,我们的衣服已经非常褴褛了,虽然比起从出发到找到入口进入通道的时间短,但是这六天基本就过着原始人的生活,为了吃到东西不被东西吃掉而努力着,也就是我们这种盗墓贼,换做一般人早就奔溃了。
其实,我们也有点身心疲惫,以往找到陵墓之后,下去不管会遇到多么危险的境地,处理过后就会距离冥殿更近一步,而在这里完全就是漫无目的地行走,如果这里真的比地表要大,而居住的人类又少,那么我们估计找个十天半个月能找到也算不错了。
起初遇到各种奇怪的动物和植物,我们还会很有兴致地去打量,但是时间一长就开始麻木了,渐渐地开始祈祷快点有所收获,然后离开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把这里的事情告诉想要告诉的人,再做下一步的考虑。
第七天,如果按照北京时间来说,那应该是个下午,但是这里根本没有这样的划分,我开始厌倦继续留在这里的生活,那真的太过折磨人,这就好像在某个地方生活习惯了,到了另一个地方变得很难适应一样。
继续往前走着,胖子一脸不悦地说:“他娘的,再找一天,要是今天还找不到的话,那咱们就该回去了,胖爷的时间就是金钱,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还不如回到地面上去找个斗,胖爷好好地摸一番来的痛快。”
我说:“都耗费了这么久了,现在放弃真的太可惜了,不带回去点什么,小爷真的不甘心,这一次真的付出了太多东西了,不能就这么轻言放弃,那样不就前功尽弃了。”
格林说:“在我们国家有这么一个小故事,说是一个人挖金矿,挖了十天还没有挖到,他就选择放弃了,但是若干年当他听到别人在他以前挖的地方,只是挖了一下就挖到了金矿,他真是悔不当初啊!”
胖子白了他一眼,说:“操,胖爷还不懂这个道理,主要现在还不知道是不是个金矿,而且还不知道要挖多长时间,万一三五年都挖不出,那咱家老娘该以为胖爷死了,等到胖爷再回去,肯定就成了黑户了。”
我说:“别扯这些没用的,现在谁都知道找到想找的不容易,但还是一直在坚持,小爷相信只要坚持下去,即便是掏大粪也会有出头的日子,更不要说咱们这么有前景的事情,这绝对是人类发现各种事物以来,最大的一次发现了。”
古月瞥了我们一眼,淡淡地说:“走吧!”
又走了几个小时,我们就要打算休息,古月说她要去看看周围的情况,因为这几天一直都是这样,如此做只是为了确实这里是否有什么恐怖的生物,早知道也好及时避开,尽量不去跟它硬碰硬。
我们四个人分成两组,一组负责捕猎,另一组负责捡枯柴,虽然这里没有黑夜不用照亮,但是篝火可以用来烧烤事物,在必要的时候也能用来驱赶野兽,至少能让野兽不敢轻易靠近我们。
胖子端着个枪,瞄准了树上站立的一只大鸟,这只鸟有鸵鸟那么大,但是羽翼丰满,一看就是天空中飞行的高手,但它并不是最大的,更不是王者,我们在这几天曾经见过更大的家伙,叫声就好像从头顶上几十米飞过一架飞机那么高亢。
“砰!”枪声响起,那只鸟掉在了地上,我和胖子一人一只鸟腿,拖着就往休息的地方去,等到我们回来的时候,发现古月也回来了,而杰克和格林捡了没有三根柴,气的胖子不管三七二十一一顿谩骂。
因为这段时间的相处,杰克两个人也了解胖子的为人,也就不跟他一般计较,杰克摆着手说:“胖子,你能不能让我们说一句,这不是我们不想捡柴,而是因为古月小姐让我们回来的。”
胖子一下子愣了,他差异地看着古月问:“姑奶奶,为什么不让他们捡柴啊?那我们一会儿拿什么烤肉吃啊?”
古月抱着双臂看着一个方向,说:“在那边,我发现有人。”
听到这话,我和胖子面面相觑,而杰克和格林好像已经知道了,做出一个无奈的手势,胖子连忙就问:“什么人?是玛雅人吗?一共有多少人?”
古月说:“不确定是不是玛雅人,我只是看到了一个类似人的影子闪过,有可能是猴子。”
胖子却非常肯定地说:“一定是人,在这里就没有和咱们人类一样大的生物,而且还长的差不多的,看样子消失的玛雅人真的回到这个地方了。”说着,他就抱起我转了个圈,说:“小哥,胖爷真的太爱你了,你猜测的都是对的。”
我让胖子松开,然后我说:“那咱们也就没必要休息了,好几天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着,今天终于能有个快乐的夜晚了,让我们去见识一下到底是不是玛雅人吧!”
古月淡淡地说道:“不是我给你们泼凉水,一定是人类,而且对方的行为速度非常的快,几乎到达我的极致,如果遇到一两个还有胜算,多了就不好说了。”
胖子说:“没事,咱们在暗他们在明,再多咱们偷袭不就行了,有胖爷在保管你们能摸个背包满满,这点就包在胖爷的身上了。”顿了顿,他看向古月:“姑奶奶,前边带路吧!”
古月看了看我们,我们都是点头,最后她也是一点头,我们把那只死很大鸟丢在一边,朝着古月所说发现人影的方向而去。
第六百七十二章 顺藤摸瓜
在我们走到了古月说看到人影的地方,很快就发现了真的有类似人类活动过的痕迹,虽然还无法真的确定是不是人类留下的,但是那种人类的脚印就在那里,也不由得我们不相信。
从一连串的脚印,这个人的脚丫子大笑和我们差不多,但肯定是个大胖子,因为脚印特别的深,就算是胖子从这里走过也不会留下这么明显的脚印,这说起来还有些奇怪。
我问古月:“你确实那是一个和我们差不多的人影?”
古月说:“那个人的速度很快,而且应该非常熟悉这里,所以行动起来也非常的迅速,我担心周围可能有危险,也就没敢太过于暴露自己,跟到了这里就不见了。”
胖子指了指地上的脚印,说:“姑奶奶,胖爷真的服了你了,你不会跟着这脚印呀,对方再快也没有料到背后有个人跟着啊!”
古月看了他一眼,说:“我怕时间久了,你们会担心,而且再闹出大的动静来,那就变成我们在明,对方在暗了。”
杰克点头道:“古月小姐考虑的真是周全,这点让我非常佩服,不管别人怎么样,我想张先生一定会先乱了阵脚的。”
我一听就脸红了,其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脸红,按理说本来自己的实力就非常差劲,经常也被胖子他们数落,所以也没有什么好脸红的,难道说自己有别的想法?
想到了这里,我就忍不住看了看古月那张漂亮的脸蛋,还真的对我有些杀伤力,或许自己再怎么不承认,但还是忍不住喜欢上了这一份安全感,可又想到霍羽一直喜欢古月,自己又怎么能做出那样的事情呢!
爱情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它有时候会超越很多的束缚,而且一定会喜欢上一个人,在同一时间里边,一个人可能喜欢上两个甚至更多人,这种事情在十八岁以前或许不可能发生,但是在经历了很多之后的人,确确实实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想明白的人没有几个会否认这种事情的存在性。
胖子就催促道:“行了,也别对着这些脚丫印发呆了,跟过去看看不就知道了,胖爷的心已经激动的不行了,想不到这地心不但有这样一个空间,还真的有人在这里生活,如果胖爷哪一天看破红尘了,也不用出家了,直接就到这里边安度晚年得了。”
我笑道:“我看行,到时候我来看你。”
胖子认真地点头说:“靠谱!”
我骂道:“靠谱你大爷,哪里靠谱了?这种地方一看就不像人类能生存的,要是你想来这里,还不如直接去神农架呢,那里也没有人,不对还有野人,到时候给你女野人做压寨相公去吧!”
“滚!”胖子怒道。
我们哈哈一笑,但是又想到附近可能有玛雅人的存在,只好转为了摇头苦笑,在古月的带领下,五个人就依靠着一串脚印寻找了起来,走着树木就开始稀疏起来,大家都知道这预示着什么,所以开始戒备起来,速度也就放慢了不少。
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之后,隐约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石头建造,好像石头雕刻着什么,只不过我们单单能看到一些花纹,而正面是背对着我们的,但就是这冰山一角,已经让我意识到,这可能是个非常大的建筑。
我们在草丛中移动着,后来就变成了匍匐前进,因为前面就是一片空旷地带,地面上还用规整的石板平铺着,每一块石板的规格相同,两米乘以两米那么大,而且石板之间很难看到空隙,这铺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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