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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祸水-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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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ay


[情殇:锲子失踪的祸水]

世界的极东之地,有一座大山,因其终日云雾飘渺,被世人称为仙山,在仙山上住着两个仙人,现在正值岁末盘点,两人端坐在山上的亭阁里,一人拿笔一人执纸,将自己这些年放下去的祸水逐一统计。突然,其中一个稍微高点的仙人诧异的说:“怎么少了一个?”

另一个矮点的仙人蹙眉念道:“妲己、丽华、杨玉环、……好像真的少了一个,还有一个祸水呢?”

高个子仙人掐指算去,想了半响,才恍然大悟的说:“我想起来了,那个祸水好像已经被教化了”

“教化?”矮个子仙人诧异的反问道:“祸水也能被教化”

“九年义务教育啊”高个子仙人重重的感叹道:“她又是思想品德成绩最好的那一位”

矮个子仙人仍然一副懵懂不知的样子,愣了愣,又说:“那祸水本是我们警示世人的任务,现在无端端的被教化了一名,待会上去开总结大会,会不会被玉帝责难”

高个子仙人神秘莫测的笑了笑,静静的说:“现在离开会还有几个时辰,人间还有几十年,祸水的本性,也是时候露出来了”

矮个子仙人点了点头,想了想,又不放心的说了一句:“那得把她送到一个没有思想品德课的地方去才行,万一又被教化了怎么办?”

高个子仙人略一沉吟,点点头说:“贤弟此言甚对,我们这就去把她送到别处去”,说完,水袖一挥,只看见漫天的白雾顿起,两人的身影竟消失了。

而此时,21世纪的广州,正在下雨。

[情殇:(一)穿越]

又是雨天,广州的雨可真多。

霍水儿从公司的落地窗户往外望过去,被严重污染的天际灰蒙蒙的一片,分不清是乌云还是化学物质。

“霍小姐,陈总让去他的办公室”一个柔和的男声突然响在耳边,带着一丝丝羞怯。

霍水儿回头灿然一笑,那是新来的应届大学生唐三,有点内向,说起话来仍然青涩的紧。

唐三见她笑了,没来由的愣了愣,脸色微红的垂下头去。

霍水儿并不觉得吃惊,几乎所有内向的男人看见她都会做出如此的反应,当然,若是外向的男人,就会直接找她要电话号码。

是的,霍水儿很漂亮,不是时下靠化妆整形的那种漂亮,而是一种清水出芙蓉般的清新,精致的五官没有丝毫凡尘的气息,如新月般淡雅矜持。

事实上,她的性格也是极好的,朋友总是戏谑:如果要评选本世纪最后一个淑女,水儿当仁不让!

照这样的行情看,这位霍水儿一定N多人追了。

追求她的人确实不在少数,但是无一例外的打了退堂鼓,因为,她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也在广州上班,人不算太出众,有那么点小帅,可是偏偏将一个大美女哄得服服帖帖。

不过知情的人都知道,并不是他哄着水儿,而是水儿的爱情观很执着,她认为爱一个人就要一生一世。

想想看,青梅竹马啊,多纯洁的都市童话。

不过,水儿似乎太纯洁了,都在外面飘,男男女女为了省一份房租通常都会婚前同居,可是水儿不,执意要另外找一个地方住,对于男友凌风提出的要求置若罔闻。

只有真正的好女孩才值得男人爱,这是她的价值观。

不过偶尔还是去他那里做下饭,像其它热恋的男女一样办家家玩。想到这里,霍水儿禁不住叹了口气,昨晚去凌风那里的时候,把招标书忘在那了,只希望今天陈总不要问起才好。

一边琢磨着,霍水儿一边向最里面的那间豪华的办公司走去,推开门,陈总从大堆文件后面抬起头,热忱的说:“是水儿啊,你先坐一会,等我把这份文件看完先”

霍水儿诺诺的点点头,顺势坐在一旁的真皮沙发上。

老实说,陈总是一个颇有魅力的中年人,举手投足间,把成功男人的自信与从容诠释的很到位,长的也算斯文英俊,只是一些不经意的暧昧让霍水儿有点尴尬。

譬如一起会客回来,他会随意的拉起她的手说:“看吧,我说你衣服穿少了,以后裙子要穿长一点的”,他的口吻和动作都不露痕迹,让霍水儿想发作也找不出理由。

也许生意场上的人都这样吧,霍水儿每次都自我安慰道:他们习惯过分热忱,热忱到你分不出真假。

正在霍水儿胡思乱想之际,陈总突然抬起头看向她,“把招标书拿进来我们研讨一下”。

霍水儿暗叫倒霉,只得讪讪的站起来,轻声道:“招标书我落在家里了,要不我现在回去取?”

已经是黄昏接近下班的时期,霍水儿原以为陈总会说:明天吧,可是没想到他竟然点点头,正色说:“那就快回去取吧,我在公司等你”

霍水儿只得答应了,从办公室退了出来。

走出大楼,方才灰蒙蒙的天气竟然已经彻底的暗下来了,这座所谓的不夜城市,其实暗夜来的特别早。

扬手招了一个的士,在广州大道又遭遇下班高潮期最常见的堵车,等她终于辗转到了凌风的住处时,竟然已经过了8点钟。

过道没有灯,霍水儿就着手机微弱的光芒掏出钥匙,然后打开门。

这是一个很精致的一室一厅,只是客厅里平时整整齐齐的沙发上竟然丢了一堆衣服,霍水儿叹口气,习惯性的走过去为他收拾,可是走近才发现,那竟然是女人的衣服。

她一呆,这才听见一旁闭着的房间里传来影影绰绰的响动,细一听,又不似在说话,倒像在呻吟。

霍水儿顿时心慌,难道凌风病了,此刻也不管手中那女人的衣服了,她快步走过去,推门一看:

自然是活色生香的一幕。

凌风硕长的身子压着一个白皙丰满的女人,那女人此刻正抱着凌风的背,一边挪动一边懊恼的看着她。

凌风也吃了一惊,似乎想抽身离开,可是下体的结合姿势实在太暧昧,只能定在那里不敢动。

霍水儿的脸色变得惨白,可是她什么也没做,她有她的涵养,只是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那份招标书,空洞的说:“我回来取东西,你们继续”,说完,也不继续看他们,带上房门然后大步走了出去。

等出了门口,一直稳着的脚步终于开始小跑起来,泪水也一个劲不听使唤的流,心中空荡荡的,只是不停的流泪。

可是她还没有崩溃,一边擦眼泪,一边马不停蹄的向公司赶去,

交了招标书,顺便请一个长假,她很乱。

磨磨蹭蹭的到了公司,同事早已经走光了,霍水儿站在公司大门口看见陈总办公室里投射出来的隐隐的灯光,连忙正了正自己的神色,走了进去。

陈总没有向平时那样坐在那张办公桌后,而是半靠在真皮沙发上,一边悠闲的喝着茶一边翻阅着今天的报纸。

霍水儿走过去将招标书递给他,就准备转身离去,陈总突然拍了拍自己身边的空位说:“我们一起讨论”。

霍水儿迟疑的一下,然后讪讪的坐到一边。

陈总将文件翻开,身子有意无意的靠向她,他身上的古龙香水一个劲的往水儿的鼻子里钻。

“哭过了?”陈总侧头看着她红圈圈的眼睛,询问道。

“外面雨大,迷的”霍水儿慌忙解释道。

“进沙了吧”陈总关切的贴过来,凑近她的眼皮,手也顺势从她的背上挽过去。

霍水儿吃了一惊,推开他,霍然站起来,看着他不以为意的脸说:“陈总,我有事先回去了”

“着什么急”陈总若无其事的站起来,走向她,“公司刚刚空出一个营销部主任的位置,你要不要?”

霍水儿愣愣,还没有反应,那古龙香水又到了鼻子下:“在我面前,你不需要装,你要什么直接说,我要什么,你应该知道”

霍水儿一阵恶心,转身就准备离开,手却被抓住,一使劲,带入到真皮沙发里。

男人粗厚的呼吸吹到了脸上。

正准备呼救的嘴被一团温热堵住了,强行的撬着她的唇舌。

她的眼睛睁得老大,在衣服被扯下来的那一刹那,手终于抓到了案上的青瓷花瓶。

不容细想,砸下。

身上的中年人闷哼一声,从她的身上倒了下来,霍水儿抓住机会,一边揪住自己已经敞开的领口,一边夺门而逃。

外面的雨,依然很大。

不夜城里灯火通明。

雨淋在那张美得不正常的脸上,和泪水搅在一起,浸润了霍水儿的心。

原来所有的男人想的,都不过是上床。

脚步停下,水儿仰头望去,不知不觉走到了沿江西路,广州最HIGH的酒吧BABYFACE近在咫尺。

午夜11点,酒吧依然热闹非凡,灯红酒绿下的红男绿女们再次迷醉。水儿从前只是和朋友一起来过,她并不喜欢这里。

可是今晚不同,她一进到里面震耳欲聋的喧闹里,心竟然平静了。

一个看不清面容的男人说:“小姐,能不能请你喝杯酒?”

“不能”霍水儿扬起脸说:“请我喝一瓶”

男人欣然同意,于是在嘈杂的没有交流的音乐里,霍水儿似乎喝醉了,但是心里很清醒。

那男人喜滋滋的把今晚猎到的极品带出酒吧,扶到车里。

很舒服的别克车,霍水儿一边任那个看不清面容的男人在自己的胸前蹂躏舔舐,一边仰着头透过车窗看着外面愈来愈大的雨势。

雷雨交加,闪电一阵紧一阵的划过天际。

没想到自己的第一次竟然在一个车里,霍水儿想着,唇角就勾出一个绝艳的笑容,是从前认识她的人没有见过的笑容。

那男人终于将她身上的白色衬衣褪了下来,傲挺美好的双峰让男人的喉咙发出咕噜的响声,然后终于难耐欲火扑了上去,可是在他的唇就要接触到红樱桃的一刹那,一个大大的Z字型闪电突然从窗口射了进来,男人慌忙伸手挡在自己的眼前,可是再睁眼的时候,身下的美人竟然不见了。

他环顾了一下周围,又趴到座椅下瞄了瞄,仍然不见踪影。

男人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小声的嘀咕道:“嗑药嗑多了,竟然有这种幻觉,不过那女的还真不错,尤物!”

手按在发动机上,一阵轰鸣声后,银灰色的别克车消失在忙忙的雨势中,宛若方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情殇:(二)欺骗]

霍水儿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简陋的茅草屋里,硬邦邦的床板碦得她生疼,想略微挪一下身子,才发现自己全身无力。

无奈,只得拼命的转动双眼,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地方。

入眼的仍然是凌乱的茅草,糊上黄黄的泥浆,便是所谓的屋顶了,四周空无一物,似乎这里除了一张床什么也没有了。

绑架?囚禁?霍水儿脑中闪过诸多念头,可是仍然不知到底哪里才有如此简陋的房子。

正琢磨着呢,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突然从门口的方向传过来,霍水儿费力的扭头望去,只见一位穿着破破烂烂的老头端着一盆水颤颤巍巍的走了进来,满脸皱纹,一道一道刻画着生活的愁苦。

霍水儿想出言相问,张开嘴,才发现自己喉咙干枯,竟然没有发出声,她只得让自己暗暗镇定,凝好真气,准备再开口。

一会儿功夫,那老头已经走到了她的旁边,霍水儿这才发现他的服饰不只破旧那么简单,而且样式还及其奇怪,长长的一件灰色袍子,腰间束着一条灰色脏污的绳索权当腰带,上面满是五颜六色的补丁,不仅如此,老头的发型也奇怪,灰白的头发高高的束成一个髻,颤颤的顶在头上,很是滑稽。

霍水儿心念一动,终于用被唾沫浸润后的嗓子问道:“这是哪啊?你是谁?”

老头愣了愣,正准备回答自己是从后院里捡到她的,那女子又问道:“这是那个朝代?什么国家?”

原来霍水儿已经从他的装束中猜到自己也许穿越了,这种事情在小说中看过许多,虽然还是有点难以置信,但是不排除这种可能。

老头愣了愣,不知是不是错觉,霍水儿竟然觉得他的眼睛里划过一道狂喜。

“你不记得这是哪个朝代了?那你还记不记得自己是谁?”老头试探的问。

霍水儿怔了怔,突然觉得如果能失忆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将所有的不愉快全部抛之脑后,多好。

“现在是天启国三年,你连这个都不记得了?”老头紧问了一步。

霍水儿心一沉,天启国?果然,自己穿越了,还是一个历史书都没有记载的国度。

看着老头殷殷的眼神,霍水儿茫然的摇摇头说:“我全部不记得了”,反正自己的身世说了他也不信。

那老头长长的吸了一口气,笑眯眯的说:“看你这孩子,干什么不好跑去打鸟,这不,摔的什么都不记得了,你是我的宝儿啊,乖女儿!”

女儿?霍水儿一阵惊疑,可是并没有点破,也许他只是一个平常的孤苦老人,所以撒了一个美丽的谎言,以此来留住她。

想到这里,霍水儿的心一暖,迟疑的唤了一声:“爹?”

那老头嘿嘿一笑,将毛巾拧干递给她说:“来,擦个脸,看你的脸黑的!”

脸黑?霍水儿心慌的坐起来,凑近脸盆望进去,还好,只是因为在泥地里躺久了,脏了泥污,其它的都没有变化,再低头看看身上的衣服,仍然是之前穿着的高领衬衣和齐脚踝的长裙,也不算唐突,但是脏的看不清颜色,咋一看,挺像一件灰色的连衣裙。

舒了一口气,霍水儿这才用毛巾小心的将脸上的污垢擦净,然后回头对老头笑笑,没想到这一笑竟然老头愣了半响没吭声,末了,才讪讪的说:“我家宝儿是越来越漂亮了”

水儿只是含笑看着他,也不争论。

事实上,那老头对她也算是极好的,每天端茶倒水的不亦乐乎,还为她向邻居家借来了换洗衣服,其实很多漏洞都表明自己不是他女儿的事实,譬如家里没有丝毫女孩子的用品,床铺也只有一张,这几日老头天天睡厨房,可是霍水儿仍然由着他称呼自己女儿,在这样一个人生地不熟的时空,有一个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爹爹又何乐而不为呢。

其实穿越也没什么坏处,不用想着怎么去面对凌风,不用想着那烦人的工作,当然,日子是凄苦一些。

通过这几日的观察,霍水儿已经料定老头是一个穷鳏夫,家里的全部家当大概也就是这样一间茅草屋和那张木板床了,平日的吃食则全靠院子后的几分薄田,连吃饱都成问题。

可是也正因为这样,水儿很感激他,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他仍然收留了自己,而且还尽力让自己吃好穿好,可见人心依然是好的。

这日傍晚,霍水儿正在琢磨着做些什么来贴补家用,外面突然传来一阵窃窃私语声。

她顿了顿,凑到窗前,凝神听去,却是一个陌生的中年男子和老头的声音。

老头说:“她真的是我的女儿,长的可标致了,大爷这2两银子绝对值!”

“一个野丫头能长的什么样,哪值2两银子!”中年人蛮横的声音。

“大爷是没见过她,所以见过她的人都说她长的比天上的仙女还美呢!”老头忙忙的说。

“去!你大爷看过的美女多了!少唬我!1两,最多1两,还要先验货!”那中年人也满语不耐。

霍水儿呆呆的站在窗前,只觉得周身冰凉,就如那个下雨的夜晚。

老头还想推销几句,霍水儿突然在里面咳嗽了一声,一个被刻意压低的声音喊道:“爹爹,宝儿要喝水,爹爹快进来给宝儿倒水!”,如5岁龄童无赖的撒娇。

那中年人果然皱了皱眉,对这宗买卖也没有了多大兴致。

老头也不及解释,连忙推门走了进去,进门一看,才发现宝儿正坐在床沿上,木然的看着他。

“宝儿要喝水?”老头咳嗽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

霍水儿只是看着他,目光清澈,却全然没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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