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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园偷欢-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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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未婚夫不知未婚妻姓名的吗?真是白痴。她靠近匡云西耳畔低吼出他此刻的身份。“姑爷——”秦冰虽不喜骗人,但最讨厌伪装被揭穿,变成箭靶一只,被射成马蜂窝。

但匡云西哪里在意,他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句话的忠实拥护者,在这里接触不到天雷帮就绕个弯儿走,反正总会有办法的,又不是非利用这姑娘不可。

只是安伯给吓得脸都白了。“姑爷怎会忘了小姐姓名?”

匡云西很快乐地装傻。“很难不忘吧?都几年不见了。”

“难道亲家老爷和夫人从未对少爷提过自己的未婚妻?”安伯不信。

“当然提过,只是他们叫的是妹仔,谁晓得小姐闺名为何?”他无畏地耸肩。

“可以前亲家老爷和夫人从未称过小姐‘妹仔’啊!”

“人总是会变的嘛!况且咱两家已经五、六、七……几年没见啦?”

“整整十一年又三个月。”安伯替他道出了答案。

“这不就得了,十一年,人世都几回翻转了,口头禅又哪可能不变?”

也对,想当年他家老爷、夫人在世时,小姐好比一朵香花,给人供得老高;怎想的到会有今日落魄住大杂院的下场?

不过连姓名都不知是诡异了些,安伯疑心不改。

可姑娘却挥手截道:“也是,一般人确实不会任意将闺女姓名宣之于口,云哥不知亦是情有可原。”她敛衽为礼。“小妹印秋芙,见过云哥。”

哟!挺冷静的嘛!难怪不为一点眼伤大惊小怪。匡云西微笑,上前一步扶起她。“芙妹不必多礼。”

“应该的。”印秋芙温婉一笑。

匡云西凑近瞧她,发现她的眼球似罩着一层绿色薄雾,眼圈周围则泛着青肿。莫非这就是造成她失明的原因?“芙妹,你可以告诉我你的眼睛是怎么回事吗?”

印秋芙尚未开口,安伯已低声啐道:“都怪姑爷来得太晚,否则小姐也不会受伤。”

“受伤?”匡云西探手抚向印秋芙面颊。

“啊!”她受了一惊,粉嫩娇颜褪成雪般玉白。

“别紧张。”他轻拍她的手安抚她。“我只是想看看你的眼。”

“是。”她温婉颔首。

匡云西握着那只微颤的手,发现几处新生的茧点缀在那绵软的雪肌上,看来她在这里的日子并不好过。

一缕怜惜涌上心头,他轻拍她的肩。“你受苦了。”

“不会,其实……”他的体贴教她心情一阵起伏。“这里的人对我们挺不错的。”

“成天冷嘲热讽,明知咱们是出外人,盘缠用尽才会落魄至此,有人发粮放赈也不通知一声,还故意在我们面前吃白米饭,这样叫好?”安伯怒道。

“起码他们未因我们欠租,就赶我们出大门。”这份遮风避雨之恩,印秋芙永铭五内。

她出生富贵,在此之前压根儿不知“贫穷”二字如何书写,直到两年前,印家船队在海上遇暴风,随船者无一生还,同时亦赔上印家半数家产。她爹娘受不了打击,一病不起,辗转病榻年余、最后去世,印家也只剩一个空壳子了。

她不得不遣散家仆,仅带数名忠心者前来投奔未婚夫,以为有靠,却被拒于门外,他们说,未婚夫妻在成亲前不得相见,要她在客栈里暂住,等候天雷帮准备妥当,再雇花轿前来迎娶。

谁知这一等就是半年余,期间,安伯常派人前去打探消息未果,他们盘缠用尽,只好舍去舒适客栈改搬入大杂院。

两个月前,他们连买粮食的钱都没有了,一伙人坐困愁城。后来决定,男丁上街谋些粗活干、丫环则制作糖饼沿街叫卖,他们不让她出去抛头露面,说这样会被夫家嫌弃,其实她早知自己被嫌弃了,否则他们不会一拖数月不来迎娶。

最后印秋芙决定跟大杂院里的婆婆、婶婶们上山采野菜,不管怎样,食物总是不嫌多,况且,吃不完的野菜还可以卖人,多少贴补点家用。

一伙人有了生路,她也放下心中一块大石,以为就此否极泰来,不意月前,她在山上跌了一跤,起初以为没什么,怎知回家后她竟开始发烧,整整烧了三天;退烧后,她的眼睛也瞎了。

安伯忙请来大夫为她诊治,查不出个所以然来,没办法,只好再向天雷帮求救。可他们置若罔闻,就这样过了一个月,她已彻底绝望时,天雷帮突然派人来消息,说要来迎娶了。

她打心底怀疑,安伯却深信不疑,日日领着佣仆亲往路口迎人,想不到还真给他找了一个姑爷回来;不过却是个早已将她忘得一干二净、对她生疏如陌路的男人。

他真的是她记忆中的那个云哥吗?小时候,他明明叫她秋妹的……第二章有关大杂院里的住客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的争执,在秦冰一句“有话进屋里说,别在门口吵架,丢死人了。”的怒吼下,暂告一段落。

匡云西和秦冰被请进了大厅……说是大厅,也不过是处摆了一张桌子、三张椅子的空间,其落魄程度与匡云西在西荻国的家有得拚。

不过他已经住习惯了,对于这种破屋反而有股亲切感。尤其这里还有个美美的名字——晓园,与他那威风的王爷府更有异曲同工之妙了。

匡云西很快乐地找了张椅子坐下。

他的温和让人惊讶,毕竟传闻中的天雷帮少主并非如此和善之人,但也没人提出质疑,每个人都很安静,像是……各怀鬼胎。

最后还是匡云西轻笑地打破了沉寂。

“我有一友,自幼体弱多病,常年与药罐为伍,拜他之赐,我也学了几招岐黄之术,若芙妹信得过我,我想为你检查检查,不知你意下如何?”

印秋芙才十八岁,当然不想就此盲眼终生,听闻有人肯为她治病,粉红的唇弯起一朵清艳的笑。

“麻烦云哥了。”她坐到匡云西身边,行进迅速、脚步稳当。

匡云西瞄她一眼。“想不到你适应力挺好的,这么快就捉准在黑暗世界里的方向与距离。”他边检查她的眼边说。

“我尽量不成为别人的包袱。”她淡言,语调中隐含傲气。

他投给她赞赏的一瞥。“你很勇敢。”

疑惑涌上她心头,俗话说,三岁定终生。她和云哥几乎是打出生就认识了,后来虽分离十一年,但好歹毕竟同饮共食了七年,这期间,两人可说是朝夕相依。

在她的记忆里,云哥开朗、好玩,却有些胆小和懦弱,怎么想都与眼前这个敢做敢言的男子有一段距离。

会是安伯找错人了吗?可冒充她的未婚夫有什么好处?若在一年前,印家犹自风光时尚有话说,可现在,她两袖清风、双目失明,又遭夫家嫌弃,接近她只有一箩筐坏处吧?

“芙妹,手给我,让我帮你把把脉。”他说,打断她的冥思。

“碍…好。”她恍然回神,将手递给他。

他细细诊着她的脉,好半晌一声不吭。

就在众人几乎被这分静默给迫得窒息时,他开口了。

“这与其说是受伤,不如说是中毒。”他叹息地放下她的手。

印秋芙闻言,娇躯狠狠一震,尚来不及开口,安伯的尖叫声已惊天动地的响起。

“怎么会中毒呢?姑爷,你可有办法解小姐身上的毒?”

“不晓得。”匡云西又将印秋芙的眼皮上下翻看了两回。“要彻底检查一遭才知道,先说说你受伤的经过吧!”

印秋芙把上山摘野菜跌跤的事详细解说了一回。

匡云西边听边点头,末了,他做下结论。“那大概就是在山上受的伤。”

“可我伤的明明是膝盖和手肘啊!”她还记得那一跤摔得她好疼,膝盖和手肘都磨破了,流了好多血,是隔壁的老婆婆摘草药来帮她治疗的,当场血是止了,谁知回来后却发起高烧,接着就失明了。

“草药是门很高深的学问,不是任何人都有本事使用的,一个弄不好,摘到有毒的药草,那不仅救不了人,还可能害死人。”匡云西皱起双眉。

“原来是那个臭老太婆弄瞎了小姐的眼,我去找她算帐。”安伯人虽老,脾气却挺大的,抡起拳头就想揍人去。

“安伯。”印秋芙快一步挡住他的去路,速度依然是吓死人的快。“老婆婆也是一番好意,这只能说我自己运气不好,怨不得她。”

“可是……”安伯还想辩解。

印秋芙只是对他沉痛地摇头。“我不许你去找老婆婆。”

尽管印家已经败落,但安伯自幼在印家当差,已习惯了服从主人命令,印秋芙一句话让他呆死原地。

“是。”他垂头丧气。

匡云西拍拍他的肩安慰他。“别担心啦!既知中毒经过,只要找出当时错用的药草,要配出解药并非难事。”

“真的?”他一句话让印秋芙和安伯两主仆同时惊喜交加。

“当然。”他的医术是跟二哥学的,可有把握了。

“多谢姑爷。”安伯上前一步,差一点点就跪了下——但匡云西拦住了他。

“要谢也等治好再谢啊!”他大笑。

印秋芙和安伯也笑,只有秦冰没笑。

治毒伤哪有这么简单,找出错用的药草、配制解药——为印秋芙解毒,前后所需时间最少一个月,那他们要等到何时才能跟天雷帮联络,取得他们的协助?

她这主子实在是太天真了!

* * *

匡云西来到大杂院的第一天就成了英雄。

首先,他让马大婶成为他的口下败将;马大婶是大杂院的主人,她人真的不坏,但嘴巴确实比砒霜还毒,直到匡云西打败她,她突然变得温柔,不那么刻薄了。

大杂院里的住客几乎想去买鞭炮回来庆祝。

接着,匡云西又说有办法治好印秋芙。

虽然住在这里的人多数受过苦难,很清楚世间无常,也学会了冷眼看待。可看到那个十八岁的小姑娘年纪轻轻就失明,仍感到不忍,他们衷心期望她有复元的一天,想不到这个愿望真的能够实现,怎不教人欣喜若狂。

住客们决定为匡云西办一场欢迎会;他们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搬出来,邀他一起共享。

匡云西快乐地从东家吃到西家,再由南家吃到北家;他乐得晕陶陶、喝得醉醺醺,几乎忘了自己姓啥名谁,如果没有秦冰在一旁伺候着,他绝对会忘。

“三爷,你喝够了没?”大杂院里的人或许没见过正牌天雷帮少主,由得他暂骗一时,但此处毕竟在天雷帮的势力范围内,他搞得这么嚣张,万一身分暴露,该如何是好?

“小冰儿,难得大家这么高兴,你就别来扫兴嘛!”匡云西已经醉得话都说不清了。

秦冰气得踩他一脚。“三爷,你该不会忘了自己来此的目的了吧?”

“什么目的?”匡云西迟钝的转着眼珠子。

“啊!”一名住客大喊。“是指迎娶印家小姑娘吗?”

“对喔!”安伯过来凑热闹。“姑爷,你预计何时雇花轿将小姐迎回去?”

“随时都可以啊!”这话一落,众人欢呼,独奏冰险些被口水给呛死。

“三爷!”一毛钱也没有,他们要用什么去雇花轿,又要将人迎到哪儿去?

“不过,”匡云西话锋转得快。“芙妹现下有毒伤在身,不宜太过操劳,否则毒性蔓延就糟了。所以我建议,等她身上的毒全解了,我再带她回家。”

“有这么严重吗?”安伯是希望两个年轻人赶快定下名分,他也安心些。

“中毒这种事本来就可大可小,只是芙妹毒素累积体内已有月余,为防万一,我才会特别小心,否则谁晓得治好后,会不会留下一些嘴歪、眼斜的后遗症?”

果真如此,那可严重了。安伯急忙点头。“那就照姑爷说的,等小姐身上的毒全解了,再行迎娶事宜。”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也就不忙着准备婚礼,先专心为芙妹解毒。”见风转舵的本事,匡云西可精通了。

秦冰双脚一个打跌,险些吓死。

匡云西对她使了个眼色:我没那么笨,你别担心!

秦冰只气得火冒九重天。“三爷,你要我准备的金针与草药,我已经准备好了,你可不可以过来看一下?”

“去,今天是难得狂欢的日子,就该尽情欢乐,何必还念念不忘工作?”一名住客醉眼迷蒙地拉住匡云西,不让他走。

“对啊,今天……”匡云西才想点头,秦冰一记利眼杀过去。

“三爷,你自己也说了,为印小姐疗毒一事迫在眉睫,每多耽搁一刻,对她的身体便多一分损伤。你忍心就为了多喝几杯酒,让她继续受苦?”

匡云西硬生生咽口唾沫,很清楚当秦冰开始越过主仆防线,就表示她气炸了,他最好乖乖听话,去让她训一顿,否则就有好戏瞧了。

不过想想也奇怪,他是主、她是仆,他干么这么怕她呢?遣走她不就得了。唉,他真是犯贱。

“好吧,我跟你去看看便是。”哀怨地走在秦冰身后,他已有挨骂的心理准备。

安伯看着他们相偕离去,心头疑云又起,才想举步跟上——“别去,安伯。”一道细细的声音阻止了他,是印秋芙。

“小姐!”有时安伯真觉得他家小姐可怕,明明是个瞎子,感觉却比谁都灵敏,周遭丁点儿变化都瞒不了她。“可是他们……小姐,你不觉得姑爷和秦姑娘间,似有些许暧昧?”他低声说道。

印秋芙心头闪过一阵疼,却未表现于脸上,只是僵硬地弯了下唇角。“那又如何?我和云哥尚未成亲,是没资格管他的。”即使日后他们成了亲,为人妻子者亦无权力苛责夫君的风流,她只能选择忍耐,或者离去。

“但……”安伯还想说些什么,可印秋芙已转身离去。

若真有那一天,夫君向她要求再娶小妾,她会怎么做?秀巧的拳头在衣袖里握得死紧,她不想忍耐,那么就只能离去喽?

这世上到底有没有专一、痴心,且多情的男子?她想着认识的人,府里的下人们是不娶妾的,原因不在于他们不想,而是现实的——养不起两个妻子。

她记得云哥的爹亲,也就是她未来的公公,在府里豢养歌姬、妻妾不下十名;她自己的爹则娶了三个妾;爹的生意伙伴杨伯伯还好,只娶二妻;刚到安知县,她投宿的那家客栈老板据闻有妻妾共八人,还有……数一数,不娶妾的男人还真是少,云哥有可能是其中之一吗?

行进的步伐蓦地一顿,她听见凉风送来云哥与秦冰的谈话声。

他们在说些什么呢?她无意识地往声音来处走了两步,乍然惊觉自己的行为后,急忙停顿。

“我疯了吗?竟想偷听别人说话!”她咬紧牙根,控制住自己不受诱惑。

自失明后,她各项感觉变得异常灵敏,尤其夜深人静躺在床上时,大杂院里谁打个喷嚏、说了梦话,她都听得一清二楚。

她甚至还可以借着空气的流动与味道,准确查知来者的身分,以及自己身处的位置。

起初,她很害怕,在黑暗的世界里,任何东西都会因为看不见而变得陌生、惨遭扭曲、歪斜。

她变得惊恐,总怀疑接近她的人不安好心,最后连吃睡也不得安宁,几乎崩溃。

可是周围的人一直没有放弃她,连安伯都为了筹措她的医药费,拖着一把老骨头推石磨、做豆腐、沿街叫卖去。

她不能辜负他们的好意,只得努力站起。

她干得还不错,利用这敏锐的感觉,她渐渐可以在大杂院里活动自如,也能做些简单的活儿,比如洗衣、晒衣、洗碗之类的。

不过她还无法上街,因为街上的声音、味道、气流太杂,不容易分辨得清楚。

但她才失明一个月啊!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有如此能耐,她该为自己感到骄傲了。

挺起胸膛,她转身回房。“我努力磨练自己的能力,可不是为了窃听别人的秘密。”不管云哥和秦冰在说些什么,除非他们愿意让她知晓,否则她不愿去探究。

“我要相信云哥。”她告诉自己,千万别变成一只歇斯底里的惊弓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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