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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类要投喂我末世-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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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厉琛也没给她什么拒绝的机会,揽着她的腰,直接就跳了下去!

南歌吓得简直快哭了,这次她的肋骨不会又断几根吧?

好在男人这次稳稳当当的,甚至都是他落地后,才把自己给放下。

南歌拍了拍心口,还有点诧异男人的改变。

厉琛把一把匕首递给了南歌:“你去杀,我来看。”

第27章 获得晶核

南歌并不愿意杀什么丧尸。一直以来,她虽然还是跳脱居多,但其实是个很懒散的丧尸。

反正她也没什么目标,更没什么坚守的东西,变成丧尸之后,她也是过一天算一天。

厉琛让她去杀丧尸,她本来想拒绝的。

可是这把匕首若是不拿起来,下一次她还是会被厉琛推开。

见她犹豫,厉琛还以为她是不愿意动手,只能继续劝着她:“你可以看看你的这些同类,如今它们的速度变得这么快,战斗力如此强悍,但是你连说话都说不利索,日后若是再碰到什么危险,你没有自保能力,谁能来救你?”

南歌抬头,眼巴巴地看了厉琛一眼。

厉琛轻咳一声:“我也不救你,你别指望我。”

南歌暗骂了一句小气。

不过厉琛说的也是对的,如今的情况,就好像大家最初都是孩子,而她和厉琛,就是里面最聪明最伶俐的。

可是永夜之后,大家都变成了大人,只有他们还是孩子。

厉琛没有异能,照样能坑杀这么多丧尸,自己比他都差了那么多,怎么能不努力?

于是南歌握紧了手中的匕首,决定还是要迈出这一步。

厉琛看到了南歌的转变,眼神不由得欣慰了些许。

可好半天,她都没动作,有丧尸眼看着都要爬起来了。

还没等厉琛问,南歌就抬头,眼底有些晦涩又无奈地问:“你能让我,先把裤子,穿上么?”

她刚刚就察觉出不对劲儿了,怎么下面空空的。

敢情自己身上就一条大T恤好吗?这要是真的和丧尸打起来,那画面简直太羞耻,她都不敢想。

厉琛想说的话,全都卡在嗓子眼说不出来了。

也是他没太把南歌当成个正常人看待,如今朝着她的双腿看去,发现若是忽略那上面的腐肉和伤疤,她的腿型又长又直,还是很漂亮的。

毕竟对方是个女丧尸,厉琛一个大男人也不好意思盯着人家的腿看,关键是南歌那个性子,指不定只多看两眼,她又得骂自己是流氓。

“你在这里等等我。”厉琛看了一眼深坑,往后退了两步,随即助跑起来。

南歌就看着他矫健地双手勾住了深坑岩壁,双脚用力,不过蹬了两步,就出坑了。

这利落的动作,南歌真是想给他吹个口哨。

在厉琛取了衣服回来的时候,不少丧尸果然已经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了。

虽然死了那么多同伴,但是他们的凶狠劲儿还是丝毫没改。

南歌有些破罐破摔地穿上了衣裳,甚至还戴上了厉琛重新给她找来的帽子,就这样开始了她的杀丧尸之路。

这几个丧尸,厉琛没准备一次就放过去给南歌,他一直都控制着几个,然后让南歌渐渐适应这种节奏。

“他们的弱点就是脑袋,你对准他们的脖子砍下去。”

“平时力气那么大,怎么现在连个脑袋也砍不下来?”

南歌握着匕首的手紧了紧,可不想被男人就这么鄙视了。

“脚抬得高一点,今天上午不是才刚吃过饭么,它的速度那么快,你就不要和他拼速度了,要利用你身体的优势。”

“别把腰放那么低,他冲过来,你下盘不稳,会直接摔在地上的……”

还没等厉琛说完,南歌果然是摔了。

但是她吭哧吭哧的又重新爬了起来,在厉琛的刻意培养下,她的战斗能力也比曾经要上了几个档次。

而且那僵硬的关节,隐约有变灵活的迹象,南歌心中一喜,说不定她坚持锻炼下去,以后会变得和人类一样的!

两个小时后,南歌总算是把坑中没死透的丧尸全部都杀死了,她转头看厉琛的时候,眉眼间都是得意。

怎么样,我还是很厉害的吧,你倒是夸夸我啊。

南歌盼望的眼神直接就被厉琛给无视了:“这么几个丧尸,竟然还用了两个小时,你要提高的地方还很多。”

南歌明显不高兴起来,夸我一句能死啊?

“不过……”厉琛话锋一转,让南歌的耳朵不由得又竖了起来,“你若是能保持这个状态下去,在末世里自保肯定是没问题了。”

南歌嘟嘟囔囔:“可是我的敌人,分明就是你们人类。”

一般的丧尸,她要是不招惹,肯定不会来攻击她的。

“你强化了对一个定点的攻击,这本来就比一般的训练要有效果得多。”厉琛微微一笑,天色这会儿已经黑了下来,他的背影也在一片阴翳中:“毕竟……人类的身体太脆弱,命门更多,他们可不是非要打击头部才会死。”

肿么办,她这会儿觉得这男人好可怕啊。

厉琛对南歌伸出手来:“走吧,咱们上去。”

怎么高的坑,南歌自己当然不成,只能朝着厉琛走过去。

不过等了半天,也没见厉琛把自己背起来,反而是蹲下来去检查了什么。

南歌也凑过去,好奇地瞅着,难道是地上有什么宝藏不成?

随机,他就看到厉琛拿过自己手中的匕首,在一个丧尸劈裂的脑袋中翻找了起来。

不多时候,一个亮闪闪的东西,就被厉琛给拿到了手中。

“你们丧尸的脑袋中,都有这么个东西么?”六芒星形状的晶体,在夜晚这么暗的时候,也会因为一点点的光亮,而倍加闪耀。

厉琛之前也杀过丧尸,还真的没发现过这东西。要不是刚刚他低头看了一眼,或许也就错过了。

南歌听了厉琛的话,却会错意了,马上把自己的脑袋给捂住了:“我不知道!”

男人的求知欲上来,可别把自己给开瓢了啊!

厉琛每次看到她胆小如鼠的样子就想笑,自己怎么会杀她?

不过让她一个人恐惧着也挺逗的,自己以后又有了能威胁她的新手段了。

于是厉琛不动声色地继续俯身,把这坑里面丧尸的头给翻了个遍。

虽然耽搁了不少时间,但是却获得了很多的晶核。

南歌凑过去看来看,发现晶核基本上都是透明的,有几个带着颜色,不过光线太暗,也不大利于观察。

厉琛把这些晶核都收好,放进袋子中的时候,还发出了清脆的哗啦啦响声。

南歌现在可好奇哩,就催促厉琛:“咱们快点,上去吧。”

厉琛都已经在这里耽搁这么长时间了,也应该是去找个休息的地方了,于是背着南歌,几步就爬出了坑。

等到他们出来后,厉琛就察觉到了不对劲儿的地方。

他低声问了南歌一句:“周围有多少人?”

南歌闭上眼睛感受了一下:“六个……七个!”

很可能是刚刚他们的动静太大,所以把他们引过来了。

厉琛嗯了一声,没准备理会这些人。

比起这些人类,他宁愿相信自己背上这个小丧尸,最起码在几次危机关头,她都没有丢下自己。

他不想去招惹这些人,等回到了车上后,这些人却围了上来。

厉琛坐在车中,没有开车灯,只是一双眸子别样幽深。

南歌也不愿意暴露身份,只是缩着脖子,把自己的脸都恨不得藏在头发里面。

车窗被敲了敲,厉琛警惕地摇了下来,就看到了一个男人正站在旁边。

他很瘦,好像只是一身皮包着骨头,连眼眶都深深地陷了下去。

而且他的个头还很高,像是个竹竿子,并且是那种在风中摇晃的。

男人因为太瘦了,看起来也不是很面善,经历了太多的算计,厉琛只能冷冷地问:“怎么?”

男人一听男人说话了,马上接口到:“你好,我是张伟,末世来了之后,就藏在这附近,刚刚听到了这头的动静,我们有些担心,所以就来看看情况……”

说着,他的眼睛都迸发了一阵光芒:“那些丧尸,都是你们两个杀的?”

这溪水中的丧尸,都已经困扰他们很长时间了,如今有两个像是救世主的人给他们解决了这么棘手的问题,他当然要来感谢一下。

当然,他最感兴趣的还是男人的战斗力。要是他能留在他们的小村落中,他们也就不怕丧尸了。

但是……其实张伟心中也懂的,如今末世了,人人都只为自保,谁能照看他们这些拖油瓶呢?

从南歌惊动了水底丧尸到现在,也有三个小时了,他们一直躲在暗处没出来,厉琛心中不由得嗤笑了一声。

本来他们就没准备救自己和南歌,现在还来关心什么呢?

于是厉琛脸上的表情更冷了:“是我们杀的,没有什么事的话,我们就先走了。”

张伟看到厉琛冷淡的脸色,一颗心就沉下去了,看来这两个人,是没准备留下来。

但是他也没强求,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地劝着:“你们也别怪我们,实在是那些丧尸太多太快,我们村落中虽然有几个异能者,但也不是他们的对手。既然他们把我当成首领,我总要对他们的生命负责。”

张伟这忧心忡忡的样子,倒真的不像是装出来的。

异能,这已经是厉琛今天第三次听到了。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厉琛意识到,他和南歌就这么两眼一抹黑地走下去也不是个道理,还是要找人了解一下如今的情况才行。

于是他转了话锋:“你们就住在这附近。”

第28章 民工小村

“是啊,就在不远处的山坳中,那里有个采石场。”张伟指了指,担心厉琛不信似的,马上补充:“都是些从静水城中逃出的民工,不是坏人。要是你信我的话,就跟我回去住一晚吧,毕竟因为天灾,这里的地形变了不少,地图都不好用了,晚上赶路实在很危险。”

张伟都已经拿出了十二分的诚心来,可是厉琛似乎并没有松口的样子,他不由得有些失落。

没想到的是,厉琛竟然回答他:“好,你带路吧,我们跟你过去。”

张伟闻言,喜上眉梢。

他也没要求上车,只是带着几个人,快步走在厉琛的车子旁。

厉琛转头看了看,发现这一行人中,只有张伟看起来年纪最大,其他几个跟过来的,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

厉琛的嘴唇抿了抿,厉彦和他们一般大,不知道在乱世中,能否保全自己?

张伟还是很稳重的,可是他身边的几个小伙子就不是了,一开口,发现他们的口音都不同。

有个小青年大大咧咧的,凑过来问着:“大哥,你们刚刚到底咋整的,那些丧尸咋全都被杀死了呢?我还听到爆炸声了,不会都是被你们炸死的把?你们可太厉害了!”

厉琛不置可否,只是淡淡地接了句:“听口音,你并不是这里的人。”

青年挠了挠头:“嗯呢,我是东北的,在静水城中干活,没想到末世就这么来了,我就跟着张大哥他们了。你别看张大哥长得有点磕碜,其实是个热心肠的老好人,要是没有他,我们指不定早就死了。”

张伟听了这话,猛地转头,狠狠拍了一下青年的后背,还笑骂着:“马远,你说谁长得磕碜呢?”

那个被叫做马远的小青年马上告饶,还故意装作被打得很疼的样子,嗷嗷直叫。

厉琛原本冷峻的脸,此刻也柔和了不少。

这一行人给人的感觉,确实和赵强他们不太一样。

南歌在副驾驶上,也朝外看去,眼神还有点羡慕似的。

厉琛若有所思,最终什么都没说。

开了二十多分钟,一路到了山坳,厉琛这才发现,虽然山体现在已经被破坏得不成样子,但是采石场的几处砖房倒是保存得很好。

屋子留给人住,就有不少的人在外面做饭,用石头做了灶台,在上面支了个铁锅,里面还在咕噜噜地烧着水。

原来这小村落,人还不少,厉琛粗略地观察了几下,怎么也有几十号了,大部分都是男人,有老有少。

像马远这样的年轻人还有几个,厉琛随意问过后,就听马远说:“我们都是走南闯北,跟着包工头来干活的,本来这会儿也不是农忙时节,寻思出来挣点儿钱呢。唉,如今处处都是天灾,也不知道家乡如何了。”

这么小的孩子,就出来到工地打工了。

厉琛轻轻叹气,停好车后,安抚了南歌两句,就下了车。

观察后,他也发现了,在这里住着的人,基本上都面黄肌瘦,显然是常年干惯了体力活的人儿。

他听了马远的话后,倒是宽抚了他一句:“虽然曾经的日子辛苦了点儿,但是你们的体力好,比那些城里人活下来的几率要大多了。“马远哈哈一笑:“张伟哥也说过这话,反正现在能平安一天是一天,活着就是幸福了,以后有机会了,我肯定要回家乡看看的。”

厉琛抿唇,没有再安慰什么。毕竟没有坏消息传来,就是好消息了。

南歌百无聊赖地等在车上,看厉琛慢慢地在空地上走着,偶尔还和这采石场中的人搭话,她也想出去放放风。

马远回头看了一眼厉琛的车子 ,还问:“大哥,你车子中那个姑娘,不让她下来吃点东西啊?虽然我们这里物资很少,恐怕也提供不出太多好吃的。”

厉琛摇了摇头:“我们之前吃过了,不过还是谢谢你们的好意。”

“没事儿!”马远爽朗的一笑,十七八岁的少年,正是青春热情的年纪,他脸上还有点小雀斑,牙齿倒是很白:“毕竟如今这形势,要是不互相帮助,谁也活不下去。”

厉琛在空地上绕了一圈后,确定这里没什么可以威胁到他们的重枪支器械,就和马远说:“我去把我女朋友带下来。”

马远有些羡慕地看了厉琛一眼。这男人高大俊朗,有又本事,还带着一个女朋友。

怎么人家的末世生活,和自己如此不同呢。

当然,马远要是知道南歌是个丧尸的话,肯定就不这么想了。

车门打开的时候,南歌还用自己的手指扣着方向盘呢,在上面留下一道道的划痕。

被厉琛看到了,她悻悻地收回手。

厉琛也没生气,笑着捏她的脸:“你还真是无聊。走吧,下车。”

南歌诧异,这里这么多人,他不怕自己暴露身份啊?

“我也下车?”

“嗯,没关系,你不说话,他们不会察觉的。下车吧,听听他们怎么说。”厉琛说完后,还没等南歌说话,就把她给抱下来了。

之后也没用她走,而是一路给她抱到了张伟身边放下。

张伟看了她一眼,见她低着头,就把目光收了回来,刚刚他已经听马远说了,这姑娘是厉琛的女朋友。

“你这女友还挺害羞的。”

厉琛微微一笑,眼神带着宠溺:“她的腿受伤了,不太方便走路。对了,我叫厉琛,你们叫她小歌就行。”

“厉琛。”张伟重复了一下,还和厉琛握了握手。

两个男人手上都有茧子,但是张伟是因为常年干重活,厉琛则是因为常年端枪。

既然张伟他们找人回来了,那也就要开饭了。

厉琛看他们的伙食,其实也还不错,关键是他们熬粥了。

他最近这段时间,唯一一次吃热乎的东西,还是煮方便面。

没办法,他只想早点赶到北海。

不多时候,张伟端着两个碗过来,其中一个还递给了厉琛:“村子中也没有很多大米,所以平时大家都省着吃,你别嫌弃,也多少吃点吧。”

在张伟他走过来的时候,不少人都吃上了,看马远和几个年纪相仿的青年随意地蹲在地上喝粥,还说说笑笑的,抱怨什么时候能吃顿好的。

另外的一些汉子也大口地喝粥,不时还好奇地往这头看看。

村子中有个带小孩儿的母亲,她正给大家分粥,笑得挺柔和的,说是不够再添。

厉琛本来不不该在在外面吃东西,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

可是看到这一片静谧的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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