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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瑶光-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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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厢,微胖的、长相可爱的冰儿却拿起了一条鹅黄色的罗裙,说道:“冰儿不这么认为。冰儿认为鹅黄色更能衬得皮肤白嫩,况且鹅黄也比冰蓝更为活泼,适合娘子的年纪。”
“皓雪,你怎么看?”霍长乐饶有兴味地看向皓雪。
“我觉得娘子穿什么都好看,不过相比之下还是穿白色最好看,像个仙子似的。”皓雪像是一早就准备好了,开口便说了起来。
“大哥,你觉得呢?”霍长乐绕着霍瑜的手臂,好奇道。
霍瑜沉吟了一下,随即遥遥一指,霍长乐顺着他的手指,看向角落处挂着的一条红色的罗裙。
“大哥认为那条是最适合的。”霍瑜温和道。
“咦,公子,为什么选那么鲜艳的大红?”皓雪好奇道。
霍长乐也把好奇的目光投向霍瑜。
“大家的话不无道理,乐乐确实很适合素淡的色彩,然而,她却更能撑起艳丽的色彩,同时无艳俗之色,这是许多大户人家的娘子不能做到的。”霍瑜凝视着她,柔声道:“我从前不觉得,也是这次回来才发现这点的。”
霍长乐考虑了一下,说道:“嗯,我听大哥的,就那条吧。”
霍瑜的话,如果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霍长乐能够做到人穿衣服而非衣服穿人。霍长乐的身材高挑,肤白,唇薄,五官秀丽,精致绝伦,眼眸更带有三分骨子里的冷然。而所谓盛装打扮,就是要做到极致,比如说穿白衣就要飘飘欲仙到极致,穿蓝衣便要冰清玉洁到极致,方能让人印象深刻。而霍长乐这种外表的人盛装打扮时,若是穿白衣,只会有“冷衬冷”的效果,但若是衬上鲜艳的衣服,却刚好中和了冷热之感,也显得更为抢眼。须知此等艳丽的衣裳,若是外表多了一份小巧温婉,便撑不起那份大气了。再者,寿宴选择喜庆的颜色,不也比冷色更适合么?
霍长乐不由神游了一下,好笑地想:这种扬长避短的穿法,大概是变相的古代穿衣法则了吧。或许,霍瑜在现代会是一个流行触觉不错的人也说不定呢。
霍瑜想起什么似的,忽然道:“说起来,我差点忘记了要跟你说,乐乐,最近这些天不要单独出门。”
“嗯?为什么突然这样说?”
“昨晚,王侍中大人遇刺,当场毙命。”霍瑜淡淡道,“王侍中是朝廷大官,此事非同小可,这几条城门紧闭,官府加紧搜查,连出入城门都需要一一排查。外面很乱,不要随意出去。”
霍长乐点头,心跳却微微一滞,瞬间就想到了在她房内的那个男人。难道说……他就是刺客的其中之一?
“据说为首的刺客那位剑法极其狠辣,一击致命,但是在撤退的时候,却被另一位杀手用匕首划了一刀。”
霍长乐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掀起大浪:和霍瑜所说的特征一比对,房内的男子想比就是那名受伤的刺客了……难怪,难怪他身上带有这么大的煞气和冷冽气息啊。
在霍瑜房内呆到差不多晚饭时间,霍长乐才匆匆告辞,回到自己房间去。
房间里没有开灯,她推开门,先小心地锁上了门,再点起灯,却意外发现——床上空空如也。她一个箭步冲上去,摸了摸床铺,发现已经冷了下去,看了这个人已经走了一段时间,连床铺也收拾得干干净净,仿佛从未有人睡过。这时,霍长乐想起了武侠片里面那些蹲在房梁上的大侠,连忙抬头,目光巡视了一圈房顶,发现并没有人,不由有点好笑:武侠片什么的果然不可信。
她慢慢收回手,忽然微微一顿,三两步走到衣柜,一打开,发现那套染血的黑色衣服也一并消失不见了。看来,那个人应该是很早就走了。也是,以他这样多疑的性格,想必也不会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停留太久,甚至安心养伤。忽然,她眼尖地发现,她放那件黑衣的地方,有一根碧绿色的玉簪夹在了她的衣服之间。
她拿起来一看,才发现这玉簪比平时的要更为轻,整体简洁流畅,没有多余的装饰,通体碧绿通透,透过它竟可以隐隐看见自己的指尖,忽然,她眼尖地看见发簪的末端刻有一字:刑。如果不是仔细辨认,便很容易会以为这是玉簪上的流纹。她忽然忆起这是昨天那人绾发用的,看来这似乎是他遗留下来的。
霍长乐拿起发簪,坐在床边若有所思。昨晚的事情,若不是这根意外留下的发簪,或许她会以为它只是一场梦。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有机会告诉霍瑜这件事,但她终究没有说出这件事情。
只是,莫名其妙地,她竟然觉得有点可惜。毕竟,对这个翩若惊鸿地走入她视野,又以一种狼狈的方式与她相遇,短暂相处后便消失的男子,她终究不知道他姓甚名谁。可是,冥冥中,她却有一种预感,尽管那个男子没有跟自己说再见,但他们终有一天会再见到对方。
霍长乐把那根玉簪放在了小心地收进了首饰盒中,对它默念一声:有缘再见。
******
时间过得很快,眨眼间就到了第二天。
因为是寿宴,霍府也比平时多了几分喜庆的气氛。从早上开始,一些下人已经开始布置灯饰,在叶子全部落光光的树上挂上一串串的红灯笼,傍晚时分一盏盏地亮起它们。同时,他们又在走廊两旁摆上了各种名贵的花卉。而霍府正中央的大厅里,布置、酒席早已准备妥当,只待入夜。
霍家本是江州名门,从前朝便开始显贵,一直延续了两百多年。然而从霍长乐的爷爷那一代开始,便已经开始慢慢衰落。但即便如此,门第血统上的高贵依然不容小觑。再加上今日是霍家老爷的五十大寿,自然会有不少贵宾出席。从傍晚开始,宾客便开始络绎不绝地到来,宴会大厅里的人越来越多,到处是祝贺声,寒暄声,笑声。
另一边厢。
一大早,霍长乐便被从楚楚和冰儿从被窝中拽起来,并被请到了一个浴桶中。霍长乐浸着热水,迷迷糊糊地问道:“怎么这么早就要洗澡?”
楚楚一边往浴桶中撒花瓣,一边笑容满面道:“三娘子,因为您平时没有在水中撒入花瓣的习惯,所以今天你需要浸泡两个时辰,才能让花瓣的幽香渗入肌肤。”
两个时辰……?!皮都会掉下来的好吗?
反抗不得的霍长乐在两个时辰后,又被挪到了镜子前,楚楚和冰儿开始在她脸上涂涂抹抹。过了许久,霍长乐才听冰儿道:“娘子,请看看镜子。”
霍长乐随意地一扫,顿时吓得魂飞魄散,差点蹦出一句“鬼啊!”。
这这这……脸上搓了一层白花花的粉,眼眉被黑色的笔勾勒上挑,平添了几分妖媚浓艳之气。更要命的是,她的额头中央竟然还贴了一颗黑乎乎的——美、人、痣!
霍家有佳人
“这是什么?”霍长乐指着那颗平白多出来的黑痣,嘴角抽搐着道。
看见她脸色僵硬,嘴角抽搐,楚楚开口解释道:“娘子,这是建康最为流行的妆容。”
霍长乐嘴角抽搐着道:“不需要了,给我化个淡妆便好。”
冰儿奇怪道:“可是,这是最流行的啊。”
霍长乐扶额,认为很有必要给她们普及一下流行观:“流行的不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你们觉得我平时好看呢?还是这样好看呢?”
楚楚脱口而出:“自然是平时。”
“那就对了,化了妆后居然还比不上素面朝天时,这就证明了妆容没有起到修饰作用啊。”霍长乐笑道,心里补充道:再说,一者,现在也没大必要在寿宴上出风头的,毕竟她准备要随霍瑜离开,而是否能在这个家站稳脚跟这个问题,已经不在她考虑范围内了,只不过既然一开始答应了出席寿宴,便不好拒绝了。再者,她是一个很懒的人,前世也是素面朝天惯了,不喜欢在脸上涂涂抹抹。
好不容易让她们把那可怕的妆容卸了,霍长乐舒了一口气,才感觉舒服了一点。在她的坚持之下,楚楚和冰儿只给她点了红唇,画了眉,其余的并未再多加修饰。
入夜。
相比起前厅的热闹非凡,霍长乐的院子反而很静。霍长乐坐在雕花木窗前,出神地看着远处。远处走廊两边的悬梁上挂着一串一串红灯笼,红得热烈,红得妖艳。入夜后天气很冷,空气中带着一种冰冷而潮湿的感觉。天空漆黑如幕,漫天的星光就像是神撒上的晶亮钻石,璀璨迷人,让人有了一种身处浩瀚的银河系的感觉。其实,人要了解自己的渺小,并不一定要建造多么宏伟壮观的文明,只需要站在天空下面,仰望着那亘古存在的漫天星辰,就能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和无力了。
每看一眼,都似乎在提醒她,她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她了。这种奇妙的倒错感,她现在还未完全适应过来,但随遇而安的性格,让她的内心变得格外宁静而不彷徨。
就在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了霍萱的声音。
“三姐三姐!”盛装打扮的霍萱踏进门來,映入眼帘的是一头如瀑的青丝,乌黑亮丽,直直垂落在背部,只在上端用一根木簪绾起了一个简单的髻。
霍长乐听见脚步声,转头惊讶道:“小萱?”
霍萱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霍长乐被盯得有点发毛,心中暗道:难道说这样穿很奇怪?不对啊,她明明是按照正常的审美标准给自己打扮的,把发髻简化了,把衣裳过于累赘的部分去掉,到最后站在镜子面前,也着实让她感叹一句“人靠衣装”。她一早就知道这具身体与霍瑜有六七分相似,霍瑜长得十分好看,这位娘子自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不过打扮起来,竟然又是一种不一样的好看。不过,这也只是她的审美。难道说东晋的人眼中的正常打扮……是今日早晨楚楚和冰儿给她画的那个美人痣的妆容吗?
思及此,霍长乐囧囧地没话找话说:“我自己设计的……这样是不是很奇怪?”
“才不是!”霍萱大力地摇了几下头,脸迅速变红了,脱口而出:“三姐,你真的好美!”
霍长乐失笑,心里却也微微一定:看来不是自己的问题。霍长乐伸手轻轻一点霍萱额头,有点好笑地说:“再摇下去发髻就散了。”
霍萱嘻嘻一笑,转了转眼珠,轻快道:“瑜哥哥说他一早就得随着爹爹去接待宾客,所以让我来看看你。这么一想,我真是来对了呢。”
“来对了?怎么说?”霍长乐扬眉。
“三姐,我学过一句话叫近朱者赤。”霍萱一本正经答道。
霍长乐轻笑,侧着身子斜睨了她一眼,摇了摇头无奈道:“应该说你来得及时,若再晚一步,我便已经出门了。”
两人步出房间,皓雪在身后锁好了门。
还未走近寿宴的厅堂,便已经听到了内里传出的热闹声。霍长乐闭上眼睛,觉得一瞬间似乎回到了现代的饭店酒家,一样的热闹非凡。
她和霍萱通过正门步入大厅,便发现大厅中间有一张红毯,而红毯尽头有一块高出来的地,上面摆着主人席,走道两旁各摆四十五席,凑成九十。而霍家现任的主人,霍长乐的“爹”,霍郯便正站在上面,与几名官员祝酒。
霍萱今晚打扮得如同仙童一样可爱,自然也吸引了不少目光。可是,人们的目光很快便落在了霍长乐身上。
同时,霍长乐也慢慢把目光转向客人,心中不禁冒出一句话:美男荟萃。
她知道,在中国古代,“魏晋风度”不可谓不赫赫有名。从审美观上说,魏晋以男子阴柔为美,所以魏晋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很有名的美男辈出的时代,像傅粉何郎的何晏,貌柔心壮的兰陵王高长恭,风流侧帽的独孤信,更有面如冠玉的潘郎潘安……只是,她投生在东晋,想必是无缘以现代的审美眼光来见识一下这些名传千古的美男子了。
而另一方面,在魏晋时期,人们除了崇拜美男子,更崇拜那些个清高俊逸、文采飞扬的文士,以嵇康为首的竹林七贤便是这群文士的代表。而集合了两个优点的年轻男子,即又是美男子又是文采俊逸的文士的,往往都能得到很多人赞赏与崇拜。
也因此,魏晋时期的男子格外注重外表气度,以阴柔之美为荣。在场的青年男子显然也是如此,俱是衣着得体,有的更是手拿折扇,侃侃而谈。尽管实际上面容英俊的并不多,但即使相貌平庸的人,似乎也因那份时代特有的风骨而显得不凡起来。
霍长乐心中带着好奇,很不客气地欣赏了各色美男子,不由在内心纳闷:难道说古代无公害食品当真如此厉害,能养出这么多美丽的人物?比如霍瑜,比如霍萱,比如……她脑海里,倏地闪现一双幽黑冷漠凌厉的眼眸,随即微微一愣,方轻笑摇头。
忽然,她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不由惊讶地挑了挑眉,有点好笑:这算是冤家路窄么?王钺肃居然也在里面?昨日她只看见他的背影,但今日他终于转过了身来,出乎她意料,他竟然长得相当器宇轩昂,只是眉目间隐隐有不耐之色,显得暴躁而阴郁。转眼,他的目光和她对上了。
“快看,钺肃,那是霍家三娘种子霍长乐,就在你背后!”
王钺肃不耐,但还是好奇地转过头去,却呆在了那里。
来者,是一个高挑的少女。他呆在那里,并不是因为她容貌奇丑,而是另一个极端——
远处的少女身着一袭华美繁复的赤色罗裙,裙摆拉长,裙裾厚重典雅,双袖花影重叠。光影拉长,摇落岁月的繁华。她右手自然下垂,左手握着一把檀木扇,五指纤细修长。她腰肢纤细,面容用檀木扇轻轻遮住,但透过镂空的扇子,仍依稀能看出容貌的秀丽绝致。尽管她穿着大红繁复的裙裾,却丝毫不显累赘,更带着几分凛然的气质,让人呼吸为之一窒。她走路的时候,步子很快,但却很轻,走路的姿势十分好看,并非大家闺秀的淑女那种好看,而是一种随性洒脱的潇洒的好看。
她很美,却不仅是因为她的容貌,更为夺目的是她的气质——糅合了少女的妩媚,以及少年的英气,却又比他们更为出挑。
这个是……霍家的三娘子?是他未来的夫人……?王钺肃傻了眼,不由暗暗庆幸自己没有冲动地退婚,片刻后又狂喜:没想到霍家三娘子竟是这样一个美人!
霍长乐在远处垂下眼睑,不去看他突然火热起来的目光,心里不由嗤笑:说到底,皮相对大多数男人来说是最有吸引力的吧?
事实上,盯着她看的远不止王钺肃一人。当她步入这个厅堂时,便有许多目光若有似无地飘向她。霍长乐不愿意带面纱,只好拿着一把檀木扇半遮着脸。但她却忘了有些时候,越是神秘的事物就越能激起他人的好奇心。
有不少人的议论声传入了她耳朵。
“瞧,那是霍家十三娘,旁边红衣服的娘子是谁?”
“既然走在一起,大概也是霍家娘子吧。难道说,是霍四娘子?”
“没道理吧,在下记得霍四娘子没那么高。”八卦兮兮的声音。
“不是霍四娘子,难道是剩下的霍三娘子?”好奇的声音。
“外面的人不是都说霍三娘子……咳咳。”说话者顿了顿,压低了声音,“而且已经几年没出席过家宴了。”
“不对不对,我听说今晚霍三娘子也会出席。而且我朋友的哥哥的朋友刚才听见十三娘子喊她三姐,一定是了。”信誓旦旦的声音。
叽叽咕咕,叽叽咕咕。
霍长乐眼角微微跳了一下,突然很想揉一下额头,唉,所以说,古代人们的八卦能力是不容小觑的。
“乐乐!”霍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霍长乐转头,霍瑜今日穿了一袭蓝衣,发丝绾起一个发髻,俊雅不可方物。
霍瑜的出现,无疑给那些好奇的人们打了鸡血,更有许多爱慕的目光飘到了他身上。身为当朝最为年轻,当然也是最为俊秀的侍郎,霍瑜年纪轻轻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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