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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妻-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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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的鼻梁,雪白的皮肤,眼睛虽然不是蓝色,但整个人却像极了外国人,严格说来,是像极了阿萨人。

一一一

☆、第二五五章 大漠孤烟直

这里是浩瀚沙海,一眼望去无边无际。

崔小眠骑在骆驼上,在沙漠中游荡。初入沙漠时她跟着一个商队,这个商队并非是做的大成和阿萨之间的买卖,他们往返于阿萨的平原和沙漠,给沙漠中的村镇带来药材和这里买不到的生活用品。

崔小眠跟着商队来到一个村庄,这里就在距离边境一百里的地方,根据她在大成时得到的消息,贺远就是在这附近遇袭的。

商队的头儿名叫鲁司,他是沙满的朋友,和沙满一样,他也说得一口流利的汉话。

“沙满说你是隆巴的朋友,隆巴是我们整个商队的大恩人。”

崔小眠一头雾水,问道:“隆巴是谁?”

“隆巴就是把你交给沙满的人,只有上天派来的英雄才是隆巴。”

一两银就是他们的隆巴,他曾经救过他们的商队。

鲁司带着崔小眠找到村子里的人,商队每个月都会来一次,和这里的人很熟。这里原本属于平田,平田灭亡后,他们才被官府从其他地方迁移过来。

“请问,一个多月前,曾经有一群汉人在这里经过吗?”

“请问你们见过一个二十多岁的汉人吗?”

“前阵子这里死了很多人,你们知道吗?”

。。。。。。

崔小眠和鲁司问遍整个村子的人,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件事。

阿萨和大成虽然结盟却未通商。这里虽然距离边境很近,却长年累月也见不到一个汉人,按理说那么多的汉人从这里借道。一定会引起注意,更何况根据大将军吴奔的奏报,贺亲王随从的尸体都是在这里发现的。莫非贺远不是在这里出事,这一切都是吴奔胡诌的?

“鲁司大哥,你教我几句阿萨话吧。”

崔小眠不是语言天才,但她年纪轻记性好,短短三天时间她学会了十几句阿萨话。

她就这样跟着鲁司的商队。走过一个又一个村庄镇甸,每到一个地方。她便会到处打听贺远的下落。他们有时也会遇到阿萨骑兵,但对于过往的商队,这些骑兵并不重视。

崔小眠还是那副小个子阿萨人的装扮,鬼才知道她有多久没洗脸没洗澡了。不过商队里的其他人和她也一样,虽然能在沿途村镇补给清水,但即使是在有水井和绿洲的村庄里,水也是弥足珍贵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崔小眠还是没有打听到关于贺远的丝毫消息。沙漠里的夜空格外空冥,无数颗星星汇成星海,如同宝石在夜空中闪烁。一颗流星划过夜幕,攸地一下消失在黑夜里,崔小眠一直觉得能和浣之哥哥一起数星星就是世上最浪漫的事。可惜和他晒了一个月的月光,却没有数过星星。

崔小眠住进嘉南王府的次日,苏浣之便护送母亲回五柳镇了。直到崔小眠离开京城,他也没有回来。

若是没有鲁司的商队,崔小眠早就迷路了,她从进入沙漠那天起就辨不清方向了。

她躺在帐篷外面的小沙丘上,把一块肉干放在嘴里艰难地咬着。她忘了有多久没有看过星空了。上一世的星空和这里是一样的,京城的星空和这里也是一样的。她唯一认识的就是北斗七星。

如果贺远还活着,这个时候是不是也在看星星呢?他肯定不会。师徒两人都不是浪漫的人,星星虽然璀灿但太遥远,还是宝石玛瑙更接地气。

听说很多人会在沙漠里失踪,很多年后有人找到他们,早就变成了干尸。或许贺远已经死了,每当崔小眠想到这里时,并不悲伤。活要找到贺远的人,死也要找到他的尸体。

听说干尸的相貌是能辨认的。崔小眠甚至连如何处理贺远的干尸都已经想好了,就像戏本子里写的那样,一把火烧掉,骨灰装到坛子里,她想尽办法也要带着贺远的骨灰回到大成。贺远最爱享受,一定不想藏在这样的荒漠之中。

穿上金缕玉衣,住进镶金嵌宝引无数盗墓者尽折腰的至尊大斗才是他的风格。每逢清明忌日,宝贝徒弟会给他烧些金银财宝美女香车,再炒上几个菜,让他在阴间美美吃个够。

唉,师父,我的良心真的没有全被狗吃掉,虽然不能给你养老,但还是能给你送终的。

崔小眠原想拿出那柄梳子,手伸进怀里却摸到那枚玉佩。玉是暖玉,触手生温。月光下透出润泽的光芒。

崔小眠还是第一次仔细端祥这枚玉佩,上面雕的是一朵莲花。小时候拿到玉佩时她在以为这上面的莲花代表着佛家的妙法,直到四皇子把另外一枚送给她,她才知道当两枚玉佩合二为一时,那便是双莲并蒂。

本着寻找干尸的目的,崔小眠除了寻人还开始寻尸。

“老伯,您有没有捡到过穿着汉人衣裳的尸体呢?”

“大婶,我说的那具尸首应该是带着刀的,您见过吗?”

。。。。。。

不知不觉,崔小眠和鲁司的商队已经在沙漠里转悠了半年了,他们的足迹踏遍这里的各个村庄和镇甸,但崔小眠却依然没有贺远的消息。

崔小眠易容的假脸早就掉光了,她像大多数生活在沙漠里的阿萨女人一样,用丝巾蒙着脸,只露出一双眼睛。她的身上却还是男子服饰,不过她的个子矮小,在别人看来就是个小孩子,对于小孩子来说,是男是女并不太引人注意。

这半年里,崔小眠学会了阿萨话,并不是只会几句,而是已能不太流利地用阿萨话和人交谈上一阵子了。

鲁司的商队要去平原了,他们的家在那里。他们盛情邀请崔小眠一起去做客,崔小眠婉拒了。

贺远一日没有找到,她就不会离开这片大沙漠。

从那一天起,漠漠黄沙中,一骑骆驼孤独前行。小时候她也和贺远去过沙漠,但并非是在这里,那里的沙漠还是属于大成的地界,常常能看到穿着汉服说着汉话的大成旅人,就连黄沙也看似亲切温暖。

阿萨的沙漠是令人疲倦的广阔,似乎永远也走不到头,但沙漠是有尽头的,鲁司和他的商队就走出沙漠回家了,但崔小眠却走不出去,她迷迷蒙蒙的感觉到,没有了贺远她也就没有家了。

离开京城的那个清晨,她绕了个圈子,来到城北的帝师府,她躲在不远处的巷子口站了好一会儿,她看到母亲和鱼籽从大门里出来,挥手送他坐上学童府的马车,也看到父亲急匆匆地走出来,坐轿去上班。

父亲这些年一直在礼部任职,从五品十年未变。令贺远认定崔家一门迂腐的也是这件事,据说前两年礼部有一个晋升的名额,所有人都挖空心思送礼去争去抢,弄得上面无法择选,最后权衡利弊,把这个名额给了崔寿光,这下别人想争也不能争,于公崔寿光兢兢业业,于私崔寿光是贺亲王的岳父。可偏偏父亲拒绝了,贺远闻听后气得把杯子都砸了。

崔小眠却是懂得,在父亲看来,贺亲王岳父的名头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污点,他不配,也不想被人提及。如果不是因为她,父亲会有更好的前程,而不是半生窝在这里做一名小隶。

帝师府曾经是她的家,但她只能越避越远,却不能靠近。她辛苦建起的家也被一把火烧得精光,她又变成了巴掌镇上的小孩子。那时她挑中了贺远,于是贺远就成了她的家。如今她也要找到贺远,哪怕他死了,她也要带他回家。

沙漠像无边无际的大海,太阳照在上面,千点万点金光闪耀,无数道沙皱如同层层浪涛凝固着亘古的传奇,远处是连绵起伏的沙丘处,流沙似泻。

天是蓝的,地是黄的,蓝天与黄沙将这天地渲染得分外和谐。

崔小眠放眼望去,不远处是一丛丛沙柳,绵延着伸向远方,在沙漠中看到沙柳就能找到水源,崔小眠舔舔已经干裂的嘴唇,向着那片沙柳走去。她的水袋子里还有水,但已经不多,她舍不得全都喝光,强忍着干渴在太阳下又走了大半日。

她的方向感很差,离开商队后,她就是四处乱撞,有时连续几日都在同一处镇甸四周逛荡,她本就漫无目的,所以也就不用去找寻方向,她要找的只有贺远,至于在哪里找到,她要去哪里都不重要。

沿着沙柳林她来到一个小镇,她想起来了,鲁司的商队曾经来过这里,但没有进去,只在镇外与这里的商铺交换了物品便匆匆离开。

“这里住的都是平田人,他们像憎恨沙漠里的响尾蛇一样憎恨阿萨人。”

这片沙漠有一半的地域本是平田人的疆土,二十多年前,阿萨人打到平田的都城,将平田国王杀死,平田灭亡,这里便从此属于阿萨了。平田复国后,只收复了他们最肥沃最富足的土地,却把这块沙漠永远留给了阿萨人。世代生活在沙漠中的平田人被驱赶到这里,二十多年过去了,他们在这里生长繁衍,却没有忘记父辈对阿萨的憎恨。

阿萨的商队是不会走进这个小镇的,就像这个小镇的人永远不会离开这片沙漠一样。

一一一

☆、第二五六章 师父,我来了

沙柳能在干涸的沙漠中生长,它们的根长达几十米,深深地扎在黄沙之中,一直伸向有水源的地方。无助的旅人,在沙漠中看到一丛丛沙柳,就意味着看到了希望,生命的希望。

这里有一个很美的名字,飞鸟镇。

沙柳与大漠相伴,飞鸟伴驼铃共舞。这里是沙柳环绕的地方,而这里的人也和沙柳一样,坚韧而又深烈。即使已被祖国抛弃,却生生世世也不忘记他们是平田人,他们的家园被阿萨夺走,而曾已何时,被他们像父亲一样敬爱,贡献了无数上好平田玉和无数珍宝的大成,则在他们最需要援助时袖手旁观,眼睁睁看着他们的国家被恶魔吞并。

他们憎恨阿萨人,也同样憎恨大成人。

飞鸟镇远不如名字这么美好,这是一个充满着仇恨和愤慨的地方。

崔小眠刚刚来到镇上便感受到这里的仇恨。同样的麦饼,卖给本地人只要一个铢,可卖给崔小眠却要三个铢!多么强烈而又实际的平田民族风格啊!平田人会做生意天下闻名,就连报复敌人也是和生意紧紧相连。

“大叔,我不是纯种汉人,我是平田和大成混血儿,你看我长得不是挺白的吗?”

“滚,大成汉狗!”

“大叔,你见过一只像我一个的大成狗吗?公的。”

“见过,烤着吃了!”

额。大叔,咱别说这样有碍民族团结的话好吗?据说平田人是不吃狗肉的。

飞鸟镇上流通的货币除了阿萨的铜铢以外,还有玉钱。一枚玉钱能兑换十个铜铢,而一两银子则能兑换十枚玉钱。

崔小眠来的时候带了一些现银,进入阿萨境内,大成的银票犹如废纸,来了半年,崔小眠身上的现银也只有十几两了。不过这也难不倒她,她是贺远的徒弟。小偷小摸的事那是信手拈来。只不过崔小眠不到迫不得已是不会偷这些小钱的,她和贺远一样。不是好东西根本看不上。

飞鸟镇是崔小眠进入沙漠后所到的最繁华也最富庶的地方,这里的人把仇恨都转移到金钱上,他们这些人使劲赚阿萨人和大成人的钱,个个肥得流油。

所以崔小眠也就不客气了。她用面纱蒙了脸,大街上走了一圈,身上便多了几只钱袋子。

沙漠里的人用来装钱的袋子当然不如大成人的荷包那般精致,不过就是麻袋片片或羊皮子缝起的小口袋而已。

崔小眠来到暂住的客栈,这里的房租简直堪比五星级大酒店,平田人每天一枚玉钱,大成人两枚玉钱,阿萨人三枚玉钱!

崔小眠走进她那价值两枚玉钱的房间,不过就是一间小得不能再小的斗室。土炕上铺着羊皮。

崔小眠把几只钱袋子里的东西全都倒出来清点,黄色的是铜铢,白色的是玉钱。铜铢中间鼓两头尖。玉钱则是圆圆扁扁,中间有个方孔,四周还刻着字。

崔小眠倒出最后一只袋子,里面除了玉钱和铜铢之内,还有小粒的银锭子,崔小眠刚想欢呼发财了。便看在这些中间还有一样东西。

一枚玉佩。

一枚雕刻着莲花的玉佩!

她呆呆地站在那里,握着钱袋子的手静止在半空。过了许久,一滴清泪从她的眼中滴落,洒到那枚玉佩上。

崔小眠转身跑出客栈,来到她刚才做买卖的那个热闹的街市。

“谁丢了玉佩?”

崔小眠把那枚玉佩捏在手里,只露出一道边缘。即便是在盛产美玉的平田,玉石也并非普通百姓可以拥有。

只有贵族才能佩戴羊脂玉,普通官吏、富商和老百姓则只能佩戴其他玉石。

那枚玉佩用的是暖玉中的极品羊脂玉,并非寻常人可以拥有。平田人懂玉,即使是在并不出产玉石的沙漠里,这是他们世代相传的本事。

虽然只是一道边缘,人们也能看出这是一块好玉。虽然早已离开祖国,但飞鸟镇的平田人依然遵循古训,即使家中藏有羊脂玉也不会随身佩戴。

因此崔小眠把这枚玉佩亮出来,立刻便招来整条街的目光。

“那个小孩手里拿的是羊脂玉,这个镇上有人佩戴羊脂玉吗?”

“太过份了,神灵会惩罚他的!”

“这块玉是谁丢的,敢戴就敢站出来!”

可是不论人们如何愤怒质问,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承认这玉是他的。

崔小眠连问三声,看看还没有人认领,便笑嘻嘻地道:“没人要那就是小爷我的了,发财喽,这是没人要的玩意儿,是我当垃圾捡的,不是偷的,你们谁敢抢,就是想拿去戴,神灵会惩罚你们,吗咪吗咪轰!”

愤怒却又狡诈的平田人只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一起看着那个讲着阿萨话却长了一张大成汉人脸的小孩子得意洋洋的跑开了。

崔小眠并不是真的跑了,她是假跑。

果然,她刚刚跑出这条街,便不知从哪里跳出来一个人,挡住了她的去路。

“汉人小孩,把那玉还给我!”

崔小眠笑眯眯地抬眼看去,那是个女子,一个绿眼睛的女子!

她穿着一袭黑袍,头发和脸都罩着黑色纱巾,只露出一双碧幽幽的眼睛。

其实阿萨人和平田人乍看起来很相似,全都拥有多种颜色的眼珠和雪白的皮肤,卷曲的头发,但看得多了也就很容易区分。阿萨人的鼻子要比平田人更高,平田人脸部轮廓柔和,更接近汉人的相貌,而阿萨人则如刀刻般棱角分明。

面前的这个女子虽然以黑纱遮面,但崔小眠仍然可以分辨出来,这是一个平田人。

“美女,你凭什么说这玉是你的,平田贵族住在玉山上,飞鸟镇上没有的。”

“这玉是你偷的,我没有戴在外面,玉装在钱袋子里,绝对不会掉出来,我的钱袋子也丢了。”

崔小眠嘻皮笑脸:“我就是在路边捡的,整条街的人都能给我作证,你若不信,咱们这就回去,当众问问那些人。”

绿眸女子虽然说话凶巴巴,可是却不擅长吵架,严格说来是不擅长和胡搅蛮缠的人吵架。

崔小眠何止是胡搅蛮缠,她还一肚子坏水。

她笑得像只偷了灯油的小老鼠:“大白天说瞎话你不怕神灵会怪罪吗?这玉是我师父的,你把我师父害死了,抢了他的玉。”

这样的话居然被她笑着说了出来,她自己听着都深身发毛。

那女子果然怔住,绿眼睛一闪一闪,似是在躲闪着崔小眠咄咄逼人的目光。

“我没有害他,那个汉人没有死,可恨的汉狗,他和你一样都要坏人,我只拿了他的玉佩和银两,他却偷走我所有的积蓄,他才是贼!”

世上还有什么话比这个更美妙的吗?

崔小眠忽然觉得四周的空气都是香的,在这样被黄沙包围的地方,她居然感受到花香似锦。

那个贼还活着!

“你说谎,我不相信,他在哪里?”

绿眸女子却转身就走,边走边骂:“汉狗都是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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