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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氏孤儿-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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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山间清新的空气,有满园红绿的花草,有溪流水车,有青石翠竹,有酒有琴,有只脾气温顺、风度翩翩的大“猫”,还有个虽不能交心,但可以交谈的朋友,倾之决定逗留几日。可看着那株秋海棠和探寻不出任何蛛丝马迹的乐昶的脸,他忽然意兴阑珊:一花万株,一人一命,是他莫名的妄想了。
“打扰乐兄多时,饭后我便出发。”早早将信送到渤瀛,也可早早回家。
乐昶一怔:原以为他会多赖几日。“这么快就走,不多留几日?左右……”——左右我一个人也很寂寞,不在乎多加一副碗筷,多添张嘴吃饭,而且还有人帮忙解决小青儿一日三餐的山鸡野兔,你若留下,我实在求之不得。
可惜倾之听不到乐昶的心声,“不了,还有急事。”打断了乐昶的挽留。
“如此……”乐昶端起盛水的竹杯,“那我也不强留,以水代酒了。”
“多谢。”倾之举杯相碰。末了他道:“这秋海棠,送给我吧。”记得有回大哥弄坏了他一盆红色秋海棠,哄说要赔他一株,事后却一直赖账、不了了之了。
“好。”乐昶笑着答应。看来该还的,迟早要还。
作者有话要说:这文真的治愈系啊。
传情
【章二十九】传情
在倾之走后的第四十七天,初尘收到了从钰京送来的一株秋海棠,红色。不知是谁送的,没有信,连口信也没有。初尘捧着花盆左看右看俯看仰看——花叶底下行行墨迹工整清奇,与粗粗细细的叶脉相交相错。透过光线,叶底碧透如玉,仿佛看得见那人专注而温润的脸。他提笔凝思,忽而眸光一柔,润笔写道:
“初五,大炎,又雨,疾,道阻。”
“露宿,踏云夜惊,起视,月初亏,有萤火。”
“逢故人,有一虎,举止甚趣。”
“胭脂新酿,味薄,不醉。”
“夜遇‘鬼’,乃书生,问之,答曰‘为娘子逐’,其悍也如此。”
初尘起先看到倾之所述的点滴琐事趣事脸上微笑不由放大,可到了这出“懦夫悍妇”,她蛾眉轻拢:“其悍也如此”,他该不会是以此暗讽她素日做派娇悍吧?
“小气!”初尘轻哼。心道真该把花家的“三木堂”响当当地立起来,给后代子孙树个榜样,免得她白担了“其悍也如此”的名。对,就这么干——初尘抿嘴偷笑,又愉悦起来,翻开手边一片叶——“偶得秋海棠,又名相思草、断肠花。”
相思断肠吗?初尘嗅到一股极浓的怪味儿,颦眉:这话说得也太无病呻吟。她与倾之相识四载有余,聚少离多、山长水阔的日子不是没有经历过,甚至一两次擦着生离死别,可初尘坚持认为自己不知相思为何物——她只知道想念。
“小姐,什么东西?给我看看。”小花儿放下药碗就要来抢那盆秋海棠。
初尘先是感慨了一下那股怪味儿不是,或者不只是从倾之的文字间散发出来的,而是确确实实的,然后便以比小花儿更加敏捷的身手将花盆揽在怀里,瞪她:“不给!奇*|*书^|^网”——这可是情书,小丫头不懂事看什么看?没得看乱了心性。
小花儿撅嘴道:“有什么嘛。”一副“爱给不给,我不稀罕”的模样。初尘这边刚松了口气,却瞥见小花儿眼睛一亮,趁她不备扑了上来——原是一招欲擒故纵。幸而初尘也是习过武的,尤其于躲避之术,倾之当年教得颇多颇仔细。
初尘闪身避过,恨得磨牙:小花儿呀小花儿,自从你跟花倾之兄妹相认,是越来越像你那心眼儿多多、良心缺缺的哥了——不、是、好、东、西!
小花儿扑空,非但不恼,反而更加好奇,粘上来道:“小姐,给我看看嘛。”
初尘避开,“不给。”拐带坏了花窈莹,她怎么向倾之交代?
“给我看,给我看嘛。”小花儿锲而不舍的粘。
“不行不行。”初尘锲而不舍的躲。
一个不给,一个想看,两人便在房里追闹起来。后来追闹的起因,那株秋海棠倒被冷落一旁,只是单纯顽笑,直到植兰出现在门口,阴沉着脸色。
“大……大嫂……”初尘讪笑。小花儿脚下收不住撞在初尘身上,初尘一个趔趄,幸而小花儿拉她一把才未跌倒。眼见这场闹剧,植兰黑着脸,不说话。
初尘用手肘捅一下小花儿,冲她使眼色,后者领会,忙端起药碗——慌忙之下倒洒出一半。初尘心下长嗟,不忍目睹。植兰偏过视线,假装未见。小花儿“趁无人注意”用袖子抹了把案面,端药给初尘道:“小姐,趁热喝了吧。”
那真的已经不热了。
初尘对睁着眼睛说瞎话的小花儿挤出个皮笑肉不笑的笑来,一气将药灌下。春葱细指伸进怀里慢条斯理地抽出帕子,蜻蜓点水似的在沾了沾唇角,含蓄地妩媚着一双善睐明眸对植兰笑不露齿——“呃……”喝得太急,不合时宜的打了个嗝,药味往上撞,忍得像个要吐不吐的醉鬼——之前一番温柔娴淑前功尽弃。
小花儿见初尘尾巴没藏好,忍笑忍得差点咬到舌头。初尘斜她一眼,碾她脚面。小花儿“啊”一声大叫,哀怨地望向初尘,后者“狠心”扭头不理。
植兰一脸鄙夷。
“想堕胎随时跟我说,我给你开药,比这安全。”植兰冷道。
初尘自知理亏,低头不语——发现快要看不见自己的脚尖了。
植兰走上前,打量初尘扣在隆起的腹部上的双手,面无表情,心下却气:还知道自己是个孕妇,知道自己肚子里有两个孩子!冷不丁扼住初尘的手腕——把脉。初尘也只好任植兰摆布:谁叫她是大夫——很凶的大夫。
还好脉象沉稳,植兰放了心。她展开初尘的手掌,左手一拂,后者手上现出一碟蜜饯来:原是小花儿丢三落四,只记得端药,忘了拿枣儿。
初尘心下感激:植兰虽然素性清冷,但待她确是真心的好,不然也不会特意跑一趟绾芳苑只为拿一碟儿蜜饯来——没有蜜饯吃药也不会苦死人。
“活动活动也是应该,但拆屋揭瓦这种事吩咐别人去做就好了,不必一回劳动三人,”植兰看一眼初尘,轻嗤道,“还不够工钱。”语毕拂袖而去。
初尘望见植兰走了,拈个枣儿丢进嘴里,她一直觉得:大嫂很会说笑。
小花儿扒着门框目送植兰出了绾芳苑才长长松了口气,小步跑回初尘身边,不停地抚着胸口,如蒙大赦道:“走了走了,可算是走了。”
初尘撇嘴笑,“至于吗?给。”分蜜饯与小花儿吃。
小花儿嘴里忙着,眼睛却也不闲,仍是在打那秋海棠的主意:她从小做事就有毅力。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言她确实像极了花倾之——执着。
初尘察觉,一手揽花,一手叉腰将肚儿向前一挺,这动作倒让还不足四月的身子也有些“凸”兀。小花儿只好作罢:如今天大地大孕妇最大,她可不敢招惹。
见小花儿悻悻败退,初尘得胜似地拍拍肚子,柔声细语道:“我家儿子真厉害,这么小就能保护娘亲。”揽着秋海棠,扶腰“扭”回床上歇息。
小花儿在她背后吐舌头、扮鬼脸,讽道:“大言不惭,我侄子才多大丁点儿!还有,小姐你,才不到四个月呢,装什么大腹便便?”
初尘施施然坐好,非但不恼,反而好整以暇地笑道:“说话小心,不然将来侄儿不叫你姑姑,看你到哪里去哭?还有,”她指指肚子,面露得意之色,“小姐我怀的是双胞胎,自然不同。”
“……”她忍,为了两个小侄子,她得忍。
小花儿赌气不理初尘,抱了针线簸箩闷头做活——缝的是一件大红绣金花团的小袄;初尘则乐得不厌其烦地将那株秋海棠来来回回这儿摆、那儿摆。
粉色裙摆飘来荡去,小花儿抬起头来抱怨道:“小姐,你不能停停?”
初尘白她一眼,“你低头做活,我哪里碍得着你?”
“我、眼、晕!”一字一顿。小花儿想想又道:“小姐,你若实在清闲还不如动动针线,好歹亲手给孩子做点什么吧。”她实在觉得该找点事情打压一下初尘高得莫名其妙的情绪——换在平时,初尘顶不喜欢的就是女红。
可今日不同。初尘凝眉略思,觉得颇有道理,而且若那两个软绵绵、白嫩嫩、小鼻子小眼睛小嘴巴一模一样的粉团儿能穿着自己做的衣裳,想来也让人喜欢得不行。终于舍得放下那株秋海棠,在小花儿身边坐下,翻捡着簸箩里花花绿绿的布料,虚心求教道:“小花儿,你说我做点儿什么好呢?”
小花儿就不明白了:她怎么这么痛快?
“笃笃笃”,敲门声。
门未关,初尘和小花儿同时抬头望去,也同时一惊——来人是杜蘅,这可是绾芳苑的稀客。小花儿忙起身将杜蘅让进屋内,初尘也起身问候。
杜蘅不啰嗦,对初尘开门见山道:“我有话跟你说。单独。”
自上回被杜蘅拿匕首追得狼狈不堪,初尘对与杜蘅单独相处心有余悸。
“小姐?”小花儿投过来询问的目光。
“你先去吧,把门关上。”初尘尽量使腔调自然。
小花儿离去后,杜蘅先让初尘坐下,自己则坐在她身边。视线向下停留在初尘隆起的腹部,杜蘅道:“你知道吗?我从没有一刻停止过恨他。花倾之,他手未沾血,却害死了我的父兄。我不会妨碍他报仇,但他也无法妨碍我报仇。”
初尘忽然痛得缩了下身子:或许连腹中胎儿都感受到了浓烈的恨意。
……
倾之与乐昶道别后星夜兼程赶往渤瀛,想早些回家,却不料在渤瀛绊住了。
殷绾身子一向不大好,如颜青羽一般,心思玲珑、忧思过甚,总好不到哪里去。从前有女儿在身边时时讨她欢心,比得上千金良药,可自初尘远嫁,渐渐又不好了。倾之见到傲参时他衣不解带照顾了妻子十数日,胡子拉碴,未及打理。
“父亲,这是初尘的信。”倾之自幼丧父,故对妻父以“父”称之。
傲参展信细读,十几日未见笑容的脸上渐有喜色:没有什么能比女儿过得好更令一个做父亲的感到欣慰,而且,这信来得及时,对殷绾来说不啻一剂良药。
倾之恭敬地跪坐在对面,因无事做目光自然落在傲参身上,将他每个微小的表情收入眼里,习惯使然地在心里揣度各种细节。忽然,傲参猛一皱眉,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事情,持信的手抖了一下,并且捏得很用力。
傲参抬头直盯着倾之的双眼,神情间露出威严,或者说是……愤怒,俨然像是谁欺负了他的宝贝女儿。“这封信,你看过吗?”说话时语气倒已缓和了不少——这才符合那个宅心仁厚、和光同尘的渤瀛侯傲参的性格——尽管仍然低沉沙哑,但这可以被认为是连日心急劳累所致。
“信是初尘给父亲的,我不曾看过。”即便倾之早知道初尘的信里有可以令一贯沉稳的渤瀛侯失态的内容,他也不会看,这是夫妻间起码的尊重。
倾之也未追问初尘究竟说了什么,如果傲参想让他知道,自然会说,如果傲参不想让他知道,问也徒然。然而,他至少已经看出了异样。
傲参不想说,所以他收起信,问道:“你小住几日,还是马上就走?”
倾之本不打算停留,但眼下殷绾生病,他却是走不了了。振衣端坐,两手覆在膝上,郑重道:“初尘远在锦都,不能尽孝,倾之愿代她为母亲侍奉汤药。”
“嗯。”傲参颔首,“也好,殷绾的病已见起色,你与她多说说初尘的事,想必有益病情。”想了想,又补充道,“我写封信予初尘,你带回去。”
“是。”倾之垂首。
“父亲。”书房门外响起傲天俊的声音。
傲参看了倾之一眼,“进来。”他道。
天俊推门而入,怀里抱着个五六个月大的娃娃,看见倾之,他显然一愣。
不理会儿子的惊讶,傲参问道:“你怎么来了?”
天俊收回停留在倾之身上的目光,回道:“母亲今日身子大有起色,我带渟泓去看她,母亲说渟泓也有好些日子未见爷爷了,所以让我抱他来见您。”
倾之在城中歇脚时略打听过,知道他们走后这两年渤瀛侯世子已经娶妻生子,所以对天俊的话并不感到意外。孩子白白胖胖、发毛稀疏,小小的人儿穿着小裤小袄,有模有样,很是讨人喜欢。倾之冲着孩子笑,却引来其父一瞪——天俊换了只手抱孩子,不令渟泓看到倾之,渟泓转头,他又用手遮了孩子的眼。
倾之既无奈,又好笑:若说他跟傲天俊的关系,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注定为敌。他们并非性格不合,其实傲天俊算是个随和而有涵养的人,而倾之在某些方面,如交友,不拘一格,十分随性;他们也不是立场不同,渤瀛傲家虽表面向商晟称臣,但这一窝狐狸惯于“坐山观虎斗”,算是中立,与倾之并无冲突。傲天俊之所以看花倾之不顺眼,完全只是因为后者拐跑了他如珠如宝的妹妹。
“好好。”傲参一见孙儿便和颜悦色起来,连声道,“抱过来,抱过来。”
天俊将孩子抱给父亲,便在傲参对面、倾之身边撩襟坐下。
倾之侧身,抱拳道:“恭喜大哥喜得贵子,不及备下贺礼,请兄长见谅。”
天俊瞟倾之一眼,亦稍侧身,礼节性的回道:“妹夫客气了。”
明明是礼数周全,但一家人礼貌到这个程度就有些不冷不热了。倾之不以为意,笑道:“如果初尘知道自己当了姑姑,一定十分高兴。”
天俊亦笑道:“如果我知道自己当了舅舅会更高兴。”
“未敢抢在兄长前面。”
“你与我妹妹成亲时倒不见如此谦让。”
“形势所迫,大哥见谅。”
“初尘喜欢,我怎么好不见谅?”
“大哥似有怨言?”
“妹夫多心了。”
“咳!”终于傲参觉得这郎舅之间冷箭嗖嗖打扰到自己含饴弄孙的情致,重咳一声。倾之、天俊立即收声,在父亲面前和和睦睦地做起一对好郎舅。
“对了,”倾之从怀中取出封信道,“初尘有信给大哥。”
天俊丢了个“你不早说”的眼神,从倾之手中夺过信来。倾之想笑:那封信初尘给他看过,内容……绝对可以让傲天俊又哭又笑、又笑又哭——
“大哥,两年不见,你给我娶嫂子了吗?生侄子了吗?”
“大哥,鲛容轩的花你照看了吗?瘦红居帮忙打理了吗?”
“大哥,金狮好吗?又下小崽了吗?你有没有找纯种的细犬与它□?”
“大哥,丰庆酒楼又添了什么新段子?壹泉茶肆的说书人换了吗?”
“大哥,春天你还放纸鸢吗?秋天你肯定吃海蟹,可我吃不到了。”
“……”
“大哥,有几件事我忘了告诉你。花园结果子最多的梨树底下埋着你的牛角匕首;湖东第三颗柳树上的大鸟窝里藏着你的桃木弹弓;我小时候躲身的老槐树洞里有你的铜马、竹鹞、木战车;你找不到的几卷书大约也是在我床下……”
“大哥,你没生气吧?你真没生气吧?”
迎接新生
【章三十】迎接新生
倾之在渤瀛逗留了半个多月,直到殷绾完全康复才回转锦都。回到锦官城时距他离开已有三月之久。三个月,虽然很长,虽然比他预计的要长,但倾之不认为已经长到足以让家中上上下下都忘了他长什么模样——为什么每个人看他的眼神都仿佛……不认识?没有人拦他,也没有人理他,甚至所有人都刻意回避他。单只是回避也便罢了,还在背后指指点点、交换眼色。
倾之终于按耐不住,抓了个跑得慢的,那人的表情只能用“悲戚”二字形容。但鉴于被抓的是粟满,此人平日素好夸大其词、故弄玄虚,更兼说谎不眨眼、骗人不脸红、巧舌如簧、左右逢源,于是这“悲戚”的真实性自然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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