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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味记-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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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小麦默默点了点头,伸手挠挠自己的太阳穴:“可是二姐,我是真的挺喜欢做饭的,今天那个姓孟的大哥说的事儿,其实,我有一点动心……”

“你脑子有毛病啊?”花二娘毫不客气地在她脑袋上凿了个爆栗,“做饭有什么好,累死累活不说,还沾一身油烟味儿,日子长了,洗都洗不掉!往后等你嫁了人,全家的饭菜都得你照应,趁现在还当着姑娘家,能偷懒的,当然应该尽量偷懒了!你记住,有我花二荞一口吃的,就怎么也不会短了你!”

“你不明白。”

花小麦实在不知该怎么跟她解释。亲手做出一道好菜,心中产生的满足感和成就感,是根本用语言无法形容的。

“我当然不明白!”花二娘瞪她一眼,“我说你是不是被花大山那个狗……”

她本来想说“狗东西”来着,话到了嘴边,才发现好像把自己也骂了进去,连忙改口道,“我说你是不是被花大山给使唤出毛病来了?哪有像你这样上赶着找罪受的人哪!”

“哎呀二姐!”花小麦干脆抱住她的胳膊,拖长了声音耍赖,“今天那孟家大哥说的事,你不答应,那也就算了,可至少,往后你把家里做饭的活儿都交给我,行不行?我是真的很愿意做饭,心里很喜欢,你和姐夫每天那么忙,别的事我也帮不上,最起码,这一天两顿饭,我肯定能给你们安排得妥妥当当,让你们吃得好,还不用多花钱,好不好?”

“你怎么……”花二娘开始有点不耐烦,啧了一声。

花小麦连忙打断她的话:“你别急呀!你也说了,村里人舌头长,最爱传闲话,你在人前对我呼呼喝喝,凶神恶煞的,就是不愿在他们那儿落下把柄。我这个当小姨子的,若整天赖在家里不干正事,还不知他们会怎样编排我!我把每天的饭菜做得又好吃,又实惠,得空的时候,再给隔壁潘太公送去一点……你知道的,潘太公最喜欢跟人掰扯那些家长里短,有他给我这么一宣传,外头的人就算想点什么,也不知从何下嘴呀!”

“怕他们做什么?”花二娘嘟囔了一句,面色却已有所松动。

花小麦趁热打铁,扭住她的胳膊晃了两晃,装可怜撇了撇嘴:“二姐,求求你了,你就让我试试吧……”

“哎哟好了好了!”花二娘被她磋磨得衣裳皱成一团,老实不客气地推她一把,“你实在想做,就试两天好了,若是觉得累,趁早告诉我,知道吗?你这小胳膊小细腿儿的,一不留神,非弄折了不可!”

呼!目的达到,花小麦这才算是吐出一口长气,忙不迭地点头,乐乐呵呵答应下来。

自这天之后,景家小院厨房中的一应事体,就都落在了花小麦的身上。

景泰和是个凡事随遇而安的人,对于饮食方面,原本毫不在意,花二娘做的吃食再恐怖,他也能眉头都不皱一下地咽进肚子里。没成想,花小麦接管了厨房不过两三天,倒把他的嘴给养刁了,每日里变着法儿地点菜,看见桌上合心意的菜色,更是喜笑颜开,连饭量也明显大了。花二娘虽不愿自家小妹太过辛苦,但眼瞧着夫君脸色一天天红润起来,心中也不由得高兴,也便随花小麦去了。

连着几日,景泰和都在铁匠铺里替村里一户人家打造农具,预备开春儿之后使用。这天早晨临出门之前,他便跟花小麦商量,说想吃馄饨。

花小麦在心里琢磨了一阵儿,大肉馄饨虽然好吃油水足,但以家里的现状,决计是吃不起的,可若是一点肉星儿都没有呢,又未免太过寡淡了些。思前想后,决定去山里挖些荠菜,剁碎了和肥肉一起做成馅,能增加些鲜香,还能省点肉钱。

冬天里,大多数野菜都觅不到踪影,唯有那荠菜,仍然茂盛疯长着,花小麦根本用不着进林子,在田坎边就挖了一大把,抬头看看天色还早,便打算往山里再走走,看可会找到什么美味的野菌子。

昨晚刚刚落了一场雨,林间的泥地有些湿滑,每走一步都像是在溜冰。花小麦尽量踩着干枯的落叶,一点点朝前挪动,蓦地听见前方传来一阵脚步声,抬起头,只见孟郁槐拎着两只野兔,正大踏步地朝她走过来。

第七话 触手可及

山间有风,将树梢脆弱枯黄的叶子卷起,在半空中旋了两旋,忽忽悠悠落到地上。

孟郁槐穿着一件石青色的单袍,照旧将袖口卷到肘弯,衣摆被风吹得上下翻飞,拍打在他身上,发出扑啦啦的声响。

冬日里这侵入骨髓的寒冷,似乎对他起不到任何作用,他简直全身上下都在冒着蒸腾的热气,有一滴汗,顺着他的鼻尖快速滑落,途经棱角分明的下巴,“啪”地跌进衣领中,在他泛着淡淡古铜色的肌肤上划出一道水光。

花小麦迅速垂下眼皮,也不跟他打招呼,只朝旁边挪了一步,给他让出一条道来。

在经历了几天之前那场不欢而散之后,再见到孟郁槐,她无可避免地感觉有些尴尬。虽然严格说起来,她其实根本不认识眼前这个大个头的家伙,除了第一次见面时臭骂了他两句之外,两人之间也可说再无任何交流,但至少有一件事她心里十分清楚——对于自己这个所谓的“外姓人”,孟郁槐并不欢迎。

想必他多半是将自己当成米虫一只,百般替景泰和打抱不平吧?

花小麦自嘲地勾了一下唇角,从她身边经过的孟郁槐脚下就顿了一顿,仿佛偏过头来看了她一眼。

林间静谧,呼吸声清晰可闻。花小麦连忙飞快闪到一边,朝前疾走两步。

孟郁槐在她身后,张了张嘴似乎想说点什么,却终究是一个字也没吐出来,脚步却是停下了,没有继续往山下走。

花小麦铁了心地不搭理他,眼睛胡乱四处张望,蓦地在一棵山毛榉下看见一丛橙黄色的“小伞”,颜色鲜艳夺目,表面光滑微亮。

那是……橙盖鹅膏!她心中登时就是一喜,恨不得立刻飞扑过去。

从前在厨师学校念书时,老师曾详细介绍过各种野生菌类,眼前的橙盖鹅膏正是其中一种,味道极美,用来做汤,即使什么都不加,也自有一股清甜之味,而倘若拿它烧肉,则更是令人垂涎欲滴,那股浓烈的鲜香能在口中盘桓两三日,犹自不绝。

说起来,这种橙黄色的野蘑菇其实并不十分少见,却因为颜色太过艳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当成了毒菌,没人敢轻易食用。据说橙盖鹅膏在秋天里发长得最茂盛,没想到这样寒冷的冬日,竟也能给她偶然遇上一窝,这也称得上是幸运了吧?

花小麦一见到珍贵食材便走不动道儿,当下哪里还顾得上身后的孟郁槐?立马欢天喜地奔了过去,待得跑到近前,却猛地刹住了脚。

这片矮林子的地势总体而言十分平坦,可偏偏那棵山毛榉,是长在一片颇有些陡峭的斜坡之上。若是天气晴好之时,泥土干燥,倒没什么可忌惮的,坏就坏在昨夜那一场雨上头啊!这山间小路如此泥泞,斜坡上树木又那样茂密,万一一个不小心踩空滚下去,即便能保得手脚齐全,脑袋撞在大树上,那也不是好玩的!

要命还是要蘑菇?花小麦有点拿不定主意了,在原地转了两圈,抓耳挠腮,使劲跺了跺脚。孟郁槐皱着眉头看她发疯,嘴角不自觉地朝上弯了一弯。

不……不管了!

对好食材的渴望终于战胜恐惧,花小麦捏了捏拳头给自己壮胆,蹲下身以极慢的速度一点点挪动,花了足有五六分钟的时间,才终于一把抱住了山毛榉那粗壮的树干。

这棵山毛榉是长在林子边缘的,有一部分已经伸到了斜坡上,而那一丛矮墩墩胖乎乎的橙盖鹅膏,则长在靠近斜坡的外侧,需要将自己整个上半身探出去,再抻长胳膊,才能勉强够得到。

花小麦自打穿越以来,一直很喜欢自己新拥有的这具躯壳,因为瘦的皮包骨,免去了她从前减肥的一应麻烦。可现在,她却不由得在心里埋怨,为什么这身体不能再长高一点?现在这样,实在太费劲了!

脚下是湿哒哒的泥土,她竭力将自己双脚固定在树根处,右手紧紧搂住树干,将左胳膊伸了出去。

快了,还差一点,就一点点……她几乎已经触到了那蘑菇盖上特有的粘腻触感,而正在这时,脚下却忽然一滑,全身霎时失去重心,朝旁边一歪,眼看着就要滚下去。

要不要这么倒霉啊,要不要这么倒霉啊!她在心里呐喊着,死命不让自己发出丢人的尖叫声,只紧紧用右手抠住树干,指甲在坚硬的树皮上刮过,发出让人脊背发凉的咯吱声。

疼,疼疼疼,手指甲要裂开了!花小麦简直欲哭无泪,无论怎么努力,依然感觉自己正在一点一点的往下滑,屁股从碎石子上磨过——裤子不会……不会破掉吧?

身后掠过一阵劲风,须臾间卷到她身边,脖子上忽然一紧,一条结实有力的胳膊将她拦腰揽住拖了上来,也不知怎么滚了两滚,她发现自己忽然坐正了身体。

唔……确切地说,是坐在一个男人怀里。

孟郁槐初初见她想去采那从颜色怪异的蘑菇时,就预备出声制止来着,却不知怎么并没有开口,后来见她果然如自己预想中那样稳不住身形,眼看要滚下山坡,忙扑过来一把揪住了她的后脖颈,将她带进自己怀中,拉回安全地带。

因为事发紧急,他并没有想得太多,可现在……

花小麦低头看了看自己现在所处的“环境”。

孟郁槐坐在地上,两条长腿朝前平伸,而自己……则正好坐在他腿上。或许是因为紧张的缘故,她下意识揪住了他胸前的衣襟,而他的手,则紧紧箍在她腰间。两人靠得太近,她的鼻尖几乎要碰到他胸膛的肌肤,呼吸间全是强烈的男人气息,混杂着淡淡的汗味,一阵接一阵地飘过来。

真是一个好姿势啊!花小麦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原本想立刻挣脱,可脑子里不知哪根筋抽抽了,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

她好像还从没见过肌肉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呢……一块块儿像石头似的,配上古铜肤色,仿佛全身上下永远都充满了力量。瞧着倒是不错,但不知摸起来又怎样?

她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了,鬼使神差伸出一根手指,在他心口那块特别发达的肌肉上戳了一戳,立时感觉到那人的肩膀抖了一下。

“……你干什么?!”孟郁槐无法形容自己此刻的震惊之情,耳根子烧得发烫,后脖子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好半天,才低喝出声。

“我……”花小麦被他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想道歉,然而一个转念,唇角蓦地浮出一丝笑容来,低头看了看他兀自搂在自己腰间的手,意味深长道,“那你在干什么?”

“我是为了救你!”孟郁槐怒不可遏,狠狠瞪起眼睛。

花小麦歪了歪头,一脸无辜:“可我现在安全了,你怎么还不松开?”

话音未落,孟郁槐就一把将她推开,呼地站了起来,像头熊似的在她旁边来来回回踱步,指着她的脸语无伦次:“你小小年纪,我还以为你是个……也对,你原本是花娘子的妹妹,跟她自然一个性子!”

“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在说我姐姐的坏话?”花小麦眯了眯眼睛。

孟郁槐深深看了她一眼,做了个深呼吸,竟迅速安定下来,捡起丢在一旁的野兔,转身就往山下去。走了没两步,又忽然回头:“你是不是想要那丛橙色的蘑菇?”

不等花小麦答话,他已经再度走到山毛榉旁边,不费吹灰之力将那一窝橙盖鹅膏采下,径直丢进花小麦的篓子里,然后头也不回地大步离开,很快消失不见。

从矮林子里出来时,花小麦已经开始觉得后悔了。

好吧,她的确是突发奇想,想要逗逗孟郁槐来着。这人平日看上去极其道貌岸然,无论何时何地,都是一副正襟危坐的模样,又跑到景家小院说了那番话,引得花二娘不快,捉弄他一下,也不为过吧?

可是……她似乎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一点。这个年代的人成亲都早,孟郁槐那个年纪,应当是早已娶妻生子了的,自己“勾搭”有妇之夫,会不会被游街示众浸猪笼啊?

而且,那举动虽然算不了什么,传出去却终究不好听,万一那孟郁槐是个大嘴巴,逮住一个人就唠叨一遍,她这张脸还要不要,花二娘的名声又怎么办?

她忐忑不安地背着篓子回到院子里,意外地见东屋门开着,花二娘和景泰和似乎并没有在“忙”,于是稳了稳心神,打算将自己采回来的橙盖鹅膏拿去给花二娘瞧瞧。

可……不等她踏进院子,那花二娘突然从堂屋里出来了,一看见她就单手叉腰指住她的脸,大叫一声:“喂,小三儿!”

第八话 麻辣酒香兔

花二娘是个美人儿,这一点毋庸置疑,被一个美人儿指着鼻子叫“小三儿”,会使人在一瞬之间胸臆中膨胀起一种玄妙的自豪感,可……现在好像不是该高兴的时候吧?

“二姐,你……你叫我什么?”花小麦脑后滴下三滴冷汗,不自觉地伸手摸了摸背后的篓子。

她和孟郁槐不过刚刚分开而已,难道这么快,那家伙就跑到景家小院里,痛陈她的恶行了?

花二娘翻了个硕大而清晰的白眼,每走一步,柳腰都要摆上两摆,娉娉婷婷晃到花小麦跟前,玉手一扬,老实不客气地在她脑袋上扇了一巴掌:“你在家里行三,不叫小三儿叫什么?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没见日头都落下去了吗?那矮林子里一到下晌,湿寒气便重得很,倘或浸到骨头里,过个几十年有你好受的!”

呼,还好还好……花小麦一颗心落到实处,暗自拍了拍胸口。果然亏心事做不得啊,这种提心吊胆,随时害怕被抓包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

“二姐,你以后还是叫我名字吧,我都这么大了,还小三长小三短,人家会笑话我的。”她朝屋内张望了一眼,将背上的篓子取下,“姐夫还没回来么?早晨出门的时候,他跟我说想吃馄饨,我就去挖了点荠菜,还采了一窝特别好的野菌子,晚上我给你们……”

“别慌,你来看看。”花二娘捞住花小麦的胳膊,不由分说将她扯进厨房里,随手往地上一指,“喏,兔子肉你会不会做,要不咱晚上吃这个怎么样?”

地上的竹筐里用草绳拴着一只灰皮野兔,肥乎乎圆滚滚,油光水滑。

“你姐夫挺爱吃兔子肉的,就是平常我俩都没时间进林子去捉,今儿得了这么一只,你要是会做的,晚上就给收拾出来,也好让他打个牙祭。”花二娘蹲下摸了摸兔子的头,叹口气道,“等哪天有了空,我也拉上他去山里转转,再捉个一两只,把毛皮扒下来给他做个围脖,暖和,若是还有剩,就给你缝一副手套。你张罗着家里的饭食,那双手成天在冷水里泡着,不好好保暖可不行。”

花小麦心里一阵热乎,与此同时,却也有点犯嘀咕。

刚才在那片矮林子里,她恍惚记得孟郁槐手上提了两只野兔来着,家里这只,该不会是……

“二姐,这野兔你从哪里得来的?”她好不容易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抬头飞快地瞟向花二娘。

“孟家大哥送来的啊!”花二娘不假思索道,“他说今天进了林子一趟,捉回这么两只兔子,他和他娘也吃不了,顺道儿给咱们就送来一只,怎么了?”

“没,没什么。”花小麦赶紧摇头,带了点踌躇接着问,“那……那他就没说点什么?”

糟了,孟郁槐真的来过,这下要倒大霉了!

没成想,花二娘却完全会错了意,一挥手,满不在乎地敞着喉咙嚷嚷:“他能说什么,你还指望他给我赔不是怎地?我估摸着啊,他自个儿心里也明白,那天在咱家说的话不是个味儿,这不就送点东西来,表示表示歉意吗?他送来了,咱们就踏踏实实收下,想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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