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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味-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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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就算失手,我也会当你的垫背,绝不摔疼你,可以了吧?别怕了。”难得地,他柔声哄著。
没想到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竟也怕高?
霍曼失笑的直摇头,却下意识地抱紧她。
“好,这可是你说的喔,那我就信你一次。”说著,她的小睑像小猫似的偎上了他的颈畔,她的胸也颐应著姿势软软的贴上他厚实的胸膛,随著他步伐的律动轻轻地磨蹭著他……
霍曼身子一凛,觉得体内有一股火苗窜过,竟热得他心思浮动。
该死的!
他的脚步越走越快,巴不得赶快把怀里的小狐狸精甩开,免得自己被搞得欲火焚身……
天啊,他在想什么?人家正病著呢,他会不会想太多了?
那,不是她的问题就是他自己的问题喽!
天杀的,打死他都不会承认自己竟然会轻易的被一个小女孩撩拨出渴望。
“霍曼……”
“什么?”
“你走那么快,我的胃不太舒服。”头晕目眩地,她就快吐了。
闻言,他忙不迭的放慢脚步,这才低下头审视著她,“这样可以了吗?你还好吧?”
“嗯,好多了。”苍白的脸强挤出一抹笑。
“你真的只是肚子饿?”为什么她的睑看起来那么苍白?
“嗯……”她心虚的赶紧闭上眼。
“小彩儿?”
“嗯?”
“要是敢骗我,我保证一定会揍你屁股,到时候,谁求情我都不会理,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语毕,她突然贼兮兮的张开了半眼瞧他,“你真要打我屁股?那要不要脱裤子打啊?”
什么?!他瞪著她,不敢相信她会问这种问题。
这个女人一点都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
他真是受够她了!
第三章
这就是幸福。
凌彩两手托腮的看著眼前高大又漂亮的男人亲手为她做菜的背影,唇角轻轻地勾起一抹极为单纯而甜蜜的笑。
厨房满溢著属于霍曼的味道,一种介于男人中温柔与阳刚的味道,一种幸福的味道。
也是他亲手调理出来那独特的、唯一无二的美味佳肴的味道。
更是他在做菜的时候,那一举手一投足所带给她的感动与幸福的味道。
对她而言,这样可以为心爱的女子做菜的男人,是世界上最有男人味的男人,只不过,她不是他心爱的女子,甚至只能是个过客。
胃还是闷闷的疼著,可是她不想说,怕破坏了这一夜她难得得来的幸福,要是他知道她犯胃疼,他现在就不会在厨房里为她做饭做菜,而是直接开车下山把她载到医院去报到。
呵,天知道她的胃是不是被这个大名厨给宠坏了,自从住进这里以后,除了他煮的东西,她根本毫无胃口。
所以,她今天一整天只吃了早餐,午餐和晚餐呢?真正下肚的就只有咖啡和奶茶——那种混著浓浓不甘又不醇的奶味的咖啡奶茶,闹胃疼对她来说已然是上天对她的恩赐了,幸好没拉肚子。
可笑得很,来到布拉格几个月了,现在才开始水土不服,这真的就只能怪眼前这个男人了,谁叫他煮出来的东西就是入她的胃,而且百分之百满足她的味蕾,常常让她吃苦吃著便不由自主地笑了。
像花痴——他说的,因为他不明所以,总觉得她是在作什么思春等大事的白日梦,每次让他见了就生气。
“又在想什么?”
霍曼的话伴随著一盘五颜六色的义大利面,满呈著香气与雾气的被端到凌彩面前,顿时让她的眼眸一亮,立即拿起他送到她手边的刀叉,大口大口的把面送进嘴里。
好吃!好吃极了!
凌彩像是只被饿了三天三夜的狮子,将食物大口大口的下肚,连喘口气的时间也没有,吃得满嘴油光,呼噜作响。
“好吃吗?”霍曼两手插在裤袋里,居高临下好笑不已的瞅著她那难看又粗鲁的吃样。
“还可以啦,吃得饱就行了。”随意敷衍两句一向是她的作风,就算他的东西真的好吃到不行,为了不让他太得意忘形,她还是不说实话的好。
“那你吃饱了吗?”瞥了她面前已然光溜溜的盘子一眼,他好笑的直摇头,“你究竟是几餐没吃饭啊?要是让喜欢你的男人看见你吃东西时是这等模样,大概没有人敢开口说要娶你了。”
凌彩放下叉子,淑女似的拿出纸巾擦了擦唇角,“不会吧?乔哥哥从来就不会嫌我吃东西粗鲁啊,他说像我这样毫不做作的女人才是真的可爱,娶到我的男人将会非常幸福。”
听到乔恩斯的名字再度从她嘴里吐出来,霍曼不悦的挑起眉,“你不要忘了人家是有妇之夫,而且婚姻幸福又美满。”
“是啊,他都快当爸爸了,一定幸福过了头。”她没忘,霍曼还曾经当著她和乔恩靳的面骂他们两个是奸夫淫妇。
好重的帽子,当场压得她变脸,像个泼妇般的指著他鼻于骂人。
哈,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一个月?两个月?还是三个月?半年?
忘了,好像很久了,因为从那一天开始,她对他的在乎便一日比一日多,多到从一见钟情变成没他不行。
“知道就好,破坏别人的幸福可是罪加三等,我最瞧不起这种人。”长手一伸把她眼前的盘子抽走,霍曼转身走到锅炉前,背对著她,手臂勤啊动地,也不知在忙些什么。
他嫉恶如仇,而她就是他眼中那个曾经勾引人家老公的第三者,一个该死的女恶人。
这辈子他大概都不会忘记她跟乔恩斯两个人,曾经跑到世界各地去开房间的事奇*书*电&子^书吧?虽然他们是各开各的房、各睡各的床,但污名已成,再多的解释也只是越描越黑而已。
“你真的有把握,你这辈子都不会破坏别人的婚姻幸福吗?”她懒洋洋的将背靠在椅子上,边说话边用指腹轻轻的按摩著胃。
背对她的身子突然一僵,反射性的回眸。
“你知道些什么?”
他的嗓音冷得吓人。
可是她的胆子并不小,只是有些错愕与不解,但,那些微的情绪也只不过在她眼里闪烁不到三秒。
“我该知道些什么吗?”她甜甜一笑,若有所思的眸光在他困窘僵硬的漂亮脸庞上流连。
难不成……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过去?
是关于破坏别人的第三者?
“想要在这里待下来,就不要多管闲事。”他冷冷的别开眼,厨房里的气温顿时降到冰点。
她的笑容敛去、眉头凝起,心,仿佛被人狠狠敲了一记。
胃,此时此刻又骤疼起来。
她伸手按住胃疼的地方,整个身体微微的弓著,两排贝齿紧紧的咬住了粉红色的脆弱唇瓣。
不一会,舌尖便尝到了一丝血腥味。
不一会,霍曼转身朝她走来,把重新装满的一盘面送到她面前。
“吃完它,别浪费了。”说完,他头也不抬的转身走人,看都没看她一眼。
要不他会发现她的脸此刻苍白得吓人,她的额头也不住地冒出冷汗,整个人轻轻地颤抖著。
气啊,气死她了。
什么叫别浪费了?他以为他在养一头猪吗?
养猪的主人就算拿东西给猪吃,也不会用这种口气对猪说话吧?好歹,那些猪可是主人的衣食父母哩,讨好著给吃都来不及了。
“不吃了!”瞪著这盘想吃、爱吃,又不能没自尊吃下肚的面,凌彩觉得自己的胃疼得快翻过来。
闻言,霍曼凝起眉,终于缓缓地转过身把目光定在她脸上。
不看还好,这一看他的眉挑得更高了。
“你怎么了?”见她的唇正流著血,身子也抖得厉害,像被风吹得摇摇欲坠的枝叶,还有……她脸颊上的泪。
“没事,我要上楼去睡了。”心虚的想逃,凌彩忙不迭的起身要走,两只脚却不听她使唤,虚软得站都站不住。
该死!造反吗?
就算要造反也不必刚好选在这个男人正虎视眈眈的瞅著她的时候,她是爱撒娇,若换是平日,她可能会藉病装可怜的倒在他怀里,让他多正视她一点,宠她多一点。
但这个时候,她——一点也不想这么做!
爱闹归爱闹,她的自尊可是不容人践踏,要不是她此刻病虚体弱,为了刚刚他那句话,她也非得拿锅子、铲子K 得他满头包不可,怎还可能让他那样趾高气扬的转身便走。
眼明手快接住她软倒得差点跌下的身子,霍曼终于发现她相当相当的不对劲。
“我送你去医院。”没征求她同意,他将她拦腰一抱,大踏步的走出古堡,走向他停车的地方。
古堡外,山风又狂又猛,吹得她颊畔隐隐生疼,身子骨从里冷到外,光是从古堡到停车处这条短得不能再短的路上,已经让她有点吃不消。
霍曼彷佛意识到怀中人儿的颤抖,于是脚步更快,不一会已将她稳稳的放在车子的后座,并迳直脱下自己身上的衬衫盖住了她只穿单薄睡衣的身子。
他真的太胡涂了!忘了她只穿著一件睡衣便把她抱出来。
“你等我一下,我回去帮你拿套衣服……”
“不要!”想也没想的伸手便扯住他的手臂,面对他质疑不解的眼神,凌彩才缓缓地松了手,“衣服可以再买,我不要一个人待在车里。”
“我很快就回来,用不著几分钟。”何况这里是他的地盘,安不安全他比谁都清楚,也不会有什么闲杂人等胆敢找他麻烦。
“不要就是不要。”怕他跑掉,她的手再一次扯住他。
他失笑的看著她紧紧抓住他的手,“你不会是怕鬼吧?”
她不怕鬼,但怕人,一个可能在暗处里看著他们的人。
“是……不行吗?”就当她是怕鬼好了。
“那你是怎么在古堡里生存下来的?”她进古堡多久了?半年有了吧?如果她真的怕鬼,那她可能待不了三天就逃之夭夭了。
梦幻古堡之所以称为梦幻古堡自然有它的道理,白天,它会像梦境一样的出现在世人眼前让人惊为天人;夜晚,它也会像梦一样的消失,让人找不到上山的路,再加上神出鬼没的幽灵,还有一些飞檐走壁、不想用真面目示人的梁上君子,及狂猛的风的低啸声……
随便一样,就可以让人疑神疑鬼的直打哆嗦了,却没听见她害怕过,也没听她说过夜里听见过什么鬼声音,或看过什么鬼影子闪过等等。
所以,他真的很难相信她现在所说的话——因为怕鬼,所以不敢一个人留在车里。
问题是,如果她不是怕鬼,那她怕得是什么?这就很令人费疑猜了。
“怎么?古堡闹鬼吗?”凌彩瑟缩了一下,“我怎么不知道?也没有半个人告诉过我……”
“我们是担心你会害怕啊。”他故意眯起眼将脸凑近她,“你半夜里真的没听过什么动静吗?比如猫叫声、狗叫声什么的?嗯?”
唬她啊?
她虚弱的瞪著他,闭上了眸子,“要送我去医院就快一点,不然如果不小心死在你车上我就过意不去了。”
什么?!这个口没遮拦的女人!
听到她嘴里冒出一句这样毫无禁忌的话,霍曼瞬间变了脸,高大的身子探出车外,“砰”一声使力关上车门。
绕到前座,他发动车子,闷声不响地,直到车子开下山都没再跟她说话。
“你没忘了自己曾经答应过我……要当我一天男朋友的事吧?”急性肠胃炎让凌彩疼得直不起身子的躺在白色病床上,却还不忘在这个时候提醒他,他曾经答应过她的诺言。
“嗯。”
当时的他,一心一意关注在病床上面容苍白的她,何时会恢复快乐调皮的笑容。
一颗心,怎么也无法放松。
“那我要你答应我,在我出院的隔一天早上开始,实现你的承诺。”她真怕若迟了,连一天的幸福她都等不到。
“好,只要你快点好起来。”就算她开口硬要他当一个月的情人也成,只要她别再这样病殃殃的躺在病床上,他会马上爽快的答应。
“整整二十四小时喔,”
“我知道,一分一秒都不会赖你,可以了吧?”
当时,他还记得自己刻意的放柔音调,却一点都不觉得别扭。
谁叫她虚弱成这副德行呢?他怕话说得大声些,便吓凝了她的眉和眼。
就这样,此刻他捧著一大束玫瑰花,共九十九朵,一身西装笔挺的出现在她房门口,正准备敲门。
可就不知道为什么,手心竟隐隐地冒出汗,心脏也跳得越来越快,要不是他大口大口的呼吸了好几次,他会以为自己即将窒息。
怎么回事?
他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年郎了,还会因为要跟女孩子约会而紧张得手心冒汗吗?
啧,可笑!
他当然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别扭。
跟一个可能喜欢他,他却不喜欢的女人约会,还为了对方千金小姐的身分而穿得一身正式西装,能不别扭吗?何况他的手里还捧著一大束红艳艳得十分刺眼的玫瑰花。
但,她喜欢就好。
既然答应要当她的一天男朋友,说什么也得扮演得称职些,这是职业道德,不,说错了,是诚信原则。
想著,霍曼的指尖在门上游移了一会才扬手要敲下,房门却从里打开了,一张略施脂粉的美丽脸庞乍然出现在眼前。
“咦?”凌彩被站在房门前的他吓一跳,但下一秒钟,她却勾唇笑开,那嘴儿的弧线越张越大,然后,铃铛般清脆的笑声噗哧一声回荡在整个长廊。
天啊!
她从来没见过穿得这样正式且老土的霍曼,他的眼光有问题吗?穿这样绑手绑脚的灰色西装,白白糟蹋了他的俊美非凡……
好吧,她承认站在眼前的男人还是帅得不得了,但是,他明明可以更帅更帅的,帅得神采飞扬,帅得倾国倾城、帅得流里流气,也不必帅得这么四平八稳又无趣得像是个国中老师吧?
呵,尤其是他两手紧紧捧著玫瑰花的模样,拘谨得像是前来求婚的八股时代的文艺青年!
好好笑,笑得凌彩整个人捧著肚子,泪还从眼角滑下来。
霍曼睑上的神情从不解、迷惑、僵硬转到铁青。
这个女人究竟在笑什么?他这个样子很可笑吗?竟让她笑到胃又疼了?
有没有搞错?他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是谁的错?
为了自己答应过的承诺,他做了多么大的努力,只是为了配合她……
“该死的!别笑了!”吼出了声,让霍曼脸上那本来酷似国中老师的斯文线条瞬间充满了阳刚之气。
唉,她还是喜欢他这个样子呵。
被调侃时会凶巴巴的挑眉、瞪眼、挥拳头,充满了男子气概;煮菜、种花,对著生病弱女子的时候又会温柔体贴,迷人得充满著浓浓的男人味……
“对不起,我错了,请你不要生气……”她俏皮的弯身朝他鞠了一个躬。
“哼。”冷冷一哼,霍曼别开脸不去看她。
“耶?这花是送我的吗?”凌彩假装没看见他的大冰脸,主动的伸手接过他手上的玫瑰花,放在鼻尖闻了闻,笑眯了一双漂亮又幸福的眼。“好香喔!它是我见过最美、最新鲜的花了,不会是你一大早上山亲手摘的吧?”
是,但是他不想承认。
“当然不是了,你以为我会这么勤劳一大早跑起来摘花给你啊?那得花我多少的睡觉时间。”
“说得也对。”凌彩点点头,不在意的仰脸冲著他又是甜甜一笑,“还是很高兴啊,你竟然会想到要送花给我,谢谢你,霍曼。”
说著,她踮起脚尖在他的唇边落下轻轻的一吻。
出其不意,让他来不及闪避,便让那柔柔软软又香QQ的唇办给贴上了自己的唇。
蓦地,他的心失序的跳了一下后停住。
她看著他微愕的眼,笑得一脸甜蜜,小手一勾,挽上了他有力的臂,“别忘了,我们现在是男女朋友喔。”
陡地,霍曼微愕的眸瞬间转为慌乱。
因为他突然意识到方才带给他震撼的那股柔软,不仅仅只是她的小嘴儿,还有她此刻亲昵不已的偎靠到他胸膛上,那起伏的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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