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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云天-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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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的。于是,他掉过头去,忽然大呼大叫的叫起阿莲来。“你叫阿莲干嘛?”高太太问。

“我要她拿瓶醋来!”他一本正经的说。

“拿醋干嘛?”高太太更糊涂了。

“我要吃。”高皓天板著脸说:“你从来就没有这样疼过我,我不吃醋还行吗?”“哎唷,”高太太又笑得喘气。“居然要吃醋呢,也不害臊!依云,你就叫阿莲拿瓶醋来,让他当著大家面前喝下去!”

依云一面笑著,一面真的叫阿莲拿醋。立刻,阿莲莫名其妙的拿了瓶醋来了,还是一瓶大瓶的镇江白醋!高皓天瞪视著那醋瓶子,倒抽了一口冷气说:

“什么?真的要喝吗?”

“是你说要喝的,”高太太笑著嚷,兴致特别高。“你就别赖!乖乖的给我喝下去!”

“对了,”依云跟著起哄:“你说了话就得算数!你应该学我哥哥,大丈夫敢说就要敢做!”

高皓天四面望了望,忽然下定决心,回头一把抢过阿莲手里的醋瓶子,大声说:“大丈夫说喝就喝!”打开瓶盖,他对著嘴就往里灌,酸得眉毛眼睛都挤成了一团,满屋子的人都笑得前俯后仰,连碧菡和阿莲也都笑得阖不拢嘴。碧菡笑了一下,看到高皓天真的在不停口的咽那瓶醋,咽得喉咙里咕嘟咕嘟响,而满屋的人,居然没有一个阻止的,不禁急起来了,她跳起身子,叫著说:

“好了!好了!姐夫,你别真喝呀,会把胃弄坏的!快停止吧!”高皓天赶快拿开了醋瓶子,低下头来,咧开大嘴,一面笑一面说:“全家都没良心,还是只有这个新收的干妹妹疼我!从此,不吃你的醋了!”碧菡好奇的望著他,奇怪他喝了那么多醋,居然能面不改色。她的目光和高皓天的接触了,那么温和而鼓励的一对眼睛,那么深刻而关怀的凝视,她心里一跳,立刻明白了,高皓天这一幕“喝醋”的戏,只是为了要逗她开心的,她觉得心里那样温暖而感动,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了!同时,她听到依云的一声大叫:“不好,妈妈!咱们上了皓天的当!”

“怎么?”高太太问。“你看,那醋瓶子还是满满的,”依云说:“他刚刚只是装模作样,咽的全是口水!”

“真的?”高太太望过去,可不是吗?醋瓶子还跟没开过瓶一样呢!“你这个滑头!”高太太笑骂著。“怎么不真喝呢!”

“哎呀,妈妈!”高皓天凝视著碧菡,微笑著说:“我得了这样一个干妹妹,高兴还来不及,那有真吃醋的道理呢?何况我刚刚答应了碧菡,不吃她的醋,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吃就不能吃,知道吧?”“他还有的说嘴呢!”依云笑嚷著。“他还是男子汉大丈夫呢!”“我不是男子汉大丈夫,难道是女婆子小妻子吗?”高皓天瞪著眼说。从没听过什么“女婆子小妻子”这类的怪话,大家就又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在这一片笑声里,碧菡心中充满了喜悦及温情,惊奇著人间竟有如此美满的家庭,庆幸著自己终于挨过了那漫长的愁苦的岁月,而从地狱里跳进了天堂。碧云天24/50

13

十一月,天气凉了,依云带著碧菡,到百货公司买了大批的新装,她热心的帮碧菡挑选,配色。从毛衣到长裤,从衬衫到外套,从睡衣到晨褛,只要想得到的,她都买全了。碧菡根本没有反对及提出意见的余地,只要她不安的一开口,依云就迅速的把她堵回去:“怎么?不想要我这个姐姐了,是不是?”

碧菡不敢说话了,只得带著那满怀的感动与激情,一任依云去挑选、购买,和付款。和依云处久了,她已经完全了解了依云的个性,依云天生是那种爽朗,热情,而又处处喜欢作主,爱逞强的人。碰到碧菡,是那么温顺,听话,而又柔弱。因此,她们相处得如此和谐,如此融洽,不认得的人,看她们这样亲切,还都以为她们是亲生姐妹呢!依云喜欢打扮碧菡,尤其,她发现碧菡换上一身新衣,稍事修饰之后,竟那样娇美动人!于是,她热心的打扮她,修饰她,教她化妆,带她去烫头发,给她穿最流行的服装……到十二月,碧菡已经变成了一个新人。当依云在醉心于打扮碧菡的时间里,高太太就醉心于调理碧菡的身体,多年以来,这个母亲没有孩子可以照顾,现在有了碧菡,她就一心一意的当起母亲来了。今天炖鸡,明天熬汤,后天煮猪肝,她把她几十年不用的婆婆妈妈经都搬了出来,最后,连人参和当归都出现了。一会儿汤,一会儿水,她忙得不亦乐乎。碧菡无法拒绝这样的好意,她只是一味的顺从,然后,再无限感激的说一声:

“干妈!你真好!你真是好妈妈!”

高太太是个单纯的女人,虽然没有受过什么很高深的教育,却是大家出身,除了思想保守一点之外,倒也通情达理。她很喜欢儿媳依云,可是依云个性强,意见多,思想复杂,口齿伶俐,她对高太太尊敬有余而亲热不足。高太太也始终无法和儿媳完全打成一片。碧菡却不同了,这孩子本来就柔顺,自幼失母,从来也没享受过什么父爱母爱,一旦走入高家,全家都那样照应她,她就恨不得把心都挖出来献给高家了。因而,她对高太太又亲热,又谦虚,又柔顺,又委婉,再加上她脾气好,对什么事都有耐心,她可以坐在那儿,听高太太说她年轻时候的故事,或述说皓天的童年,无论听多久,她都不会厌倦。因此,高太太对她是越来越怜惜,越来越宠爱了。在这样的调理和照顾之下,碧菡的身体逐渐复元,而且一天比一天健康,一天比一天丰润。十八岁,正是一个少女最美好的时期。她面颊红润,眼睛明亮,整日笑意盎然。她喜欢穿件红色套头毛衣,绣花的牛仔裤,有时,依云会强迫她戴一顶小红帽,她身材修长,纤腰一握,文雅中再充满了青春气息,显得那样俏皮,优雅,而迷人。难怪高皓天常常瞪视著她,对依云说:“你们弄了一个小美人在家里,不出两年,我们家就会被追求者踩平了,你们等著瞧吧!”

背著人,依云会调侃高皓天:

“你如果怕那些追求者把碧菡抢去,我看,干脆你把她收作二房吧!现在,我也离不开她,妈也离不开她,这样做,就皆大欢喜了。”“胡说八道!”高皓天搂过依云来,在她耳边亲亲热热的说:“我不想干缺德事,我也无心于碧菡,我只要我的母猴儿!”

“呸!”依云啐了一口:“谁是你的母猴儿?”

“你是。”高皓天正正经经的说,一面拉过依云的手来,把那双手紧握在他的大手掌中,他正视著依云的眼睛,诚诚恳恳的说:“依云,你知道自从碧菡来到我们家里,你和妈都有点儿变态的宠爱她,你们把她当一个洋娃娃,你们都成了玩洋娃娃的孩子。这表示,你和妈都很空虚,你们需要的不是碧菡,而是一个真的小娃娃。”他亲昵的睨视著她,低声说:“我们结婚已经半年多了,怎么你一点儿消息都没有呢?”

依云垂下了睫毛,谈到这问题,她仍然有点儿羞答答。“我怎么知道为什么没有,你晓得,我又没避孕,反正,这事总得顺其自然,对不对?”她抬眼看他,微笑著:“你急什么?我们还这样年轻呢!你就等不及想当爸爸了吗?”

“我并不急,”高皓天笑著。“只是,我爱孩子。”揽著依云的肩,他笑嘻嘻的低语:“你说,我们要生多少个孩子?”

“你想要多少个?”依云也笑著问。

“十二个,六男六女,最好有一对双胞胎。”

“呸!”依云大叫,推开了他。“早知道啊,你该娶个老母猪来当太太的!”“十二个孩子有什么不好?”高皓天还在那儿振振有辞:“我去买一辆旅行车,每到假日,载著一车子孩子去野餐,我只要发号施令,孩子们端盘子的端盘子,端碗的端碗,生火的生火,切菜的切菜……哈,才过瘾呢!”

“少过瘾吧,”依云嘲弄的说:“你记得碧菡家里的情形吗?孩子算是够多了吧,整天尿布奶瓶弄不完,再加上大的哭,小的叫……你去过瘾吧!”“你不懂,”高皓天沉吟的说:“像碧菡那种家庭,就不该生那么多孩子,生了也是糟蹋小生命,经济情况不好,带又带不好,书也不能念,生下来干什么?小孩受苦,大人也被拖垮。像我们这样的家庭呢?正相反,就该多有几个孩子,一来没有经济的压力,二来我们都有足够的爱心和时间来带他们,三来……”他俯在依云耳边说:“生物学上说,要培育优良品种,所以,像我们这么好的品种,实在该多多的培育一下。”“哎呀!”依云笑著跳开:“你这人呀,越说就越不像话,亏你说得出口,一点也不害臊!”

“害臊?”高皓天挑高了眉毛。“我为什么要害臊?难道像我们这样聪明能干,品学兼优的人,还不算优良吗?那么,怎样的人才算优良?”“我不跟你胡扯了!”依云笑著走出房间。“如果跟你扯下去,你是没完没了的!”经过这篇谈话,依云也相当明白,高皓天的话确有点儿道理。现在,大家对碧菡的这分宠爱,只是因为大家在感情上都有点儿空虚。一个孩子!是的,这家庭里最需要的,是一个孩子!但是,不管高皓天夫妇私下的谈论,不管碧菡到底因何得宠。总之,碧菡是越来越可爱,越来越楚楚动人了。她成了依云和高太太两人的影子,她经常陪依云逛街,陪依云回娘家,在萧家,她和在高家同样的受欢迎。那个鲁莽的傻哥哥,在见到碧菡第二次的时候就说:

“如果我不是先遇到小琪的话,我准追你!”

碧菡羞红了脸。依云却叫著说:

“好啊,哥哥,我把这话告诉小琪去!”

“别,别,别!”那哥哥慌忙打躬作揖,一迭连声的说:“这不能开玩笑,小琪会生气的!我天不怕,地不怕,还就怕小琪生气!”“你这个风在啸啊,怎么会这样怕一个女人呢?”

“天下狮子老虎鳄鱼毒蛇……都不可怕,最可怕的就是女人!”萧振风正色说:“这是我最近悟出来的大道理,可以申请学术奖。”“为什么女人最可怕?”依云笑著问。

“唉!”萧振风长叹了一声,低声下气的说:“因为……她们最可爱呀!你爱她们,就只好怕她们了!否则,她来一个不理你,或者眼泪汪汪一番,你就惨了!有时候,我也想威风一下,可是,我威风了五分钟,却要用五小时,五天,甚至五星期来弥补那五分钟闯下的祸,所以,威风了两三次之后,我学了乖,从此再也不威风了!”

听他这样一说,大家都笑不可抑,高皓天笑著说:“我看,你这个风在啸,只好改名叫风不啸了!”

“什么风不啸?”萧振风叫著说:“根本就连风都没有了!正经就叫风不来还好些!”

大家又笑了。碧菡望著这一切,奇怪怎么每个家庭里,都有这么多的笑声,而自己以前那个家,出产的却是眼泪呢!

这天在回家的路上,高皓天对依云说:

“瞧吧!你哥哥快结婚了。”

真的,这年耶诞节,萧振风和张小琪结了婚。和高皓天的情形一样,他们小夫妻也住在萧成荫家里,倒不是萧成荫夫妇坚持这样,而是小夫妻们觉得这样热闹些,萧太太最乐了,嫁出去了两个女儿,终于赚回来一个儿媳妇,借用萧振风的一句话,是:“还是赔了点本!”新的一年来临了。碧菡的胃已经全部长好了,她更加可爱,更加动人了。当旧历年过后不久,她开始要求高皓天给她介绍一个工作,她的话也合情合理:

“我不能总是这样待在家里,不事生产,也不工作,白用你们的钱,虽然我知道你们并不在乎,但是,我心里总不好受。而且……而且,我妹妹碧荷小学快毕业了,马上就进中学了,我想……我想……如果我能够的话,多少帮她一点忙。所以,姐夫,不论什么工作,我都愿意做,文书也好,电话接线生也好,我不计较名义,也不计较待遇。”

高皓天注视著碧菡,他知道她说的是真心话,她到底不是高家的人,这样不工作的寄人篱下,决非长久之计。但是,她那样荏弱,那样细致,那样娇嫩,什么工作才能适合她呢?他动了很久的脑筋,最后,他把她介绍进了自己的公司里,作一名绘图员。因为碧菡的绘画和设计都不错,她负责拷贝工程师们的作业,这工作是相当轻松的。事实上,她每天只要上半天班,早上搭高皓天的车子去公司,中午又搭他的车子回家,她对这分工作胜任而愉快,当然,她心里明白,公司所以用她,完全是高皓天的面子。他们并不缺少绘图员。

无论如何,碧菡在公司里表现得非常好,她温文有礼,而又永远笑脸迎人。上班不到一个月,她已经成为公司里所有光杆们注意的目标。大家知道她是高皓天的干妹妹,就纷纷向高皓天献殷勤,打听行情。碧云天25/50

“皓天,你这个干妹妹还没男朋友吧?”

“皓天,帮帮忙,给我安排点机会怎么样?”

“皓天,星期天我来你家玩,好不好?”

正像高皓天所预料,碧菡引起了所有男士的注意。这些追求者之中,有个名叫方正德的男孩子,刚从大学毕业,长得也还端正,只是有点娘娘腔。他的攻势最猛也最烈,他每天早上在她案头上放一封情书,每天故意打她身边经过几十次,每天要约她去看电影。碧菡只是微笑,既不和他多说话,也不回他信,可是,她也不明显的拒绝他,她总是笑,这笑容那样甜蜜而温馨,那个追求者就更加如疯如狂了。

这样,终于有一天,她被那男孩子的不屈不挠所动,下班后,她没有和高皓天一起回家,她答应了方正德的邀请,一起吃了午餐,并且看了一场电影。

这天下午,高皓天的脾气非常坏,他向手下一个笨职员摔了东西,又和上司吵了一架,回家的路上,他的车子撞了前面一辆计程车的尾巴,他下了车,差点和那个计程车司机打起来。回到家里,他是诸事不对劲,嫌阿莲的菜炒焦了,嫌电视广告太多,嫌母亲太噜苏,嫌生活太单调……他一直在发脾气,碧菡已经看完电影回家了,她悄悄的注视著高皓天,默默不语。依云呢?等高皓天回到了卧房里,她才凝视著他说:“你今天到底是怎么了?吃错了药吗?”

高皓天一愣,这才觉得自己有些失常。为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望著依云,他感到歉然,感到不安,拥住依云,他轻叹了一声说:“我想,我太累了。”“何不休假一段时间,我们到南部去玩玩?”依云说,轻轻的依偎著他。“你近来工作太多了。”

“我想想办法看,公司里实在少不了我!”高皓天说,躺在床上,他把依云的头拥在胸前,低声的说:“依云,我爱你。”

依云微微一怔,也拥住高皓天说:

“皓天,我也爱你。”他用手指抚摸著她的头发,不再说话,他们静静的躺著,彼此听得见彼此的呼吸,彼此的心跳。

第二天,在去上班的路上,高皓天非常的沉默,他板著脸,像和谁赌气一般的开著车,完全不理坐在他旁边的碧菡。这张严肃的脸孔和他平日的谈笑风生是那么不同,碧菡害怕了,胆怯了,她悄悄看他,他的眉毛紧锁著,嘴唇闭得紧紧的。好一会儿,碧菡终于开了口:

“姐夫,请你不要生气吧!”

高皓天把车子转向慢车道,在街边煞住了车。他掉过头来,狠狠的盯住她。“谁告诉你我生气了?”他其势汹汹的问。

碧菡垂下了眼睛,低下头去,用手抚弄著长裤上的褶痕,只一会儿,高皓天就看到有一滴滴的泪珠,落在那褶痕上了。高皓天大吃了一惊,不由自主的声音就放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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