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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强青楼之莫忧馆-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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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一片抽气声。吃不饱不安的扭了扭身子,算是挣扎。扑腾扑腾,听着嘲风平静而定的心跳声,吃不饱只觉得即使再累,回来也是值得的。
嘲风看着吃不饱笑了笑,“不好意思了?”
吃不饱继续扭,和小媳妇似的期期艾艾的开了口“我最近胖了好多,我怕你抱着手酸。”吃不饱怎么可能会脸红害羞,无论是在嘲风身边也好还是糖糖身边,她什么阵仗没见过。
嘲风低下头隔着面纱亲了吃不饱一下。吃不饱立刻睁大了眼睛,到嘲风离开才反应过来,立刻红着脸捂住嘴巴,一脸的不敢置信。
“怎么?突然学会害羞了?还是今天人多你不好意思?”嘲风戏谑的对吃不饱眨了眨眼。当初一段时间吃不饱可是到哪都要自己抱着,还总爱偷亲自己。
吃不饱紧紧的捂住嘴巴,从指缝里蹦出几个模糊不轻的字,“我没刷牙,也没漱口。”嘲风乐了,什么话都没说,抱着吃不饱就向白家酒楼奔。
看主角们都走了,看戏的人也就拿起自己的小板凳小马扎散场了,不少女子扯着自己男人的耳朵让人跟糖糖学学,看公主身上那件裘皮大衣的眼神更是热情了一点。恐怕京城的白要继续贵下去了。
渊国公主再次恢复优雅姿态,“豫哥哥我累了,我们走吧。”
秦豫连忙点头,他是真怕了这姑奶奶再说出什么惊天动地的话了。他要赶紧把这女人送去该去的地方,然后去抚慰自己那受惊的心,还有……心底角落里的一点点酸味。
东门外再次恢复了冷清,一个时辰后一个男子骑着马,满身的风尘赶到了东门。看着已经站起来在优雅的踩着步子的枣红马时只是冷冷的笑,寒风中的男人心里泛着止不住的凉意,陆笑云你就那么不想我和你的他见面吗?昨天居然给他下药,自己连夜赶路。就是那么迫不及待的回到他的怀抱?不过一个小倌而已。他就不相信他会输给一个小倌,他的字典里没有失败这词。
只是周围的土地怎么好像被人狠狠蹂躏了几遍的。
看着面前一堆的清粥小菜,吃不饱觉得自己的人生还真不是普通的黑暗,可怜巴巴的看了看嘲风,“我不想吃粥。”她想吃红烧蹄髈,酱骨头,龙凤汤……
嘲风把粥放在吃不饱面前,只说了一个字:“吃。”
吃不饱异常委屈,刚要端起粥碗手就被嘲风打了手,心中的火蹭蹭蹭的就上来了,“又怎么了?”她这不是都听话的吃了吗?他还想要怎么样。
“洗手。”嘲风皱起了眉毛,小厮立刻端来了一盆温热的茶水。嘲风抓着吃不饱的手伸进了铜盆里仔细的洗着,从手背到指尖到指甲,嘲风没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原本应该温馨的感觉楞是被嘲风的冷脸搅成了冷场。见吃不饱的手都快洗红了,嘲风才罢手,拿了块白布仔细给吃不饱擦着,把吃不饱的手都要擦破的样子。
吃不饱纠结着眉毛,她再迟钝也明白了,她的未来夫君是多么的神通广大,只能连忙道歉:“对不起,我错了。”
嘲风挑眉,“哦?你错哪了?”她真的知道吗?
“我不该牵男人的手。”还没说完就被嘲风打断了,嘲风毅然牵起吃不饱的手捏了捏,“野男人。”
“啊?”吃不饱睁着无辜的眼睛巴眨了几下。
“野男人。”嘲风再次强调,吃不饱明白过来,连忙重复“我不该牵野男人的手,我不该让因为肉让野男人亲我手,我不该骑野男人……”
咯噔一声,嘲风的心纠结了,眉紧缩““你说什么?”骑?多么可怕的一个词啊。
“我不应该我不该牵野男人的手,我不该让因为肉让野男人亲我手,我不该骑野男人送的马。我不应该……”
嘲风不耐的上去捏了捏吃不饱的脸颊,“别说了,吃吧。”那丫头的口水都快掉下来了。
5555,吃不饱感动的快要哭泣了,她终于能吃上东西了。白粥啊我第一次那么爱你,端起粥碗猛的吸了一口,咳咳咳咳咳咳……
吃不饱咳的不能自己。嘲风非常同情,一边给吃不饱拍背一边拿出帕子给吃不饱擦着呛出来的白粥,“这孩子怎么了?饿坏了吧,啧啧真可怜。吃个粥而已那么心急做什么?要真想吃,我让人连着给你吃十天粥就是了。”
咳咳咳咳咳咳……吃不饱咳的更加厉害了,她不要连着十天吃粥啊。
嘲风突然叹了口气,猛的一用力,把咳的满脸通红岔气的吃不饱搂进怀里,小心的拍着她的后背。
吃不饱听见,嘲风的声音在她的耳边轻轻的说:“欢迎回来,我的未婚妻。你辛苦了。”柔柔的声音听的耳朵异常舒服,只是还是忍不住缩了缩突然通红的耳朵。
原本想说不辛苦的吃不饱发现喉咙突然一句话都说不出了,只能把头埋进嘲风的怀里,紧紧的埋着。
不知从什么时候,白家酒楼的大厅里只有了他们两,两人互相依偎着,好像冬天也不是那么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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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行京都 第四十二章 史上最贵小倌(七)
嘲风是一个说的出就做到的到的人,吃不饱的点心、晚餐、宵夜、零嘴居然真的全是粥,不过是各式各样不同的粥,从小米粥、白粥、菜粥、皮蛋粥……一直到鲍鱼粥。
吃不饱已经彻底做好了准备工作,接下来的日子恐怕要和粥为伴了含泪吃着粥,吃不饱无奈。
一阵香气飘过,红烧猪爪。又一阵飘过,龙凤汤,又一阵飘过……吃不饱第一次开始讨厌自己灵敏的鼻子。狠狠吸了一口气后,吃不饱捏住鼻子,嘴巴里不停嘀咕:不该闻的不闻。
眼神乱飘的吃不饱发现自己面前出现了一堆好菜,连忙把眼睛也闭上了,痛苦的呻吟:不该看的不看!!
“好了。”嘲风拉下了吃不饱捂着眼睛的左手和捏着鼻子的右手,“吃吧。”
吃不饱眨巴了好几下眼睛,看着面前的菜口水泛滥,眼眶立刻湿润起来,双颊透出淡淡的红晕,“真的是给我的吗?”
“你再废话就不是了。”嘲风捏了捏吃不饱的脸颊,又帮她擦去嘴角溢出的口水。
吃不饱二话不说,扔了手里里粥,连忙抓起猪爪来啃还不忘讨好嘲风:“乃最好鸟。”眼睛猛眨,表情带着娇憨。
嘲风却皱起了眉毛,这丫头的蠢样的确会搅乱人心啊,“以后不准对别人这么笑。”
吃不饱扔了啃的干净的猪爪连忙点头,脸上的笑容也立刻敛了,板着脸去抓鸡腿。
嘲风看着吃不饱继续皱眉,“以后野男人的东西也不准吃。”
吃不饱连忙把还没到嘴边的鸡腿扔了……只是扔的下一秒吃不饱立刻懵了,心里不断重复:死了死了死了死了死了死了,嘲风你来抽我吧,抽死我吧,我无怨无悔,只求你让我吃完这最后一顿。
“怎么不吃啊?继续吃啊?”嘲风站起来,就这么俯视着吃不饱。吃不饱连忙摇头,我不敢了不敢了。
“怎么?我也是野男人?也不能吃我的东西了?”嘲风的声音还是像以前一样,听着没什么区别,可是吃不饱知道嘲风生气了,也反应过来,连忙埋头吃。刚刚还可口的美食如今在嘴里却食不下咽,嘲风我不是故意的,糖糖对不起。
只能嘲风淡淡叹了一口气,然后把吃不饱拎了起来面对着自己,“不要再惹怒我,你是我心中最重要的女人。”嘲风把头抵在吃不饱的肩膀上,一手搂着吃不饱的腰一手顺着吃不饱的头发。
吃不饱偷偷的揪住嘲风的头发,和自己的头发打了一个结。
嘲风只是微笑,“还记得我以前光头的样子吗?”
吃不饱点了点头,嘲风一直都很好看,即使光头……小时候嘲风一直是短发,林叔叔走了以后,有一年嘲风更是把自己刮成了光头,那年和尚庙里的小和尚多了不少,但大多只是带发修行。
“你才是我认定的结发之人,如果不能走到最后,我就把头发全刮了。”
吃不饱顿时瞠目结舌,一反在嘲风面前软绵绵的形象,一把揪住了嘲风的领子,表情凶恶:“我不管以前你的头发在不在你的头上,但是以后你的头发必须在你头上。它不是你的,从今天开始它们就姓陆了!”
嘲风低下头了,在吃不饱嘴唇上碰了一下,“好的,陆娘子。”
吃不饱泄气了,无奈的捂住自己红了的脸。不是只有嘲风还会嫉妒,她承认回来以后自己几次都故意惹嘲风生气吃醋,当然嘲风自己也知道。
可是可是……她也会吃醋啊。跟在她身后的就一个,可是跟在糖糖身后的可是一串啊,有男有女。即使有嘲风的承诺,吃不饱的心里多少还是有点疙瘩的。
林迷醉说过:女人不一定要依靠男人,但男人一定要照顾女人。所以嘲风觉得是应该给吃不饱一点信心的时候了。安全感呢真是一个很玄妙的东西啊,要找到它还真是有点麻烦。
很久不上莫忧馆的孔元今天大清早就被人请了过来,地点居然是糖糖的书房。孔元总觉得糖糖虽然不是肤浅之人,但书房中书应该大多只是寻常的摆设,即使翻看也是偶尔。
只是一进书房,孔元就开始抽冷气,面积庞大的书籍不比林家学堂的藏书少。有些书更是只听过没见过的珍品。而且不少书都有被繁复翻阅的痕迹,书上更是有很多奇特的注解,比书本身还要有意思。
孔元就这么被人遗忘在书房里,一忘就是一个时辰。以至于一个时辰后嘲风姗姗来迟,孔元一点也没发现。
“孔兄真有眼光,这些书不少外面可是不得见的,这书库里第书大多都是原版,不比林家学堂的手抄本。”今天的嘲风一身白衣服,外面罩着一件紫色貂皮外套,阳刚不够,却邪气妖媚。
孔元一听来人的声音,手一抖书掉了下来,一想到嘲风刚刚说的这些书的珍贵连忙弯腰去捡,正好碰到同时去捡的嘲风的手。孔元的手像触电了一样,连忙缩了回来。
“怎么?孔兄是嫌我青楼中人手脏不成?”嘲风的眼睛里多了点哀伤。
孔元连忙摇头,一时不知道怎么好。嘲风提议两人坐下喝茶,孔元连忙点头。只要他不再难过,怎么样都可以。
“孔兄一定奇怪我为什么要你进林家学堂高中状元吧。”嘲风端起茶杯,眼睛直直的看着孔元。
把孔元的小心肝看的扑腾扑腾的。“请少爷明示。”
嘲风放下茶杯,轻叹一声:“这是当朝太子的意思。”
“太子?”孔元咋舌,这关太子什么事啊。
“孔兄不知,我和那太子颇有渊源,因为林家学堂是我的,所以太子就将为他招募贤才的事嘱咐给了我。”紫色的毛皮大衣裹在嘲风的身上,孔元很想上去抱一下,给他一点温暖。
孔元心凉了,太子和糖糖?他怎么会不知道,他就说以他林家少爷的身份何必如此这样糟蹋自己,原来是因为太子……
原来传闻太子爱慕糖糖是真的,那……
嘲风轻轻的问了一句,“孔兄,其实你开始喜欢的是笑云吧。”
屏风后原本在偷听的吃不饱连忙捂住快要尖叫的嘴巴,开始秉住呼吸。
横行京都 第四十三章 史上最贵小倌(八)
嘲风轻轻的问了一句,“孔兄,其实你开始喜欢的是笑云吧。”
屏风后原本在偷听的吃不饱连忙捂住快要尖叫的嘴巴,开始秉住呼吸。
孔元有一种突然被一棍子打蒙的感觉。是啊,他开始喜欢的不是陆姑娘吗?只是没有人相信,陆姑娘一遍又一边指着自己叫死断袖,说自己喜欢的是眼前的人。怎么到了现在自己喜欢的真的成了面前的人,自己就真的成了死断袖呢?
“那小丫头的确招人喜欢,孔兄开始喜欢是笑云吧。”嘲风在开始的两字上又咬了咬牙齿,说的云淡风轻。
孔元楞了一下还是承认了,“是。”心里盘算着是不是马上就向嘲风表白,为了他自己愿意成为死断袖。
嘲风呵呵掩嘴一笑,“想不到孔兄也是一个多情的人啊。”嘲风的目光中没有嫉妒也没有嘲弄,只是有着了然:“还为那丫头做了不少事吧。”
孔元想了想当初做的傻事,楞楞的点了点头。
“辛苦了。”这句话嘲风是真心的,那丫头本来就是一个让人头疼的家伙,要是喜欢上了就更可悲了。所以为了世人的安全着想,他还是把这个麻烦收了比较好。
“没什么,为什么喜欢的人做上一些能够做的事不是应该的吗?”孔元第一次抬起头,目光炙热的看着嘲风。
“啊~~~”吃不饱一边尖叫一边冲了出来,用力抱住孔元,和猴子一样挂在孔元身上。“原来你喜欢的是我啊?那我就放心了,你知道吗我身边的人都喜欢嘲风,就没一个喜欢我的。不过我和你没可能,人家对嘲风忠心不二。以后你就跟着嘲风吧。这样我就会很放心的。”陆笑云拍了拍孔元的肩膀。
吃不饱说的开心,嘲风听的开心,孔元额上却冷汗直冒,挣脱了半天也不能挣脱挂在身上的“心仪对象”,最后看到嘲风不计较的眼神,嘴角抽搐了几下,明白自己和她解释也是无用的。只能感叹造化弄人啊。他的人生简直就是麻花——被拧来拧去,拧的凄惨的。
什么时候他才能不被误会?
离卖身大会还有几天,可是距离科举的日子更是不长,嘲风开始教导孔元为人处世方面的事。
看着在嘲风屁股后面跟进跟出的孔元,林染提醒安心休息等待糖糖卖身大会召开的的吃不饱,“你情敌都主动出击了,你怎么还没感觉。”
吃不饱很放心的摆了摆手,“我对手多了去了,那个是最安全的,他喜欢的可是我啊~我很放心。他和嘲风是情敌,没看她的眼睛多凶在等嘲风?”
林染很纠结,那么热烈的目光是嫉妒不是爱慕?靠!陆笑云,你眼睛瞎了吧。只不过还是偷偷的向嘲风竖了个大拇指,好手段!
嘲风一笑,继续使唤孔元。安全感是个很玄妙的东西,但还好不是让人琢磨不透的风,总能让人抓住那么一点的。
搂过坐在台阶上,晒着太阳蜷缩成一团的吃不饱,嘲风低下头来,蹭了蹭吃不饱的鼻子,“你回来了,真好。”
吃不饱恩了一声,又继续睡了。口水在阳光下异常善良。嘲风把吃不饱抱进怀里,自己坐在台阶上,把紫貂毛大衣盖在吃不饱的身好,忍不住轻叹一声:人肉被子真暖和。
回应他的是吃不饱那力气不小的粉拳。
这边小两口在一起是恩恩爱爱舒服了,那边世子秦豫就头大了。他怎么那么倒霉啊,怎么有那么变态的公主啊。以前他就知道也接触过渊国那些自以为是的人,昂着头的拽样真是让人狠不得把他们倒挂起来抽上几顿。可是和他们的公主比起来,他们就可爱多了。
伺候这位公主的侍女已经换了几批了,人家公主不是嫌弃侍女长的不好看就是太好看,不是太高就是太矮,不是太胖就是太瘦。好不容易来两个看着称心如意的,一个嫌人家机灵过了头,一个嫌人家太过愚笨。两天内换了十五个侍女也算是创了先河了。
“豫哥哥~”秦豫一抖,现在他一听到这三个词浑身就发颤。
“公主殿下有何吩咐?”低头抱拳拱手,奴才相。
“豫哥哥又逗我了。”渊国公主笑的像朵喇叭花似的,今天穿的是一身雪白的棉衫,外罩火红的披风,头束金冠。撇开其他的不说,就这么看倒是还真好看,有一种江湖儿女的味道,但又不失贵气。一看就知道是特意打扮过的。
秦豫的心不禁又拔凉拔凉的,“公主,今天我们是要去看太子的,您就真穿成这样?”不成体统啊,虽然他们的太子爷根本就不在华这,或者说是根本就不会正眼看她。说不定现在正抱着他的美娇娘在那舒坦呢。(秦豫同学,你还真说对了。)
“豫哥哥,我不管,我不管了。我还没逛够京都呢,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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