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聚散两依依-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作者:琼瑶
声明:本书由网(。。)。
1
春天。春天可能是很多人的,但是,绝不是贺盼云的。
盼云走在街上,初春的阳光像一只温暖的手,在轻抚著她的头发和肩膀。雨季似乎过去了,马路是干燥的,阳光斜射在街边的橱窗上,反映著点点耀眼的光华。盼云把那件黑色有毛领的麂皮外套搭在手腕上,有些热了,外套就穿不住了。她的手背接触到麂皮外套的毛领,狐狸皮,软软长长的毛,软软的,软软的,一直软到人的内心深处去。在她那内心深处,似乎有个多触角的生物,被这柔软的皮毛一触,就紧缩成了一团,带给她一阵莫名的悸痛。这才蓦的想起,这件麂皮大衣,是前年到欧洲蜜月旅行时,文樵买给她的,在意大利的佛罗伦斯。蜜月,文樵,欧洲,佛罗伦斯的主教堂,教堂前的鸽子,石板小路,雕像,拂面的冷风,街头有人卖烤栗子,从不知道烤栗子那么好吃。握一大把热热的烤栗子,笑著,叫著,踩遍了那些古古雅雅的石板小路……这是多遥远多遥远以前的事了?像一个梦,一个沉浸在北极寒冰底层的梦。她皱紧眉头,不,不要想,不能想,她下意识的咬紧牙关,心头的悸痛已化作一团烟雾,把她从头到脚都笼罩得牢牢的。
心囚。她模糊的想起两个字,心囚。你是你内心的囚犯,你坐在你自己的监牢内,永远逃不出去了。你走,你散步,你活动在台北的阳光下,但是,你走不出你的牢房,那厚重封锁,那阴暗晦涩,那凄楚悲凉的监狱……你走不出了,永远永远。她站住了,眼眶中有一阵潮湿,头脑里有一阵晕眩,阳光变冷了,好冷好冷。抽口气,她深呼吸,深呼吸,这是楚鸿志的处方。你该相信你的医生,深呼吸。楚鸿志是傻瓜,深呼吸怎能解脱一个囚犯?她吐出一口长气,眼光无意识的转向人行道的右方,那儿是一排商店,一家鸟店,有个会说话的鹦鹉吸引了许多路人,那鹦鹉在叽哩咕噜口齿不清的反复尖叫著:
“再见!再见!再见!”
再见?这就是那笨鸟唯一会说的话?再见?人类的口头语,再见,再见,笨鸟,难道你不知道,人生有“再见不能”的悲苦!不能再想了!她对自己生气的摇头,不能再想了!她逃避什么灾难似的快步走过那家飞禽店,然后,她的目光被一家“家畜”店所吸引了。那儿,有一个铁笼子,铁笼内,有只雪白雪白的长毛小狗,正转动著乌黑的眼珠,流露出一股楚楚可怜的神情,对她凝望著。
她不由自主的走过去,停在铁笼前面,那长毛的小东西祈怜似的瞅著她,紧闭的小嘴巴里,露出一截粉红色的小舌尖,可爱得让人心痛。看到有人走近了,小家伙伸出一只小爪子,无奈的抓著铁笼,轻轻的耸著鼻子,身体发颤,尾巴拚命的摇著……她的眼眶又湿了。小东西,你也寂寞吗?小东西,你也在坐牢吗?小东西,你也感觉冷吗?……她抬起头来,找寻商店的主人。“喜欢吗?是纯种的马尔吉斯狗。”一个胖胖的女主人走了过来,对她微笑著。“本来有三只,早上就卖掉了两只,只剩这一只了,你喜欢,便宜一点卖给你。”
老板娘从铁笼中抓出那个小东西,用手托著,送到她面前去,职业化的吹嘘著:“它父亲得过全省狗展冠军,母亲是亚军,有血统证明书。你要不要看?”“嗨!好漂亮的马尔吉斯狗,多少钱?”一个男性的声音忽然在她身边响了起来,同时,有只大手伸出去,一把就接走了那个小东西。她惊愕的转过头去,立即看到一张年轻的、充满阳光与活力的脸庞,一个大男孩子,顶多只有二十四、五岁。穿著件红色的套头毛衣,蓝色的牛仔布夹克,身材又高又挺,满头浓发,皮肤黝黑,一对眼珠黑亮而神采奕奕。他咧著嘴,微笑著,全神贯注的看著手中的小动物,似乎完全不知道有别人也对这动物感兴趣。“你要吗?”老板娘立刻转移了对象,讨好的转向那年轻人。“算你八千块!”“是公的母的?”年轻人问。
“母的。你买回去还可以配种生小狗!”“算了,我又不做生意!”年轻人扬起眉毛,拿著小狗左瞧右瞧。他脖子上戴了一条皮带子做的项炼,皮带子下面,坠著一件奇怪的饰物——一个石头雕刻的狮身人面像。他举著小狗,对小狗伸伸舌头,小东西也对他伸舌头,他乐了,笑起来。那狮身人面像在他宽阔的胸前晃来晃去。他把小狗放在柜台上。“五千块!”他说,望著老板娘。
“不行不行,算七千好了。”老板娘说。
“五千,多一块不买!”他把双手撑在柜台上,很性格,很笃定。“六千!”老板娘坚决的说。
“五千!”他再重复著,从口袋里掏出皮夹,开始数钞票。“你到底是卖还是不卖?不卖我就走了!我还有一大堆事要做呢!”“好了好了,”老板娘好心痛似的。“卖给你了。要好好养呵,现在还小,只给它喝牛奶就可以了。你算捡到便宜了,别家这种狗呵,起码要一万……”
老板娘接过钞票,年轻人抱起小狗转身要走了,好像盼云根本不存在似的……盼云忽然生气了,有种被轻视和侮辱的感觉袭上心头,想也没想,她本能的一跨步,就拦住了那正大踏步迎向阳光而去的年轻人。
“慢一点!”她低沉的说:“是我先看中这只狗的!”
“呃?”那年轻人吓了一跳,瞪大眼睛,彷佛直到这时才发现盼云的存在。他大惑不解的挑起眉毛。“你看中的?”他粗声问:“那么,你为什么不买?”“我还来不及买,就被你抢过去了!”
“这样吗?”年轻人望著她,打量著她。眼光中有种顽皮的戏谑。“你要?”他问。率直的。
“我要。”她点点头,有些任性,有些恼怒。
“好。”年轻人举起狗来:“八千块,卖给你。”他清晰而明确的说。“什么?”她诧异的睁大了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八千块!我把这只小狗卖给你!”他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故意说得又慢又清楚。“八千?不是五千吗?”
“五千是我买的价钱,八千是我卖的价钱。”年轻人耸耸肩,狮身人面像在他胸前跳跃。她瞪著他,模糊的觉得,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狮身人面”的家伙。“你没看到我在讨价还价吗?你不知道做生意的原则吗?老板娘的价码和我的不同,小狗已经到了我手上,由我开价,你要,就拿八千块来,少一毛钱也不卖!”
她看了他一会儿,他脸上有种近乎开玩笑的嘲弄,和一种有恃无恐的笃定。他算准了,这样就可以气走她。而且,这对他是件很好玩的“游戏”,他微笑著,那笑容颇为得意,那排白牙齿……他笑得像个狮子。
她低下头去,一声也不响的打开皮包,还好,出门的时候曾经在皮包里放了一叠一万元的整钞,银行的封条还没撕开。她静静的数了两千元抽出来,把剩余的八千元往他怀中一塞,顺手抱过那只小狗,看也不看他,转过身去,她往外面就走。耳边,那老板娘正直著喉咙喊:
“喂喂,小姐,你喜欢狗,我这儿还有吉娃娃、北京狗、博美犬,还有一只纯种的狮子狗……我卖得便宜,小姐,你看看再走哇……”她向前直冲而去,怀中,紧抱著那温暖的小身体,她不知道“狮身人面”有多得意,在两分钟之内赚了三千元。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任性的要定了这个小东西!低著头,她接触到那小动物友善而楚楚可怜的眼光,她用手指轻摸著那毛茸茸的躯体,心里开始有些迷迷惘惘起来。为什么要买这个小东西呢?钟家会允许她养狗吗?钟老太太一向有洁癖,会欢迎这个小动物吗?假若钟家不喜欢呢?那就只好拿回去给倩云……倩云,倩云从来就不喜欢小动物!
她叹口气,隐隐的感到,自己是花了八千元买来一个小烦恼。是吗?她注视小狗,你是小烦恼吗?看样子你是的,活著的生命都是烦恼;我是大烦恼,你是小烦恼。她想著,把下巴埋在那堆松松的白毛中,眼睛望著自己的鞋尖……她没有看路,她面前有个人影一闪,她差一点栽到一个人的怀里去。“嗨!站好,别摔了!”
熟悉的声音,她蓦的抬头,那个狮身人面!
她收住脚步,错愕的瞪著他,你还想涨价吗?你还想要回它吗?她默默的瞅著他。
“看样子,你很有钱,”狮身人面又开了口,眼睛清亮,唇边仍然带著笑意。“看样子,你也是真心喜欢这只小狗。早知道你如此慷慨,我真该问你要一万块!”他收住了笑,看著她,把一叠钞票放在她臂弯里,他的眼神带著抹自我解嘲的意味。“退还你三千块。这是我第一次做生意,这种钱赚得有点犯罪感。我这人有毛病,如果有犯罪感就会失眠,而我又最怕失眠!”他把钱往她臂弯里塞了塞:“收好,别弄掉了。”
她继续瞪著他。“怎么了?”他不安的用手摸摸自己的后脑勺,有股尴尬相。“不习惯有人还你钱吗?”
她回过神来了。收起了钱,她望著面前这大男孩子,人家喜欢小狗,人家有能力有环境养它,你何苦一定要从别人那儿抢来呢?她怔了怔,忽然把小狗送到他面前去:
“给你吧!”她简单的说。
他连著倒退了三步,愕然的张大眼睛。
“我……不是来跟你抢它的,我只是要把多收的钱还给你……”他仓促的,有些结舌的说:“是你先看中的,你又那么喜欢它,它是该属于你……再说,这种小狗,最适合女孩子,我呢?如果要养狗,应该养只圣伯纳或者大丹狗!哈!”他大声的笑笑,把夹克的拉链往上拉了拉。“祝你和你的小狗相处愉快!”转过身子,他快步的,轻松的踏著阳光跑走了。
盼云还在街边愣了一会儿。脑子中回荡著那男孩子的话:这种小狗,最适合女孩子……女孩子?女孩子?或者,她还有副女孩子的面孔和身材,谁又知道,她的心已经一百岁了呢?小狗在她怀中不安的蠕动,伸出小舌头,它开始舔她的手背,喉中呜呜低鸣,她惊觉的看它,饿了吗?小东西?抬起头来,她叫住了一辆计程车。聚散两依依2/29
该回去了。一个漫游的下午,带回一只马尔吉斯狗,回家怎么说呢?或者,钟家会喜欢小狗的,最起码,可慧会喜欢小狗的。可慧,可慧,唉!可慧!你要支持我呵!这只小狗得来不易,硬是从狮身人面那儿抢来的呢!她坐在计程车中,抱紧了小狗,用手抚摸著它的头,她望著那白色的小身体,轻声说:“你需要一个名字,给你取什么名字好呢?”
名字,名字,她又想起文樵了。在威尼斯的“缸多拉”小船上,文樵曾对她附耳低语:
“为我生个孩子,我要给他取个好名字!”
“什么名字?”“女孩叫盼盼,男孩叫樵樵!”
“嗬!完全是自我主义!俗气!”
“那么,”文樵看著天空,笑著:“咱们在威尼斯,是不是?如果有了孩子,男孩叫威威,女孩叫尼尼,如果生了个三胞胎,第三个只好叫斯斯了!”
“胡说八道!”她笑著,他也笑著,她伸手去揪他,他捉住她,两人几乎弄翻了那条小船。
她低俯著头,眼眶又湿了。下意识的,她抚弄著小狗。没有威威,没有尼尼,没有斯斯,什么都没有。如果有个孩子,她也不会如此形单影只了。如果有个孩子!
小狗更不安了,开始低声的吼叫。她抱起小狗,把面颊贴在小狗那毛茸茸的身子上,轻轻的摩擦著:
“你该有个名字,叫你什么呢?”
她沉思著,叹了口长长的气。
永远不会有威威、尼尼、或斯斯了。永远不会了。她望著车窗外面,街道上车水马龙,行人来往穿梭,台北永远热闹;男有分,女有归,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而她呢?她却是个游魂。车子停了,“家”到了。家里有她该喊爸爸妈妈的钟家二老,还有可慧。可慧,唉,可慧,惹人怜爱的可慧!她下了车,抱著小狗走往钟家大门。
“还有你!”她对小狗说:“尼尼!尼尼!这不是个好名字,但是,你就叫尼尼吧!”
2
钟可慧站在镜子前面,仔细的打量著自己。
她有一头柔细乌黑的头发,不长不短,刚刚齐肩披著,光洁而飘逸。她的眉毛秀气,眼睛大而明亮,睫毛长得可以在上面横放一枝铅笔。她的鼻子不高,却小巧宜人,嘴唇薄薄的,嘴角微向上翘,有些调皮相。她身材不高,才只有一百六十四公分,这是她最引以为憾的事。奶奶总是说,还小呢,还会长高呢!可是,她知道,已经满十八岁了,她从十六岁起,就没长高过一公分!十八岁!十八岁是个美好的年龄,不是吗?她对著镜子抬了抬眉毛,眼珠灵活的转了转。她穿了件宽腰身最流行的粉红色毛衣,有两个布口袋在毛衣前面,可以把双手都拢进去。一条紧身的粉红色AB裤,灯芯绒的,显得她的腿修长而匀称。她在镜子前轻轻旋转了一下身子,说真的,她很满意自己,从小,她就知道自己长得漂亮,全家都称赞她漂亮,有张老天给你的好容貌是你的幸运。她曾为自己的容貌骄傲过,直到贺盼云闯入她的家,她的世界,她才蓦然了解到一件事,美丽两个字包容了太多东西,风度、仪表、谈吐、气质,甚至思想、学问、深度、感情……都在内。她赶不上盼云,盼云是个女人,而你,钟可慧,你只是个孩子!
她对盼云几乎有些崇拜,虽然她从不把这种崇拜流露出来。她崇拜盼云的雅致,盼云的文静,盼云的古典,盼云的轻柔……以至于盼云不用说话,而只是默默瞅著人的那种神韵。那是学都学不来的,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深幽的美。就是这种美捉住小叔的吧!小叔,那骄傲的男人,那男人中的男人,曾经打赌没有一个女人会捉住他,结果仍然向盼云俯首称臣,什么独身主义,什么终身不娶都飞了。结果呢……结果是想都想不到的意外!是人生最最惨痛的悲剧!小叔,小叔,小叔……她瞪著镜子,蓦然转身,不要想小叔了。今天太阳出来了,今天是个好日子,今天晚上要去参加苏家的舞会,苏珮珮过十九岁生日,她说要开个狄斯可舞会!
狄斯可!可慧是那么迷狄斯可呀!迷得都快变成病态了。她情不自禁的跑到唱机边,放上一张唱片,身子就跟著音乐舞动起来。她知道自己跳得好,她安心要在苏珮珮的生日舞会上出出风头。只是,自己的舞伴太差劲了,徐大伟跳起舞来活像只抽筋的大猩猩!想起徐大伟她就一阵烦,爸爸、妈妈、奶奶都喜欢徐大伟,她却总觉得徐大伟有些木讷,她最受不了的就是木讷,平常反应迟钝也罢了,跳舞像抽筋的猩猩是最不可原谅的大缺点,仅仅凭这一项缺点,就该把徐大伟“淘汰出局”。
一支曲子完了,她停下来,跳得身子都发热了。走过去,她关掉唱机,看看手表,已经快五点钟了,太阳已经落山,今晚讲好去苏家吃自助餐,那该死的徐大伟怎么到现在还不来接她,大家都说好要早去早开始。徐大伟就是徐大伟,什么事都慢半拍!楼下有门铃响,她侧耳倾听,该是徐大伟来了。楼下有一阵骚动,奶奶爸爸妈妈的声音都有。她抓起床上的小皮包,和包装好了要给苏珮珮的生日礼物,打开房门,她轻快的直冲下楼。才到楼梯上,她就听到一阵小狗的轻吠声。怎么?家里有只小狗?她好奇的看过去,立刻看到那一身黑衣的盼云,正坐在沙发里,怀中紧抱著一只雪白色的小狗。那小狗浑身的长毛披头散发,把眼睛都遮住了,毛茸茸的倒可爱得厉害。她听到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