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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的思念-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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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胡说什么?”她微笑,不肯相信,却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颤。

“是真的。我起初也不相信。昨天晚上几个旧同学吃团年饭,大家都在说这件事。胡杨患的是胰脏癌,去年四月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治不了的。他是圣诞节前几天住进医院的,过完新年没几天就走了。听说他一直都是单身,你们分开这么久,好多年没见了吧?所以,我觉得我得告诉你,你果然是不知道。唉,还真想不到,他这么年轻,这么有才华,又这么成功。太可惜了。”

她握着话筒的手在发抖,整个人仿佛空掉了。

“喂?喂?李露,你在听吗?”

她的心要碎了。

那一年,她过二十三岁生日,在阁楼小公寓的厨房里,她做了个黑森林蛋糕,是她头一次做蛋糕。蛋糕做好了,他点上跟她岁数一样数目的蜡烛。她闭上眼睛,十指紧扣许了个愿。

等她张开眼睛的时候,他问她:“你许了什么愿?”

“你真想知道吗?”她神秘地笑笑。

他调皮地瞟了瞟她:“要是关于我的,我也想知道。”

她捉弄他说:“要是跟你没关的呢?”

他嬉皮笑脸地说:“那我也想知道。”

她瞥了他一两眼:“哎,好吧!看你那么想知道就告诉你吧!我希望来生做一只鲸鱼,自个儿顶着一个喷泉,去到哪里都带着,想要什么时候许愿都可以。”

“这是我听过最可爱的愿望。”他撅起嘴嬉闹地亲了亲她。

“可爱的人许的愿望也可爱。”她得意洋洋地朝他努努下巴。

他那部《山巅水湄》写的就是他俩的故事,他把这一段也写进小说里去了。在小说里,他说,要是她来生做一只鲸鱼,自个儿顶着一个喷泉到处去,那他要做一只鸽子。她问他为什么是鸽子?他说因为鸽子都爱在喷泉边纳凉。她调侃他说,这真是她听过最可爱的愿望,他耸耸肩说,没办法,可爱的人许的愿望也格外可爱。

她那天许的其实是另一个愿望,她希望和他永远在一起,一直幸福下去。她没说出来,是害怕愿望一旦说了出来就不会实现。可是,这个愿望终究没能实现。她曾用尽青春年少的精力去爱他,却在现实里功败垂成。睽别十年,他来了,竟是为了跟她道再会,在这小厨房里留下永恒的哀思。这算什么?为什么要来见她?想补偿些什么?想留下些什么?又想带走些什么?见到了又为什么不说自己生病了?难道他以为她已经再也不会为他伤心了吗?

二月初那个苦寒的冬夜,所有人都下班了,她一个人在厨房里做蛋糕。她在灶台上生起了火,煮好一锅玫瑰覆盆子果酱,放到一边晾凉。那盏蒲公英吊灯是他们一起从巴黎扛回来的。那一年,他陪她去巴黎,两个人住在左岸的一间小旅馆。一天午后,回旅馆的路上,她在一家小店的橱窗看到那盏灯。太漂亮了!她执意要买下来带走。他说这是吊灯呢,他们家的屋顶太矮了。巴黎十二月冰冻街头,两个人用手比划着,他说他们家的屋顶只有那么那么高,她说屋顶哪有那么那么矮,是有这么这么高,比她头顶高出很多很多。他说哪有哪有呐?况且比她高不能说是高,她反驳说她哪有他说的那么矮。他拗不过她,说她是个小疯子,说她到时候只能抱着那盏吊灯睡觉。两个人千辛万苦把灯从巴黎扛了回来,一进屋里,她不得不承认他是对的。他们住的小阁楼的屋顶真的是太矮了。

“挂上去的话,每天经过都会碰到头呢。”他皱着眉头望着屋顶。

看到她脸露失望的神情,他想了想,笑着说:“好吧!就挂一会吧!”

“嗯,挂一会就收起来。”她冲他微笑。

他爬上梯子,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把天花板上的玻璃灯拆掉,然后把那盏蒲公英吊灯挂上去。灯亮的时候,两个人躺在客厅那张毛茸茸的地毯上凝望着灯。暖暖的温柔的光倾泻而下,她把腿架在他身上,彼此依偎着。风从敞开的窗子吹进来,那朵悬浮在半空中的巨大的蒲公英随风飘荡,灯影摇曳,绚烂犹如空中之花。

“真的只挂一会就收起来吗?”她喃喃问道。

“那就挂一个晚上吧。”他转脸看她,微笑。

她是曾经跟幸福那么接近。当浮华散尽,她忘得了灯下那张青春的脸庞和那双亮闪闪的眼睛吗?

她把放凉了的玫瑰覆盆子果酱填入戚风蛋糕里,抹上奶油,在蛋糕表面撒下一朵朵美丽的糖渍法国玫瑰。最后,她在玫瑰里摆好一对用白色糖霜做的圣诞铃铛,微笑,湿了眼睛。她本来可以全心全意去结婚,她本来可以幸福,可他为什么要再一次闯进她的生命,却又留下残忍的道别?他将永远占据着她回忆的圣殿,在她余生不朽,她再也不能像十年前那样把他从心头刮落。他为什么总使她痛苦?这样公平吗?她希望他还活着,她会用这个蛋糕狠狠地砸他,然后听他可怜巴巴地说:“干吗呢你?”

End

【文】你体会过暗恋的滋味吗?

【人】将自己喜欢的人偷偷藏在心底,

【书】悄悄为TA做着一些细微的小事,

【屋】也许TA不会发现,一旦被觉察,会暗自窃喜许久。

会彻夜等待,看到TA出现,

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光亮起来。

TA在你世界的每个角落,你藏在阴影下,

默默地爱恋TA,这种爱只关乎你自己,

与其他人无关。

爱潜藏之

单恋/青涩/伤害

那时候

Love is merely

a madness。

那时候的

爱情

为什么就能

那样简单

article by 寐语者

Chapter 01 多看了一眼他的背影

大一入学领新书的那天,人群里,他与我擦身而过。

他不过是抱着书迎面走来,灰套衫里翻出白衬衫衣领,清清瘦瘦,并不抢眼。

不知为什么,我停下脚步,回头多看了一眼他的背影。

第一堂素描课,要选人做模特,让全班同学画。

老师翻开名册,随意念了一个名字——杨晨希。

午后的画室,柔和充足的光线从长窗扑进来。

教室角落里有一个男生站起,光从他的侧面勾出好看的身影。

他走上讲台,在老师指定的位置坐下,对台下有些拘谨地笑笑,目光不知往哪里落的样子,飘过来,正与我的目光遇上。

是他。

我对他笑。

他回以微笑,这似乎让他的拘谨缓和下来,在台上自如了些。

还是那天遇见的模样,白衬衣领子翻出深灰套衫,牛仔裤泛旧,修长的腿,清晰的脸部轮廓,鼻梁格外挺拔。他按老师的要求调整姿态,静止不动,像定格在美好光影里的黑白老片子。

我愉快地抱着画板,坐在第一排,以素描的名义,放心大胆地盯着他看。

一道道目光聚焦在他身上,起初不自在的他只过了一小会儿就泰然了,脸部线条因平静放松,显得更加柔和,目光斜斜地投向教室窗外,投向远方,像穿过了漫长时间。

我似乎也觉得,已看了他很久。

他在看什么呢,窗外有什么让他的眼神这样温柔。

老师走过身边,停下来看我的画板。

周围同学落笔的沙沙声连成一片,只有我的纸上还一片空白。

我拿起笔,笔端迟疑,不用抬眼再看,他的样子已深印在我眼里。

落笔簌簌,一笔一带一抹一勾勒。

老师在旁边点头:“嗯。”大概是赞赏的声音。

但我一点也不想画,只想看着他。

他坐在那里,安安静静的样子,比画好看,我画不出这样的他。

第一堂课下来,老师表扬了我的作业,展示了我画上的他。

不知谁在下面笑嚷:“画得比真人还帅。”

我的脸颊倏地发烫。

低头之前瞥见他也在笑。

师姐师兄们说,谈恋爱才是大学的第一门必修课。

寝室里姑娘们开足搜索马力,将本班本系本院男生一大片检阅过去,按各自口味,锁定目标,或者被锁定。效率高的,开学第一个月已正式约会。

“南南,你太害羞了,不要总是躲在后面。”

她们对我说。

我躲在后面,是为了悄悄看他。

每次出去玩,他总是那群男生里面最安静的一个,不多说话,习惯性地走神,被人问到总要愣一下才回答。说两句,又不知走神到哪里去了。他是人群中的异类。

别人看起来,或许以为我也是同样的异类。

我满足于和他保持同类的位置,平行相视,然后会不会彼此发现,彼此靠近?

转眼开学第二个月,我们一共说了五次话。

遇见的时候,我只会微笑,等他先开口说“早啊”或是“去哪儿呢”,然后我回答,相互点头笑笑,没有别的话。他话不多,不爱说笑,偶尔有女孩子逗他,他会好脾气地笑笑。

看起来我们都乐于做人群里不起眼的那一个。

他对于我是独特的存在,在他眼中,我依然不起眼。

日记本里,代表他的只是一个字——杨。

我不爱写他的全名,只用一个字,就像是我的专属称谓。

大一的课程安排很轻松,刚从高三炼狱里熬出来的苦主们终于逮到自由的补偿,男生们逃课打游戏,女生们翘课去逛街。我也只想天天躺在寝室看小说,但事实是,我天天抱着书本准时准点上课、上自习,成了一个好学生……因为,他从来不缺课、不迟到、不早退,连谁都可以敷衍过去的基础公开课,也堂堂认真,从不见敷衍。

那么我也只好不逃课,只好每天早一点赶到教室,找个前排角落坐下——这样就能每天看着他走进教室,看他坐在邻近位置,低头写笔记、皱眉思考、走神发呆;偶尔他会坐在我附近,走过我座位时,会点头笑一笑。

这样,我就连下着瓢泼大雨,室友都赖床翘课的早晨,也能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高高兴兴地去上课,像是去约会。

她们说:“南南这丫头,跟杨晨希一样怪。”

我听见这句话,心里膨胀出按不下去的窃喜,像得到某种承认。

然而他的与众不同,并不只我一个人发现。

每次听到他的名字被提起,就像私藏起一件宝贝以为无人知晓,却原来那是每个人都明白的好,这种心情真是沮丧。不爱听她们讲他的八卦,最怕哪一天毫无防备,就听到他与谁谁在一起了。

女孩子们总有可怕的洞察力。

我的心事想要藏起,比冬眠的狗熊藏食物还困难。

室友们以松鼠般的嗅觉发现了我小心翼翼藏起的那个“松果”。

在全寝室对我进行了严刑审讯之后,寝室长小曼一锤定音地说——你们这两个怪人早该凑一对了,这事,我来搞定!

Chapter 02 七个颜色的珍宝珠

小曼的男朋友熊昊,绰号“大熊”,是他寝室的室长,被小曼胁迫着做了“帮凶”。

这天下了体育课,一群人都拥向小卖部买水喝。

小曼拉住我说:“去那边买,这里的水卖得贵。”

我心想校内所有小卖部的矿泉水都是一个价……正想着,她十分演技化地挥手大声说:“嘿,真巧,你俩也在!”

是他,被大熊拽着,正走过来。

大熊买了四瓶矿泉水,一脸憨厚地笑:“这家的水便宜。”

小曼撞了我一下,我回过神来,这场“偶遇”戏的女主角该上场了——顿时心虚气短,缺乏临场表演经验,从脚底热起来,热气直往脸上冲。

“水是一样价,但这家东西多。”

他接过话,难得地先开了口。

我脸颊已经发烫:“嗯,这家薯片口味最多,你喜欢吃什么薯片?”

“我不怎么吃零食。”他答。

唉,看过那么多言情小说,哪一本的女主角和男主角偶遇是问人家吃什么薯片的……我浪费了一个“偶遇”,用错开场白。

“你不吃可以请女生吃啊。”

小曼出声解围,嚷着要他请客,给我们买零食。

他老老实实地拿过袋子,遵小曼的吩咐,瓜子、薯片、开心果、QQ糖……装了满满一袋。

“还要什么吗?”他转头问我。

我心一跳。

抬头触上他的眼睛,看不到别的存在,慌慌地随手指去,指到珍宝珠棒棒糖。

“哪种口味?”他笑了,一副这么大的人还吃棒棒糖的样子。

“口味?”

我傻傻地望着五颜六色的棒棒糖罐子,觉得哪一样都好,是他送的,都很好。

他等着我选,等了半天,说:“不如每种颜色要一个?”

一大把的珍宝珠,缤纷满目。

七个颜色的魔术棒,捧在手里丰盛惊人,像捧住满满的幸福,低头闻上去,可乐味、巧克力味、草莓味、牛奶味、凤梨味……各种香甜混合在一起,糖纸美丽斑斓,晃一晃都要迷心迷眼。

满袋子零食拎回寝室,迅速瓜分一空,只有七个珍宝珠棒棒糖被我私藏在抽屉里。

一个也舍不得吃。

珍宝珠。

名字取得真对,这是我的珍宝。

暗恋并不痛苦。偷偷喜欢一个人,没有要求,不为回应,只为一次偶遇,一次相视,就能满足到心底里去,那是最简单的幸福。

可当暗恋变成光天化日下的单恋,我骤然狼狈无措。

“诺曼底都能登陆,南南当然能拿下杨晨希!”

小曼信心满满地帮我策划“登陆”。

所有的爱情片都是从偶遇开始,没有偶遇,也可以人造偶遇。

教室、食堂、图书馆、球场……凡是他会出现的地方,我也刚好路过;他进进出出的时间表,被大熊那个“卧底”出卖,总会那么巧地,使他遇上我。

每当遇见,他总微笑。

既不陌生也不熟悉,刚好一笑而过。

假如他并不讨厌这相遇,是不是,可以把相遇变成相约。

我鼓起勇气,在图书馆里相邻而坐;在去教室的路上,与他谈论作业与功课……他专注聆听,耐心解答,偶尔的玩笑,让我越来越有所期待。

我开始约他一起上自习,相互帮着留座位。

里程碑式的成果是,终于互留了手机号码。

“不是吧,你们现在才留电话?”小曼像惊悉远古穴居人原来是这样谈恋爱的。

算是在谈恋爱了吗?我惴惴。

Chapter 03 替身表白的后果

耐着性子等了一天又一天,他没有主动打来,也没发过短信。

我鼓起勇气发了第一条短信给他。

“明天下雨,出门记得带伞,晚安。”

他回:“好的,你也早点睡。”

这是关心吧,一定是,我抱着手机,被短短几个字感动到眼眶发热。

从此发短信成了我每天最期待、最隆重的事,仿佛一种仪式。

“下午的课,别忘记带作业。”

“早安,今天天气真好。”

“下周降温,准备好厚外套。”

“最近好多人感冒,注意身体。”

尽量字斟句酌,尽量细心又不罗嗦,不能太频繁,不能错过重要时刻……我小心翼翼,如对待珍贵脆弱的瓷器,来对待一条条短信,对待一个来之不易的开端。

他的回复从来简单,“好的”“你也是”“晚安”……是高频词,没有多余的话,偶尔不回复。起初没有等来回复时,我沮丧,然后习以为常,继续着一个人小心翼翼地靠近。

像一只蜗牛慢慢爬。

爬过了一个学期,转眼就是寒假。

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寝室里有人已经分手过两次,交了第三个男友,而我还在蜗牛爬。

放假离校前的那一晚,我们偷藏了啤酒带回寝室,几杯过后,她们联合起来,逼我去表白。

我慌了手脚。

小曼拿起电话:“受不了你们磨唧了,你不说,我说。”

整个寝室沸腾了,熄灯之后的欢呼差点儿招来宿管。

我在上铺,被睡下铺的姑娘堵住,不许我下来抢夺电话。

那是一种即将“就义”的心情,心在胸腔里跳得张牙舞爪,世界末日仿佛就在顷刻。

小曼拨通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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